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四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天津市宝坻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要求,宝坻区委、区政府委托区水务局制定了《宝坻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工作方案(2017-2019年)》,以“四统筹”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根据宝坻区村庄规划,宝坻区2017年-2020年共计实施597个村。其中:2017年完成实施186个,2018年完成实施139个,2019年完成实施196个村,计划2020年完成剩余的76个村,实现宝坻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全覆盖。目前宝坻区已完成实施三年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共涉及22个镇街,521个行政村,包括四水收集、入户化粪池,村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处理站的建设。
政策统筹,积极响应创新政策
天津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并结合地方特点,发布了《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和天津市关于污水处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政策日渐成熟和完善,为宝坻区采取PPP模式的可行性和规范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PPP模式的适用范围。宝坻区根据政策指引,采用PPP模式进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于政府来说,项目投资规模大、生命周期长,采用PPP模式可以平滑财政支出,缓解短期投资压力,保障公共服务供给;从社会资本方来看,与政府方合作,投资回报风险较小。最终实现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共赢。
资金统筹,严格程序及资金监管
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具有点多、面广、线长及投资大的特点,为了规范施工建设和后期长效运行管理,同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在2017年及2018年项目实施过程中,宝坻区提出了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长效监督管理理念,引进了以绩效评价为导向的全生命周期第三方监管服务。
第三方监管机构为宝坻区提供专业的监管意见与技术支持,避免由于政府机构无法保证广泛的专业性而导致的损失;第三方监管作为项目整个生命周期全过程的监管,拥有确定的全过程监管职责,承担项目整个生命周期执行过程中政策咨询、参与项目审核、提供技术支持等工作,可以补充多重监管带来的低效率,避免监管意识不足带来的粗放式监管。
通过第三方监管机构的日常性督促考核,形成监管报告并出具绩效评价结论,用作政府支付运营绩效维护费的依据,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能够长期稳定运行。
施工统筹,高效施工
宝坻区将“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纳入重点工作,即结合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治理。成立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区农委、区水务局、相关街镇、区卫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审批局为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单位,共同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解决出现的问题。按照部门分工,各部门各司其职,科学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按计划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在建设过程中,需事先同村内做好沟通,因地制宜,结合村内用地情况及意见,选取合适的位置建设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的站址附近需有大小合适的排污渠,污水处理站内设备需高于站内地坪,避免雨季出现倒灌导致处理站设备损坏。在村内进行管道施工时,应结合村内地下水位情况提前做好排水准备工作,以免耽误工期。
运维统筹,智慧运营
污水处理项目运营阶段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物联网相结合的创新模式,专业的咨询公司能够充分发挥工程咨询企业内部的、主动的沟通协调作用,有效协调各环节之间的关系,提高项目运作效率。项目公司为更好地实时监管现场运行情况,采取物联网模式对已进入运行的站点进行实时监测,将处理站运行、处理水量等情况实时反映至终端设备,使项目更加智能化,降低人工成本并提高生产效率,能够及时获取信息,借助通信网络,随时获取污水处理站的远端信息,便于实现安全的监管与监控,整体提高项目的信息化程度。
在实际运营维护过程中,需对处理站设备各部件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并对容易损坏的部件做好备品备件的储备,以便设备零部件出现问题影响运行时能够及时更换确保使用。在冬季运行过程中,需提前对设备及管道做好保温工作避免出现上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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