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交警致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暑假即将来临,同学们或是惬意游览风景名胜,或是尽情在书海徜徉,又或是享受温馨的家庭生活……总之暑期生活丰富多彩。首先预祝同学们假期愉快、学习进步!度过快乐暑假的同时,也一定要把交通安全记在心中!在此,我们将一些安全出行的建议分享给各位家长和同学们:
骑乘车辆 遵守规定
◎未满12岁不可骑车上路
法律规定,骑自行车须年满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且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骑车。随着城市共享单车的普及,部分未满12周岁的同学骑车出行,这不仅是违法行为而且十分容易发生危险,请同学们和家长引起重视。
骑车途中,要在非机动车道或靠右侧路边行驶,不闯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双手离把,不骑车载人,不与机动车并行。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不要佩戴过大的遮阳帽或者戴耳机听音乐,这些都会影响同学们对周围环境的观察、判断,妨碍交通安全。
◎乘车勿作危险举动
乘坐机动车时,儿童应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尤其要杜绝从天窗中探头或伸手的行为,避免发生夹伤等意外。同学们还要掌握基本的辨别能力,不坐超员车、不坐没有资质的“黑出租”。
文明出行 安全相伴
◎步行过街认准斑马线
通过路口的时候,要“一停、二看、三通过”,这时候除了要观察和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还要做到不要边走路边看书、电子屏幕或追逐打闹。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跑、横穿马路。
◎马路不是游戏场所
滑板车、旱冰鞋、平衡车广受同学们的喜欢,很多同学爱不释手,甚至干脆拿他们当成上道路使用的代步工具。应注意,脚踩这样的玩具上路是违法的,这样的行为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违反了交通法规,如若与车辆、行人发生碰擦,还会造成人员受伤。
交通安全 家庭共建
◎共同学习交通安全知识
请家长们规划时间,定期和孩子共同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观察和发现身边的交通安全隐患,让孩子们知危险、会避险。天津交警精心拍摄制作了10集“知危险 会避险——安全童行”系列动画片,家长和同学们可关注“天津交警”微信公众号,点击观看“警民互动”中的相关视频,学习更多的交通安全知识。
◎家长做文明出行好表率
父母是孩子生活中最好的老师。您在驾驶机动车时,应系好安全带、远离酒杯,遵守各项交通法规;您在骑行非机动车时,应做到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灯、不逆行;您在步行时,应注意观察车辆,并通过人行横道线过街。家长参与交通时一言一行、点滴小事,都是引导孩子养成良好交通习惯的关键。
◎交通出行 用好“一盔一带”
家长驾车接送孩子时,要确保车内所有人都按规定系好安全带。系安全带时,不要让安全带打结或者扭曲,不要让安全带压住坚硬或者易碎的物品,以免伤害到自己。对于身材较小的孩子,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安全座椅要正确安装在车辆后排。骑乘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时一旦摔倒,会对头部造成很大的损害,安全头盔可使冲击力分散并吸收冲击力,而一旦遇到撞击,安全头盔能起到缓冲、吸收部分能量的作用。请家长朋友为骑乘车出行的孩子选择质量合格的安全头盔,为孩子的人身安全多一层保护。
最后,祝愿广大家长朋友和同学们,平安出行,快乐相伴,度过一个平安而有意义的暑假。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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