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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反家暴地方立法,10月1日正式实施,严惩家暴有法可依!

猫柒 秒懂八卦社
2024-09-05

为了更有效地应对这一社会问题,重庆市在近期迈出了重要一步!
2024年7月31日下午,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该《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反家暴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具体表现形式,这一举措无疑拓宽了家暴的认定范围,使得更多类型的暴力行为能够受到法律的制裁,为受害者提供了更全面的保护。
反家暴法共6章45条,明确列举了家暴行为,除常见的殴打、冻饿、残害、侮辱、谩骂等外,还包括限制正常社会交往、实施非正常经济控制、采取网络手段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同时,为加强特殊人群保护,《反家暴法》将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的妇女也纳入特殊保护范围。
《反家暴法》明确了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多种救济渠道,包括向公安机关报案、向妇联组织求助、向法院起诉等。同时,规定了相关单位在接到受害者求助时的处理责任,确保受害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还建立了告诫书制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为受害者提供了更为具体的保护措施和紧急救助手段。
对于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反家暴法》增加了公安机关应当向加害人当场宣读告诫书的规定,以发挥告诫书的震慑作用。
同时,规定公安机关、村(居)民委员会、基层妇联组织应当在告诫书送达后定期查访,查看加害人的家暴行为是否改正,首次查访应当在告诫书送达之日起7日内完成。
同时,还细化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具体保护措施,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查阅申请人及其未成年子女相关信息等行为。同时规定,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并同时送达相关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明确公安机关、村(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学校以及其他有协助执行义务的组织应当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
如果家庭暴力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加害人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如果家庭暴力行为构成犯罪,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加害人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者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刑罚。
重庆表决通过的反家暴地方立法为受害者提供了多层次的保护机制,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以及其他相关责任。这些措施将共同发挥作用,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维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什么样的行为属于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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