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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科普】15天住院天数是铁规?真的假的?
15天住院天数是铁规?别闹!
Mr.YB科普时间
现在很多人认为大医院更有保障,一生病就往大医院跑,医院为了提高床位周转率,会尽量缩短住院时间,但有些医院为了降低次均住院费用,通过费用考核,将一次住院拆分成几次,于是就有了“医保规定住院不能超过15天,否则医保不给报销”这样的传言。
谣言!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十条规定,统筹基金为参保人员支付“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符合本办法规定报销范围内的费用。
👉《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也作出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为参保人员支付“住院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费用。
报销范围并未对住院天数作出限定!
来来来,再给大家科普下:
平均住院日是医保、卫健部门为规范医院服务制定的一项考核指标,具体天数是根据医院业务范围、级别、专科特点、全市相同机构住院天数等多项数据测算确定。是对医院服务质量的监管方式,与住院病人没有关系。在医保部门与定点医院签订的服务协议中已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不得推诿和拒绝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不得以医保结算方式调整或协议指标考核为由,将未达到出院标准的病人办理出院。
这下整懂了嘛15天?没有的事儿!因病施治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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