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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春喜 | 汉代赋选与大赋文本特征

韦春喜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01-21

汉代赋选与大赋文本特征

文/韦春喜

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韦春喜

摘要

作为一种仕进方式,赋选是在武帝时形成的。其形成原因既涉及统治者的文艺爱好、国家文化需求,更与武帝解决藩国“政治—文学”集团问题的政治策略相关。赋选虽是一种地位较低的仕进杂选,但它对无法以正途仕进的下层士吏具有重要意义。赋选既为大赋的繁盛提供了机制性动力,更对大赋文本特征的形成与强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赋选借赋观才的目的使大赋注重炫示奇难字词、名物闻见;以辞娱主的追求促成了大赋的全面铺陈;尊崇君王的文事书写原则使大赋以颂为主,并精心设计“讽谏”部分,使之具有“讽”“尊”双重意蕴向度;以天子生活、意志为观照基点的作赋意识导致了大赋文本的宫廷化特征。

关键词

汉代;赋选;仕进;大赋;文本特征


       关于赋与文人仕进关系的问题,学界主要集中于唐宋科举时代诗赋取士方面的论述上,而对唐前时期关注不多。实际上,该问题在汉代已有较充分的体现。从武帝时开始,统治者就开始实施赋选即以赋选士,不少文人通过这种方式仕进。那么,汉代为何实行赋选?在仕进诸途中,其性质与地位如何?它对大赋的文本特征产生了哪些影响?这些问题都值得思考。






一、汉代赋选状况及武帝实施赋选的主要原因



汉初时期,赋的创作是比较可观的。《汉书·艺文志》录陆贾赋3篇、贾谊赋7篇、枚乘赋9篇、淮南王赋82篇、淮南王群臣赋44篇等。由这些著录可见,此时赋家较多,赋作丰富。但因统治者在政治文化策略上以黄老之术治国,不重文华之事,“不好辞赋”,自然也就不存在赋选之事。
作为一种仕进方式,赋选的真正形成是在武帝时。武帝积极有为,选士不拘一格。据《汉书·枚乘传》,公元前141年,武帝继位伊始,便征召赋名颇盛的枚乘。这反映了统治者开始对文士有了浓厚兴趣,文士可以凭借赋才获得统治者的认可。随后,因枚乘卒于征途,武帝颇感遗憾,便召见其子枚皋。“诏问乘子,无能为文者,后乃得其孽子皋……上得之大喜,召入见待诏。皋因赋殿中。诏使赋平乐馆,善之。拜为郎,使匈奴。”为核验其文采,武帝以赋平乐馆为题进行考核。最终,枚皋获得成功,被拜为郎。又据《史记》《汉书》《资治通鉴·汉纪》等,建元三年(前138),因受同郡杨得意举荐,司马相如再度入京,作《天子游猎赋》,“赋奏,天子以为郎”。可知,相如因成功作赋而被武帝任命为郎。作为典型的试赋案例,平乐馆与天子游猎赋事标志着赋开始成为统治者选士时比较看重的文体,也标志着赋选成为汉代的一种仕进方式。

 ▲ 枚乘画像

除上述案例外,武帝时应当还有不少通过赋选而仕进的士人。班固赞云:“上方欲用文武,求之如弗及,始以蒲轮迎枚生,见主父而叹息。”“汉之得人,于兹为盛,儒雅则公孙弘、董仲舒、兒宽……文章则司马迁、相如,滑稽则东方朔、枚皋……其余不可胜纪。”《资治通鉴·汉纪》云:“四方士多上书言得失,自眩鬻者以千数,上简拔其俊异者宠用之。庄助最先进;后又得吴人朱买臣、赵人吾丘寿王、蜀人司马相如、平原东方朔、吴人枚皋、济南终军等,并在左右。”虽然所言是针对总体的仕进情况来说的,但其中论及了以赋选入仕之人,由“其余不可胜纪”“自眩鬻者以千数”等语可以推知,当时这类士人应是不少的。
 
其后,以宣帝为代表的统治者多“修武帝故事,讲论六艺群书,博尽奇异之好”,也注意以赋选士。《汉书·王褒传》载:“上(宣帝)乃征褒。既至,诏褒为圣主得贤臣颂其意。褒对曰……上令褒与张子侨等并待诏,数从褒等放猎,所幸宫馆,辄为歌颂,第其高下,以差赐帛……顷之,擢褒为谏大夫。”可知王褒通过创作《圣主得贤臣颂》获得待诏资格,其后又通过创作其他辞赋而为谏大夫。《扬雄传》载:“大司马车骑将军王音奇其文雅,召以为门下史,荐雄待诏,岁馀,奏《羽猎赋》,除为郎,给事黄门。”《后汉书·文苑列传》载:“(李尤)少以文章显。和帝时,侍中贾逵荐尤有相如、杨雄之风,召诣东观,受诏作赋,拜兰台令史。”《马融列传》载:“时车驾东巡岱宗,融上《东巡颂》,帝奇其文,召拜郎中。”在人生发展的不同阶段,汉人往往有不同的仕进方式,赋选就是其中一途。王褒、扬雄、李尤、马融等人的仕履经历就体现了这一点。特别是东汉后期,灵帝设鸿都门学,专门以辞赋艺文取士,“敕州郡王公,举召能为尺牍辞赋及工书鸟篆者,相课试至千人”,试图从政治制度上确立赋选的地位。这种仕进方式由此迎来了比较鼎盛的局面。
 

 ▲ 王宠小楷《圣主得贤臣颂》


赋选之所以在武帝时得以确立是有原因的,这既关乎统治者的文艺爱好、国家文化需求,更涉及当时的政治形势。就文艺兴趣而言,与文帝、景帝相比,武帝有很好的赋论素养,热衷作赋。基于这种好赋意识,武帝很容易利用手中大权以选拔文士,从而满足其文艺爱好。就当时的文化需求而言,武帝志在更张,重视文章礼乐建设。“孝武崇儒,润色鸿业,礼乐争辉,辞藻竞骛。”要实现这种目的,统治者就必须选用文士。
 
除上述原因外,赋选的实行更和武帝的政治意图密切相关。为确保刘氏的长久统治,刘邦以秦为鉴,学习西周,大力分封同姓子弟。特别是,为使诸侯王有拱卫中央的能力,朝廷还赋予其相当独立的政治、经济、军事权力。封建同姓是把双刃剑,文帝以后,同姓诸侯与汉廷血缘关系日渐疏远,其拱卫作用逐渐消失,他们大多企图分疆而治。诸侯之所以有分疆自治甚至对抗朝廷的野心,根本原因在于众人的拥护与支持。就事关为政要害的人事问题而言,汉初封建制赋予诸侯相当独立的人事权,诸侯可按其政治文化需求选士署职,“得自除御史大夫群卿以下众官,如汉朝,汉独为置丞相”。就汉帝国的仕进环境而言,从刘邦到文帝末年,军功阶层主导着政权。据统计,三公九卿、王相国、郡守等职基本被军功阶层及后裔占据。高祖时,军功阶层占97%,惠帝、吕后时占81%,文帝时占50%。这必然会导致其他阶层特别是下层人士很难跻身汉廷。为此,他们只得另谋出路。因诸侯王有相当独立的人事权,可以按自己的政治文化要求选拔贤才。这些因素都导致了藩国“政治—文学”集团的形成,如淮南王刘安“亦欲以行阴德拊循百姓,流名誉。招致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梁孝王“招延四方豪桀,自山以东游说之士莫不毕至”。
 
▲ 西汉同姓王分封

众多人士游仕藩国,很容易聚结成背离皇权的政治力量。如因继承皇位无望,梁孝王与羊胜、公孙诡等门客谋议后,派人刺杀朝廷大臣十余人,此事震惊朝野。因此,要解决诸侯王问题,统治者既要化解藩国领地过大、经济势力过强的问题,更要妥善处理那些依附于诸侯的文士问题。就政治态度而言,汉帝国对藩国僚属有较强的抵制倾向。据《汉书·彭宣传》:“(彭宣)迁东平太傅……入为右扶风,迁廷尉,以王国人出为太原太守。”颜师古注引李奇之语云:“初,汉制王国人不得在京师。”《龚胜传》:“胜为郡吏,三举孝廉,以王国人不得宿卫。”彭、龚之事都发生于西汉中后期,由此可知汉初时朝廷对藩国僚属的限制可能更严重。如,梁孝王卒后,枚乘、司马相如分别归乡淮阴、成都,均未到长安谋求发展。这种趋同性的抉择,应是二人基于汉朝对藩国僚属的限制而作出的。
 
朝廷的这种限制自然会使士子产生离心力。因此,藩国问题的彻底解决,绝不能以诸侯王之死或藩国疆域的缩小、分化作为判断标准。对此,雄才大略的武帝应有清醒的认识。即位后,他立即着手解决诸侯王“政治—文学”集团游离于汉廷的问题。为此,他以蒲轮之礼征召赋家枚乘。当时,枚乘年事颇高,入选朝廷中也不会有大的政治作为。武帝之所以有这样的决定,其原因在于:第一,在当时的藩国中,梁国“政治—文学”集团势力最为强盛,而枚乘则是该集团的文士代表,“梁客皆善属辞赋,乘尤高。”第二,在梁国门客中,枚乘相当年长。在古代社会,尊老重老是儒家政治伦理体系中的重要内容。《礼记·大学》篇云:“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上老老而民兴孝。”郑玄注云:“老老、长长,谓尊老敬长也。”在此文化意识下,征召老者是颇有政治意味的。建元元年(前140),武帝颁布诏令:“古之立教,乡里以齿,朝廷以爵,扶世导民,莫善于德。然则于乡里先耆艾,奉高年,古之道也。”对刚即位的武帝而言,他既需要在尊老活动中展示其平治天下的雄心,更需要寻求一个合适人选,表现他对藩国“政治— 文学”集团问题的重视。第三,枚乘很有政治识见,先跟从吴王刘濞,曾两次上谏其逆乱必败。其后,他从游梁孝王,“恐孝王反,故作《七发》以谏之”。虽然在政治立场上,其讽谏目的是为了维护诸侯王的利益,但客观上这种立场是有利于朝廷的。
 
可见,武帝征召赋家枚乘之举颇有政治象征意义。它是武帝化解藩国“政治—文学”集团的有效政治策略、手段,能充分展现汉廷对藩国文士的优容,扭转他们对朝廷的政治态度。而赋在当时颇为流行,很受文士青睐,实行赋选有助于他们充分展示文学才能。虽然,枚乘卒于征途,不能在武帝面前展现其文采,但他毕竟以赋名获得了武帝的高度重视。“诏问乘子,无能为文者,后乃得其孽子皋”,从侧面说明了武帝以赋才选人的意识。
 
作为一种政治象征,枚乘以赋名被征选之事,对其他士子颇有启发,这在司马相如身上有鲜明体现。《华阳国志》载:“(蜀郡)城北十里有升仙桥,有送客观。司马相如初入长安,题市门曰‘不乘赤车驷马,不过汝下’也。”可知,司马相如颇有功名之心。为此,他“以赀为郎,事孝景帝,为武骑常侍,非其好也”。纳赀是汉代仕进的一种方式,即士人可通过向朝廷捐献资财而得官,但它并非仕进正途。当时,朝廷已形成了“入财为官,不署右职”的规定。司马相如以赀为郎,既说明其功名心很强,为此不惜以杂途仕进;也决定了其仕途前景黯淡,“非其所好”的背后可能蕴含着他对仕途前景的清醒认识。因此,他需要寻求新的机会。
 

▲ 《华阳国志》书影

据《汉书·文三王传》,景帝前元三年(前154),梁孝王入朝。“是时,上未置太子,与孝王宴饮,从容言曰:‘千秋万岁后传于王。’王辞谢。虽知非至言,然心内喜。太后亦然。”在七国之乱时,梁孝王力阻七国大军,“所杀虏略与汉中分”。前元七年(前150),“上废栗太子,太后心欲以梁王为嗣。大臣及爰盎等有所关说于帝,太后议格,孝王不敢复言太后以嗣事。事秘,世莫知,乃辞归国。”由于职位卑微,司马相如无从得知朝廷秘闻,只能了解大体政治状况。于是,他推测孝王会继承皇位。立足这种误判,他以病为辞,转投其门下。因孝王谋杀朝臣之事,其集团成员必会引起朝廷的极度反感。孝王卒后,相如被迫回家,其仕途自然也就因此止步。武帝即位后,征选赋家枚乘,并以赋考试枚皋。作为同僚,相如对枚乘的动向肯定比较关注。据《史记》本传,同乡杨得意在推荐他时说:“臣邑人司马相如自言为此赋。”可知,他可能到长安拜访过杨得意,并强调、凸显其赋才。本传又载:“上惊,乃召问相如。相如曰:‘有是。然此乃诸侯之事,未足观也。请为《天子游猎赋》,赋成奏之。’”由其对答之语,我们可以体察出他的信心百倍。这说明他对《天子游猎赋》已有了充足的前期准备。这种准备恰是以其敏锐把握武帝赋选的政治用意为基础的,这也说明武帝的赋选策略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
 


二、赋选的性质、地位与意义



一般而言,正史“帝纪”多记载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大事、要事。其中,就仕进制度而言,汉代实行察举征辟制,这在《汉书》《后汉书》“帝纪”部分中有充分体现。两部正史“帝纪”主要记载了自高祖十一年(前196)发布《求贤诏》以来的相关人才选拔与仕进科目情况,涉及秀才、孝廉、明经、贤良、敦厚有行、至孝、有道等常科或特科,这些科目均是仕进正途。与正途相比,汉代虽赋家辈出,且很多人通过赋选以仕进,但《汉书》《后汉书》“帝纪”部分对赋选问题鲜有载述。另外,《通典》《文献通考》《通志》《西汉会要》等文献均列“选举”一门,但也鲜见赋选方面的资料。这种情况恰恰说明当时的赋选并非仕进正途,仅是一种杂选,地位较低。
 
赋选的性质、地位在鸿都门学的设置问题上得到充分反映。东汉末年,在宦官曹节等人的操控下,灵帝设置鸿都门学,“敕州、郡、三公举召能为尺牍辞赋及工书鸟篆者相课试”,欲图从政治制度上确立赋选的正途地位。这一举动遭到了士大夫官僚集团的强烈抵制。蔡邕上封事云:“孝武之世,郡举孝亷,又有贤良、文学之选,于是名臣辈出,文武并兴。汉之得人,数路而已。夫书画辞赋,才之小者,匡国理政,未有其能。”杨赐上书云:“鸿都门下,招会群小,造作赋说,以虫篆小技见宠于时。”武帝之后,汉代建立了以察举征辟为核心的仕进制度,设置了贤良、孝廉、秀才等科目。到了东汉中后期,诸科渐为世家大族控制,成为保证其政治利益的主要途径。蔡、杨等人强烈抵制鸿都门学之举就说明了该问题,同时也反映了赋选的性质与地位。
 

▲ 汉代选官征辟制度组织结构

总体上,汉代仕进制度重实用,士吏选拔务求有用于世。一些仕进科目的设置具有双重目的,既为选才,同时也是为了解决时政问题,所以统治者多要求被举荐者直陈并分析相关政治问题。这由“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举茂材异等直言极谏之士”等科名即可看出。同时,武帝后,汉代崇尚经术,深刻认识到道德伦理在维系政治统治、教化社会方面的重要作用。统治者设置孝廉、明经诸科,实蕴含了其激风励俗、以德治国的用世目的。而作赋则是纯粹的文辞之事,以赋才高低作为选士标准,不符合追求实用的仕进策略。因此,赋选虽是武帝化解诸侯王“政治—文学”集团问题的高明措施,但它不是选士正途。
 
就渊源、性质而言,在先秦时,赋是一种综合性的民间文艺形态,以言辞娱乐为主要目的,包括隐语、成相说唱、嘲谐、大小言艺、说物等方式。而为维护根本政治利益,自周代以来,统治者在构建礼乐知识谱系的同时,对民间言辞艺术多持否定态度。《逸周书·武称解篇》云:“淫图破□,淫巧破时,淫乐破正,淫言破义,武之毁也。”《大开武篇》列有“十淫”,包括“淫好破义”“淫乐破德”“淫文破典”等。这些“淫乐”“淫言”“淫好”涉及的内容虽比较广泛,但应包含民间娱乐艺术在内。统治者对“淫乐”“淫言” 等的否定,实际上反映了礼乐文化谱系与民间娱乐艺术的二元对立。春秋战国时,统治者对民间言辞艺术的抵制同样很严重。《韩非子·八奸篇》云:“优笑侏儒,左右近习……此皆俱进俱退,皆应皆对,一辞同轨以移主心者也。”《管子·小匡》云:“倡优侏儒在前,而贤大夫在后。是以国家不日益,不月长。”可见,在礼乐知识谱系下,出于理性治政目的,社会上层与知识界必然会形成鄙视民间艺术的文化传统。虽然在现实生活中,统治者欣赏民间艺术是不可避免的文化取向,但始终会被这种传统所挤压。可想而知,作为一种综合性的言辞艺术,赋必然会处于被鄙视的文化境地中。一直到汉代时期,赋仍然被置于可与倡优博弈相比较的艺术话语体系中,赋家也往往被统治者见视如倡。
 
由于文化传统是一种长期存在,统治者的相关决策必须充分考虑这种传统,才能获得社会认可。因此,武帝在实行赋选时,也须遵循这种传统。这自然会导致赋选在仕进诸途中仅是一种杂途,地位较低。
 
虽然赋选仅是一种杂途,但它对下层人士有重要意义。就仕进诸途而言,汉代最看重孝廉、贤良、秀才、明经等科。其中,孝廉是岁举常科,其举荐人数应是诸途中最多的。但实际上,其名额是很有限的。元光元年(前134),朝廷开始选拔孝廉,各郡国可举一人。其后,一般“大郡口五六十万举孝亷二人,小郡二十万并有蛮夷者亦举二人”。至和帝时,朝廷进一步完善孝廉政策,内郡的孝廉荐举集中在二十万选一的比例上;因有一定的政策倾斜,边郡的比例稍大。关于贤良,各郡国一般可举一名,每次举数集中在百名左右,少则数十人;且贤良为特科,多视统治者的政治需求而定,选举时间不固定。这也会对士子入仕产生很大限制。秀才在西汉时为特科,员额极少;东汉后,它成为常科,名额稍增。据建武十二年(36)《察举诏》:“三公举茂才各一人,廉吏各二人。光禄岁举茂才四行各一人,察廉吏三人。中二千石岁察廉吏各一人。廷尉、大司农各二人。将兵将军岁察廉吏各二人。监察御史、司隶、州牧岁举茂才各一人。”即三公举三人,光禄勋举一人,十三部司隶、州牧举十三人,计十七人。可见,秀才名额是很少的。同时,这些科目多由举主举荐,因缺乏健全的监督措施,容易产生察举不实的弊端。特别是东汉中后期,察举往往“窃名伪服,浸以流竞。权门贵仕,请谒繁兴”,选举权为朝廷权贵、世家大族垄断。在此情况下,一般士吏难获举荐。为此,他们必须寻找一种不为权贵、世族看重的仕进方式,才有可能在仕途上有所发展,而赋选则适应了这种要求。在此,仅以扬雄为例说明。
 
据《汉书》本传,扬氏家族原生活于晋国扬地。春秋中后期,因晋国“六卿争权”,“扬侯逃于楚巫山”。楚汉之际,“扬氏溯江上,处巴江州。而扬季官至庐江太守。汉元鼎间避仇复溯江上,处岷山之阳曰郫,有田一㙻,有宅一区,世世以农桑为业。自季至雄,五世而传一子,故雄亡它扬于蜀”。可知扬氏因故多次迁徙,最终定居郫地,是典型的外来户;且自高祖至扬雄,扬氏人丁不兴,五世单传,没有发展成地方大族。这种状况很不利于扬雄的仕途发展。

汉代仕进制度看重人的实际政能,即士子在地方政府中通过担任一定的吏职所积累的经验与能力。《汉官仪》载光武之诏云:“自今以后,审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茂才尤异孝廉之吏,务尽实核,选择英俊、贤行、廉洁、平端于县邑,务授试以职。有非其人,临计过署,不便习官事,书疏不端正,不如诏书,有司奏罪名,并正举者。”章帝建初元年(76)诏云:“夫乡举里选,必累功劳。今刺史、守相不明真伪,茂才、孝廉岁以百数,既非能显,而当授之政事,甚无谓也。”光武对仕进问题所提出的相关要求,是根据以前的“丞相故事”发布的。所谓“便习官事”是指被举荐人须有一定的从政经验,能较熟练地处理官务,即章帝所强调的“能显”。因此,汉代士子大多先在地方担任吏职,然后通过孝廉、贤良等科进入朝廷。如:“(王吉)以郡吏举孝亷为郎,补若卢右丞,迁云阳令。举贤良为昌邑中尉。”“(鲍宣)为县乡啬夫,守束州丞。后为都尉太守功曹,举孝廉为郎。”但是郡县地方吏职多为豪族把持,一般庶民难以跻身。《汉书·何并传》载:“祖父以吏二千石自平舆徙平陵。并为郡吏,至大司空掾,事何武。武高其志节,举能治剧,为长陵令。”《后汉书·邓寇列传》载:“(寇恂)世为著姓。恂初为郡功曹,太守耿况甚重之。”这些史料都反映了地方豪族对郡县吏职的把持。有的豪族甚至世代为吏,垄断地方权力,这在《隶释·成阳灵台碑》有集中体现。此碑立于建宁五年(172),碑阴载济阴成阳仲氏家族出资立碑情况,所署吏职有县以下官吏二十七人,吕长一人,五官掾一人,从事一人,督邮四人,主吏二十人,由此可见仲氏家族之盛及其对地方行政的控制。
 
▲ 成阳灵台碑(现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

在此情况下,扬雄自然很难进入地方行政系统担任吏职。同时,汉代选士“大则取其行,次则取其学,又次则取其言,又次则取其能”。所谓“行”是指注重品德修养,在当地有良好声誉。“学”主要是指经学的学习。当时,官方经学以今文为主,重视章句训诂,微言大义。“言”是指上书进言,言辞表达能力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而扬雄则“少而好学,不为章句,训诂通而已,博览无所不见。为人简易佚荡,口吃不能剧谈”。因此,纵使地方世族不把持选举,其品行、治经方式、言辞表达等都存在一定问题。按照上述行、学等标准,扬雄也很难获得正途举荐,为此只得寻求其他仕进途径。
 
《汉书·地理志》载:“及司马相如游宦京师诸侯,以文辞显于世,乡党慕循其迹。后有王褒、严遵、扬雄之徒,文章冠天下。由文翁倡其教,相如为之师。”《扬雄传》载:“先是时,蜀有司马相如,作赋甚弘丽温雅,雄心壮之,每作赋,常拟之以为式。”这说明相如以赋选入仕在当地产生了很大影响,注重赋的创作,师法相如的入仕方式已成为蜀地风气。在入仕之前,扬雄认真学习相如,这可能蕴含了其以赋成名、进而仕进的心意。本传又载:“孝成帝时,客有荐雄文似相如者,上方郊祠甘泉泰畤、汾阴后土,以求继嗣,召雄待诏承明之庭。”班固赞曰:“初,雄年四十馀,自蜀来至游京师,大司马车骑将军王音奇其文雅,召以为门下史,荐雄待诏,岁馀,奏《羽猎赋》,除为郎,给事黄门。”扬雄晚年所作《答刘歆书》云:“雄始能草文,先作《县邸铭》、《王佴颂》、《阶闼铭》及《成都城四隅铭》。蜀人有杨庄者,为郎,诵之于成帝,成帝好之,以为似相如,雄遂以此得外见。”本传所说的“客”当是指杨庄。由这些史料可见,在王音、杨庄等人的举荐下,扬雄是通过赋选而仕进的。


三、赋选与大赋文本特征



作为一代之文学,汉赋创作繁盛,这种状况应当是多重因素合力的结果。除了汉代礼乐文化需求、统治者的文艺爱好、经学的繁盛、文体自身的承续与性质等因素外,赋选所产生的推动力应当是重要原因。虽然以大赋为代表的汉赋创作起来耗时费力,以至于有的作者“用精思太剧,而立感动致疾病”,但在皇权体制下,为了个人的仕进也只得不停地创作、进御。同时,由于以赋选仕进者多侍从皇帝,以赋娱主,深受皇帝喜爱,这自然会对其他朝臣产生影响。为引起统治者的关注,他们也效法以赋选仕进之士,热衷作赋。班固《两都赋序》在胪列司马相如、枚皋、王褒等言语侍从之臣后,又云:“公卿大臣,御史大夫倪宽、太常孔臧、太中大夫董仲舒、宗正刘德、太子太傅萧望之等,时时间作。”这些朝臣都以正途获选,但在仕进过程中为博取关注,也纷纷作赋,与言语侍从之臣共同促成了好赋之风。班固首述以赋选仕进的言语侍从之臣,次及公卿大臣,言辞之间已透露出赋选所产生的影响。可以说,赋选仕进之制促成了当时的好赋之风,为大赋的繁盛提供了机制性动力。
 
作为一种人才选拔与仕进方式,赋选的根本目的是借赋观才,考察士子的才学知识。这就涉及到汉代对才学、知识的认识问题。其中,文字知识尤其重要。汉初时,先秦封建思维所造成的王国复立意识仍比较盛行,人心不稳。立足这种状况,充分了解各地文字,既有助于进一步统一文字,更有助于洞悉各地情况,防止六国贵族势力的死灰复燃。《汉书·艺文志》载:“汉兴,萧何草律,亦著其法,曰:‘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可见,自汉初开始,统治者就极其重视文字工作,为此在仕进政策上强调通晓文字。武帝之后,为阐释经籍中的微言大义与名物制度,学者们需要对经字进行训诂、笺解,文字之学自然就成为经学的基础。故许慎《说文解字叙》云:“盖文字者,经艺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汉书·艺文志》把《史籀》《苍颉》等小学典籍胪列于六艺部分,这种编排也体现了字学与经学的关系。在这种文化、学术环境下,文字功夫自然成为判断士子才学状况的重要方面。另外,博物多闻也是汉时值得注意的才学观念。先秦时期,孔子就提出了“友多闻”(《论语· 季氏》)的主张。伴随着大一统政权的建立,当时对未知世界、领域、事物的认知渴望更加强烈,博物多闻的观念也就更为流行。《论衡·别通篇》云:“汉氏廓土,牧万里之外,要、荒之地,褒衣博带。夫德不优者,不能怀远;才不大者,不能博见。故多闻博识,无顽鄙之訾;深知道术,无浅暗之毁也。”《汉书· 楚元王传》赞云:“自孔子后,缀文之士众矣,唯孟轲、孙况、董仲舒、司马迁、刘向、扬雄。此数公者,皆博物洽闻,通达古今,其言有补于世。”这些材料都反映了汉代崇尚博物多闻的才学观念与以之评人的意识。
 

▲《 说文解字叙》书影

立足上述才学观念,为了以赋选仕进,士子多选择包容性很强的大赋,尽力陈列奇难字词,以炫示字学功夫,从而使赋作形成了鲜明的“字林”文本特征。如司马相如《天子游猎赋》在铺叙上林苑的山林形貌时,就陈列了大量生僻字词,像“巃嵸崔巍”“崭岩嵾嵳”“九嵕嶻嶭”“谽呀豁閕”“崴磈㟪廆”等。在先秦赋中,这些奇异字是很少见到的。同时,赋家多立足其知识见闻,极力铺陈各类名物,举凡天文、地理、人事、典制、植物、兽类等无不纳诸笔端。诸类名物的获取一方面源自典籍,此即谢榛《四溟诗话》所云:“汉人作赋,必读万卷书,以养胸次。《离骚》为主,《山海经》、《舆地志》、《尔雅》诸书为辅。又必精于六书,识所从来,自能作用。”另一方面,也需要作者广泛了解当时的社会、风俗文化,及时捕捉相关名物信息。如杜笃《论都赋》云:“连缓耳,琐雕题,摧天督,牵象犀,椎蚌蛤,碎瑠璃,甲瑇瑁,戕觜觿。”所列名物知识涉及地域、风俗、物产等。缓耳即儋耳(今海南儋县),因该地居民耳多下垂,故名;雕题当源于屈原《招魂》、《礼记·王制》等,为南方少数民族习俗;天督即天竺,因张骞通西域之故,稍为汉人所闻,时名身毒国,杜笃称之天督,当另有所闻;瑠璃出西域罽宾国;瑇瑁、觜觿,李贤注云:“郭义恭《广志》曰:‘玳瑁形似龟,出南海。’……觜觿,大龟,亦玳瑁之属。”由此可见杜笃的博物多闻。综上所述,在以赋选仕进的条件下,士子在作赋时必会倾尽其能地炫学逞才,从而进一步促成了大赋专尚奇难字词、尽列名物闻见的文本特征。当然,这种特征的形成也涉及赋家的学者化、大赋“最资学问”的文体性质等因素,但赋选所产生的影响也值得深入思考。
 
众所周知,汉赋特别是大赋崇尚铺陈夸张,摛写丽藻。这种文本特征的形成,除取决于大赋自身的体制规定、崇尚繁复的经籍注疏风气、作者的文学素养等因素外,也和赋选作为一种仕进机制所产生的助推作用密切相关。对希望以赋选仕进的士子而言,如何把铺陈艺术发挥到极致,形成符合皇权大一统文化需求的辞赋品格,以辞娱主,干禄求进,自然成为其必须考虑的问题。这在司马相如《天子游猎赋》中有鲜明体现。如果说以前的赋作主要集中于对某一、某些事物的铺陈,此赋则使用弥散类推的思维方式,按照空间方位和事物类别的铺陈形式,充分使用对仗、夸张、排比、虚构等手法,把“云梦之泽”“上林之苑”等中的各类事物进行汇总性展现,辞藻华丽,气势弘廓,可谓“品物毕图”,“极声貌以穷文”。
这说明作者确实把赋的言辞技术发挥到了极致,实现了铺陈艺术的推陈出新,从而确立了大赋的弘丽品格。其后,因受政治文化环境的变化、经学文艺观念盛行等因素影响,大赋铺陈发生从凭虚到征实的渐次转向。但只要以赋选仕进的机制继续存在,士子将仍会以铺陈为能事,大赋自然也会保持“必推类而言,极丽靡之辞,闳侈钜衍”的文本特征,这在扬雄的赋选之作《羽猎赋》中有鲜明体现。东汉和帝时,李尤因“有相如、扬雄之风”而获得赋选上的成功,也证明了这一点。可见,在大赋全面铺陈文本特征的形成、强化方面,赋选发挥着不可忽视的助推作用。
 
由于赋选是由皇帝主导的文事活动,因此赋的创作必须遵循朝廷的礼制、文事政策与要求。与秦朝相比,汉代统治者充分认识到了文化建设的重要性,非常重视礼制、文事活动。《汉书·刑法志》载:“(刘邦)任萧、曹之文,用良、平之谋,骋陆、郦之辩,明叔孙通之仪,文武相配,大略举焉。”此处所言的 “文”之“大略”是指汉初时期的礼制、文事建设活动。基于皇权建设需要,刘邦重用儒士叔孙通,进行了一次较全面的礼制文化建设。此次活动以推尊皇帝、树立皇权威严为基本精神,既涉及现实礼制,也涉及文事书写问题。“汉定礼仪,则有四品: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议。章以谢恩,奏以按劾,表以陈请,议以执异。”至此,在各种文化、文事场合,坚持礼制,尊崇天子,成为皇权专制社会的基本文事原则。武帝之后,作为官学的儒学更以尊崇天子、维护一统作为思想要义。在此情况下,士子在作赋时,也必然以尊君作为基本原则。特别是参加赋选的士子多出身于社会下层,通过赋选获得皇帝的认可是其首要人生目标。基于这种目标,揣摩天子心理,尽量投其所好,避免触犯龙鳞,自然成为其自觉主体意识。
 
基于上述文事书写原则与主体意识,士子在处理大赋的文本立意问题时,必然会立足帝王喜好歌功颂德、润色鸿业的文化心理,通篇以颂为主,以表现尊崇天子之义。如马融在安帝亲政之后,“上《东巡颂》,帝奇其文,召拜郎中”。该赋直接以颂命名,极力讴歌安帝东巡之举。当然,士子也会蕴含一定的讽谏之意,但讽谏部分所占文本比例很少,并且也不是直言其意。在汉代的文化角色设计上,皇帝是圣王,具有内圣外王的完美品格。所谓内圣,即主体通过对自身思想、行为的自我修正与提升而达到的道德完美境界。基于这种文化意识,士子大多采取天子自省的方式,表达讽谏态度。《天子游猎赋》首发其端,其尾云:“天子芒然而思,似若有亡。曰:‘嗟乎,此泰奢侈!朕以览听馀闲,无事弃日,顺天道以杀伐……非所以为继嗣创业垂统也。’”这段文辞蕴含讽谕之意,但也颂扬了君主自省内圣的品格。这种具有双重意蕴的文本设计,旨在面向作为读者的天子,为其从讽谏、颂扬双向角度去体会文辞提供了可能,至于从何种向度去理解,这就完全取决于天子自身的素养与用心了。这种精妙的文本技巧应当是司马相如为了干禄求进、避免谏言之祸而精心设计的,也是该赋之所以成为大赋经典而为后人效法的原因之一。扬雄《羽猎赋》就继承了这种文本设计,以天子的道德自省收尾。当然,这种具有双重意蕴向度的收尾很容易导致大赋讽谏功能的失效。扬雄晚年的反思即“讽乎!讽则已,不已,吾恐不免于劝”,就证明了这种情况。总之,以颂为主是大赋基本的文本特征,纵使作者有所讽谏,这种讽谏经过精心的文本设计,也蕴含着推尊天子的潜在用意。对以赋选仕进的士子而言,这种文本书写方式能够充分取悦天子,展示自己尊崇天子的思想意识,从而使其求仕活动更易成功。因此,这种文本方式一旦形成,便会为后来以赋选仕进者所取法,成为比较稳定的模式。
 
在先秦时,赋有很强的民间文艺性质,但到了汉代时,它成为了“描写帝王和贵族的奢侈豪华生活、夸张奇方异物、专供帝王和贵族们消遣的极端形式主义的宫廷文学”。那么,它是如何实现从民间到宫廷化文本形态转化的?其中的主要因素应是赋选。一方面,对希望以赋选仕进者来说,他们须按统治者的喜好进行创作。扬雄《羽猎赋》以统治者颇感兴趣的田猎生活为题材;明帝时,“时有神雀集宫殿官府,冠羽有五采色,帝异之”,贾逵因之作《神雀颂》,被拜为郎。这些事实都反映了赋家以天子生活或意志为观照基点的作赋意识。特别是在通过赋选进入朝廷后,因缺乏实际政能,一些赋家多作为语言侍从之臣,经常围绕在皇帝身边,通过不停地作赋博取宠幸。如枚皋、王褒,《汉书》本传载:“(枚皋)从行至甘泉、雍、河东……上有所感,辄使赋之。为文疾,受诏辄成,故所赋者多。”“上令(王)褒与张子侨等并待诏,数从褒等放猎,所幸宫馆,辄为歌颂,第其高下,以差赐帛。”可见,作为言语侍从之臣,以赋选仕进者多应诏奉命,围绕帝王的文化、娱乐生活作赋。这就很容易把赋从民间、私人化形态转变至宫廷化形态,导致了大赋文本宫廷化特征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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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韦春喜
编辑:宋宇
初审:宋宇
审核:詹拔群、周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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