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川陕甘三省“牵手” 协同立法守护大熊猫
为保护大熊猫寻求最大公约数,川陕甘三省有了新举措!
7月25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与《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保护管理的决定》。根据三省商定,陕西省、甘肃省也将于近期召开的常务委员会上,同步审议通过各自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保护管理的决定。10月1日,“四川条例”+“三省决定”将同步施行。
大熊猫国家公园是我国首个以单一物种命名的国家公园,是首次以“伞护物种”来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生动实践。在5个国家公园中,这是唯一一个跨三省的协同立法。此次立法,是以“四川条例”+“三省决定”的模式开展。
四川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梁伟华说:“此次立法是对国家公园管理跨区域协同立法工作的探索创新,更是解决大熊猫国家公园跨省管理难题的客观要求和迫切需要。”
封面新闻记者获悉,在国务院批复设立大熊猫国家公园以前,该区域是通过零散形态的保护区、保护地来实施保护。国务院批复后,保护区、保护地随之取消,其对应的法律法规也不再适用。因此,大熊猫国家公园亟需一部专门、完整的法律来加强保护、统筹管理。
记者了解到,三省在“决定”中,均对“三省建立联合巡护、联合执法机制” “三省人民政府及毗领地区同级人民政府要共同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实施科研一体化建设” “共同推进文化建设” “健全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等作出了规定。
梁伟华说道,川陕甘三省的“牵手”有三个特点:坚决贯彻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国家战略,政治站位高、内容涵盖全、协作事项多;既体现共同承诺和协同联动,又结合自身实际,彰显各自特色;既求大同,也存小异,寻求了最大公约数,画出了最美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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