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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文明行为条例施行一周年: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称《条例》)于去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一年来,本市公安交管部门采取全方位举措积极推动《条例》贯彻实施,通过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治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活动,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安全文明出行理念深入人心。
2019年5月1日至今年4月底,全市共查处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闯红灯近2万起、行人跨越护栏800余起、违规鸣喇叭1.5万余起、违规变道107万余起、违规掉头5300余起、驾车打电话14万余起、不礼让行人16万余起、车窗抛物近4500起。骑车走路等灯、驾车礼让斑马线蔚然成风,“文明当先 安全第一”的出行理念逐渐成为津城市民的日常习惯。
智能斑马线首次亮相
完善护学停车泊位
智慧交通广播系统
闯红灯人像识别系统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电子警察系统
天津交警沉浸式交通安全宣传
群众扫码参与“争做文明好司机”活动
“好司机”领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