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抢人”真正的危害在于,使相对落后地区的高校失去人才培养的勇气。
目前,全国各高校知名学者身价飙升。知名学者对于一所大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高端人才是促进高校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因素。近年来,全国各高校之间用高薪相互“抢人”的现象屡见不鲜。
全国各高校之所以热衷于按“头衔”引进人才,缘于各类“人才计划”的入选人数已成为衡量大学、学科实力的重要指标,并在高校排名、学科评估、项目申报、经费划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与此相应,全国各高校会依据人才层级的不同,在科研经费、住房补贴、平台搭建、团队组建、薪酬待遇等方面提供不菲的引进条件。尤其是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高房价地区,动辄几百万元的安家费或百余平方米的住房,以及解决子女教育、配偶工作等问题,几乎成为人才引进的标配。
全国各高校相互之间“抢人”现象是把双刃剑,笔者谈谈几点看法:
首先,全国各高校“抢人”现象的益处在于适度的高校人才流动可以带动思想、研究、资源和成果的交流,斩断学术“近亲繁殖”的路径,促进学术创新。因为“抢人”的学校要把平台做好、声誉维护好、条件保障好,才能吸引人才;有可能被“抢”的学校也要想尽办法把人才留住。
其次,全国各高校“抢人”现象的弊端在于东南部高校用优厚条件“抢人”,必然引发中西部及东北高端人才大量流失,这样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教育发展十分不利。
此外,人才流动需要合理的价值激励,但不能彻底地由功利化驱动,全国各高校学者的流动更应如此。全国各高校应该适度地满足“被抢人”的收入和保障条件是可取的,但学者流动乃至“抢人”更应着眼于提供更好的人才培养舞台和科研条件,让其发挥更大作用,而不是简单的唯“财”是举。
其实,高校“抢人”真正的危害在于,使相对落后地区的高校失去人才培养的勇气。我们要理性地看到,全国绝大部分高校知名学者的成长,固然有个人努力的因素,却离不开所在高校长期的培养。
要做到引才与育才并举,既需要全国各个高校探索创新人才政策、提升综合管理水平,更需要国家层面统筹协调,不断优化我国高等教育结构,实现高校之间共同发展、共同提高、共同进步。
来源丨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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