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垃圾分类这场全市大考,得早点“备考”了(附评论)
7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布天津将于12月起依法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此前,国务院已明确要求,包括天津在内的46个重点城市要在2020年年底前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变成法易,变世风难。”垃圾分类,前面虽有上海、北京、杭州等城市先行全面实施,媒体上也有过许多宣传报道,真要落实到每个天津人的日常生活习惯中,却还是一件新事,也必定是一件难事。但无论如何,这是一件势在必行的事,必须知难而进。
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大家生活水平一天天提高,产生的生活垃圾也越来越多。记者查询近年发布的《天津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公告》,2014年天津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232.58万吨,5年后的2019年,这个数字增加到300.23万吨,增长近30%。2019年,天津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量也已达到132.86万吨,城乡清运垃圾总量433.09万吨。我市生活垃圾以焚烧及填埋的处理方式为主。生活垃圾与日俱增,长此以往将给土地资源、自然环境带来越来越沉重的负担,肯定是不堪重负、难以持续的。
垃圾分类的最大好处,是有利于垃圾减量、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原来居民把垃圾装在一起,清运时想分也分不开,只能混一起焚烧或者填埋。分门别类后,可回收的回收再利用,有害的无害化处理,厨余垃圾自身可以降解,还能用来制沼气、制肥料、发电……真正实现资源节约、生态环保。
天津确定的生活垃圾分类,与北京一致,分成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个类别。具体操作方面,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正在组织制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厨余垃圾管理办法等15个生活垃圾管理配套制度。市各相关部门、各个区、各个街道乡镇还会出台一系列具体的政策措施,这样形成一个严密管用的制度体系,才能将垃圾分类真正做实、做好。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参照上海、北京等城市的经验做法,垃圾分类实施中的一些重要环节和热点问题,值得我们高度关注,提前谋划。
首先是分类投放环节,要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强制分类虽有处罚机制,但处罚只是不得已的手段,更主要的还是靠教育引导,促成行为习惯改变,真正内化成市民生活自觉。
教育引导,需要建立起最广泛的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这是成功实施垃圾分类的重要保证。面对不同年龄不同认知的群众,让大家清楚具体怎么分类怎么投放,还得依靠“面对面、手把手”的“地推”。从上海、北京的经验来看,网友虽调侃“你是什么垃圾”之问,但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确实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商品房小区有物业公司负责,老旧小区实施难度更大,更需加大投入。
教育引导,还要调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共治。城市治理中下足“绣花功夫”,考验基层干部的群众工作水平。要围绕目标,创新方式,一小区一策,多与居民协商互动。分类垃圾箱设在哪里,是否撤桶,如何定时投放,高层小区是在楼上分类扔还是楼下分类扔,都要与居民多商量,避免简单粗暴。只要能够达到分类的目的,尽可能给群众以方便。
作为市民,做好垃圾分类,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家里多备几个垃圾桶。厨房里的垃圾桶扔厨余垃圾,别的垃圾分类扔。厨余垃圾本身容易腐烂变质,需要经常清理,很多家庭通常也都是分开的,只是要注意别混入其他几类垃圾。已实施垃圾分类的城市,市民反映,比较为难的是扔厨余垃圾要破开垃圾袋,把里面的垃圾倒到指定垃圾箱,再把塑料袋扔进另一个垃圾箱。这个过程容易脏手。上海一些小区为此专门设置了给居民洗手的设施,北京一些小区用上了双爪铁钩、破袋小刀片等“神器”。
前端做好了投放的分类,接下来运输和处理环节必须跟上。不能前分后混,做无用功。
《条例》要求,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管理系统。从事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的单位应当按时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至规定的转运站或者处理场所,不得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并规定了严厉的处罚办法。
记者注意到,《条例》要求我市大型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设立公众开放日,接待社会公众参观。这对于增加分类运输处理环节透明度,提升市民对垃圾分类的信心和积极性有着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建立社会举报机制,及时公布打击“前分后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此外,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还需要发挥好两股力量的作用:社会资本和科技。作为企业,则应该牢牢把握其中的商机。
实施垃圾分类,垃圾处理厂建设、中转站提升改造、小区垃圾投放设施建设、垃圾清运等,都需要大量投入。让更多社会资本介入,可以发挥他们资金、人才、技术、效率等方面的优势。《条例》已有规定,城市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具备条件的单位从事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实施垃圾分类,也需要发挥科技的力量。新的政策环境带来了新的科技创新空间。无论是硬件设施、电子信息系统建设,研发生产更多无害化、可降解产品,还是对已分类垃圾进行更高效处理回收,都是科技创新乃至产业链条延伸的舞台。《条例》规定,鼓励和支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科技支撑。
“风气之变必以渐也。”垃圾分类涉及政府和社会方方面面,是个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正因为如此,更需要我们未雨绸缪,争分夺秒加快推进。只有在12月1日前充分备考甚至“抢答”,才能到期交上合格答卷。(天津日报周志强)
评论:生活垃圾分类 改变传统习惯
这两年,“垃圾分类”成了社会生活的热词,国内许多省市相继通过地方法规形式逐渐推广开来,让这一关系生活环境、关乎节约资源、体现社会文明水平的务实之举,成为越来越多人们的共同认知,也成为提高公民绿色环保意识和健康生活品质的重要标志。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对于我们每个人而言,这项利好举措、这道全新考题,提及到谁去表态、去答问,相信皆众口一词表示赞成。可问题的关键在于,虽然生活垃圾分类看似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但必须依靠社会上下、千家万户一齐行动,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实现立法的宗旨。因为就在我们扔掉垃圾时,需要改变过往的做法、传统的习惯。那些不区分“可或不可回收”、不辨别“干与湿”乃至不管是不是危害垃圾就“随手扔”“到处投”的“老法儿”,显然已经行不通了。“垃圾不分类,休矣!”,这是刚性约束,更有法治依托。生活垃圾处理,再也不是因人而异、随心所欲的“选答题”,色泽各异、分类放置的垃圾桶绝不能成为徒有样子的摆设。
伴随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加力提速,走近百姓身边,有关部门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引导,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方法的普及传授,让市民普遍养成“随手分”的好习惯;另一方面要注重源头减量,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大力支持循环经济发展,营造出全社会共同参与、人人尽责出力的浓厚氛围。(今晚报张凤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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