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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各监狱二季度会见日安排发布,这些会见事项必须注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近日,市监狱管理局公布了上海市各监狱2019年二季度会见日安排表。那么,罪犯亲属、监护人会见罪犯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文末附会见日安排表)



1

人数次数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每月会见1次,每次会见人数不超过3人

2

时间地点

罪犯会见一般在会见日进行。节假日或非工作时间不安排罪犯会见。罪犯会见一律在监狱规定的会见场所进行。

3

会见手续

会见人必须持有《会见通知单》(罪犯提出会见,经监狱审批后,寄送给亲属、监护人)并以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见手续


首次会见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办理会见手续。


会见人无《会见通知单》或在非会见日要求会见的,会见人应填写《会见申请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经监狱长审批后,办理会见手续。

4

中止情形

会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会见:(一)私传信件、物品的;

(二)扰乱会见场所秩序的;

(三)使用隐语、暗语交谈不听劝阻的;(四)发现携带或使用手机、录音、摄影、摄像设备的;

(五)其他影响监狱安全、不利罪犯改造情形的。

5

新收要求

罪犯新收集训期间,一般不安排会见。

6

特殊情况

罪犯在监狱严管、禁闭期间暂停会见,确有必要安排会见的,须经监狱长批准。

7

联系方式

如想联系监狱咨询详情,可以拨打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公开服务热线12348转5进行咨询。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

2019年二季度会见日安排


注:“8日上”为8日上午;“15日下”为15日下午,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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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监狱管理局

编辑:黄澍


有稿请投:shsfj_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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