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厦门企业,请查收这份劳动保障领域的“参考书”!
劳动保障领域有不少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企业要全部弄懂不太容易
可能一不小心就“越线”了
今后
厦门企业
不会再有这样的困扰啦!
厦门市人社局近日印发了
《厦门市企业劳动保障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办法》
相当于帮企业整理了一本
劳动保障方面的“参考书”
《评价办法》是市人社局对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应当遵守的28部主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梳理和归纳,明确了企业5大方面37个人力资源管理评价内容和规范要求,简单明了,通俗易懂。
今后,厦门企业可根据《厦门市企业劳动保障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办法》进行人力资源管理,也可主动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书面申请开展监管评价,获取良好信用信息。
《评价办法》对企业有什么意义?
服务企业、服务发展
《评价办法》对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梳理和归纳,明确了企业应履行的基本义务和规范要求,简明易懂,操作性强,从而更好服务企业、服务发展,有利于营造公平诚信的劳动用工环境,减少对企业的执法干扰,减轻企业负担。
值得一提的是,对企业劳动保障守法情况进行评价,是人社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对自然形成的信用信息进行归集、认定和公布,不增加企业负担。
2引导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可促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从着重事后查处向事前引导和预防转化,通过奖优罚劣,引导和督促各类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用工,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生产和健康有序发展。
3增强企业自我约束能力
可让企业能够更方便和更清楚了解自身人力资源管理行为是否合法合规,诚信用工,推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全社会守法诚信的良好氛围。
4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针对性和效率
根据不同评价结果实施分类监管,将有限的执法资源集中到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提高执法效率。
《评价办法》都有哪些内容?
《评价办法》的评价内容和规范要求主要包括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女职工与未成年工保护等五方面,基本都是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应当遵守的法定义务。
适用范围:
实施主体和监管评价方式:
评价主体为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由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分别实施。
企业劳动保障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式包括日常巡视检查、双随机抽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专查以及专项检查等,这些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所收集的企业信息作为对企业进行评价的依据。
同时,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情况和需要,主动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书面申请开展事中事后监管评价,从而获取良好信用信息。
3评价结果类型:
将企业劳动保障监察事中事后监管评价结果分为A级、B级、C级三类。
具体划分标准为:
对照企业劳动保障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内容和规范要求,人社部门所实施的检查事项均符合标准的,评为A级,同时列入“守信红名单”;
企业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评为B级;
符合七种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形之一的,即属于C级,同时列入“失信黑名单”。
4评价结果公布程序:
每年3月前,人社部门汇总上一年度的企业劳动保障事中事后监管评价结果在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公告,公告分为依职权评价结果和依申请评价结果。
5评价结果管理:
对企业劳动保障事中事后监管评价结果实行动态管理。
6评价结果运用:
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分类监管,主要是相应增减日常巡视检查的频次和出具守法证明审查标准。
对于被评为A级的企业,列入“守信红名单”,免除检查或适当减少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频次,优先出具守信的肯定性意见。
对于被评为B级的企业,适当增加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频次,督促其尽快改正违法行为。
对于被评为C级的企业,列入“失信黑名单”,并将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不予出具守法证明或出具否定性守法证明意见。
厦门企业的小伙伴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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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厦门市人社局新闻宣传中心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