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厦门企业,员工返厦后,健康管理请这样做!
元宵将近
许多企业的员工即将踏上返程
但是
目前也是疫情防控的关键节点
员工回到厦门后
各企业用工单位
应该怎么做呢?
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通知》。
除《通知》规定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和涉及应急生产任务需要提前部分复工的企业外,其它企业一律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企业复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组织员工有序返岗。
●严格执行目前仍在湖北地区的员工不得返厦返岗的规定,按照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劳动关系调整和工资支付规定(请点击→@厦门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调整与工资支付请这样做!),灵活安排员工工作,确保员工权益。
●对疫情发生后和春节期间曾在湖北地区居住、旅游、中转以及从其他疫情高发地区返厦的员工,一律实行14天的居家观察,并按照居家观察的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观察期未满的不得返岗。
落实企业内部防控措施。
●突出强化员工返岗上班后14天的特殊管理要求。
员工返岗上班后14天是健康管理关键期,必须严格执行员工进出厂区、上下班前进行体温测量制度、每个班次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教育提醒制度,严格登记每个班次、每个车间员工情况。
●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解除之前,必须持续落实上述制度。
●企业新聘员工,必须详细核实其参加企业招聘面试之前前14天的身体状况和活动轨迹,并参照返厦员工进行管理。
各企业用人单位要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要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要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和区政府(管委会)、街道、社区村居的防控要求,继续加强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健全完善防控实施方案。
●要督促落实员工个人防护措施,尤其要加强员工下班之后、上班途中的防控措施以及其它非上班时间的防护,落实员工个人防护用品,严防因防控不力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
●要主动加强与属地防控组织领导机构和疾病控制医疗机构、防护物资供给机构的联系,确保渠道畅通,全力确保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企业每一位员工的安全。
戳下面的链接可查阅
厦门市人社局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1号通知)
和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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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社局新闻宣传中心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