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文明行为条例施行一周年:文明交通畅通城市“血脉”(一图)
为了全面反映《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取得的效果,在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文明办指导下,广播新闻中心《公仆走进直播间》、北方网《新闻会客厅》、融媒体栏目《说政事》共同推出《条例》施行一周年特别策划,通过“《条例》施行一周年,说说你和你身边发生的改变”大型网络调查、“疫情防控常态化与文明行为”主题访谈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宣传《条例》,倡导自觉践行文明行为,聚焦执法责任落实。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去年5月1日正式施行
一年来
本市公安交管部门采取全方位举措积极推动《条例》贯彻实施
通过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治理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活动
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安全文明出行理念深入人心
据统计,2019年5月1日至今年4月底,全市共查处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闯红灯近2万起、行人跨越护栏800余起、违法鸣喇叭1.5万余起、违法变道107万余起、违法掉头5300余起、驾车打电话14万余起、不礼让行人16万余起、车窗抛物近4500起。骑车走路等灯、驾车礼让斑马线蔚然成风,“文明当先安全第一”的出行理念正逐渐成为津城市民的日常习惯。
据了解,自去年5月1日《条例》实施以后,公安交管部门深入推进《条例》实施,通过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持续治理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安全文明出行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坚持标本兼治,大力规范通行秩序。《条例》实施以来,公安交管部门组织全警,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开展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通过细化警力部署,明确整治重点,规范执法环节,严格查处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在依法严管的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强力推进道路基础提档升级,完善交通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基础设施,为安全文明创造条件。一年来,补划复划了113处点位和十五经路、福建路等“光板路”的交通标线;完善了52.9公里非机动车、行人通道,保障了慢行交通路权;将20公里矮护栏更换为高护栏;完善灯控路口人行横道灯及非机动车信号灯15处,施划“车让人”交通标线标志12处。
——依托科技助力,形成强力监督震慑。在执勤交警现场严格纠正、教育、处罚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以外,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部分重点路口,安装启用了25处“闯红灯人像识别”电子警察系统、27套“智慧交通广播系统”、15套“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电子警察系统。今年以来,公安交管部门还不断探索拓展无人机在交通管理方面的辅助作用。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课开学期间,警用无人机的应用,在辅助交警规范静态交通秩序,以及行人、非机动车秩序效果明显,也受到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认可。公安交管部门通过运用警务科技手段,有效震慑、警示了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创新多元共治,不断增强管理合力。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道路秩序,公安交管部门积极联合市文明办等部门,大力推进全民参与共治共管,特别是2019年5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了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措施,共有6万余名实名注册群众通过天津交警公众号、天津交警微信小程序、行车记录仪3种渠道,上传举报“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等11类不文明驾驶违法行为16万余起。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下一步将紧紧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继续创新管理措施,严管严治不文明交通行为,不断提升宣传引导效果和城市整体文明水平,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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