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迷人眼!这些法律知识也要学起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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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繁花》讲述二十世纪90年代初,青年阿宝凭借改革开放的春风和自己的打拼跻身成为商界后起之秀的故事,展现了商海浮沉、波诡云谲的“上海往事”。
(图片来源:《繁花》宣传海报)
剧中,除了极具特色的镜头语言、充满哲学意味的台词,还有一些“名场面”引人深思。本期【追剧学法】,让我们跟随这些情节,一起学习那些发生在繁华大上海的法律知识。
场景一
小江西
剪断电线
图片来源:《繁花》剧情
至真园饭店新开业,刚被开除的小江西前来投靠却被拒绝。为了泄愤,小江西偷偷溜进至真园后厨剪了电线,导致饭店停电、宾客受伤。剪电线的小江西可能承担哪些法律后果?至真园饭店是否也要担责?
法小新说法
小江西剪断电线的行为破坏了至真园生产经营,如果造成的财物损失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可能被认定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若小江西剪电线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可能被认定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
根据刑法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即使未达到入罪条件,对于因剪电线导致的饭店财产损失、宾客人身损害,小江西也需要进行相应赔偿。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至真园饭店作为经营场所,对顾客应履行警示、救助、设施设备的维护与安全检查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造成顾客受伤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江西剪断电线导致损害发生,其应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至真园饭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小江西追偿。
场景二
卢美琳
率领下的挑衅
图片来源:《繁花》剧情
随着“黄河路保卫战”打响,卢美琳率领几个老板娘来至真园挑衅,开始饭店行业的激烈“对垒”。杜红根也带人冲入至真园,威胁恐吓,让至真园永不再烧招牌菜。为了达到目的,杜红根先是砸坏“至真园”的一块玻璃,声称以后每天砸一块。在现实生活中,杜红根的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法小新说法
杜红根的行为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杜红根还不停手,则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杜红根将椅子连带碎玻璃从楼上扔下,这是很典型的高空抛物。刑法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杜红根即侵犯了李李的私人财产,又对社会的公共安全造成威胁,有可能数罪并罚。
场景三
范总注册
“三羊”商标
图片来源:《繁花》剧情
范总注册了“三羊”商标,生产一种火烧丝光棉T恤,在宝总的营销和操作下成为热销名牌。此后,麻老板的工厂也生产出了一批高仿T恤,贴上“三羊”商标流入市场进行售卖。麻老板这样的行为,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法小新说法
“三羊”属于注册商标,麻老板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类商品上使用“三羊”商标,属于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情形,侵犯了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应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同时,此种贴上“三羊”牌以假乱真的行为,如情节严重或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繁花》落幕,赤子之心常在
乖乖们本期追剧学法结束啦
下一期我们不见不散!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伍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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