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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科研评价改革 赋能科技创新发展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中国社会科学网 Author 胡雯

■   我国科技创新发展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科研评价体系改革正当其时,目前科研评价体系改革都面临哪些挑战,又该如何应对?一起来看——

来源 |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我国科技创新发展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科研评价体系改革正当其时,科技部、教育部、发改委等相关部委先后发布涉及科技评价、人才评价、项目评价改革的多项举措,为赋能“从0到1”的原始创新突破奠定了基础。


科研评价体系改革面临三个方面的挑战:


一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推动科技创新研究范式加速迭代,学科交叉融合不断催生更多颠覆性成果,对传统项目评价机制提出新要求;


二是国际科技竞争格局发生显著变化,全球科技资源争夺呈现白热化,智力资本和科技人才国际流动性明显下降,要求进行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改革以积极应对变局;


三是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科技创新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需要提升科技评价机制的引导能力,推动科研成果提质增效并发挥“乘数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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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发挥项目评价机制支持颠覆性创新的防御作用。近年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科技创新的范式革命正在兴起,颠覆性技术呈现几何级渗透扩散,以革命性方式对传统产业产生“归零效应”。由于颠覆性技术所具有的前瞻性、基础性、范式变异性等特点,围绕颠覆性技术开展的创新活动往往需要建立保护空间以抵御来自既有环境的压力。项目评价机制作为既有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的核心工具,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发挥项目评价机制支撑颠覆性创新的防御作用。


一是树立尊重科技创新规律的思想理念,破除评价体系中有碍于颠覆性创新和原始创新的制度藩篱。正确认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创新范式的动态影响,积极开展项目评价体制试点改革,建立更完善的项目评价机制。

二是支持以非共识评价为代表的非常规评价体系的发展和应用。颠覆性创新的困境在于,以同行评议为核心的常规评价体系更容易受到现行知识创新活动、技术标准和制度化组织的特点影响,进而使增加项目评价规则对颠覆性创新活动造成的不利影响。为此,有必要借鉴非共识项目、交叉学科项目、自由探索创新项目的评价经验,以弥补常规评价体系可能存在的选择性偏误。


三是营造包容性的评价环境。颠覆性创新活动往往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特别是具有重大原创性的前沿科学技术研究,需要大胆创新的研究意识,这就要求评价环境更加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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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突出人才评价机制扶持青年人才的培育作用。国际科技竞争格局的重塑正在显著影响创新资源流向,同时国际智力资本和科技人才跨国流动性的下降,对新兴经济体本地人才培育体系和青年人才就业发展提出新的挑战。人才评价是科研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本地人才管理和使用的前提。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完善青年人才评价激励措施,破除论资排辈、重显绩不重潜力等陈旧观念,加大对青年人才的支持力度。因此,突出人才评价机制对青年人才的培育作用是赋能我国科技创新的重点内容之一。具体而言:


一是在青年人才评价中凸显原创性导向,破除数量崇拜和短平快倾向,使青年人才能够静下心来长期从事前沿性、突破性、颠覆性研究。


二是注重用育结合,采用代表作评审制度,弱化“五唯”评价倾向。同时,在评价指标的设置中,强化对人才发展潜力的考察,进一步优化多元评价和分类评价方法,强调评价体系的培育作用。


三是完善青年人才评价的激励措施。一方面要正视学术性荣誉对青年人才发展具有的激励作用;另一方面要发挥人才评价在降低青年人才居住和生活成本等方面的作用,切实增强青年人才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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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增强科技评价机制面向高质量发展的赋能作用。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是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科研高质量发展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应着力增强科技评价机制面向高质量发展的赋能作用。


一是在强调科技自立自强的前提下,评价导向应向有利于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方向倾斜,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评价问题予以重点关注。一方面,要根据科技成果使用主体的价值诉求,综合判断科技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另一方面,要在尊重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基础上,正确认识成果转化的复杂性和系统性,采用综合指标而非单一指标对成果转化效率进行客观评价。


二是科技评价标准应突出成果质量在体系中的权重,避免“五唯”倾向、“以刊代文”等问题,以提升国际竞争力、增加知识有效供给、增强社会公众获得感为核心目标。首先,提高“从0到1”的原始创新成果在评价标准中的重要地位,延长对前沿基础研究成果的评价周期,助力前瞻性、长周期、高风险科研项目获得更稳定的资助,为引领国际科学研究和研发合作奠定基础。其次,以国家经济社会的战略性需求为导向,提高有助于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的成果在评价标准中的地位,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合作的技术创新系统成为评价中的重要主体,通过紧密联结创新链的上中下游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最后,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提高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和数字化转型的科技成果在评价标准中的地位,将生态环境影响、法律制度影响、道德伦理影响、文化意涵影响纳入综合考量范围,推动科技创新赋能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新兴技术发展冲击下的社会—技术体制转型提供有力支持。

(本文系上海市软科学重点项目“促进原创的基础研究项目评价机制研究”(20692102200)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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