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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苏浙皖司法厅(局)发布《进一步优化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宣言》!

11月13日,沪苏浙皖司法厅(局)构建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区域协同机制座谈会在浙江嘉善举行。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浙江省副省长王双全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振宇指出,法治是高质量发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最根本和最稳定的保障。过去一年多,长三角三省一市在构建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各地各有特色、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他希望三省一市司法厅(局)继续深入落实各项要求,在充分履行职能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要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工作,要围绕服务中心工作选好合作项目,要贯彻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各项规定。



会上,四地司法厅(局)共同发布《进一步优化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宣言》,宣言强调,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断,进一步加强四地的全面合作、共享发展,以更务实举措,建立健全机制,加强沟通协作,携手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将从三个方面重点着力:


一是将竭尽全力为市场主体提供平等法律保护,推动将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各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二是将竭尽全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


三是将竭尽全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积极为促进长三角经济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四地司法厅(局)还共同签署了《沪苏浙皖司法厅(局)2019-2020 轮值年度区域合作重点项目》,围绕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提供相关法治保障等内容,确定了12项具体合作项目。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司法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司法局共同签署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司法行政普法与依法治理区域合作框架协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联合调解机制建设合作协议》。通过确定并实施不同层级的合作项目,四地司法厅(局)将进一步推动区域合作更加务实高效。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卫东,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马柏伟,安徽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姜明出席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张忠伟在会上介绍了示范区建设相关情况。


上海市司法局、江苏省司法厅

浙江省司法厅、安徽省司法厅

关于携手打造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的共同宣言

为携手打造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2019年11月13日,上海市司法局、江苏省司法厅、浙江省司法厅、安徽省司法厅在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共同发布宣言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为我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指明了方向。作为党的法治工作机构和政府法治工作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是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中发挥更大作用,是司法行政系统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我们将在全面合作、共享发展的基础上,以务实举措,建立健全机制,加强沟通协作,携手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为推动长三角区域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我们将竭尽全力为市场主体提供平等法律保护。将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各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立法效率和质量,推动健全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体系。加大本地区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推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


我们将竭尽全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和透明化水平。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


我们将竭尽全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积极为促进长三角经济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党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国家重大经贸活动和全方位对外开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司法行政机关,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改革创新、团结协作,为把长三角区域打造成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不懈努力,奋力前行。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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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冯小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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