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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懂税务丨企业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多于或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当如何处理?

湖北税务 湖北税务 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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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多于或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
审核: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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