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热度”的高仿号!官方喊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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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
“尔滨”火得不要不要的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随后
网友们开始疯狂“喊话”
自家的文旅部门
就有了各省文旅部门视频号的“整活”
↓↓
河南文旅官方账号一天发布二三十条视频
四天发布112条
河北文旅立flag
一天要更60条视频
沈阳文旅甚至连局长都“出动”了
自媒体剑走偏锋“蹭流量”
一些网络自媒体也看上了这波热度,疯狂“蹭流量”。日前,河南省文化旅游厅官方账号发布严正声明:
(图片来源: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微博)
乖乖们
今天和法小新一起来看看
自媒体“蹭流量”背后的法律问题
01
事件回顾
一些自媒体在各省文旅火出圈的热度下,整出“仿真号。在抖音APP搜索关键词“河南文旅”后,出现了一批未经官方认证的个人账号。其中,“河南旅行推荐官”粉丝24.8万,“河南文旅推荐官”粉丝34.3万,“河南文旅(小号)”粉丝2.8万。
(图片来源:抖音截图)
除此之外,为了吸睛,一些网络自媒体在营销策略上,也十分的“大胆”。前文提及的“河南文旅”发布多条视频宣传河南旅游。视频中显示,在云台山景区和八里沟景区,8块腹肌的帅哥纷纷出动,在美丽“冻人”的景色中身着古装拍摄宣传片。网友们对“河南文旅”放出“美男计”来吸引游客的行为争议颇多。
(图片来源:抖音截图)
目前,上述声明中提及的账号已改名或设为私密账号。
02
法小新说法
针对自媒体高仿官方号
依据《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第八条“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不得假冒、仿冒、捏造政党、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名称、标识等”。如果互联网用户违反上述规定,将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具体可以根据用户违法情节进行警示提醒、限期改正、限制帐号功能、暂停使用、关闭帐号、禁止重新注册、罚款等处罚。
针对自媒体账号内容“剑走偏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 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二)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六)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七)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八)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旅游发展需要用心营销
这是毋容置疑的
但旅游营销出现
高仿号“蹭流量”
甚至庸俗、低俗、媚俗现象
这将会产生负面影响
乖乖们
利用自己的自媒体账号
为自己家乡文旅宣传的同时
也要注意分寸
千万不能触碰法律底线哦
来源:法治网、苏州普法、央视新闻
编辑:伍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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