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厦门企业招收这类台湾人才,可补助3万元!开始申办啦!
@厦门企业老板
你的企业有没有招台湾人才?
如果有的话
一定要仔细看看这条微信
因为
企业接收台湾人才就业补助
开始接受申报啦
可以全程网办哦!
政策依据
❶《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的通知》(厦委发[2017]16号)
❷《关于开展企业接收台湾人才就业补助业务办理的通知》厦人社[2019]24号
申请这项补助,需要同时满足下列四个条件:
■台湾人才持有《台胞证》,确认其为台湾人。
■台湾人才必须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且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对其学历的认证报告;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并取得高级技师资格;或取得台湾技术士证书甲级并在厦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对应职业资格高级技师(一级)。
■自2017年7月10日起,企业与台湾人才签订3年以上(含3年)的《劳动合同》;若企业与台湾人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且未约定合同终止条件的,合同期限计算至台湾人才年满60周岁止;
■2017年7月10日后来厦工作的,台湾人才在本企业连续就业满一年及以上。
每位台湾人才只能由一家企业申请就业补助,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每人3万元。
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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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
企业登录“厦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www.mnhr.gov.cn)对公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全程网办。
●系统受理审核;
●相关材料扫描上传。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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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初审
▶身份认定:
《台胞证》有照片和有台胞证号码的页面;或者《台胞证》(卡式)正反面扫描上传。
▶学历认定:
所申请台湾人才硕士以上学历证书和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上传;
或者我市认可的高级技师资格证书扫描上传;
或者台湾人才取得台湾技术士甲级证书扫描上传,在厦门生产一线从事与申报专业相关、相近工作满5年的工作履历扫描上传。
▶合同认定:
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扫描上传。
▶就业认定: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办理就业登记满一年(系统读取);
b、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人员就业证》连续就业满一年(系统读取);
c、社保缴纳记录满一年(系统读取);
d、纳税满一年(系统读取);系统无法读取时,所申请台湾人才连续一年的纳税凭证扫描上传;
e、连续一年的工资表扫描上传。
2
满足上述条件通过初审后
▶从平台打印《厦门市企业接收台湾人才就业补助申领明细表》(第二联 就业服务机构联),并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上传。
▶从平台打印《收款收据》(付款单位 联),并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或公章扫描上传。
3
审核
▶经办人员对扫描上传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补助拨付。
▶若未通过审核,系统提示未通过原因。
重要提示:
▶所有上传扫描材料要加盖企业公章,并对所上传材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传扫描件须是JPG格式,并清晰完整。
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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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时限:无
2、承诺时限:提交数据后的24小时内(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受理时间:
每季度首月(即1、4、7、10月份)的11日至当月月底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 13:00-17:00
符合条件的话
就赶紧申报起来吧!
人社君这些微信也很有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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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市人社局就业创业促进处
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厦门市人社局新闻宣传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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