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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溪印象|《洞穴奇案》:史上最伟大的法律虚构案?
1月23日,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机关团委(青工委)在梦溪书舍举办第3期“梦溪·青年悦”文化沙龙——“悦读”读书会。本期阅读的书目是《洞穴奇案》。梦溪书研社成员、各团支部青年干警代表以及其他对本次活动感兴趣的干警参加了本次分享读书会。
立案庭(诉服中心)法官、法学博士牟治伟以《从洞穴奇案看法律思想的多样性》为题,分享了他阅读本书的所思、所想和所得。
牟治伟法官首先为在座书友们重温了《洞穴奇案》书中的假想案例:五名探险者受困洞穴,为生存“不得不”分食其中一人,被抽签选中的是最初提出该建议、却在实施前反悔的威特莫尔。最终获救的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
——他们是否犯有谋杀罪?
参会干警就假想案例中“谋杀罪是否成立?”进行投票选择,绝大多数干警投票认为“谋杀罪成立”。
牟治伟法官将自己十余年法学学习研究的理论融会贯通,从各个法哲学流派出发,一一分析了富勒虚构的五种意见和萨伯续写的九个新观点。
参与“悦读”读书会的嘉宾、干警结合个人法学背景、现有法律条文、朴素道德观念和相关类似案例等因素认真分析思考,积极融入现场交流分享“谋杀罪”成立或者不成立的观点及原因。
2024年
我们共读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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