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6次 阆中“醉6”司机也该醒了
酒驾作为马路上的第一大“杀手”
已经让不少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而有些人却对酒驾熟视无睹
以身试法,一错再错
案件回顾
11月27日凌晨5时许,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还在取保候审期间的阆中男子张某,再次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阆中警方行政拘留15天,距离他上次酒驾被查仅仅间隔68天,而这也是他2011年至今第6次酒驾。
现场到底是什么情况?接着往下看……
现场情况
当天凌晨5时许,市民发现阆中市华胥路口有辆越野车长时间停在马路中间,驾驶室里一名男子酣然入睡叫不醒,便报了警。
警方将男子叫醒,发现车内有浓烈酒精味。简单询问后将其带回派出所核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将其移交给交警部门带至阆中市人民医院抽血检验。
现场视频了解一下
Δ【南充头条】(视频来源:《南充新闻》)
经查,男子张某今年43岁,2011年12月至今已经连续6次酒后驾驶机动车。2019年9月19日晚,张某也是酒后开车,在同一路口等红绿灯时,将车停在马路中间就睡着了。当天被交警采取强制措施,目前还处于取保候审阶段。
两次承办张某醉驾案的民警杜毅接受采访时说, 张某在取保候审阶段再次醉驾,社会影响恶劣,有加重处罚的情节,刑事拘留后可能被判处6个月拘役。
目前,张某已被当地警方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附上2019年最新酒驾、醉驾处罚标准
伙伴们一定要认真看一遍哦
喝多少算酒驾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 醉酒驾车的测试 2004)中规定: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驾处罚标准
酒后驾驶
1、 酒后驾驶,记12分并暂扣6个月驾驶证,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记12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再次提醒广大司机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文明驾驶
一路顺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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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丨黎剑锋
责编丨刘晨曦 编辑丨小南
监制丨胡 斌 审核丨陈斌 王庆
来源丨综合自阆中台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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