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摩托车与助力车相撞,摩托车主要赔八千多元!
近日,摩托车车主陈某(化名)拿到了一份事故认定书,她驾驶摩托车和助力车赵某(化名)在阳春大道旁的人行道相撞,赵某花了八千多元医药费,要让陈某负责。这一起交通意外,也是引起了大家的反思。
据悉,8月3日上午,陈某带着安全头盔,背着一岁的孩子驾驶摩托车行驶在阳春大道,她看到前方很多大货车,就在路口转上人行道,对向赵某驶来一辆无牌的助力车,和陈某的摩托车相撞,助力车上的赵某脚步擦伤,随后陈某要求去医院救治,并叫来了救护车,送去了医院治疗。
交警接报后来到现场调查取证,赵某的家属也闻讯赶到现场。陈某愿意赔偿五百元医药费,进行调解,赵某的家属不同意,随后交警拖走了事故车辆。之后出具了事故认定书,陈某和赵某负同等责任。
陈某领取到事故认定书后,交警告知赵某住院治疗花费了六千多医药费和两千多护工费,要陈某垫付。陈某认为非常委屈,明明是对方逆行行驶撞上自己,只是脚部擦伤,目测并不严重,怎么花了八千多的医药费?
交警解释按照规定,事故发生的区域是人行道,双方都有同等责任。如果车辆由保险,一万块以下是交强险赔付,如果超出了一万,超出部分按照责任划分进行承担。如果没有保险,则需要车主承担伤者的医药费,如果陈某这方也有人受伤住院,赵某也需要负责陈某的费用。由于陈某和赵某的车辆都没有保险,现在赵某花费了八千多的医药费用,按照相关规定,需要陈某承担。
由于对于赵某所产生这么多的医药费存在质疑,目前陈某和赵某协商多次,无法达成共识调解,将会走司法途径解决。
温馨提示:从这起事故告诉大家,双方车辆都没有保险,车辆上路行驶,一定要购买保险,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车辆手续齐全上路,是对自己和社会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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