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粤9所高校赴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交流人事工作
2019年10月10日,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长沙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嘉应学院等9所高校代表奔赴广州,参加“湖南高校赴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交流人事工作经验”活动。
本次活动由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人才发展专业委员会(www.hr.edu.cn/ 以下简称“人才发展专委会”)主办,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和中国教育在线·学术桥承办。
10日上午,湖南高校团来到华南理工大学交流,下午赴暨南大学进行沟通研讨。
华南理工大学人事处代表,人才发展专委会秘书处代表、中国教育在线·学术桥代表出席了本次活动。
华南理工大学活动现场
交流会上,华南理工大学从引进人才评价、职称晋升评价、教师考核评价等方面介绍了学校的工作经验。
在引进人才评价方面,华南理工大学介绍,学校由从传统的强调业绩评价转变为实行"品德、能力"和"业绩"多方位的综合评价。学校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条件,对"师德师风、学术道德、学术诚信"等涉及的"否决"内容实行终身考核评价。此外,华南理工大学还强调考核人才近五年的科研成果,避免其拿着一份成果终身走天下。
从2017年开始,华南理工大学开展部分学科引进人才第三方评价试点,委托中国教育在线·学术桥等高校人力资源专业评价机构评价学校拟引进人才。充分发挥小同行作用,对拟引进人才的代表性成果进行评审,并对部分顶尖人才送国际同行评审。
与会高校还集中讨论了如何利用第三方开展评价工作、存量教师考核和激励措施及如何解决青年教师动力不足等问题。与会高校还就学科、成果产出进行了比较充分的交流,就岗位津贴的补助政策、兼职讲座客座教授的评价、青年教师培养、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等较为关心的问题进行探讨。
华南理工大学活动合影
暨南大学实行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由校长担任站长,从而更好地为人才提供服务,并且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保障有效引才,如实施准聘长聘制,对新引进的在校全职工的教研人员,采用准聘长聘的方式,实施合同管理,采用"非升即走"的机制,使人才进出更为灵活;实施分类管理制,将引进教职人员按工作内容分为教学型、教研型、研究型等类型,分类设岗、聘用、评价、激励,实施分类管理,使引进人才在岗位内做到"能上能下";实施多元薪酬制,对绩效工资改革从而做到规范结构、调整机制、宏观指导,以此来强化教师考核。
当天与会高校还就人才激励、行政人员管理薪酬、青年人才、存量教师考核、住房保障、岗位聘任制等方面展开讨论。
会后,参会老师重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暨南大学路线,参观了暨南大学校史馆,了解学校历史沿革、办学成果,感受百年暨大的文化底蕴,深刻领会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来源丨人才发展专委会
本文内容及未标注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分享之用,如果侵权请留言通知我们删除。
延伸阅读
2019新时代高校人才发展战略论坛 厦门大学引才育才有妙招
东北林业大学破除引才评价“五唯”顽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