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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正式编制!黄埔区招聘全科医师10名,打工人快看!

没有理想的工作

只有不想打工的打工人



为了广纳贤才

黄埔区公开招聘啦!

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机会难得

只要你符合条件

你就有机会成为“有编制”的打工人!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全科医师10名,由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统一招聘,具体如下:
  • 长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名

  • 南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名

  • 鱼珠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名

  • 穗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名

  • 萝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名

  • 云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名

  • 永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名


招聘对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报考人员需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并取得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已通过考核但尚未取得证书人员可出具成绩合格证明报考)。参加2020年国家住培结业考核的规培学员,可提供所在规培基地的全科专业规培学员证明报考,并需通过2020年的国家住培结业考核。如从录用起一年内不能按要求取得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服务于基层,为社区和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二)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包括内科学(A100201)、儿科学(A100202)、老年医学(A100203)、外科学(A100210)、妇产科学(A100211)、临床医学(B10030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三)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及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人员年龄规定如下:

1.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

2.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

3.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

4.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

(五)持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需按照《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确认,不符合确认条件或者从聘用起一年半内不能按要求完成确认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报考人员与所报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报考人员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符合其他广州市和黄埔区有关人员招录的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时间均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招聘程序

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人员,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录用公示、审批录用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

1.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0年11月6日至11月19日)。

2.公告发布网址:

(1)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gz.gov.cn)(业务专题栏目下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版块),

(2)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

(3)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

(4)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上公告通知栏(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wsjkj/tzgg/)。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结束后3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内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在网上报名系统按提示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资格初审:报考系统根据考生填报的信息自动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请考生填写时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确保真实有效。能否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0年12月9日9:00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及考核

全科医师为黄埔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岗位,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经过规培基地招收、培训及考核,符合黄埔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要求。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才,简化公开招聘程序,直接采取网上报名,线下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

1.资格复查。在面试前,在报考系统完成报名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报名表及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接受资格复查,通过资格复查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资料如下:

①身份证;②本人户口簿(首页+个人页);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鉴定。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无法查阅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④街道或居委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⑤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若未取得证书但已通过结业考核,可提供成绩合格证明。若2020年住院规培毕业生尚未开展结业考核,需提供规培基地盖章的全科专业规培学员证明。

2.面试。面试按照职位数与成功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对于成功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视报名情况按程序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减少招考人数开考或直接取消该岗位招考,也可延长报名和考试时间)。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执行,面试由第三方命题,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按通过资格复审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分数,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公招程序。面试评委为9人,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3.面试成绩同分处理原则。若出现面试成绩同分的,加试一道面试题,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官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四)体检、考察与递补

1.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与考察对象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2.体检按《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52号)规定操作。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考察由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

对拟录用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分别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及广州市黄埔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或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按照《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穗府办〔2011〕28号)的规定,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新进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管理办法。


人员待遇及要求

黄埔区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照《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穗府办〔2011〕28号)的规定,新进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管理办法,所聘人员在岗期间享受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可根据工作进度做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情况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广州市黄埔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参加应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四)本次公开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局纪委对此次公开招聘予以全程监督。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2112290;监督电话:020-32363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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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埔区卫健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编辑:洁妹 责编:邹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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