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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完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滨海文明网 文明天津 2022-04-25


  “市民的文明素质,体现着一个地区的精神风貌和文明程度,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关键。”

完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市民的文明素质,体现着一个地区的精神风貌和文明程度,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关键。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以来,滨海新区多措并举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开展“道德模范故事汇巡演”等活动,宣传先进典型,传递道德能量,让市民群众见贤思齐。开展“微笑行动”“弯腰行动”“排队行动”三项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和志愿服务“五个一”活动,通过志愿者示范引领,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在活动中不断提升文明素质。滨海新区还完善管理约束不文明行为,针对不文明交通行为,在主干道路中心安装一批隔离护栏,施划一批黄色“禁止停车线”和“机动车礼让行人”提示语,启用“巡逻兵”车载移动电子警察摄录设备和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自动警告抓拍系统;针对遛狗不拴绳、随意大小便等问题,推广建设了一批“文明养犬便民箱”,免费提供拾便纸和拾便袋,并提示遛狗拴绳。市民普遍感到新区创文以来变化很大,不文明行为大为减少。


  制定《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就是让广大市民知道“要求什么”“倡导什么”“禁止什么”,让“做文明人、办文明事”成为大家的共识,让处罚不文明行为有了法律依据,是从法治的角度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新举措,必将对天津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建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文明行为进行鼓励,让人们更愿意做文明事。也要明确对哪些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对哪些不文明行为进行制约,有办法、有可操作性,让《条例》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撰稿人:方吉潮(滨海新区文明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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