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各监狱二季度会见日安排发布,这些会见事项必须注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近日,市监狱管理局公布了上海市各监狱2019年二季度会见日安排表。那么,罪犯亲属、监护人会见罪犯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文末附会见日安排表)
1
人数次数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每月会见1次,每次会见人数不超过3人。
2
时间地点
罪犯会见一般在会见日进行。节假日或非工作时间不安排罪犯会见。罪犯会见一律在监狱规定的会见场所进行。
3
会见手续
会见人必须持有《会见通知单》(罪犯提出会见,经监狱审批后,寄送给亲属、监护人)并以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见手续。
首次会见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办理会见手续。
会见人无《会见通知单》或在非会见日要求会见的,会见人应填写《会见申请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经监狱长审批后,办理会见手续。
4
中止情形
会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会见:(一)私传信件、物品的;
(二)扰乱会见场所秩序的;
(三)使用隐语、暗语交谈不听劝阻的;(四)发现携带或使用手机、录音、摄影、摄像设备的;
(五)其他影响监狱安全、不利罪犯改造情形的。
5
新收要求
罪犯新收集训期间,一般不安排会见。
6
特殊情况
罪犯在监狱严管、禁闭期间暂停会见,确有必要安排会见的,须经监狱长批准。
7
联系方式
如想联系监狱咨询详情,可以拨打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公开服务热线12348转5进行咨询。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
2019年二季度会见日安排
注:“8日上”为8日上午;“15日下”为15日下午,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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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监狱管理局
编辑:黄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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