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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赚钱的四层时间逻辑

宫旭 新则 2022-12-10



律师行业的发展逻辑是什么?最终要追求的目标是什么?从律师发展的外在表现上来看,有一个很客观的发展目标——赚钱。从用自己的时间赚钱,到用别人的时间赚钱,本文从时间和价值交换的逻辑出发,分享律师赚钱的四层时间逻辑,希望能够为律师职业发展提供一个新的观察视角。


文 | 宫旭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文由作者向新则独家供稿


因为国家司法考试的存在,律师群体是一个前期追求目标明确的群体,我们想从事律师职业,必须先通过司法考试、找到律所挂靠实习证、经过一年多的实习期顺利拿到执业证,有赖于这种时间安排,律师朋友们前期按照任务关卡按期完成新手村任务即可,但是出了新手村之后很多律师朋友开始迷茫,继续选择团队授薪、勇敢跨出一步独立、还是几个朋友组建团队?


律师是一个爱学习的群体,所以我们学习网络上的、身边的发展较好的案子,试图以前辈的方式抄作业,但是,大家有没有思考过律师行业的发展逻辑是什么?我们最终要追求的目标是什么?


这个话题有点大,学术和业务的造诣,我没资格评论,但是从律师发展的外在表现上来看,会有一个很客观的发展目标——赚钱。所以笔者今天落入俗套讲讲赚钱,但是本文不教大家如何搞钱,而是分享时间与价值交换的逻辑。


为什么要用时间作为逻辑线?一来时间对每个人来讲都是一样的,另一方面来说时间与律师执业发展阶段相对应,每个人的成长阶段都是不可逆的,时间的逻辑线可以让我们清晰的对照自己的发展阶段,判断自己当前处于时间逻辑的第几层。


01.

用自己的时间赚钱(时间×1)


回到一个熟悉的工作场景,刚入律师行业做助理的我们,一部分人以完成老板的任务目标为导向,关心的是手中的工作在DDL前交工,更关心老板给多少钱、什么时候发工资、年终奖有多少、明年会不会加薪?不断提高自己单位时间内的价值,以便换取第二年可以和老板议价的能力,虽然提升单位价值进而提升工资是个不错的晋升路径,但是从赚钱的角度来讲,效率还远远不够。


工作的本质是时间等价交换的过程,我付出了劳动,为老板创造了价值,老板给了我固定收入,这看起来是个很顺的逻辑,但是单纯地出售自己的时间,换取老板的工资,同一份时间只能出售一次,我们的时间在第一层逻辑下只被利用了一次。同样的,在第一层呆久了,思维会受到限制,我们会变成做案子的永动机,天花板触手可及,就像是老板给的工资,再多能给多少呢?


02.

用自己时间赚钱+追求更高的成长(时间×2)


再来看一个熟悉的场景,同样是做律师助理,身边是不是不乏有人在完成老板任务之余,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和知识整理,或者在众多项目中提取出了做项目的模板,或者总结成了做项目的宝贵经验?在第一层时间利用者的眼里也许会看不惯这类人,为什么要在原有工作之外给自己找麻烦呢?但是对于做了以上工作的朋友,他们正处于时间利用的第二层,他们的时间既给老板打工用了一次,又为自己的成长提升用了一次。


如果说有什么比薪水更值得期待的,那就是能力的提升,在我们不断完成业务的过程中,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这是我们的时间利用了两次,一次卖给老板获得了薪水,一次卖给了自己,收获了成长,选择做第二层时间利用者的朋友,更看重的是能力的增值,毕竟薪水是短期收益,成长才是长期收益。


03.

用自己时间赚钱+追求更高的成长+总结方法复制分享(时间×N)


既然时间可以利用一次赚钱、利用两次赚钱,以此为想象力,是否可以利用N次赚钱呢?时间出售多次,一次创造,永久收益,看起来是一个躺着赚钱的美事,现实中存不存在呢?


存在!


法律圈复制时间赚钱的例子就在我们的朋友圈,众多的法律知识输出机构,各位律师利用自己的经验赚钱,一次课程的传播可以给几十人听,也可以给几百人听,当我们的影响力逐步扩大,时间的复制次数也在增多。跳出法律圈,这个例子更加明显,得到APP、樊登读书会,大家都在做着一次性知识输出,多重赚钱的时间模式,影响力越大,复制的次数越多。


这时你可能会想我还是个初级律师,没有内容可以像大咖一样分享,千万不要这样想,你的经验同样宝贵。以笔者本人做团队管理课程的经历,来听课程的人尽管不一定完全赞同你,但是他也会听下去,一堂分享里面有一部分对他有价值的内容就会有人愿意付费,毕竟对于价值的判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即便都是失败的经验也不要紧,很多人也愿意看到别人踩过的坑,所以,沉淀自己的方法论,大胆的在互联网上分享吧。


04.

用别人的时间赚钱+用第一二层人时间赚钱/用第三层人的时间赚钱(时间的无限想象)


到第三层的时间已经到顶,时间的价值已经用尽了吗?此时只是自我时间价值的用尽,但是我们可以花钱买别人的时间,用别人的时间创造价值。


用第一二层人时间赚钱,这时我们变成了老板,释放自己更高的追求。同理,我们可以用第三层人的时间赚钱,我们以为讲师的赚钱方式已经将时间复制足够多次,但是把角度拉高,相当多的法律培训机构,这不又是利用讲师的时间赚钱吗?这时赚钱变成了一个投资者的角色,投资机构吸纳更多讲师的时间、经验赚钱,这是一个投资者思维的形成。


换个角度,如果是作为投资者,我为什么要投资法律教育或者是我们最熟悉的律所行业呢?


再把角度拉高,我们完全可以投资到其他行业,实业、互联网、新能源等等,作为法律人,我们在给客户服务的过程中,无论诉讼还是非诉的项目都自然或者不自然的带着尽调的思维对这个行业进行审视,我们会有最客观和审慎的视角,这不正是一个投资者绝佳的角度和机会吗?


律师赚钱的四层时间逻辑


结语 


写在最后,我们按照时间复制的次数可以找到律师赚钱的逻辑,既然有这个捷径,那么我们直接空降第三层,直接利用一次时间赚N次钱不就可以了?是否可行?


笔者认为每一种时间的利用都是有临界值的,只有时间创造的价值促使自我提升到某种临界值时,才能达到突破圈层的效果,简单来说先会走、再会跑、然后再想着起飞,任何圈层的突破都决定于自我能力、价值、资源以及时机。


作者简介:


宫旭,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律师,专注于为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新兴经济领域企业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擅长于直播电商、网络侵权、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合规、互联网劳动用工、竞业限制与商业秘密保护等领域的诉讼与非诉法律服务,现为小米科技集团提供争议解决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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