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一点通|@小微企业,快来接住这波减税“红包雨”
最近,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继续加码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公告明确,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到2027年12月31日。
小型微利企业有哪些判定标准?这波减税红包到底有多大?本期《税务一点通》,邀请湖北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工作人员孙海涛为您拉直“小问号”。
“首先,小型微利企业必须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另外它需要满足‘335’这样三个条件,分别是指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因为企业的人员是流动的,所以我们在计算企业的从业人数的时候,是按照每个季度的季初加季末除以2,然后算平均数来计算。”
大家都知道,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方式有很多种,这里面有免税、减税、加计扣除,还有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减免税形式主要有三种,包括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
这次延续实施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就综合运用了税率式减免和税基式减免这两种形式,也就是说,叠加使用直接降低税率和直接缩小计税依据来实现减免税,优惠力度直接拉满!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税率式减免和税基式减免,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比一般企业的税率低5%。这一次延续实施的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同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折算下来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税率为5%,只有法定税率的1/4。”
在湖北,小型微利企业到2022年发展到了120万户,其中27万户盈利企业当年享受到了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税小二”说,“实打实”的减税红包,今年继续发,连发五年!
“这次政策延续呢,相当于给小微企业‘吃’下了一颗定心丸,传递出来的积极信号就是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不会变,可以进一步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小型微利企业在进行申报的时候,是不需要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登录电子税务局填写纳税申报表,只需要把相应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填列了以后,系统会自动判断,预填相应的优惠项目,并且自动计算减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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