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500万!海南陵水县发布全国首个小游戏产业扶持政策
《陵水小游戏产业发展扶持政策》部分原文如下:
第二条【基本原则】
提升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按照远近结合、发展优先、 分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实施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推动小游 戏人才开放与合作,依托陵水“算力优势+数据跨境+本地场景+人才供给”产业底座,充分释放国际海缆登陆站、海底数据中心、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新三样”潜力, 促进陵水与海外各发达国家、地区深度融合发展,建设全 球小游戏产业特色枢纽, 吸引国际化小游戏产业人才关注 陵水、常驻陵水、赋能陵水、投资陵水, 推动陵水在高水平参与国际国内小游戏产业联动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立足陵水全新数字经济产业体 系,培育以数字文化为导向的产业业态, 积极稳妥推进产 业创新, 设立小游戏产业服务体系,推动小游戏产生大作 为,为企业在地发展提供技术及专业服务,分阶段推进陵 水小游戏产业全新升级及人才导入,促进产业数据、投资、贸易、人才流动自由化便利化。
坚持防范各项系统性风险。 坚持底线思维,建立健全 小游戏产业系统性风险防范监管机制,依托各项技术及监 管机制, 建立风险预警、风险处置等方法,在依法依规、 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出海合作监管,建立与创新激励融合的风险防范机制。
第三条【支持范围、方式和条件】
(一)本政策适用于陵水黎族自治县内从事小游戏领域 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或民非组织等机构。小游戏定义:用户无需下载、即开即 玩, 或在大厂已上线游戏基础上进行二次创作并被收录的游
戏产品。
(二)申报主体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财税户管地和统计关系在陵水黎族自治县;
2.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 算,无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到认定年度止(含认定年度),企业在陵水黎族自治县 注册经营时间 3 年及以下;企业在申请时需满足已在陵水黎族自治县连续实质性经营 3 个月及以上。
4.纳入陵水黎族自治县数字企业基本数据库, 并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定期上报统计报表。
(三) 政策资金由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主要采取事 后补贴奖励方式给予支持。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安排支持, 即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时符合本县其他扶持政策 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我县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 按照“就高不重复 ”的原则予以支持, 另有规定的除外。对通过本县“一事一议 ”享受的同类事项不重复享受。
(四) 陵水小游戏产业专班负责统筹政策落地及产业发 展推进工作, 专班办公室设在陵水数字文化产业云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负责统筹协调、日常联络、督办落实游戏出海、小游戏产业发展推进的各项工作任务等。专班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县数字经济产业发 展情况, 统筹推进全县游戏出海、小游戏产业发展, 研究审 议全县游戏出海、小游戏产业发展重要政策和重大事项, 提出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方向, 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审核、汇总、资金支持计划编制、绩效管理、项目后期管理等工作。
(五) 政策扶持资金严格按照“公开申报、部门审核、 专家评审、结果公示、集中支付、绩效评价 ”的程序进行管理, 实行管理办法、申报流程、评审结果、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等全过程公开。
第二章 小游戏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四条【支持项目内容】
(一)【鼓励数字基建赋能】
1.鼓励在地算力赋能。对使用本地云服务或算力服务的企业, 服务价格体系不变的情况下, 按该企业前一年云服务消耗额, 给予不高于总额40%的算力补贴,单家企业扶持总额最高100万元。
2.鼓励在地跨海链路赋能。对使用本地跨海链路服务的企业, 服务价格体系不变的情况下, 按该企业前一年跨海链路消耗额,给予不高于总额40%的链路补贴,单家企业扶持总额最高100万元。
7.支持企业取得专业认证。对企业为其产品或服务进入 市场、规范化运营所必须开展的各类知识产权证书、产品认 证、体系认证、技术认证、生产许可证等,取得50万元以上年收入的, 按照实际产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家企业补贴总额最高50万元。
(三)【支持业务场景创新发展】
8.产品上线奖励。 对在国内外游戏平台成功发行小游戏 产品的企业,单个产品一个财政年度营收超过20万美元或其他等额币值的,给予总额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
9.鼓励结合本土文旅场景。挖掘发展游戏+文旅的创新小游戏赛道,产品策划中结合海南本地传统文化、风土人情、文化历史、旅游场景等产品的上线1个月平均日活超过5 万的小游戏,给予总额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发展游戏+文化出海创新小游戏赛道,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文化元素融入游戏策划的上线1个月平均日活超过5万的小游戏,给予总额最高60万元一次性奖励。
10.投资及业务发展扶持。支持和鼓励企业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出海业务规模,对企业以直接境外投资形式开展小游戏相关业务的,其投资所得除享受海南自贸港免征所得税优惠政策外,对其返回海南的投资所得(以银行数据为准)按照不超 1.5%的比例予以奖励;对企业以游戏授权经营、技术服务等形式开展出海业务所获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技术使用费等,按照所得不超过1.5%的比例予以奖励。单家企业每个财政年度奖励最高50万元。
(四)【鼓励营造产业氛围】
11.鼓励行业领袖交流访问。鼓励行业相关专业院系学科带头人、行业专家、风险投资人、头部企业高管、意见领袖等行业领头人访问陵水并与本地从业者交流互动。对于一个财政年度内到访陵水超过3次的行业领袖,给予陵水本地专家楼优先使用权支持、全额进出海南交通补贴。对于贡献突出者,特聘为陵水小游戏产业顾问或导师。
12.支持企业参与本地赛事。参加在陵水举办的省级及以上级别的行业赛事并获得前三名成绩的企业,除比赛奖励外给予最高30万,20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3.深化产业合作交流。鼓励陵水举办各类国际或国内小游戏行业赛事、路演、论坛、展览等活动,对举办国际性、全国性活动的企业或机构分别按照实际举办费用的50%、30%给予补助、每个活动最高补助100万元。
(五)【鼓励产业投融资加持】
14.支持开展股权融资。鼓励对引进陵水的小游戏项目提供股权投资支持,聚焦孵化期、种子期和初创期的高成长企业,鼓励产业人才及团队到陵水创新创业。对上年度获得股权投资的项目,按投资额分别给予投资机构及被投机构1%的一次性奖励,单个机构最高奖励50万元。
15.支持企业开展信用融资。取得海南商业银行机构贷款的企业,按贷款时最新公布相应期限的LPR(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除外)50%给予贴息补助,单个企业贴息金额总额最高100万元。
(六)【支持人才服务保障】
16.人才就业实习补贴。对拥有超过5名签署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职员工、正常缴纳陵水本地社会保险超过6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对其拥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从事美术、创意、策划、研发、技术工种并在陵水常驻(一个财政年度在陵水工作生活不少于90天)的全职员工按照7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对参加见习实习的从事美术、创意、策划、研发、技术工种的大学生(含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发放1000元每人每月生活补贴,每个企业见习实习大学生数量不超过其全职员工数量的20%,每名实习生补贴累计不超过6个月。用人单位引进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先行试验区中大学实习生的,可按照上述补贴额度2倍申请。鼓励高校与企业签署长期合作协议,对合作成效突出的、通过实习并转正(缴纳社保)超过3人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7.社保补贴。对拥有超过5位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从事美术、创意、策划、研发、技术工种并与员工签署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员工在陵水常驻(一个财政年度在陵水工作生活不少于90天)的企业,按时在本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分别给予50%补贴。
18.跨地域交通补贴。给予非海南籍(身份证非46开头)、正常缴纳陵水社会保险超过6个月及以上的本地企业的常驻(一个财政年度在陵水工作生活不少于 90 天)全职员工(以劳动合同为准)每个财政年度最高3000元的进出海南交通补贴。
19.生产经营用房补贴。为需要在陵水租赁由本地国有企业经营的生产经营用房的企业提供第一年100%、后两年50%年租金补贴,3年内累计补贴总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相关生产经营用房达到硬装交付标准。
(七)【鼓励产学研内外联动】
20.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教育科研机构开展合作。陵水黎族自治县各相关产业部门及单位搭建平台,协助企业与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高校及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积极采用产教融合、专业共建、定向培养、项目共同研发、课题研究等模式展开校企合作。对已取得合作成果的企业,合作项目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合作项目已支付金额的3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对与陵水外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并已取得合作成果的企业,合作项目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按照合作项目已支付金额的3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40万元。对于和高校、科研院所等教育科研机构合作获得部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扶持资金的企业,陵水黎族自治县根据资助金额按照1:1给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三章 附 则
第五条【同类政策使用原则】
本优惠政策与陵水黎族自治县其他优惠政策同类一致的,由企业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择适用,同类事项不重复使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县有关政策调整的,按新政策执行。本优惠政策规定应符合有效法律、法规、规章、海南省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海南省相关政策规定,与上述规定不符的,应以届时生效法律、法规、规章、海南省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海南省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六条【实质性经营地评价】
申请本措施支持政策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非组织等机构需在陵水黎族自治县实质性运营。企业在申请政策支持时,需书面承诺自享受年度起 5 年内注册地址不迁出陵水黎族自治县,不减少注册资本,期间不改变在陵水黎族自治县的统计义务、纳税义务;如迁出陵水黎族自治县的,应退回已获得的扶持资金。
第七条【政策解释】
本优惠政策所发布的支持奖励条款由陵水小游戏产业专班负责解释,并制定相关申报指南。
1.适用于本政策的扶持对象,可同时享受海南自贸港其他政策;
2.如本政策与海南自贸港其他政策重复、类同的,不同级财政政策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同一对象可叠加;同级财政政策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同一对象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特别重大项目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给予综合支持;
3.除明确写明币种情况外,其他币种均为人民币,涉及营收、注册资本等使用外币计量的,按资金汇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计算;
4.原则上本政策奖励政策每年兑现2次,陵水小游戏产业专班发出奖励兑付通知后,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政策扶持领取申请,由陵水小游戏产业专班统一组织拨付,政策扶持所得收入由获得机构自行依法纳税。在发出政策扶持兑付通知6个月内未提交领取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八条【政策有效期】
本优惠政策自2024年3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政府引导加上优渥的扶持政策,陵水县将全力发展游戏领域,包括游戏活动,平台建设,精品游戏等。陵水县也将积极构建游戏产业生态发展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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