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行为条例两周年:天津查处“加塞儿”交通违法行为28万余起
行车中违法变道、临近路口“加塞儿”不仅严重扰乱通行秩序、降低通行效率,而且容易酿成事故,引发或加剧交通拥堵。《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2年以来,交管部门持续加大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
随意变道、加塞=罚款记分+事故全责
违法案例
5月10日19时50分许,一辆蓝色轻型栏板货车沿津滨大道由西向东行至第六田园小区附近时,在该路段车流量较为密集的情况下,不顾周边情况变更车道,在此过程中与一辆小客车发生剐蹭车损交通事故。经交警河东支队万新村大队认定,货车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2款的规定,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法对货车驾驶人“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0元。
除了上述情况外,以下2种临近路口“加塞儿”的交通违法行为也非常容易引发事故:
一种是轧越导向车道线(白实线)“加塞儿”,这种行为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法,驾驶人将被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另外一种是在路段车道之间的虚线处,遇前方车辆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驾驶人将被罚款200元,驾驶证记2分。
随意变更车道、临近路口加塞不仅是违法行为,而且也是加剧交通拥堵、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这类事故有三个特点:一是轻微车损事故多发,但车毁人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也曾有发生;二是市区道路上事故多发;三是交通早晚高峰时段事故多发。广大驾驶人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随意变更车道,还是临近路口加塞,不但违法,而且一旦引发交通事故,一般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随意变道、加塞易致交通拥堵
有些车辆驾驶人“自作聪明”,为了“快人一步”,在临近路口时再强行违法变更车道。左转车道有车辆排队时,个别原本要左转的车辆先是在直行车道行驶,随后抢在路口前“加塞儿”驶入左转车道,但有时因左转车辆不“让路”或直行方向变为红灯,“加塞车”常被卡在两条车道之间,导致直行车道也出现压车现象。
很多路口出现的拥堵,不只是因为车流量集中,还有很多拥堵是因驾驶人的不良驾驶习惯引起的。因为前方车辆排队,个别驾驶人为抢时间加塞,导致秩序混乱,甚至引发车损事故,进一步加剧了拥堵。此外,常有规规矩矩开车的车主因避让前车变道、加塞而紧急刹车,导致后面车辆反应不过来追尾,而变道、加塞车辆却扬长而去。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2年以来,公安交管部门对长期以来扰乱交通秩序、易引发事故,且备受指责的“加塞儿”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加强治理,在今年以来开展的交通违法行为“铁拳”行动中,已查处此类交通违法行为28万余起。
变道注意勤观察 提前打开转向灯
导向车道线,即临近路口施划的“白实线”。顾名思义,它是用来指示车辆在路口驶入段应按所指方向行驶的交通标线,长度一般不小于30米,车况路况复杂的路口,会适当加长。按照这一设置,导向车道线区域一般可排10辆左右小客车,之后区隔机动车道的就是白色虚线。各车道之间施划此类标线,目的就是明确行车方向,各行其道,规范通行秩序,减缓交通压力。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违法变道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变更车道前,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应仔细观察车辆侧前方、侧方、侧后方以及准备变更车道内情况,特别注意有减速、停止趋势的车辆;
二是要提前打开转向灯示意,再次通过后视镜观察两侧道路上有无车辆超越,确认准备驶入的车道是否留有安全距离,在不妨碍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平稳转向,驶入所需车道后,关闭转向灯;
三是临近路口切勿轧白实线违法变更车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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