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有人传播疫情谣言,被行政拘留和罚款
案例一:武汉有九家到春湾逃难,被政府控制?
春节期间,市公安局春湾派出所全警在岗,积极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加大对散布谣言的查处力度。2020年1月25日,市公安局网警部门接上级公安机关线索称,有人在微信群上发布有关新型冠状病毒的谣言,造成社会群众心理恐慌,扰乱社会秩序。据此,派出所、网通大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对相关信息展开调查。
经查明,阳春市春湾镇城垌村委会村民黄某(女,39岁,春湾镇人)使用其手机在多个微信群里发布谣言:“各位同学,最新消息,武汉有九家来到春湾逃难,现被政府控制,安排某酒店,政府人员被紧急召回商量,还是在家比较安全”。
2020年1月26日凌晨1时许,违法人员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审查,黄某对其散布上述谣言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黄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案例二:阳春市人民医院确诊一例新型冠状肺炎患者?
2020年1月24日,市公安局网通大队在工作中发现阳春市一网民于1月23日16时01分在一微信群内发表“最新消息,阳春人民医院确诊一例,大家真的要重视了!”的不实言论。
经网通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核查,该网民真实姓名为陈某,女,45岁,双滘镇人。2020年1月25日,公安机关依法将陈某传唤到辖区派出所作进一步审查。
经审讯,陈某在朋友圈看到一则“阳春市已有一名确诊为新型冠状肺炎的患者”的信息后,将此未经确认的虚假消息编辑成文字“最新消息,阳春市人民医院确诊一例,大家真的要重视了!”转发到其一微信群中,群内另一群友陈某玲看到陈某发的信息后,又将此信息转发至其微信的两个微信群中,造成相关虚假信息被大量转发。
目前,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陈某玲被处以罚款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警方提醒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警方提醒广大群众:
一定要从官方途径了解疫情信息,切勿相信、转发微博、贴吧、微信等互联网自媒体平台上出现的与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更不要编造、发布不实信息。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希望广大网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
来源:阳春公安
猜猜您想看
1、市政府通告:禁止在广湛高铁阳春段规划线路范围内抢建抢种!
7、阳春将新增一所小学, 36个教学班,投资近6000万元!
8、阳春有群众去买医保,被村委会拒收现金,一定要网上操作……
9、【追踪】阳春河西最大的违建水产市场开始自行拆除... ...
10、阳春一小贩占道经营,将白粥泼到执法人员身上,被拘留……
12、陈经勇涉4宗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曾任阳春副市长!
欢迎关注:南方阳春
专注阳春新闻 | 民生 | 公益 |
便民 | 教育 | 广告 | 文艺 |
报料 | 微信 zorro951157
广告 | 13542607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