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试点共有产权房迎来最新进展。近日,《广州南沙新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印发。此次公开的实施细则对南沙试点共有产权房的套数、产权份额、回购、上市流转、购房贷款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和说明。
实施细则明确,南沙共有产权住房分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和共有产权人才住房两类,南沙城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区域内重点发展领域紧缺型人才、港澳青年均可申购。购房未满5年,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购房满8年可按相关规定上市转让房屋产权。该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1月5日止。南沙首批共有产权房共有347套,户型以三房两厅为主,单户面积为101—142平方米。首个试点项目“首筑花园”位于南沙自贸片区珠江街,首筑花园项目交通便利,15分钟可达南沙区政府、万达商圈、金州商圈,更毗邻首条全地下市域地铁快线:广州地铁(快线)18号线,7站可直达广州东站。
首筑花园项目生活配套完善,除计划引入与超市相结合的肉菜市场、轻奢餐饮、儿童教育外,还配建有羽毛球馆、泳池、地下会所(含健身房)、幼儿园等配套设施,设置了环绕小区内部的慢跑径、架空康乐空间以及全龄社交草地,小区绿化率超过30%。
作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项目,首筑花园具备良好的建设基础和区位条件,将为自贸片区重点发展领域紧缺型人才及港澳青年提供优质的居住环境。
产权份额方面,根据《实施细则》,购房人的产权份额按照拟实际出资额(含抵押贷款本金部分)占所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评估价格的比例确定,原则上购房人产权份额应超过50%,但不得高于80%。购房人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贷款等购房贷款。贷款机构、开发建设单位、购房人和代持机构四方签订房产按揭合同,贷款机构向开发建设单位支付抵押份额房款,购房人按照抵押贷款合同约定还贷。
按照要求,购房人在5年内不能将共有产权住房上市,如果不得不退出,产权房将会由受委托的区属国有企业回购购房人的产权份额。住户持有产权房5-8年期间,可以采用内循环的方式实现流转退出,即转让给其他同样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同时保留共有产权住房的性质。
满8年后,购房人可以采用外循环的方式,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交上市申请,改变住房原本的共有产权性质,转变为商品住房。但如果购房人转让的价格低于同类住房市场价格80%,房子将会受区属国有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按所报转让价格购买原购房人的产权份额。也就是说,购房人自核准产权登记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满5年而未满8年的,可通过内循环方式流转房屋产权份额等。满8年的,可按相关规定上市转让房屋产权。
来源:“广州南沙发布”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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