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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清理“五唯”:论文帽子职称学历奖项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人才发展专业委员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


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科院 工程院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210号)要求,现决定在各有关高校开展“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以下简称“五唯”)清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理目的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和2018年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化高校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


二、清理范围


认真梳理本校涉及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事项,如职务职称晋升、项目基地评审、重点建设学科确定、人才培养指标分配等方面,可参考但不限于附件2。对照“五唯”表现逐项检查。对涉及“五唯”问题的事项要深入分析问题根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建议。


三、清理方向


单位内部管理文件;各类考核评价条件和指标,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手册、评审细则等;有关管理信息系统和工作表格。


四、材料报送


请于2018年11月19日(周一)前报送加盖学校公章的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moe.edu.cn。


联系人:教育部科技司 潘晓宇、王骁


联系电话:010-66096685、66096298


地址:北京市大木仓胡同37号科技司综合处


邮编:100816


传真:010-66020784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11月7日


高校科技评价重点领域(参考)


1.项目、基地评审。

2.自主科研经费分配。

3.论文奖励。

4.国家、省部级配套奖励支持。

5.硕导、博导评选。

6.院系科研绩效考核。

7.研究生培养指标分配。

8.研究生毕业条件。

9.在校生评奖评优等。

10.教职工年度考核、职务职称晋升、评奖评优。

11.人才计划评选、人才引进等。

请根据本校实际对使用科技指标的评价开展对照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事项。


来源 |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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