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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将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3月6日

点→关注 办税不求人 2024-04-11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0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为了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纳税的安全防护,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19号)要求以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企业复工的时间安排,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研究决定,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全省范围内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020年3月6日。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还可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进一步延期。
        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广大纳税人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优先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申报纳税事宜。
       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申报纳税。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0年1月31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其他省份目前均为2月24日。
1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进一步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对税务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会议要求依法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另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税务机关可以公告延期,比如本次因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将2月征收期延长到24日。
下面是2020年最新的办税日历,建议收藏一下。


2020年办税日历

1月



2月

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4日。



3月
3月15日为星期日,3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3月16日。



4月
4月4日-6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5月
5月1日-5日放假5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5月22日。



6月



7月


8月
8月15日为星期六,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17日。




9月


10月
10月1日-8日放假8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3日。




11月
11月15日为星期日,1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1月16日。




12月


注:二哥税税念非官方平台,所有内容仅供参考学习,非实际办税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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