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细节|信任社会何以信任? [@裸嘢李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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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图文源自网络
作者李宏勃/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人有家庭生活和公共生活两个方面:家庭生活涉及家人之间的关系,依靠的是血缘和亲情;公共生活涉及陌生人之间的关系,依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陌生人之间的信任,对于正常的社会交往至关重要,因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信任,合同和商业得以有序进行,因为公民和政府之间的信任,国家管理和公共事务得以正常开展。在现代社会,信任是过公共生活的前提,也是法律和社会必须保护的公共利益。
(一)
欧洲是一个讲诚信和重契约的社会,这种信任不仅体现在政治和法律层面,更体现了老百姓的市井生活之中。
在欧洲行走,最大的感受就是城市的开放,这个开放不是指社会风气的时髦或无所顾忌,而是指它对个人的高度信任及因此给予的充分自由。除了重要的国家机关和中小学校外,大多数小区和机构都是开放的,没有围墙,没有保安,没有无处不在的摄像头,没有人询问你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在一个一个的居住区和商业区漫步走来,不由让人想起中世纪一句话:“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
在欧洲旅行的国人,可能会对其公共交通系统印象深刻。一是其确定性,公交车基本是准点到达每一站;二是其不设防,公交系统对乘客完全信任和开放。以地铁为例,乘客进站出站完全自由,没有安检,没有闸机,没有售票员。乘客自己购票,自己打卡,随便乘车,随便下车,高度的自治和自律。当然,偶尔也会有查票的,但频率很低,如果你不是天天乘坐公交地铁上下班,一个月都未必能遇到一次查票。
在欧洲看病,小病找家庭医生,大病和急诊才去医院。在柏林,我曾半夜发烧去看急诊,跑去中央火车站旁边的查理医院,护士各种询问和记录,然后见主治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整个过程,没有交押金,也不需要刷卡缴费,治疗结束后,你就可以直接回家了。两三个星期后,医院的账单会邮寄到你家里,自己转账付款就可以了。虽然医疗费不便宜,但医生的专业服务,医院对患者的尊重和信任,会让人感觉到踏实和暖心。
欧洲人喜欢养猫养狗,主人一旦外出远行,家里的猫和狗就没有人照应了。在国内,宠物主人往往会选择把猫狗委托给亲戚朋友照顾,或者送到专门的宠物店。在欧洲,人们会选择付费让他人上门照顾。于是,很多大学生和退休的老人,就经常兼职作这些事情,帮主人上门照护猫狗。主人和照顾者谈好费用,就会把家里钥匙直接交给他,宠物照顾者会按时上门,给猫狗打扫卫生,换水添粮。我认识一个叫汉娜的大学生,她的兼职就是替远行的主人照顾宠物,每一次可以挣十多欧元。难道就不怕这个陌生人拿走家里的东西吗?他们觉得,这好像不是一个问题,大家既然有了契约,就应该互相信任。
个人有信用,社会有信任,使得老百姓到政府机构办事省去很多麻烦,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不需要开太多证明,不需要找很多部门盖章。你要办什么事,登陆相关政府部门网站,下载申请表格,逐项填写真实的信息,最后签上自己的名字,邮寄出去,基本就算办完了。没有足够的证明材料,没有权威的机构盖章,难道就不怕申请人弄虚作假吗?不用怕,政府相信你,你也得尊重自己,要对自己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弄虚作假,那么就准备承担一切后果。
欧洲社会的高度信任,不仅体现在日常生活和政府管理中,也深刻影响了司法制度的设计。比如,现代刑事诉讼法中有一个源于欧洲的基本原则叫“无罪推定”,其内涵和理念体现的就是对被告人的信任——在法院做出有效的判决之前,每一个被告人都应当被假定是无罪的,所以,在法庭上他可以不说话,也可以对检察官的指控予以否认;陪审团和法官应当基于上述的假设进入审判,选择相信被告人是无辜的,只有在检察官提出的证据足以让这份信任落空时,才可以判决其有罪。无罪推定原则的出现,源于社会的信任,而该原则的执行,也要以社会信任为前提条件,因而,在一个信用很差的社会里,无罪推定原则注定不会得到很好的执行。
(二)
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信用的建立都不是一件简单和容易的事。欧洲社会人与人之间的高度信任,是个人、社会和国家长期努力的结果,其背后有着深刻的原因。
一方面,可以从价值观念层面寻找原因。
在欧洲,诚信至关重要。在对个人评价时,它往往要比智慧、财富、职位、颜值更被看重。在家庭中,父母鼓励孩子说真话,犯了错误,要勇敢面对;在学校里,教育体制尊重每一个孩子的个性,引导他们不伪装、不做作,尽量呈现真实的自己;在社会中,无论是宗教还是舆论,都倡导和赞美真诚,反对和批判虚假。在这样的价值观导向和社会氛围之下,民众对不诚信现象的容忍度就非常低,无论是个人、企业或者政府,一旦被发现存在欺骗、隐瞒、作假,就会失去信用,遭到公众的谴责和唾弃。
另一方面,需要从制度层面寻找原因。
首先是完善的法律制度。信任不仅是一种美德,也是法律追求和保护的公共利益。良好的法律,惩罚失信,保护诚信,不断提升社会的信誉。比如合同法,要求甲乙双方都要忠实履行契约,税法规定公民必须如实申报和纳税,质量法要求商家必须保障产品质量,诉讼法要求原被告和证人在法庭上说真话。违背诚信义务的人,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更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其次是有效的社会信用机制。对一个自由平等的商业社会而言,个人和企业最重要的资产之一就是其良好的信用记录。因此,社会形成了一套科学合理的信用机制,对个人和企业的行为进行信用评价。信用记录良好的个人和企业,可以靠这种好信誉和好名声获得社会的认可,并在利益分配和商业活动中获利,而信用记录不良者,则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对于个人,上大学、找工作、买保险,都会受到影响,对于企业,其品牌价值要缩水,其股票价格会下跌。
最后是发达的新闻媒体。独立而专业的媒体,在守护社会信用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那些被称为“扒粪者”的调查记者,时刻盯着大型企业、政府部门和社会名流,一旦发现他们有诸如坑蒙欺骗、数据造假、销售伪劣产品的丑闻,就会向社会公布,作假者会因此遭受谴责或调查,甚至身败名裂。强大的新闻舆论,有力地捍卫了诚实信用这一最基本的社会价值。
(三)
以城市化为标志的现代社会,是一个陌生人社会,因而必须是一种信用社会。信任如同凝结剂,把单独的个体连接起来,使得他们可以相互合作,不仅实现了经济的增长,而且成就了公共生活的繁荣。欧洲构建信任社会的经验,对于一个正在迈向现代化的转型中国来说,极具启发意义。
传统中国,是讲究以信立国的,古代中国人,是把诚信视为作人的至上美德的。在儒家的价值体系中,君子之德即为“仁义礼智信”,其中“信”是最关键的,反复无常非君子,人无信则失德,失德则为小人。孔子说:“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圣人以身作则,不外乎是告诉后人:做出了承诺,就务必要履行,受人之托,就一定要忠人之事。在古典文艺作品中出现的侠客,比如受命刺秦的荆轲,赵氏孤儿中的程婴和公孙杵臼,无不以命阐释信任和侠义的内涵和分量。所谓侠,一曰正,二曰信,所谓侠客,一身正气,一言九鼎,远行千里路,坚守几十载,付出不为人知的艰辛甚至牺牲,就是为了履行当年一句简单的承诺,这种憨,这种直,这种近乎偏执的诚实,绵延不断,成为了中华民族精神中的浩然正气。
在工商业兴起、社会转型的时期,随着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改变,很多国家都曾经历过一个信用不足甚至败坏的时期,中国也没有例外。过去几十年,城市化造就了一个高度陌生的社会,而经济的快速增长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财机会,与此同时,法律制度、教育水平、国家治理能力却没有同步跟进,诸多因素导致中国社会出现了较严重的诚信危机:个人不重诚信,假发票,假证件,假结婚,假离婚,邻里猜忌,戾气弥散;商家不仁,产品造假、广告造假、数据造假,为了利润可以不择手段;政府公信力下降,各类谣言满天飞。在一个缺乏信任的社会,价值观扭曲,交易成本高昂,社会管理效率低下。
为改变这种现状,中国社会正在采取补救措施,包括改进教育体制,完善法律制度,创立信用评价体系和惩戒机制,提升政府管理水平等。信任社会的建成,不仅需要制度的改进,更需要观念的转变,需要每一个人的切身参与。对于个体而言,说话要算数,不作任性和耍赖的巨婴,会计要坚决不做假账,律师不虚假承诺,不敷衍客户,医生不仅要医术精湛,还要对病人的痛苦感同身受,恪守“希波克拉底誓言”的承诺;对于企业而言,要义利兼顾,对消费者负责,对自己的商誉负责,用良心促进品质,参与塑造诚实守信的商业环境;对于政府而言,要践行“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尊重和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主动做到信息公开,不欺骗,不隐瞒,要像商鞅“徙木立信”那样,说到做到,言必信,行必果,打造有担当、有品质的信用政府。
真善美的生活是值得期待和追求的。当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能以诚相待、遵守约定、恪守法律,如白天鹅爱惜自己的羽毛一样珍惜自己的信誉,我们就有可能拥有一个美好社会,让每个人从中获益,让生活更有尊严,更有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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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宏勃,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治中国,不在宏大的叙事,而在细节的雕琢。在“法治的细节”中,让我们超越结果而明晰法治的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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