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文明行为条例系列调查报道之一:该拆的违建(音频)
到5月10日,《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经实施整整10天时间了。条例实施以来,本市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条例,各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推动条例落地见效,津城劲吹文明新风。但在条例实施后,也出现了各部门执法力度不同,百姓身边一些常见的不文明现象被忽视,执法被打折扣等情况。请听记者孙博、邵坤采写的第一篇:《该拆的违建》。
河西区港云里小区建于1994年,长期以来小区普遍存在一楼住户窗改门,私搭阳台的现象。居民刘大爷从三年前就曾向各级管理部门反映过小区拆违不彻底的问题,可得到的总是模棱两可的答复。本月实施的《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在建成区私搭乱建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刘大爷本以为事情能够就此得到解决,可截至目前,违建情况还是没有任何改变。刘大爷说:城管部门的找过我,说您反映的都对。我说违建什么时候拆?不表态。跟我说这个违建不拆,是历史遗留问题,另外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就不拆了。现在文明条例已经公布了,也没落实。
9日下午,记者来到港云里小区看到,包括4门、6门、24门、28门等近10个楼门的个别一楼住户还在使用私搭阳台作为储藏间或者厨房。记者找到负责港云里拆违工作的越秀路街城管科,一位姓高的科长进行了说明:现在基本该拆的违章都拆得差不多了,剩下的都是远年的。现在从执法公平角度,我们街道一共10个大社区,100多个自然小区,要动不可能只动这一个,所以这种情况下体量太大了……
高科长表示,街道现在对于新建违建一经发现一律拆除,对于存量违建也有相应的拆除计划。但受制于资金、人力等条件,对于个别远年遗留的违建,只要符合住户自己使用、不开展经营、不过分外溢等条件的,街道可能会选择暂缓拆除。对此,市城管委执法协调处处长郑国海表示,市城管委是拆违工作的总协调、总牵头部门,其它基层具体执法单位落实法律法规绝不能缩水,尤其不能标准不一。“沿街底商、破窗改门、破墙打洞等,都要一律按照标准和要求进行整改。天津现在街镇执法,236个整建制街镇就是“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的模式,如果执法队伍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可以直接找到街道”。
天津从2016年启动拆违“五年行动”计划,并明确提出“五年拆违、三年完成”。截至目前,全市已经拆除各类违建900万平方米,完成了计划任务的九成左右。但与此同时,一些遗留违建、反复违建的问题仍然存在。下一步,全市各区城管部门将加强与街道执法单位的联动,确保拆违工作不留死角,推动《条例》相关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市城管委执法协调处处长郑国海介绍:充分利用网格员加强巡控的这种工作机制,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坚决遏制新建的违法建设。我们跟街道办事处进行沟通,必须要进行规范和统一,该拆除的就应该拆除,该规范的就应该认真的规范到位,这是符合我们城区市容市貌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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