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韩国信息通讯部亲自下场这件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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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可能会有不少游戏公司的会收到来自K-META(韩国元宇宙产业协会)的“温馨邮件提示”。大致内容是,我们看了你的用户协议和google play商店页面,发现你们公然违反了《电信业务法施行令》第30-9条和第42条附表4。
K-META是干啥的呢?它是科学和信息通信技术部(以下简称信息通讯部)主办的一个非盈利民间机构,其实性质和KGAME韩国游戏产业协会——对,就是之前说啥“掉率不能低于3%的那个浓眉大眼的,但其实是韩国一帮游戏财阀控制的”非盈利民间机构,它近期的成就是:推动废止了韩国的成人限充(2019年6月27日),推动废止了游戏宵禁。而随着宵禁的废止,背后是女性家族部在游戏产业中的监管出局。
而信息通讯部其实一直和游戏没啥交集,如果说交集,也无非就是这个元宇宙协议。但如果提到韩国谷歌的强制第三方支付,大家肯定都历历在目——当然现在看也没镇住谷歌,但是否还有人记得是谁在背后推动的,可能大家都忘了:信息通讯部。
所以其实在8个月前,笔者在《关于昨天引发行业关注的韩国立法强制谷歌开放三方支付这件事,我们高兴的有点早》就曾经温馨提示过各位,第一这事儿能不能落实再论的。第二你会发现,其实韩国游戏监管多了一个爸爸。目前看,两个预测都不幸的实现了。
在韩国发行游戏,以前主要的爸爸们有四个: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管立法,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主要复杂查掉率、查消费者纠纷和查用户协议写的合格不合规(2017年手游标准协议就是它推出的,此前也有律师抬杠,说这个标准顶多是官方建议,不具备执行力,但最后人家罚你一样拿电子商务法来罚——也正是因为适用电子商务法,所以韩国有7日无理由退款一说),韩国网安局(业内接触频次最高的KISA)负责拿个人信息保护法说事儿的。女性家族部负责宵禁。
而随着女性家族部的出局,我们会发现,信息通讯部似乎也管不了什么新的角度了,而且按照其本来的管理范围,似乎手也挨不上游戏行业。嗯没错,人家确实没有新的角度,所以信息通讯部通过修法,把另外三个部门的内容都加进了自己的法里。其管理依据就是当初为了管GOOGLE PLAY而2020年新加那个【13应用汇市场经营者】——是的,你还以为那个13就是管谷歌们的对吧,幼稚了,现在人家也要来拿这个管你们。
根据《电信业务法施行令》,其上位法是《电信业务法》,根据第2条, 第 2 条(定义)本法所用术语的含义如下。<修订2020. 6. 9. >
1. “电信”是指通过有线、无线、光学或其他电子方式传输或接收代码、文字、声音或图像。
2.“电信设施”是指进行电信通信所必需的机器、仪器、线路或其他设备。
3.“电信线路设施”是指电信设施之间的通信发送和接收地点之间的通信路径组成设施,包括传输设施、线路设施、与其一体安装的交换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4、“商业电信设施”是指为电信业务提供的电信设施。
5、自有电信设施,是指特定人为自有电信而安装的商业电信设施以外的电信设施。
6、“电信服务”是指利用电信设施调解他人的通信或者为他人的通信提供电信设施。
7、“电信业务”是指提供电信服务的业务。
8“电信业务经营者”是指依本法规定登记或申报(包括免申报情况)后,提供电信服务的人。
9、“用户”是指与电信业务经营者签订电信服务使用合同,接受电信服务的人。
10、“普遍服务”是指所有用户随时随地都能以适当的费率获得的一项基础电信服务。
11.“关键通信服务”是指在不改变内容或形式的情况下,能够传输或接收语音、数据、图像等的电信服务,例如电话或互联网连接,以及传输或接收语音、数据、图像、等 指租赁电信线路设备的电信业务。但是,科学、信息通信技术和未来规划部长官确定并宣布的电信服务(指第 6 项中的电信服务的详细个别服务;下同)除外。
12.“增值电信业务”是指除主要电信业务以外的电信业务。
13、“应用市场经营者”是指在提供增值通信服务和中介交易业务中,为用户购买移动内容等进行注册、销售移动内容等的人。
而电信业务法施行令第 30-9 条,讲的是啥?
第三十条之九(应用程式市场经营者之使用者保护) ①依本法第二十二条之九第一项规定 ,应用程式市场经营者应遵守下列有关流动内容之支付及退还等事项。在使用条款中注明。
1. 在用户订阅购买之前,在中介移动内容等交易的空间(以下简称“应用市场”)(以下简称“移动市场”)中提供注册和销售移动内容等的人。内容等”)检查移动内容使用合同等信息的方法)
【笔者:这个其实是KFTC的事儿,就是“用户协议要让用户明确同意,最好弹窗同意,用户协议内容要符合KFTC的规则”】
2、移动内容支付、退款等投诉如何处理
② 如果应用市场运营商根据第 1 款打算更改使用条款中规定的事项对用户不利的情况下,应将更改的事实和更改链接到应用市场访问屏幕或访问变更前30天在应用市场经营者的屏幕上进行公示,必要时也可以在应用市场经营者的互联网主页上进行公示。
【笔者:这个其实和KFTC的2017年规定一致,没有变化,但实践中都没人能做到】
③ 应用市场运营商在收到用户关于移动内容支付、退款等的投诉时,必须将收到的内容交付给移动内容提供者,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使用户能够收到处理结果。
【笔者:这个其实也是KFTC的事儿,就是用户投诉、举报,或者游戏公司要处罚用户,要事先告知】
④ 应用市场经营者为防止对用户造成损害,保护用户权益,依据本法 第 22-9 条第一项的规定,向移动内容提供者提供移动内容等的支付方式时,必须满足以下各项:
1. 对移动内容等进行支付前,应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展示或告知支付相关的重要事项,如使用费、使用期限、定期支付、退款政策等。用户;
【笔者:这个其实也是KFTC的事儿】
2. 准备和指导账号注销程序,使用户的合同注销程序比合同订立程序更方便;
【笔者:这是KISA的要求,但去年很多公司都接到KISA类似的函件了,游戏注销账号有特殊性,只要解释就好,无法做到,韩国游戏自己也做不到一键注销。】
所以,好的是,其实需要遵守的事儿,还是那些事儿,倒是没有内容的增加。
坏的是,人在做,监管在看,现在等于被发现的概率直接翻倍,所以韩国在近期可能都要自查一下。毕竟,按照常规套路,新入局的监管一般罚的频次会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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