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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以疫情防控为契机加强生态道德建设

今晚报张雅光 文明天津 2022-04-25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艰苦努力,我国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要以疫情防控为契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强公民生态道德建设,提升公民生态道德素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构建生态道德教育体系。加强公民生态道德建设,把生态道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一体化的生态道德教育体系。要充分发挥思政课的主渠道作用,注重挖掘其他课程蕴含的生态道德教育因素,保证思政课与其他课程同向同行,教育引导学生善待自然界。同时发挥家庭教育的渗透作用和社会教育的熏染功能,推进生态道德教育的生活化和大众化。

  强化生态道德实践养成。公民生态道德建设,贵在知行统一。加强生态道德建设,要从生活环境出发,引导人们积极参与生态社区、生态村庄等生态道德实践活动,通过亲身参与和现实体验来获取生态道德知识,增强生态道德意识,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道德观。同时以疫情防控为契机,开展生态道德实践活动,倡导文明、科学、绿色、生态的生活方式,培养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引导公民在实践中将生态道德理念外化为生态道德行为。

  发挥重点人群引领作用。加强公民生态道德建设,既要推动人人参与,又要抓住重点人群,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一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让党员领导干部在生态道德建设方面带好头,形成上行下效的正能量。二要抓住企业家、道德模范等社会公众人物,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道德感,发挥示范作用。三要抓住青少年这个重点群体,在“三观”教育中融入生态道德素养,使他们具备对生态环境的认知能力和保护能力,逐渐养成良好的生态道德行为。

  构建生态法治保障机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生态文明法律制度不健全,特别是生态文明立法和生物安全立法缺失,关于生态道德的法律规定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之中,比较分散,可操作性不强。生态文明建设已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生态文明”写入宪法。适应生态道德建设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生态法治建设经验,立足我国国情,加强生态道德建设立法,尽快制定生态文明促进法,依法明确政府、公民等主体责任,明确生态道德监管惩戒制度,将生态道德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确保生态道德建设有法可依,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作者为天津农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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