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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不建议律师的微信朋友圈“三日可见”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申浩律师事务所 Author 田庭峰
我们职业决定了客户的信任才是我们获得客户委托的前提,所以不管我们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专业是什么,获得客户对律师本人的认可,都是我们获得法律服务机会的入场券。
对于同行间选择合作或新加的潜在客户,要想快速彼此了解,增加彼此的信任,大部分的时候现在都会通过选择先看对方的朋友圈,如果对方设置了三天可见,那么对这个人的信任就会潜意识地有所降低(类似于律师经常地变动手机号的原理是一样的),会在脑子里画上诸多问号,尤其在这个快餐交际时代,很难投入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认真地了解一个人,我们工作微信号上的朋友圈就是律师们向世界输出我们自己的有效途径。
律师朋友们,建议请取消工作微信号上的朋友圈的三日可见,至少是我们大范围地经常性地替代我们纸质名片的那个微信号上的朋友圈,今天就来和律师同行们交流下我的认识,希望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当然我们自己的事情自己说了算,我只是建议,最终的决定还是律师们自己决定。
01.律师如何定位自己的微信号?
前面讲到我们是靠客户的信任和尊重活着,比如有些人的朋友圈,我看就只显示三天的,那我就在想是不是因为你之前言行不一致?我的朋友圈至少我敢说从第一天开始到今天,基本上不会去删什么内容,因为我觉得其实我们这个行业,天天面临着一些非常复杂的社会问题,包括经济上的纠葛,但是我们在工作当中一定要保持一颗简单工作,快乐生活的心,因为我们呈现的理念是当你变得简单,世界就是童话;当你变得复杂,世界就是迷宫。
我觉得朋友圈是个虚拟的空间,还是现实的空间,真诚都永远是第一位的。常常由此联想到律师宣传的底线在哪里,在朋友圈里更多展示了你自己的生活状态、工作状态、文化和品位。我一直觉得在整个朋友圈里更多地是展示你自己的一种精神,一种内心的东西。也是我们律师这个职业在人和人之间应该恪守的。
我觉得主要用四句话,我们经常讲的文化来总结:“就是根植于内心的修养,无需提醒的自觉,为他人着想的善良和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实际上互联网的这个空间更多呈现的是自由,但一定要有约束。最主要的问题就在于朋友圈和人和人之间一样,最主要是用真诚去感动一切,时间也可以证明一切。我不赞成去蹭什么热点,你只要一直坚持,因为干我们这个行业基本上都是十年二十年的,我还一直相信一句话,时间可以证明一切,其实干我们这行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一直真诚下去,你就会得到你所有想得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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