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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政局拨付资金支持各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2020年市财政局拨付资金1500万元支持推动各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按照《天津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今年将对各区进行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并根据考核打分结果制订市级资金分配方案,用于引导激励各区开展各项相关工作。
为做好市级垃圾分类资金安排工作,市财政局与市城市管理委共同研究并达成一致,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区下达资金的分配依据,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实行资金分配与任务清单和绩效评价挂钩的管理模式,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项考核内容确定我市生活垃圾分类任务清单,建立对各区的考核指标体系,明确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资金分配方案。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不断提升我市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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