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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新业态劳动者共享劳动荣光

江苏工会 2022-09-23

近日,全国总工会下发通知,正式启动2022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工作,决定在今年“五一”节前夕,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

  对于评选对象,通知中的一句话,让人眼前一亮,“要体现时代特征,注意推荐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近年来,随着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蓬勃兴起,特别是“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度增长,已成为我国劳动力大军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2021)》显示,2020年平台带动的就业人数约为8400万人,同比增长约7.7%

与标准就业和传统灵活就业有所不同,新就业形态因其门槛低、容量大、自由度高、灵活性好等特点,为灵活从业人员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已成为当下吸纳就业的一大“蓄水池”,在稳就业保就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就业形态的快速发展,便捷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有效缓解了城镇就业压力,给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其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却明显滞后。为此,去年以来,国家层面密集性出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就如何保障这一群体的劳动权益作出制度安排、提出具体要求。最新修改的《工会法》也在法律层面上明确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这一系列法规政策的“落地”,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撑起了全方位的劳动权益“保护伞”。

新业态劳动者在自身劳动权益得到保障的同时,也希望其辛勤劳动和付出,能得社会的肯定和认可,期待在各类评选表彰中能有一席之地。事实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尽管其就业形态很“新”,但本质上主要还是通过辛勤劳动获得劳动报酬,提升生活品质,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从这个意义上讲,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精神,与传统就业群体并无二致,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同样光荣,他们所付出的劳动同样伟大,他们与其它劳动者一样,都是美好生活的奋斗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应当可以与传统就业群体一样共同享有属于劳动者的荣光。


今年,全国总工会首次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评选推荐范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释放出“劳动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任何一份职业都很光荣”的鲜明信号,只要是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都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和褒奖。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根本上靠劳动、靠劳动者创造,无论时代条件如何变化,我们始终都要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让更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获得应有荣光,保障其合法权益,弘扬其劳动精神,彰显其社会价值,必将进一步增强他们的职业荣誉感,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出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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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何应洋

编辑:蔡银

审核:马亚东

校对:李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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