【通知】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开始备战!厦门市选拔赛报名截止到……
2019年8月
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
将在俄罗斯喀山举行
世界技能大赛被誉为“世界技能奥林匹克”
其竞技水平代表了当今职业技能发展的世界先进水平
为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备战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
发挥技能竞赛在
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和激励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引导广大院校学生、教职员工
和企业职工刻苦钻研技能技术
我市将举办
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厦门市选拔赛
一起来了解一下比赛详情吧!
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厦门市选拔赛
一组织机构1主办单位: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厦门工商旅游学校、厦门信息学校、集美职业技术学校、集美工业学校、厦门建发汽车有限公司、厦门市蒙妮坦时尚艺术培训学校。
成立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厦门市选拔赛组委会,负责比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工作;下设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竞赛的具体实施工作,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竞赛项目、竞赛标准和参赛对象1
竞赛项目
汽车技术、移动机器人、CAD机械设计、机电一体化、网络系统管理、网站设计与开发、平面设计技术、时装技术、美容、美发
竞赛标准
1、本次竞赛活动按世界技能大赛项目技术标准进行。
2、竞赛内容只考技能操作,成绩按百分制。试题由组委会根据世界技能大赛项目技术标准组织专家命制,竞赛技术文件等资料将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xmhrss.gov.cn)上公布。
3参赛对象
1、年龄要求:
(1)机电一体化项目要求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汽车技术、移动机器人、CAD机械设计、网络系统管理、网站设计与开发、平面设计技术、时装技术、美容、美发等项目要求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其它要求:
思想品德优秀,具备相应职业(专业)扎实基本功和技能水平,具有较强学习能力、应变能力以及较好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的在校学生、教职员工和企业职工,经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推荐,均可报名参赛。
竞赛报名阶段:
1、2018年3月16日前向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报名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选手报名表
(2)本人2寸免冠近照一式一张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人像在照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着制服或白色上衣,像素大小90*110*24b,后缀名为jpg文件,小于20k。严禁使用扫描图片、翻拍照片作为电子照片)
(3)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地点、联系方式:
(1)网站设计与开发:厦门南洋职业学院(翔安区洪钟大道5068号),联系人:罗晓芳,电话:18950197935。
(2)美容:厦门工商旅游学校(集美区天马路316号),联系人及电话:王琦15759221157、朱锦18950092823
(3)移动机器人、机电一体化、网络系统管理、平面设计技术:厦门信息学校(湖里区禾山路201号),联系人:黄智晗,电话:18959202159
(4)时装技术:集美职业技术学校(集美区杏林瑶山路41号),联系人:徐晶,电话:15159288087
(5)CAD机械设计:集美工业学校(集美区杏前路22号),联系人:李林,电话:13600952571
(6)汽车技术:厦门建发汽车有限公司(海沧区马青路1279号讴歌4S店),联系人:林庆芳,电话:13860122075
(7)美发:厦门市蒙妮坦时尚艺术培训学校(集美区集美北站商务运营中心珩山街965号),联系人:陈敬绵,电话:18850306002
2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3月22日-26日
各赛项承办单位将竞赛实施方案报竞赛组委会同意后组织实施。报名人数不足4人的,该项目竞赛取消。
3裁判人员
1、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按竞赛项目及人数的要求不同,提出每个赛项所需的裁判人数及候选裁判人员名单,候选人数应超过竞赛需要的裁判人员数一倍以上;
2、候选裁判人员名单由竞赛项目承办单位向行业主管、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库征集本赛项具有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具有高级技师或本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专家,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3、根据竞赛需求在竞赛组委会监督下从候选裁判人员名单中抽取裁判人员和候补裁判人员(对具有竞赛项目考评员资格的人员,可优先选用);
4、裁判长由竞赛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已抽中裁判人员中指定;
5、裁判人员、工作人员应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如与参赛对象有直系亲属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其他利害关系的,要主动回避或提出被告知回避。
总成绩前三名的选手将获得代表厦门市参加福建省选拔赛的资格。
获得第一名者,在厦工作的可按规定参加申报每两年一届的“厦门市优秀技术能手”称号评选。
分别给予总成绩前三名的选手适当奖金奖励: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对指导参赛选手获得总成绩前三名的,给予指导老师适当奖金奖励:第一名15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500元。
竞赛结束后,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14〕11号)规定,参照省级一类赛A类标准对承办单位给予经费补助,即每个开赛项目补助15万元。经费补助主要用于本项目市级选拔赛的组织实施和获奖选手奖励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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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厦门市人社局新闻宣传中心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