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准化系列模板丨目标职责(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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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我们将会持续更新
序号 | 体 系 目 录 |
1 | 2018年度公司安全工作计划 |
2 | 2018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
3 | 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分解 |
4 |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
5 | 关于发布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通知 |
6 | 2018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
7 | 安全目标实施检查监测记录 |
8 | 安全生产目标评估报告 |
9 | 部门实施计划 |
10 | 各级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
11 |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承诺书 |
12 | 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管理 |
13 | 关于任命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通知 |
14 |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 |
15 | 安全会议 |
16 |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
17 | 安全生产责任制 |
18 |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
19 | 关于发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
20 |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记录 |
21 |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记录 |
22 |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 |
23 | 安全生产责任制适宜性评审记录 |
24 |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
25 | 关于发布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 |
26 | 2018年安全投入计划 |
27 |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
28 | 关于发布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的通知 |
29 | 安全文化建设 |
30 |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
补充 |
2018年度公司安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0〕136号)精神,扎实开展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等活动,不断加强安全管理,提升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公司2018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二、控制目标
1. 火灾事故为零;
2. 压力容器爆炸事故为零;
3、人员重伤、死亡事故为零;
4、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5、事故隐患整改>98%。
6、安全教育参加合格率100%;
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8、特种设备登记注册率100%;
9、主机设备完好率>98%;
10、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达标率100%;
三、采取措施
2017年度经过公司全体员工地努力,达到“无重大人身伤亡、无重大财产损失、无重大事故隐患”的“三无”目标,在新的年度中我们将继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争取取得更好地成绩。
1、建立、建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全员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与相应的职务、岗位匹配。全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督促各管理部门制定安全年度工作计划,为实现安全目标而不断努力。
公司主要负责人要为安全生产正常运行提供人力、财力、物力、技术等资源保障。安全投入要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负责人,按时、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2、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公司要主动识别和获取与本企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有关要求转化为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规范全体员工的行为。
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针对设备设施特点和原、辅助材料、产品的特性,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时完善操作规程,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全体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机制。要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做到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按安全检查制度规定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制订的安全检查表内容进行检查,检查出来的隐患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日期、定资金、定方案进行隐患整改,坚决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1)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公司各级部门负责人组织(公司每季度至少一次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公司级综合检查、车间主任至少每月一次组织车间综合检查)
(2)按规定开展专业性、季节性、节假日和日常安全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公司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的培训和考核。
在厂内开展日常安全培训教育,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危险性较大设备、危险性岗位的应知、应会知识、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应急救援抢险,组织通讯、转移等各方面进行学习培训,并进行实战演练。
按规定开展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学时不小于24学时。
特种作业人员须参加由具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的机构举办的培训,掌握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持证上岗。
5、确保设备设施完整性
企业要制定特种设备、安全设施、电气设备等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确保运行可靠;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阀、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等均应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要加强公用工程系统管理,保证公用工程安全、稳定运行。供电、供热、供水、供气及污水处理等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制定并落实公用工程系统维修计划,定期对公用工程设施进行维护、检查。使用外部公用工程的企业应与公用工程的供应单位建立规范的联系制度,明确检修维护、信息传递、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程序和责任。
7、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管理。
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和健康监护、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管理,保障职业危害防治经费投入,完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做好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与治理,进行职业危害申报,按规定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场所设置报警、冲洗等设施,建立从业人员上岗前、岗中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档案,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每年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作业现场邀请疾控中心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8、加强作业过程管理,确保现场作业安全
根据生产操作、工程建设、检维修、维护保养等作业的特点,全面开展作业前风险分析。要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消除或降低作业风险。严格作业许可管理。企业要建立作业许可制度,对危险区域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高温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许可管理。
2018年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方案
为了加强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使公司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制定本公司2018年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建立、健全由总经理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涵盖职业病防治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厂职业活动冲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①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②由于职业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③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④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⑤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⑥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如实申报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5、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6、对噪声、粉尘等作业的特殊管理
职业病危害作业是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和严重职业病的主要作业,其危害后果特别严重,其危害往往是群体性的,且致死率、致残率很高,不仅严重损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给用人单位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也影响社会的稳定。
特殊管理包括对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的特殊管理。如作业场所的隔离、生产设备管道化、密闭化和操作自动化,作业场所设置特殊职业病防护设备,包括自动报警装置、防护安全联锁反应系统和工作信号,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医疗急救用品等。
7、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①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②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③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全厂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全厂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⑤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用人单位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评价(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制度;
⑥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8、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职业病报告制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办法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0、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1、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12、职业卫生培训
公司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13、公司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检测结果存入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公司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14、职业健康检查
生产技术部按规定负责组织员工上岗前、岗中及离职前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确保按要求应检查人数实际参检率不低于100%。不得安排上岗前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人员从事禁忌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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