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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些官方文件揭示重要趋势

新则 新则
2024-08-26

在本篇文章中,我们收集整理了全国7个重点省市所推出的“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政策文件,从中剖析中国律师行业发展方向的政策倾向,为律师和律所顺应趋势、规划自身发展提供参考。


文|新则

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

“高质量发展”,这个首次于2017年中共十九大会议上提出的概念,代表着中国发展理念的转变,即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根本在于发展的活力、创新力和竞争力。

从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以来,中国律师行业经历了一个令人瞩目的增长阶段,尤其是最近10年,中国律师人数由2013年底的25万增长至2023年底的70万,增幅高达180%。

而律师人数高速增长的背后,是人均创收增长的滞后、行业作业方式和管理模式的传统守旧、市场竞争与专业发展不平衡,而最重要的,法律服务尚未渗透至最底层群众,大量的法律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

中国律师行业,也到了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时候。

从前年起,各地司法厅、司法局陆续发布了针对律师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多以3年时间为限,以提升律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目标,制定一系列举措及配套激励机制。其中既包括北京、深圳、南京、苏州等一线、新一线城市,也包括绍兴、宜宾等二三线城市。

在本篇文章中,我们收集整理了全国7个重点省市所推出的“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政策文件,从中剖析中国律师行业发展方向的政策倾向,为律师和律所顺应趋势、规划自身发展提供参考。


01‍
发展目标

从9个地区的律师高质量发展规划文件中,我们梳理出了规划中所提到的,计划期限内所要达成的可量化的核心目标和重点目标:

核心目标:


重点目标:


根据以上梳理,各地在设定律师业发展目标时,聚焦在以下方面:

律师层面

  • 律师人数
  • ‍每万人拥有律师数量
  • 涉外律师数量
  • 各类领军人才/各专业领域人才数量
  • 党员律师数量


律所层面

  • 100人以上律所/200人以上律所/300人以上律所/千人所数量

  • 专业精品律所/品牌律所数量

  • 开展涉外业务/在境外开设分支机构/与境外律所联营律所数量

  • 党建相关指标


全行业层面

  • 行业总创收

  • 行业总创收占本地GDP比例

  • 行业纳税总额

从发展目标可以明显看出,各地律师行业未来发展重心将聚焦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律师人数和每万人拥有律师数量依然是律师业发展的重要评价指标,尤其是对于非一线城市而言,但对于律师人数全国排名数一数二的一线城市,如北京、深圳而言,人数的增长不再是关注的重点。

2. 规模化依然是重要的发展趋势,对于律师业较发达的城市而言,不仅是希望打造在本地有较大影响力的百人级规模所,同时也希望本地律所持续做大做强,达到200人、300人乃至千人级别规模,成为在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的品牌律所。

3. 精品律所、专业律所的发展同样受到关注,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并且在特定领域有核心竞争力的律所,将得到重点扶持;在特定专业领域精专的律师,也将被重点培养。

4. 涉外业务的发展和涉外人才的培养,依然是司法行政机构的重要关注方向。与之配套,中国律所也有待在海外设立更多分支机构、打造更大的国际影响力。而这一切的出发点,均服务于经济发展的需求。

5. 党建引领被放在了更为重要的位置,甚至外化为量化的发展目标。而这,值得律所管理者们投入更多时间精力。

02
发展举措

纵览7个地区的律师高质量发展规划文件,主要措施集中在这几个方面: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精品化、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专职化、信息化、党建等。

以下为各地推动律师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措施中,具有代表性的、差异化的措施梳理:

北京


国际化:


1. 支持律所到世界主要经济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开设分支机构(办事机构)


2. 支持优秀律所参与国际一流律所建设、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创建工作


3. 开展百名高端涉外法治人才三年培养项目


4. 建立涉外企业、机构团体和涉外律所、律师人才的信息互通机制


5. 鼓励和支持律所和律师参与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法律事务


6. 加强与外国律所、港澳律所驻京代表处的联系、合作


7. 鼓励律师积极参与国际律师组织的活动


专业化:


分区域、分业务、分领域梯次动态建成律师行业领军人才库、优秀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


品牌化:


打造党建工作、法律服务、行业贡献、社会责任等律所品牌和专业技能、法律服务、公益服务、参政议政等律师品牌


精品化:


1. 引导中小所加强合规化建设、注重专业化发展、突出特色化服务,满足市场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


2. 引导大所、强所面向中小所共享发展资源


3. 鼓励城区律所通过对口支援、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方式支持郊区律所发展


规模化:


1. 鼓励支持大中型律所通过专业化整合、品质化提升、差异化发展,形成规模优势和人才优势,总结推广律所建设管理、合并重组等成功做法,引导、支持律所做强做优


2. 鼓励支持个人律所转型为合伙所


规范化/标准化:


1. 健全律师诚信信息工作机制,完善律师诚信电子档案,及时公开披露诚信状况


2. 探索建立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互评监督机制


3. 推动建立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科学管用、系统配套的律所综合评价指标和专业评价指标


管理专职化:


1. 对有意愿开设律所的律师或拟申请设立律所的负责人进行开办所前“孵化培育”


2. 探索律所设立专职管理合伙人


3. 鼓励引导规模较大的律所成立管理委员会、规模较小的律所设置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信息化:


1. 推进律师执业证电子证照应用


2. 鼓励支持律所加强信息化建设


党建:


符合条件的律所党组织应建尽建


深圳


国际化:


1. 鼓励律所通过多种方式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2. 鼓励本市律师担任境外律所法律顾问,获得境外律师资格和执业许可


3. 支持境外知名律所在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等设立代表机构


4. 组织律师参加国际并购、国际投资、海事海商、国际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计划


5. 鼓励本市律师参加境外法律院校的法学学历学位教育


专业化:


1. 开展以专业化为导向的律师业分类评级管理工作


2. 强化知识产权、海事海商、科技创新、企业合规与数据治理等重点领域律师人才培养


3. 加快培养律师业高端紧缺人才,加大高素质人才引进


4. 鼓励律所取得专利代理、破产管理或第三方合规监控等资质或资格


5. 鼓励律所加大在国际投融资、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等重点领域的投入,实现法律服务与产业链发展需求精准对接


6. 鼓励和支持开发法律服务产品、创新法律服务模式、完善法律服务目录、优化法律服务指引


品牌化:


1. 设立深圳律师节


2. 鼓励和支持律所参加各类争先创优活动


3. 积极引进优质律所,给予落户奖励


精品化:


建设一批具有全国示范带动效应的精品所


规模化:


1. 建设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综合大所


2. 形成“总部引领、大所做强、中所做优、小所做精”的行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规范化/标准化:


1. 鼓励支持深圳市律师业率先探索制定包括业务标准、服务标准、管理标准等在内的法律服务行业标准体系


2. 建立律师业合规建设体系,实行合规代罚制度


管理专职化:


引导律所完善科学决策、人员管理、风险控制、质量控制、收益分配等内部管理制度


信息化:


1. 全面升级迭代“深圳智慧律师”管理平台


2. 鼓励和支持律师和律所加强数智化建设


党建:


1. 积极培育律师业党建工作示范点,总结、宣传、推广党建工作经验做法


2. 把党建工作纳入律所管理评价范围


南京


国际化:


1. 开展境外律所与本市律所联营试点,引进境外知名律所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


2. 加强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化、规范化建设,加大国家、省级涉外法律服务示范化机构培育


3. 加强与境外相关行业协会、法律服务联盟、国际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的交流协作


4. 加强涉外律师领军人才、优秀人才和后备人才培养规划


专业化: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完善评价激励机制


品牌化:


1. 按照“规模所、精品所、专业所”梯次布局,引导律所走规模发展、高质量发展道路,通过专业孵化带动专业发展,实现不同规模、不同类型律所多元错位化发展


2. 形成一批头部律所推动示范引领


精品化:


培育一批特色品牌或“单项冠军”


规模化:


鼓励律所采取吸收、合并、重组等形式,推动小微和个人律所向精品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规范化/标准化:


加强对代理不尽责、收费不规范、无序化竞争等行为整治


管理专职化:


1. 定期开展党组织书记、律所负责人、行政内勤等人员培训


2. 召开律所管理经验交流会


3. 建立律所合规管理评价机制,试点推行执业风险预警提示机制


信息化:


推动全行业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党建:


1. 推动党的建设融入律所管理全过程各方面


2. 有计划地发展律师党员


其他:


形成各具特色的法律服务聚集区(法务区)和服务产业方向


苏州


国际化:


依托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建立涉外律师海外实训基地


专业化:


1. 加大对涉外、知识产权等法律紧缺人才的培养,与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等院校合作推进苏州律师学院建设


2. 定期举办名优律师培训班,开展数字经济、海商海事、金融资本、环境保护和治理、重特大突发事(案)件应急处置等重点业务领域的领军人才培养


3. 完善青年律师(实习人员)发展扶持机制,选拔优秀实习人员到法院承担实习法官助理岗位工作


4. 完善涉外、金融、企业上市、破产重整、知识产权等各类律师专业人才库建设


5. 对接苏州优势产业、重点行业、头部企业,建立法治惠企互动交流平台,帮助法律服务机构及时对接市场需求、丰富服务供给


品牌化:


将法律服务机构品牌创建的成效列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招标评分范围,对品牌影响力赋分,体现品牌价值


规范化/标准化:


探索完善律师行业评级评价体系,形成以律师职称评定、律所评级、律师行业评比表彰、年度执业检查考核和律师信用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评级评价制度


郑州


国际化:


1. 培养涉外律师领军人才


2. 汇集整理本市外贸外资外包企业名录,以需求侧牵引供给侧,对应实行涉外律师白名单制度,建立分国别、分语种、分专业的涉外律师名册


3. 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共建共享,加强与沿线有关国家和地区法律行业协会、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之间的交流合作


4. 研发涉外法律服务产品


5. 建设域外法律查明中心


6. 启动与港澳律所联营试点


7. 推进涉外业务培训交流


专业化:


引进高端紧缺律师人才


精品化:


鼓励中小型律所探索律师服务新领域,建设特色专业律师团队,加强小切口、高质量业务的研究和发展,引导培育环保、碳中和、文娱等领域小型特色精品所


规模化


引导律所通过市场化的合并、重组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形成规模与人才优势,做大做强本土品牌,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大所强所


规范化/标准化:


1. 强化律师执业监管


2. 完善跨部门监管工作机制,依法严肃查处法律咨询公司等人员假冒律师执业和非法从事律师专有服务的行为


管理专职化:


加强律所管理人员培训,探索建立专利代理师、注册会计师和党建、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人员担任律所特别合伙人制度


信息化:


推动律所在业务流程、信息共享、服务模式等方面实现数字化转型,通过数字化降低执业成本、增加品牌曝光度、拓宽获客渠道


党建:


推动律所党组织和决策管理层联席会议制度


其他:


1. 推进“1+7”法务区建设


2. 加强青年律师培养扶持,建立完善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机制,探索建立青年律师最低生活保障金制度


河南


国际化:


1. 鼓励省内律所依托境外产业园区、海外商会等平台,建立海外法律服务中心,主动对接“走出去”企业


2. 加大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力度


3. 出台内地律所与港澳律所在河南省开展合伙联营实施办法,鼓励省内律所与港澳律所开展联营


4. 支持省内律所通过多种方式在国(境)外设立分支机构


5. 引进外国律所在我省设立代表机构


专业化:


1. 鼓励、支持本土律所与国内外高端律所开展业务交流合作


2. 邀请省内外一线优秀律师和法学专家举办高端业务培训研讨


3. 开展法律服务产品创新大赛、法律服务技能大赛等活动,引导律所创新业务拓展模式,积极研发新兴法律服务产品


精品化:


鼓励中小型律所探索律师服务新领域,建设特色专业律师团队,加强小切口、高质量业务的研究和发展,引导培育环保、碳中和、文娱等领域小型特色精品所


规模化:


引导律所通过市场化的合并、重组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形成规模与人才优势,做大做强本土品牌,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大所强所


规范化/标准化:


1. 落实律所纪律监督员制度


2. 健全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


3. 完善跨部门监管工作机制,依法严肃查处法律咨询公司等人员假冒律师执业和非法从事律师专有服务的行为


管理专职化:


加强律所管理人员培训,探索建立专利代理师、注册会计师和党建、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人员担任律所特别合伙人制度。支持律所加强文化建设。


信息化:


推动律所在业务流程、信息共享、服务模式等方面实现数字化转型,通过数字化降低执业成本、增加品牌曝光度、拓宽获客渠道


党建:


建立完善律所党组织和管理层联席会议制度


其他:


1. 支持郑州市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中央法务区


2. 加强青年律师培养扶持,建立完善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机制,探索建立青年律师最低生活保障金制度


福建


国际化:


1. 制定涉外律师人才培养计划,探索在境外律所建立培训基地,鼓励福建律师参加境外法律院校的法学学历学位教育,积极参与国际律师组织活动,担任境外律所法律顾问


2. 搭建涉外律师人才和涉外企业、机构团体的信息互通平台


3. 引导有实力和涉外服务经验的律所到世界主要经济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开设分支机构(办事机构)


4. 鼓励优秀律所参与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创建工作


5. 鼓励涉外律师人才在重点项目中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6. 鼓励涉外律师担任境外律所法律顾问,鼓励优秀律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7. 吸引境外知名律所在海丝中央法务区等设立代表机构


8. 探索福建律所与外国律所联营试点


9. 助力海峡两岸律师业融合发展


专业化:


1. 开展以专业化为导向的律师业分类评级评价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律师专业化分工


2. 有针对性地加大与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海事海商、科技创新、互联网、大数据、生态环境、文旅产业、对外贸易、金融证券、企业合规等重点领域律师人才培养力度


3. 建立分类动态管理的福建律师领军人才库、优秀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


4. 鼓励律所取得专利代理、破产管理或第三方合规监控人等资质或资格


品牌化:


着力打造党建工作、法律服务、行业贡献、社会责任、参政议政等律师品牌,鼓励支持律师和律所参加各类争先创优活动


精品化:


1. 引导中小型律所(执业律师30人以下)加强规范化建设,注重专业化发展,突出特色化服务


2. 引导大所、强所与中小所共享发展资源


规模化:


1. 通过专业化整合、品质化提升、差异化发展,形成规模优势和人才优势,引领带动律师行业发展


2. 总结推广律所建设管理、合并重组等成功做法,引导律所做强做优。


3. 形成“总部引领、大所做强、中所做优、小所做精”的行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规范化/标准化:


1. 推动建立和实施法律服务标准体系,探索制定包括业务标准、服务标准、管理标准等在内的法律服务标准体系


2. 推动建立健全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科学合理、系统配套的律所综合评级评价体系和律师专业水平评级评价体系


3. 建立律师行业合规建设体系,在行业处分中引入律所合规整改机制,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将律所、律师诚信状况纳入行业评级评价内容


管理专职化:


1. 探索律所设立专职管理合伙人


2. 鼓励引导规模较大的律所成立管理委员会、规模较小的律所设置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3. 督促律所加强对分所执业和管理活动的监督


信息化:


1. 鼓励律所依托数智化平台,整合所内资源、优化业务流程、提升管理质效、赋能法律服务,增强市场竞争力


2. 引导律师行业关注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发展动态,主动识变应变


党建:


推进党建与所建融合发展,发挥党组织在参与律所决策管理中的政治把关作用


其他:


引导律所、律师主动参与和融入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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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看来,各个方面的举措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国际化:

  • 支持国内律所在境外开设分支机构,尤其是世界主要经济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
  • 支持境外律所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与本地律所联营
  • 鼓励律师参与国际交流、获得境外执业许可、赴境外学习
  • 开展各类涉外人才培训项目

专业化:

  • 培养重点领域律师人才
  • 开展律师专业评级
  • 鼓励开发法律服务产品
  • 引进高端人才
  • 鼓励律所取得专利代理、破产管理等资质
  • 鼓励结合本地经济特色,发展符合企业需求的重点专业领域

品牌化:

  • 打造不同方向律所品牌
  • 鼓励律所参与争先创优活动
  • 将律所品牌影响力作为政府招标评分标准

精品化:

  • 建设专业所、精品所,突出特色专业
  • 引导大所强所共享资源、支持中小所发展

规模化:

  • 鼓励律所采取吸收、合并、重组等形式做大做强
  • 推广律所建设管理、合并重组经验
  • 形成“总部引领、大所做强、中所做优、小所做精”格局

规范化/标准化:

  • 制定行业标准、律所评价体系、律师评价体系
  • 强化律师执业监管
  • 建立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互评监督机制
  • 严肃查处法律咨询公司等人员假冒律师执业和非法从事律师专有服务的行为

管理专职化:

  • 探索律所设立专职管理合伙人、特别合伙人
  • 加强管理人员培训
  • 鼓励律所设立管理委员会、设置专职管理人员
  • 加强分所管理

信息化:

  • 建设本地律师管理平台
  • 鼓励律所数字化建设
  • 鼓励关注人工智能等技术

党建:

  • 发展律师党员
  • 推广党建经验
  • 党建与所建融合
  • 推动律所党组织和决策管理层联席会议制度

其他:

  • 建设法律服务聚集区


从以上举措中,我们得以窥见未来行业发展的几条重要趋势:

1. 在业务层面:律师和律所应当把发展的重点放在知识产权、海事海商、科技创新、国际投融资、金融证券、环境保护、企业合规与数据治理等重点领域;律师业的发展要服务于经济的发展,应及时洞察本地重点行业企业的需求,实现法律服务与产业链发展需求精准对接;应加强涉外业务知识学习,持续服务于中国企业的“走出去”需求。

2. 在管理层面:对于律师来说,合法合规执业的要求将越来越严;对于律所来说,科学化管理、职业化管理势在必行,同时总部需要加强对于分所的管理,而党建工作也需融入律所管理中来;对于行业而言,法律咨询公司等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管将进一步加强,或将与律所纳入同等监管体系。

3. 在发展层面:律所规模化仍被鼓励且仍将持续,专业所、精品所也将获得应有的发展空间,而在此之外的广大中小型律所,需要仔细考虑自己的发展规划,尽早做出改变。

从“高速”到“高质量”,发展思路转变的背后,是一系列的观念、方法、制度、生态的扭转与重建。尽管这或许是一个艰难的过程,但已经切实发生。对于律师行业而言,唯有迎难而上,于变局中寻找突破的机遇。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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