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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亿元成交!余姚法院披露华鑫集团破产重整进展!

30亿元债务

1143名待安置职工

……

作为宁波市百强企业和中国化纤龙头企业

华鑫公司因投资失误

一夜之间从神坛跌落

企业将如何实现涅槃重生

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

华鑫化纤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景


2017年,受全球性金融危机以及银行收贷等问题的影响,化纤企业频频出现各类负面信息:停业、破产、倒闭、重组……作为中国化纤龙头企业的华鑫化纤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老华鑫)因投资失败,且为关联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老华鑫资金链断裂,陷入巨大债务危机,诉讼频发。


2016年1月,老华鑫停业。此后,余姚市新华鑫纤维销售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新华鑫)承租了老华鑫的厂区及其固定资产,继续从事化纤经营。


2017年6月,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余姚法院申请对老华鑫进行破产清算。


经调查,老华鑫与新华鑫在实际控制人、资产划分、资金往来、企业职工、主营业务等方面存在高度混同,因此,余姚法院于2018年5月裁定受理新华鑫的破产清算申请,并将新、老华鑫的破产清算案件合并审理。

员工安置、资产变现,法院决定重整

余姚法院召开新老华鑫合并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由于新老华鑫所在园区产业政策及能源“双控”限制,如果通过破产清算程序简单地将企业资产进行变现,资产竞买人以原有资产重新设立企业并继续从事与华鑫相同的业务几无可能,这将会最终导致新老华鑫的资产大幅贬值,甚至还存在资产变现困难而无法受偿的风险。


就公司而言,华鑫作为曾经的化纤龙头企业,拥有优质的化纤类经营资质,持有大量土地、房屋、生产线等资产,且其仍有较强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无论对于债权人还是华鑫而言,破产清算这样的解决方式对各方都不利。


更重要的是,破产清算期间,华鑫公司名下仍有在册职工1143人,职工债权高达3000余万元,一旦该笔债权无法得到清偿,将会影响职工稳定。对于这些职工而言,公司破产清算意味着将失去生活来源。


为破解这一困局,在余姚市政府的支持和协同下,余姚法院根据新、老华鑫的申请,于2018年6月裁定对新、老华鑫进行合并重整。

8.26亿成交!首例司法拍卖“重整投资权”成功!

大沃化纤总经理戎伟军抑制不住心中的激动,高举营业执照向与会人员展示


2018年7月,余姚法院组织召开新、老华鑫合并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就华鑫破产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财产担保债权组、税款债权组、出资人组均表决通过,但是普通债权组未能表决通过该重整计划。


为使破产重整方案能够顺利通过,余姚法院破产审判团队的法官们倾注了大量的心血,针对仍存疑虑的债权人逐个上门沟通、释法,发送司法建议,并不断调整重整思路,完善重整方案。


经过余姚法院与破产管理人的多番论证,最终创新性地提出“拍卖重整投资权”,通过保留企业全部有效经营资产,使企业以自有业务重新获得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这种通过公开拍卖方式拍卖破产企业的重整投资权在宁波地区尚属首例,金额巨大在浙江也属罕见。


2019年11月4日,新、老华鑫重整投资权在司法网拍上架开拍,以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出价4亿元为起拍价,经过154次的出价,117次的延时,最终宁波大沃化纤科技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大沃化纤)以8.26亿元的高价竞得新、老华鑫的重整投资权据悉,新、老华鑫破产重整成功后,首次分配普通债权清偿率达8%,比清算方案预估清偿率高出700%。


日前,余姚法院组织新、老华鑫合并重整资产移交,买受人大沃化纤全额缴纳8.26亿元款项,并接收重整资产。



在余姚市委的领导和余姚市政府的支持下,余姚法院受理新、老华鑫合并破产重整后,以“不破不立、破而后立”为整体目标,以“府院联动破题”为重要抓手,共同研究把脉企业实际情况,依托破产重整制度,审时度势、精准施策、合力破难、达成共赢。


重整计划维持了企业主业不变、产品不变、没有进行资产置换、没有停产半停产,实现了企业就地重生,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这是余姚法院充分发挥市场无形之手功能优化资源配置的一个典型案例,也是依法精准服务企业的生动实践,为保产能、保稳定、促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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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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