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者生前留下打印遗嘱,法院为何判决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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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遗嘱
怎样才具备法律效力?
两兄妹之间
因为一份打印遗嘱
对遗产的划分方式
起了争执
难以达成一致
最终闹上法院
打印遗嘱
到底怎样才能具备法律效力呢?
今天法小新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01
案件回顾
原告小A与被告小B为兄妹关系。原告母亲C女士去世后留下打印遗嘱,将C女士名下财产和银行卡内存款全部归小A继承,立遗嘱的时候采用的是打印遗嘱的形式,见证人小李、小邓均在遗嘱上证明人一栏签字按手印。
C女士去世后,小A和小B因遗产分割问题不能达成一致,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判决
通过本案证人的小李、小邓出庭作证的陈述,二人对于到达C女士立遗嘱时的病房的时间陈述存在矛盾,但二人一致认可在其作为见证人到达病房时,除C女士按手印及二人未签名的空白诉争遗嘱就已经形成。因此,该诉争遗嘱不符合打印遗嘱时空一致性的要求,不能证明诉争遗嘱系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因此,对原告据此要求将C女士遗产判归其所有的主张,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审判决后,原告王某甲不服,提起上诉,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本案现已生效。
02
打印遗嘱什么情况下
才有法定效力?
打印遗嘱应符合遗嘱人、打印人、见证人见证的时空一致性。
时间上的同步性
空间即地点上的同一性
打印遗嘱实际上是通过两个步骤形成的:
一是在电脑上书写遗嘱;
二是在打印机上将遗嘱打印出来。
因此,要求见证人全程参与遗嘱的订立过程,也就是要求见证人全程参与这两个步骤。
此外打印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还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乖乖们
学会了记得转给身边人哦
我们一起学法懂法~
来源:中国普法
编辑:伍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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