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政策助港澳青年创业 最高贷款额度500万元
为进一步拓展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空间、优化港澳青年在粤创新创业环境,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日前正式印发并执行《关于推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港澳青年创业“急难愁盼”问题抓起,提出多项扶持措施,让港澳青年享受到最直接、最现实的实惠。
《意见》明确提出降低港澳青年创业成本。各地可通过租金减免或给予租金补贴的方式,为基地内港澳青年提供低成本创业场地,对基地内成功创办初创企业的港澳青年提供最长3年、每年最高6000元的租金补贴(实际缴纳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缴纳租金补贴),按1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将港澳青年纳入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扶持对象,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可申请最高额度500万元的贷款并享受贴息支持。
《意见》提出,对在国家级和省部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并落户基地的港澳青年创业团队,有条件的地区可按其获得赛事奖励金额给予100%项目落地配套资助。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人才计划资助的港澳青年并携创业项目入驻基地的,有条件的地区可按其获得人才资助金额给予100%落地配套资助。对获得香港青年发展基金、香港创新及科技基金企业支援计划、澳门青年创业援助计划资助并落户基地的创业团队,有条件的地区可按照香港、澳门特区政府资助金额给予100%落地配套资助。
《意见》提出,鼓励以实现产业化为目的开展科技创新深度合作,促进本地企业向入驻基地的港澳青年或创新团队购买含有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的技术成果并在基地内实现转化。对港澳青年创办企业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有条件的地区可给予一次性资助。支持广东省创新创业基金与地方政府基金、社会资本联合设立创投基金,重点投资各类优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提供天使投资、股权投资、投后增值等覆盖各阶段的多层次服务。
《意见》提出,支持港澳青年参加实习见习。推动基地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香港青年实习计划”、“粤港澳大湾区澳门青年实习计划”、“展翅计划”港澳台大学生实习专项行动等活动,吸纳港澳青年到基地实习,为入驻基地实习的港澳青年提供食宿、交通、保险等后勤保障。有条件的地区可对提供实习岗位的初创企业给予实习资助,或对实习期间表现优秀的港澳青年给予一次性奖励。推动基地发展成为就业见习平台,吸纳毕业两年内的港澳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港澳青年参与就业见习计划,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此外,《意见》还提出促进港澳青年来粤就业,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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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粤港澳大湾区速递公众号、广东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