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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拒燃烟花爆竹(视频)
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还会带来空气和噪声等环境污染问题。为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绿色、欢乐、祥和的春节,市公安局提醒,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各区人民政府通告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为更好地宣传禁燃禁放,市公安局制作了相关公益宣传片,并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从我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选择音乐、鲜花、书画等安全、环保和低碳的方式欢度新春佳节;
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通过微信、微博、短视频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的新理念,弘扬正能量。(记者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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