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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是律师一辈子的思维修行

范否 新则 2022-03-31


# 新则 · 干货 # 


我们都认可,一篇好内容对于律师来说,是最具性价比的品牌打造方式。然而,一篇具有传播价值的文章,与我们最擅长的法律文书千差万别,尽管律师是天然的知识生产者,却未必能生产出适合传播的内容。

 

而要实现这一身份的转变,需要从“道”和“术”两个方面进行学习提升。在本文中,海蜂法务创始人,同时也是千万级阅读量爆文作者范否分享了他所总结的,律师内容运营必知的5个步骤和3大心法,希望对想要打造个人品牌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本文整理自范否演讲内容

 

01.


作为法律人,我们为什么要做内容?

 

首先,我个人认为,内容是一个人一辈子的思维修行。

 

姑且不论它会不会给我们带来当下的回报,但对于一个人的思维而言,写作,特别是长期的写作,有非常大的帮助。

 

纽约时报曾经有过一句话:

 

如果你要从一堆人中决定出一个职位的合适人选,雇那个写作最厉害的人。无论这个人是营销人员、推销员、设计师、程序员,他们的写作技巧都会对此有益。

 

这句话背后的依据是,写作可以锻炼一个人的基础能力,或者把它叫做元能力。元能力包括哪几个能力呢?

 

第一,用户视角。

 

当你写作一篇文章的时候,其实是在假想你在面向一群人,而且是不特定的人群进行说话或者表达。如果长期写作,会让你长期持续地切换视角去思考问题,因为如果不这样,你的文章只会变成自说自话,没有人阅读。

 

我做过多年的记者,这期间给了我非常多的锻炼,因为做记者需要不断地倾听,不断地提问,听懂对方在表达什么,然后思考对方在想什么:他是因为什么原因,有了这么一个动作,他背后的逻辑是什么。


所以,反复进行这样的训练,会有助于形成你的用户视角。

 

第二,逻辑思维。

 

经常写作的人都知道,当我们写一篇文章的时候,要去构思它的架构、总论点、分论点,其实就像律师在法庭上做陈述一样,要去想好整个的铺排和说理。

 

如果长期写作,你很容易去训练自己的逻辑思维。你可能一年只能做几个案子,但是你一年可以写无数的文章。这种反复训练,一定会比你做正儿八经的逻辑思考更频繁。

 

第三,写作会让一个人对文字和语言更加地敬畏,更加“谨言慎行”。

 

因为你写下的一个字、每一句话,都是面向不特定人群做传播,你不知道它最终会传递给谁,是比你更专业的人,还是一无所知的人?

 

如果长期写作,会逼着你对所敲下的每个字进行反复求证,对所写出来的每个事实、每个观点进行反复论证。我在做记者的时候有一个习惯,所有最终要写在文章里面的事实,必须得经过两个及以上信息源的交叉认证,否则我会认为这个事实未必是真正的事实,写出来就有可能给我带来麻烦。

 

所以,长期写作的人其实就是在反复训练自己的用户视角、逻辑思维和谨言慎行。这也就是为什么擅长写作的人,往往在自己岗位上能有更好的表现。

 

02.

 

其次,写作对于律师而言,可以实现效益最大化。

 

大家都知道,法律服务本身就是在输出知识,是一项知识服务。假如我们给律师三个小时的时间,去干一件“价值最大化”的事情,是会见当事人,开一场庭,还是写一篇文章?

 

我觉得从性价比来讲,大概率是写作。

 

因为这三个小时花在写作上,它所产出的知识是可以被反复利用的,反复地传播,反复地理解。所以如果我们定义自己是一个知识工作者,那么除了利用我们的知识和能力,去解决一些单个的定制化的问题之外,还可以去写作文章,形成知识的输出。

 

而这件事本身是一个非常高效率的举措。

 

03.

 

最后,写作是律师进行市场运营的最佳手段。

 

我们先来看一看市场运营的基本逻辑。我们为什么要做市场运营?核心是为了获客。而获客其实可以被分成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获取和客户的接触机会,我们能接触到客户,或者让客户能接触到我们;

 

第二个阶段是基于所接触到的客户,促成交易发生。

 

在市场营销的理论里,第一个阶段叫做“市场营销”。第二个阶段叫做“销售”,当然,在律师行业其实没有做严格的区分,但在成熟的公司,在互联网公司,他们是区分得非常严格的。

 

市场营销的目的就是创造更多与客户接触的机会。一般情况下,如何创造与客户的接触机会,包括了这样几个成熟的举措:

 

第一,打品牌。

 

如果你的品牌足够响亮,是“百年老字号”,自然会有很多客户找上来;

 

第二,打广告。

 

如果你能在央视上传播你的品牌和产品,客户自然也会找过来。当然,对于法律服务而言,客户并不会在看到广告后立马就下单消费。

 

第三,公关。

 

公关即“公共关系”,包括媒体关系和政府关系。例如媒体关系,通过媒体采访报道,通过参加媒体组织的论坛、沙龙、会议,形成一些影响力,这样也能够给律师带来一些客户。

 

第四,营销,或者叫整合营销。

 

通过一系列营销手段的组合,达成对客户的触及。我们所采用的内容营销、活动营销、社群营销,其实都可以放在这个范畴里面。

 

那么,哪一个举措是最有效果的?我们当然希望律师团队可以付得起钱,直接在央视的黄金时段去打广告,或者我们像伯爵旅拍之类的公司一样,在电梯间打满律所的广告。然而,这需要巨额广告费,对于大多数时候都单兵作战的律师而言,是不太现实的。

 

所以,内容运营不是唯一的营销方式,但我们可以很明确地说,内容运营是性价比最高的方式。

 

之所以这么说,并不是仅仅因为它省钱,而是因为内容运营这种方式,本质上是通过内容去吸引到客户来接触你,而不是你一味地去寻找客户。

 

我们都知道,如果是客户主动找过来的,他的姿态和我们求着上门的姿态是完全不一样的。而内容运营通过写好文章传递你的专业形象,让客户找到你,这是一种“站着”把客户吸引过来的方式。

 

04.

 

那么,律师怎样让内容发挥它的真正价值呢?

 

我总结了5个步骤,3条心法。

 

5个步骤:

 

第一步,定位。

 

很多律师做内容的时候,没有从一开始就思考定位的问题,这就导致一直做了两年、三年,最后发现其实这件事并没有给自己带来价值。

 

第二步,建池。

 

建池可以通俗地理解为,你得注册一个公众号,它应该长什么样子。也就是说,搭起一个可以持续教育客户的池子。

 

第三步,选题。

 

从选题开始,终于进入具体的操作层面。

 

我们得为池子里面的用户,去填充真正对他们有价值的内容。找到这个有价值的内容,就叫做选题。

 

如果你找了一个好的选题、一个好的切入角度,一篇文章就很有可能引爆阅读量。

 

第四步,写作。

 

有了好的选题,如何好好地去把它呈现出来,让文章既好看又能够有价值,这是写作的重要性。

 

第五步,运营。

 

一篇文章已经写好了,如何让这篇文章有更好的传播,并且给你带来最大价值?这就需要一系列的刻意的安排,我们把它叫做运营。

 

05.

 

明白了这五步法,也永远只能是按部就班地去操作,很难写出真正的好文章,创造真正的影响力。

 

律师做内容运营最重要的,还要掌握三条心法。

 

第一条心法,用户视角。

 

这个词大家都不陌生,甚至很多人都把它挂在嘴上。但据我的观察,真正能够做到无时无刻坚持用户视角的人其实不多。我曾跟一些心理咨询师沟通,他们说在心理学的课堂上,老师可能会突然抽查,看学生是否能够用用户视角思考问题。

 

什么叫用户视角?我们来举个例子。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日上午,你拿着一杯热冲的美式咖啡,穿着最喜欢的潮流鞋子,走在熙熙攘攘的商业步行街上,突然,你的膝盖中了一箭,你痛得应声倒下——想象一下,这时你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

 

几乎所有人的第一反应,都是说“我好疼”。但是,这就不属于用户视角,而是我自我视角。

 

为什么用户视角那么难?因为你要抛弃自我,刻意从他人视角做思考。因此,如果你在练习从用户视角进行思考,你的第一反应应该是,“街上有一个人,膝盖中了一箭倒下了”。

 

再举一个例子。

 

假设你在双行道上开车,突然路面塌方,导致双行线变成了单行线,很快,两边各有五六辆车相遇了,排头的分别是一辆出租车、一辆私家车,两边都不想退让。

 

而你是排在第二位的车主,你打开车门走上前去,你想说服出租车的司机倒车,这时候你该怎么说呢?

 

可能大多数人都会说,麻烦让一下,师傅,你不走,我们后面都走不了了;或者说,给个面子;或者说,师傅,我还等着接孩子呢。但是这样是说服不了出租车司机的。

 

哈佛商学院的教授给出的答案是,他会说,两辆车中只有你是专业司机。

 

为什么是这么一个答案?我们不妨把自己带入到出租车司机的情景里面:他堵在了这个地方,大家互不退让,斗的是气,而不是计较谁的成本或者谁的利益。如果你能够找到一个好的角度去贴中出租车司机的心理,给他相应的尊重感,你就能够说服司机,这就是用户视角。

 

用户视角说起来简单,但实际上做到很难,这个能力需要漫长的时间进行训练。我的用户视角是在近10年的调查记者生涯中慢慢积累起来的,这对于我做事情也好,写文章也好,都有非常大的帮助。

 

第二条心法,给予价值。

 

让我们切换到用户视角,去想象我们的读者的立场:一篇文章如果没有价值的话,他为什么要看,为什么要转发,为什么要评论?读者的每一个动作,一定都是因为文章给自己带来了某些价值。

 

可以肯定地说,所有读者都只会因为被给予的某个价值而转发一篇文章,或者关注一个公众号。所以,不管我们自己是出于什么目的,但一定是通过给予读者价值的方式去实现的。

 

你的文章是帮助读者做了他本来要花很长时间做的总结,还是为读者提供了他所不能获取的信息增量?这个是你要去思考的。

 

第三条心法,放下自我。

 

“自我”,其实恰恰就是阻碍你去使用前两条心法的原因。

 

为什么很多人没有办法做到用户视角?没有办法无时无刻不去思考给予价值?恰恰就是因为没有办法放下自我的利益追求。

 

比如我写这篇文章,一定要在标题上面就凸显我这家律师事务所的品牌,但是,哪个同行会愿意转发一篇文章标题就带别家律所名字的文章呢?这个道理其实很好懂,换成你自己,你也不愿意。

 

因为没有办法放下自我,所以也没有办法时刻想着给予读者价值。或者说,其实你的文章是真的在给予价值,但因为文章里夹杂了一些自我的利益追求,而且过于短视和明显,导致读者宁愿放弃价值,或者只看不转。而一篇文章如果没有人转发,是没有办法得到更广泛的传播的。

 

所以,在任何时候都得克制自己,不要让文章过度承载自己的野心、自己的利益诉求。

 

这就是律师进行内容运营的三个心法。掌握了这三个心法,前面所提到的五步法就能够自己悟出来了,不需要再过多学习;

 

但是,大多数人其实很难做到这三点,或者说从概念上能做到,但在具体的细节上——每一个词的推敲、每一个标题的处理、每一个栏目的排版设计,都没有办法很好地做到,导致我们花了很大的力气去做内容,却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还是那句话,内容是一个人一辈子的思维修行,希望每个律师都能从内容运营中获益。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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