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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东燕教授:大学生活与职业选择——理想与现实之间(讲座全文)

光石法学院 光石法学苑
2024-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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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晚,清华大学法学院劳东燕教授作客“法学第一课”系列公益讲座,进行了最后一讲——“大学生活与职业选择:理想与现实之间”,为系列讲座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我们现整理出全文推送,以飨广大读者。


观看讲座视频回放请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或者关注哔哩哔哩up主“光石法学院”。



各位同学,大家好!今天我想讲一下大学生活与职业选择。我还是第一次和同学们交流这个主题,因为无论是在网上上课或者是在其他地方做讲座,我更多地是讲一些专业问题,今天很高兴有这样一个机会,和大家交流我对于大学生活或者职业选择方面的一些意见或者建议。当然这里肯定只代表我个人的一些经历或者看法,所以也可能有偏颇之处。
我觉得,无论是大学生活还是职业选择,在理想和现实之间都会有一些差距。比如说大家想象的法科生的大学生活。
第一,大家经过竞争非常激烈的高考,终于来到了大学,心里期待的是一种比较自由放松的大学生活。但是,不久之后你就会意识到,接下来需要考虑今后的职业选择、考研,也会处在那种竞争压力中。
第二,对大家来讲,因为每年进入大学的同学的年龄基本上都是18岁左右,大家觉得正好是挥洒青春的年龄,但是,大学中充斥着太多需要你去做的工作,有的时候会给人未老先衰的感觉,虽然大家看起来还都是年轻人,但是在心理上或者带给别人的并不是青年人挥洒青春的感觉。
第三,大家会觉得终于成为大学生了,终于可以“指点江山”,完成年轻人心中的那种抱负,但在真实的大学生活中,你可能会面临很多迷茫和焦虑,会为自己的前途而担忧,而且也不知道社会的未来、自己的未来会怎么样。
所以,我觉得在大学生活中面临一个对比,也就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如果你过于自在、过于轻松,可能在过程中会觉得非常自由放松,过着非常轻松的生活,但这种轻松也是没法承受的。另外一种就把自己搞得太过沉重了。我觉得,法科生的大学生活,在理想和现实之间会有一些差距。
另一方面,就是法科生的职业选择。大家主要是从影视剧中来知晓法科生今后的职业,所以大家对于未来的职业生活,往往想的就是轻松高兴、出入于高级的写字楼、西装笔挺或者是鲜衣怒马,基本上就是成功人士的样子。但实际上你真正的职业往往是一地鸡毛的。
从法科生的职业选择来看,有几种是绝大部分法科生未来都会选择的职业,一种是法官和检察官,对吧?大家可能会选择当检察官或者法官。他们在影视剧中是非常庄严的,因为都是代表国家行使相应的权力,所以你会觉得大法官和大检察官都很神圣,这样的形象符合你心目中想象的职业选择,符合你想象中的大法官和大检察官。
但实际上,如果你去体会一下真实的法官或者检察官的生活,更多的是会觉得自己就像一台机器上的一个螺丝钉,这个螺丝钉在整台机器中当然很重要,而且你会发现你在其中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至少在开始的时候,你会为这样的重要作用而沾沾自喜或者心里有很大的成就感。但慢慢你就会发现,你既然是一颗螺丝钉,你在那个机器里面就有固定的位置,这个螺丝钉当然很重要,但是少了你,这个机器也是照样运行的。
另外一种职业就是律师,很多法科同学今后可能会选择当律师。大家心目中的大律师可能都是靳东在《金牌律师》中所演的那种高薪、潇洒的形象,虽然看起来很忙,但总归是他人心目中非常羡慕的职业。但如果你自己去实习或者接触这个行业,你会发现,在这个行业中大律师只是占极小的一个比例,比如5%或者甚至更少,绝大部分或者说至少80%的律师就只能当普通的小律师。即便有一些同学今后非常幸运地成为大律师,职业生涯也是从小助理开始的,小助理就意味着需要经常加班,加班到晚上9点还算早的,更多需要加班到半夜甚至更晚。
法科生的另外一种职业选择就是教授。大家看到的教授可能都已经是学术大咖了,或者说都已经是知名教授了。如果正好你喜欢看书,看书就能够赚钱,你就会觉得这份职业也挺不错。但当你深入到这个行业中,就会发现很多青年教师,甚至从读博的时候就开始感受到写文章、发表文章方面的压力,所以现在青年教师往往有一个别称,就是所谓的“学术民工”。
当然还有一些职业,比如说去企业里当法律顾问。有一些网络企业的部门,比如安全部门,往往需要一些刑法方面或者行政法方面的人才,所以很多人往往就业到安全部门,主要处理网络运行中的违法犯罪问题。当然公司肯定会有法务部,主要处理民商事方面的纠纷。法律顾问也是法科生职业选择中比较主要的一种类型。
我们就会发现,在职业选择中,它究竟只是一个养家糊口的工作,还是一份志在天下的事业?我们每个人可能都希望它是一份志在天下的事业,但是做着做着你最终会发现它主要还是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
所以,你的大学生活怎么样?你的职业选择怎么样?理想和现实之间可能都会有差距,你的大学生活和职业选择和你最终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追求什么样的人生目标是有关的,但是实际上你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呢?这两者之间可能会有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差距。
我觉得,大家都是从中学时代过来的,青春就是这样的。在青春年华的时候,肯定有相当一部分同学希望自己成为有理想、有情怀、志存高远、事业得意、家庭幸福、人生圆满的人,但是,你最终会成为什么样的人?或者说就大部分人来看,他最终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呢?
第一,往往会不断地被体制化。体制化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1994年的一个片子——《肖申科的救赎》。这个片子讲的内容是这样的:一个银行家的妻子出轨了,后来他的妻子和他妻子的情夫都被人枪杀了。这个银行家正好在案发当天晚上拿了枪、喝醉酒而且开了车、在现场附近出现过,但他最终没有下手就走了,把枪也扔了。但是接下来经过陪审团审判,他被判有罪。他投入监狱之后,里面有一个在监狱图书馆工作的年龄非常大的老人。他在监狱里面待了50年,后来被假释放到社会中的时候,他就在超市里面做相应的工作。后面发现,他完全没有办法适应外面的世界,因为对他来讲过惯了监狱的生活。最初讨厌监狱,但是最后就被监狱体制化了,而且习惯了那里,甚至离开了那里之后会觉得在其他的环境中根本生存不下去。所以最后,老人选择了上吊自杀。体制化是一种非常强大的力量。
第二,顾及眼前利益。我们往往希望自己成为志存高远的人,但是过着过着就更多地顾及眼前的利益,会考虑很多。因为有的时候你要考虑养家、养孩子、还房贷、还车贷,所以这时候对个人来讲,志存高远就是一个比较虚无或者比较遥远的东西。对你来讲,眼下更重要的是你需要保住这份工作,为了保住这份工作,可能你会努力去适应或者至少不排斥你年轻时特别讨厌的那些东西。
所以,我们在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的时候,你希望得到的是一份事业,但在“最终成为什么样的人”的时候,所谓的事业可能只是一份工作而已。至于家庭或者是婚姻,人到中年或者再往后面的阶段走,往往两个人会从相见两欢到相看两厌。现在大家很难体会这样的感觉,但是在真实的婚姻家庭中,可能百分之七八十或者大部分的婚姻家庭都会有这样的走向。所以,所谓的人生圆满,很多人只会感慨,如果人生若只如初见,那一切是不是会更理想?
我们会发现,无论是大学生活还是职业选择,或者是我们想成为什么样的人,都存在理想和现实之间的一些差距。当然,完全往理想方面那头走有的时候也很困难,但完全往现实这边靠最终就会完全被体制化,或者苟且于既有的环境。我相信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很多人想起年轻时候的一些梦想,会有失落或者感慨。所以无论如何,我希望在理想和现实之间有一种张力。对我们来讲,在这个过程中向理想的人生、理想的职业选择靠近,虽然不能完全实现,但我希望它成为我们走向远方的目标,有目标在那里,我们会有一些新的动力。
所以今天我想简单地讲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从高中到大学的学习转型;第二,为未来包括职业选择究竟做什么样的知识准备;第三,成长性思维;第四,社团实践;第五,职业规划。

一、从高中到大学的学习转型


从高中到大学,高中的学习和大学期间的学习是很不一样的。高中往往会有考试大纲,所有的知识点基本上还是在考试大纲以内的,要求你对于这些知识能够滚瓜烂熟地记忆,而且在任何其他场景中,你都能够迅速辨识它。
所以大家在小学、中学也学到了一些知识,但那些知识是比较支离破碎的。所以,如果以一栋大楼来比较的话,你的小学和中学时代学到的就是一些砖块。你这些砖块到底怎么用,怎么样能够把墙垒起来,建立一栋房子甚至建一个大厦,这些需要后面的努力。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高中学习所要求的知识范围是比较固定的,而且往往不太注重知识之间内在的关联性。这就意味着,知识有一个固定的范围,任何人花足够的精力,谁能够把它更滚瓜烂熟地掌握和运用,谁就是高考中最后的获胜者。
但是我们会发现,大学期间的学习不是这样,大学期间你想获得什么样的知识或者你想掌握多大范围的知识都取决于自己。如果你选择了法学专业,对法学专业本身的掌握肯定会有一定的要求。但是它基本是上不封顶的。如果高中时候用一个圆圈来表示,每个人的圆圈基本上都差不多,只不过在圆圈内部每个人的掌握情况不一样,但是大学时代的知识掌握,它本身就没有给你一个固定的圆圈,这个圆圈取决于你个人,取决于你希望圆圈能够拓展到多大。所以我们说大学期间它是上不封顶的。
这就意味着,大学的老师和高中的老师有很大的区别,大学的老师是根本不会跟在你后面追着你学习的。如果某位同学被老师追在后面,通常就是这门课连及格都保证不了,而且不仅可能有科目通不过,甚至可能毕业不了业。这时候才会有辅导员或者其他班主任跟在后面,但是其他的任课老师是不会追着你的,因为大家会认为知识的掌握是你个人的事情,如果你想要掌握,你自然应该花努力。
大学老师不会像你父母或者像中学时代的老师一样追在你后面跟着你学习,因为大学时候老师的成绩并不取决于学生学的怎么样,这和老师没有直接的关系。所以,大学期间,你自己的知识范围有多宽取决于你自己。老师不会跟在你后面,你的学习需要有积极性,而且需要有自主性。大学期间,往往会有一些某些领域中的前沿性问题,老师希望你去关注甚至有所掌握,如果碰到问题,就希望你去攻克。所以,高中时代的那些知识都是基础性的,但是大学时代,当然需要学基础性的知识,但是你也可以去挑战一些前沿性的问题。
人文社科,包括法学在内,如果想像理工科那样,在特别年轻的时候或者本科的时候就出一个天才,这种可能性比较小。因为人文社会科学需要有积累,而积累是需要有时间的。所以,在人文社会科学中,某个观点往往不会让人觉得有那么可贵,因为人文社会科学中本身就有很多观点,在某个事情上,你想提一种别人从来没有提出过的观点,其实是很难的。你持这种观点,你需要判断观点的合理性、论证观点的合理性。
这样一来,大学时代的学习和中学相比,你需要学会一种能力。因为经过大学时代或者最多是研究生时代,大家走上社会之后,你不能指望大学里面所学知识的保鲜期就是终身。你希望终身能够用上大学时候的知识,大家肯定会发现这样的想法太天真了。因为在你的生活中或者在你的职业中,你肯定会面临新的问题。
在新的问题、新的领域中,你需要重新进行学习,这时候没有老师了怎么办呢?希望大家在大学期间有这样一种能力,也就说你能够自学。进入到一个新的领域,你知道从哪里去找相应的知识,知道通过怎么样的学习,至少能够对这个领域中的知识有初步的掌握,如果有必要,你甚至需要不断地钻研乃至于成为这个领域中的专家。
我简单举一个例子,比如我们眼下的网络时代、数据保护、网络犯罪,都有很多问题。你会发现,我们大学时代的老师在授课的时候是不可能讲这个的。网络时代、数据保护,很多的理论都面临新的挑战或者实务中有新的问题,你这时候应该怎么办?你只能去学。比如说关于数据,如果要考虑法律怎么保护数据,你需要对数据领域有所了解。数据领域中又涉及整个互联网的思维是什么样的,你需要对于互联网时代的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有一些初步的了解。不一定说了解纯技术的,但是你需要知道它的技术基本的原理、基本的思维,这一点根本就不是老师能够教给你的。
所以经过大学的学习,你需要注意,你必须有一种自学能力。如果进入到一个新的领域,你能够知道应该如何对这个领域从陌生转为熟悉,甚至最后成为专家。所以,从高中到大学肯定会有一个这样的转型。
在这样一个信息资讯特别发达的社会,信息或者知识本身并不是真正很难获得的,很多知识都特别容易获得,无论是从老师那里或者是从网络那里,或者是从搜索引擎那里,都可以获得知识,但光有这些知识是不够的。这就是为什么至少在眼下社会中,单纯的记忆能力或者背诵能力,如果你一直这个方向发展,这样的能力有可能根本不符合网络时代的要求。
就记忆能力来讲,人工智能或者机器的记忆能力绝对比人好得多,如果你选择那样的职业,它是很容易被淘汰的或者很容易走向没落的。所以从个人的学习来讲,我觉得可以分成几个层级,当然如果能运用知识会转化为一种能力,但很显然能力不只是你对于已经掌握知识的运用,如果只是停留在这个层次,你会发现你也许可以做一般的执行层面的工作,但是问题在于有很多工作都需要有判断和思考,判断和思考就意味着你在做某项工作的时候,你需要知道你应该往什么方向推,所以它一直有一个判断力的问题。
我举一个刑法中的例子,北京有个高校发生了一起事件,一个男生通过各种方式凌辱或者欺负那个女生,后来这个女生精神甚至有点抑郁了,这个女生多次自杀,自杀过两次之后,第三次就自杀成功了。就这两个人之间的关系而言,他们在外面还租了房子。问题就在于,后来女方死了,这个男的是不是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在司法中遇到这样的案件的时候,就要考虑这个男的到底对女方构不构成虐待罪。但是虐待罪要求虐待的对象是家庭成员。有这样一种同居关系,这种同居关系相对比较稳定,因为他们在外面已经同居有半年以上了,有比较稳定的共同生活事实,而且恋爱关系也比较稳定。这时候就要考虑,这样的情形到底是不是属于家庭成员?
你会发现,这里并不是单纯在解释恋人关系到底是不是一种家庭关系,实际上是考虑,根据当下的社会现实以及你所认为的社会发展走向,应不应当把这样一种情形也纳入到虐待罪的保护范围?虐待罪中的“家庭成员”,如果把这种情形也包含进来,就涉及家庭成员的边界在哪里?是不是说男女之间只要处朋友,只要是恋人关系,都通通可以放在家庭成员中,都受虐待罪的保护?
大家知道,除了虐待罪之外,刑法中还有一个故意伤害罪,但是故意伤害罪只有达到轻伤以上的程度刑法才保护,它是要做鉴定的,并不是大家所想的,你打了人几个耳光让人家脸上有点红肿就是轻伤,或者说你划破了人家让人家流血了就是轻伤,它不是轻伤,法律上轻伤的鉴定标准还挺严格的,它对于伤口的长度等都是有要求的。这样一来,普通的殴打或者虐待行为往往没有办法放到故意伤害罪中处理,只能放在虐待罪中。所以大家会发现,这样的案件如果拿到你面前,无论你作为律师、检察官、法官、学者,这里面都涉及判断和思考的问题,这里面的判断就是你认为根据当下的社会发展现实,对于虐待罪中的家庭成员是不是应该做一种扩张性的解释,从而把这种现象也纳入进来。
毫无疑问,原来的规定里,家庭成员肯定指有法律上的特定关系的人,比如婚姻关系、收养关系,但是现在有很多人未婚同居,甚至同居了很多年,这种情况到底有没有形成家庭成员关系呢?所以,即便是专业问题,它本身也涉及判断和思考的问题。包括你的职业选择,你在选定了某种职业后当然要判断这份职业的前景到底如何,你从事某项职业,每个人都希望在职业发展中能够脱颖而出,你想在某个行业中脱颖而出,肯定需要有很强的判断力和思考力,你知道这个行业的发展方向,然后你契合这个方向,你锻炼自己的能力,你才有可能脱颖而出。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你的判断力、思考力决定了你发展的程度。
在此基础上,当然有价值观的问题。价值观不单单是指个人为人处事的价值观。我们既然说学法学,那么大家在学法的时候,法律肯定不是一门有什么样的案件就适用某条法律这样一个单纯的逻辑判断问题。要把法律放在一个社会或者一个良好的社会应当如何组织起来这个框架之下,来思考法律应当在其中起到什么样的角色。什么样的社会是良好的社会?一个良好的社会应该具有什么样的价值?法律或者法学想要追求的并不单纯是用来控制社会,或者是用来打击某些违法犯罪,或者是用来维护社会稳定,必须要把法律放在一个良善的社会这样的框架之下进行考虑。我们抛开你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不论,关于法律,如何运用法律,法律在社会中应当起到什么样的角色,什么样的社会才是良善的社会,或者说社会应当往什么方向发展,这里面肯定都会有价值的问题。



二、做好知识准备,拓宽博雅视野


接下来我们讲第二部分,关于知识准备,专业和博雅之间。大家既然学了法律,选择了法学专业,四年肯定会接触一些专业知识,甚至绝大部分同学都会把专业学习当做自己的首选。我接下去也会讲到,我们整个大学教育,在专业和博雅之间一直有某种紧张关系。如果你过度专业了,无论是对于社会还是对于你个人来讲,未来的发展都不见得就会非常好。
中学之前,大家都是在忙着准备高三那一场高考,可能都没有足够的经历和时间来关注这样的问题:在公民教育中,我们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在社会中每个人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国家和个人之间应该是什么样的关系?从这个角度来讲,大学教育本身就承担了另外一项功能,除了进行职业性的培训之外,还为社会准备一些能够合理地处理个人和国家之间关系的合格公民。
所以,从整个法学来讲,如果分类,主要会分成两大类,一个就是公法,一个就是私法。所谓的公法,处理的是一方主体与另一方主体之间管理与被管理、控制与被控制、惩罚与被惩罚的关系,一方为国家或者和国家权力有关的主体,另外一方是相对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比如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的机构或者组织。从这个角度来讲,公法主要处理的是国家和个人的关系,个人当然也包括法人。私法,涉及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当然包含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和公民和法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比如我们通常的所说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都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公法,比如宪法、行政法、刑法,主要涉及公法方面的关系,因为有一方肯定是国家或者国家的代表。私法,主要是由民商法体现的。经济法,从本质上来讲,它可以归到行政法中,因为它是国家通过法律对经济活动进行的管理,从这个角度来讲,它是一种纵向的关系而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但是我们现在把经济法列为一个部门法,从这个角度来讲,有的时候经济法和商法之间有一定的交叉。而诉讼法是规定,如果要打官司,法院组织怎么建立?刑事诉讼中控方、辩方、审判方这三方关系怎么构建?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程序法主要还是应该放在公法这边。大家在本科期间,可能都会接触这些主要的部门法知识。
专业方面的学习肯定是大学中的重点,但是问题就在于你的专业学习和博雅之间可能有一定的矛盾。通过法学的教育,我们都希望法科生能够具备法律人的思维,法律人的思维是说你变得更专业了,另外它会为你未来从事法学专业相关的职业奠定基础。但你会发现,你在有所得的时候,如果你认真想想,你也是有所失的,为什么呢?
因为你看任何问题,你都戴上了一副有色眼镜,那副有色眼镜就是法律,这个有色眼镜会使得你在一些真正重大问题的判断上有失偏颇,比如说某个行业应该往什么方向走。现在关于人脸识别的技术争议就非常大,但我们究竟要把它作为一个重点来保护、积极鼓励它向前发展呢?还是认为这项技术会给社会带来重大的隐患,从而重新考虑、重新调整产业的方向呢?在这样的问题上,显然不可能只依靠法律的视野,不可能只考虑法律的因素。其他专业也是这样,有些人是学经济学的或者学政治学的,在社会问题上光是依靠某门专业性的知识,往往没有办法帮助我们获得准确的判断。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在专业学习的同时,就要求你对其他的学科知识,比如其他社会科学的知识有所了解、有所涉猎。同时,我们学习知识毕竟不只是为了职业,也是基于个人的人生修养或者是公民教育。现代社会中,只有具备相应的素质才是一个合格的公民,这也是大学教育希望完成的。
这里就会有古典熏陶的问题,我们需要研读历史学、哲学、文学方面的经典。对吧?所以如果你完全把精力放在专业学习上,在其他方面就会欠缺。现在我们处在一个互联网的社会,大家对于信息前沿的追踪倒不是我们当老师的比较担心的。总的来讲,你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专业学习上,专业从一开始就会把你的视野弄得很窄。接下来在很多学校中,又会有更加具体的方向。法律是诸多学科之一,然后你在大学期间就想走金融学方向、知识产权方向、刑法方向,进一步把你的视野从法律限定为一个部门法。所以,如果你的知识面很窄,只有专业知识,你有的时候甚至不能对很多问题做出准确的判断。
另外,在某种意义上说,如果你只懂得法律,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可能你也根本不懂法律。因为法律本身就是在社会中的,它和其他的学科紧密联系。很多社会问题都不是专门用法律就能够解决的,它需要用很多学科的知识。从这个角度来讲,如果在大学教育中过度沉浸到专业学习中,在某种程度上反而会使得自己鼠目寸光,最终是不利于你个人的发展的。
所以,在我们大学里,专业学习和博雅教育是一个比较尖锐的矛盾。从社会角度来讲,很希望大学是一个职业培训班,经过职业培训之后,社会迅速拿来就可以用。从职场来看就有这样的需求。但大学教育并不是在给社会或者市场培养劳动力,大学教育的基础性目标中,除了给市场提供劳动力之外,还有另外一些目标,这些目标往往就是博雅教育希望实现的。现在由于就业压力变大,导致无论是学科设置还是同学个人都会把本科学习的重心放在专业性学习上,而且把成为专业性人才当做本科学习的目标,对此,我持质疑的态度。
我不是说职业选择不重要,或者大家未来在职场上不会面临竞争,但是问题就在于如果你希望你自己的职业或者人生茁壮成长,是需要有一些丰富的营养的。只有专业知识给你提供的营养,它并不足以支撑一棵树最后长成一棵大树。尤其是你在研究生阶段或者是在工作之后,整个社会专业化的发展就会给你施加压力,要求你往专业的、精深的方向发展。
所以,如果你本科阶段就在学专业知识,走上社会也是这样,你就会发现,在以后的人生中你的知识往横向拓宽永远都没有机会了。而把人生的知识或者说底盘的知识拓宽一点,对于你的判断力、思考能力都非常有帮助。关于知识,有一对比喻就叫做“狐狸懂得很多,刺猬只知道一种”。凡是方向性的判断往往需要像狐狸那样有广博的知识,在有广博知识的情况之下,如果做出了准确的判断、正确的判断,这时候专业上的精深对你来讲就是如虎添翼的,否则你就会发现,就像现在大家在说的,如果你方向弄错,即便你开的是奔驰宝马,你也追不上人家开吉利的。这里面这个方向的判断,什么能给你呢?
法律知识本身没有办法告诉你社会会往什么方向发展、这个行业会往什么方向发展、哪些行业未来会淘汰、哪些行业未来会产生。像这样的判断,都需要用一些综合性的知识。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关于有用知识和无用知识的争论,我们往往会认为很多文学的、人文方面的知识只涉及文学方面的素养,或者在我们看来历史哲学没有什么用,因为在具体的工作中好像用不上很多抽象的社会理论。有用的知识可以迅速能够告诉你到底在工作中怎么用,这件事情怎么操作。但是你慢慢就会发现,所谓有用知识的保鲜期往往是比较短的。而你认为的无用知识,在一定时候你就会发现所谓的无用之事只不过是没有到时候,有一天你会发现它是非常有用处的。
我觉得以有用、没用来评价知识是对知识的一种亵渎。因为知识本身并不是因为对人类有用或者什么而存在的,很多科学发现从一开始是因为有人基于求知的兴趣和好奇心而发现出来的,他并不知道对人类到底有没有什么用处,如果只从有用无用的角度来考虑知识,就不会有真正惊人的发现。比如说,牛顿当年发现三大定律的时候,他肯定不是从有用无用的角度,对吧?
我从大学开始就一直有一个业余兴趣。我观察到,中国社会尤其是从鸦片战争以来包括从明代以来,一直有一个问题,为什么中国社会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没有办法自己转型为现代社会?为什么现代社会出现在西方?我对这个问题很感兴趣,所以我对中国的历史尤其是明清的历史、民国的历史都挺感兴趣的,很想了解中国社会究竟是什么样的社会结构导致中国没有办法转型为现代社会,而是在外力的胁迫之下、在战争、在侵略、在殖民的背景之下被迫转型。这些就是我原来的业余兴趣。但是,后来我走上工作岗位之后,这两年慢慢就发现,我这方面的业余知识和兴趣对我的专业和研究也是很有帮助的。但是当时我在读那些知识的时候,我并没有考虑这个知识到底对我的职业有什么帮助,并没有考虑什么用处。
这就涉及课程学习和业余阅读的问题。我们在教学中以及在研究生面试的时候发现很多法科同学,好像就只读了教科书。除了教科书之外,问他业余读了什么,好一点的同学业余还读了一两本任课老师推荐的领域专著,或者读了一两本教科书。但是对于法律之外的其他知识就是一片空白。对于人文社科方面的经典著作,基本上一本都没有读过。
所以我觉得有时候很惋惜,因为课程学习中学的都是偏向于技术、偏向于运用的形而下的知识,但人类社会在两千年来尤其是近代以来有很多新的思想发现,如果对于这些思想性的东西都没有业余阅读,就对那一块庞大的知识都没有接触。
我除了对法律感兴趣之外,对于社会理论比如社会学、历史学、政治学都比较感兴趣。原来我认为我的知识好像相对还是比较广博的,但近两年我就发现我所感兴趣的知识还是和法律之间有密切的关联。比如,我对关于人的知识就一无所知,关于人本身,我的认识还停留在古典时代——人就是理性的自由意志的主体。除此之外,我对于人的知识完全不了解,比如说我对于20世纪心理学、生物学的知识完全没有认知,但我这一两年接触下来,我才发现心理学和生物学对于人文社会科学有非常巨大的影响。
所以,我觉得,局限在熟悉的领域中往往容易产生惰性,自以为知道的很多,实际上知道的很少。而且,因为你知道的少,所以你才会认为你不知道的也很少。可以以一个圆圈作为比喻,如果你的知识是个圆圈,你已经掌握的知识是个圆圈,你的圆圈越小,你认为你所不知道的东西也越少,相反如果你掌握的知识越多,你就会意识到你不知道的东西也越多。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往往会看到,所知甚少的人往往自傲地认为自己知道的特别多。
就像我在本科毕业的时候,差不多认为我对刑法已经完全掌握了,我都觉得刑法没什么好学的了。但在本科以后到现在,我研究法律包括研究刑法二十几年,我觉得我对刑法好像才刚刚入门。为什么大学时代认为自己懂得很多,觉得刑法都差不多学完了,现在反而认为所知甚少?我觉得因为知道的多了就会发现不知道的也很多。
我不知道其他老师怎么样,但是对我来讲,如果是我自己带的学生,我会特别强调法律的知识和社会的知识,你真对其他人文社会学科没有兴趣或者没有时间,那也没有办法,总归是要有所舍弃。但是你肯定要考虑到职业的发展,对吧?你要知道法律并不是脱离于社会之外存在的,法律本身就是社会中的一部分,或者说法律本身就是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你如果只了解法律,你根本就不知道这个社会,你怎么让法律去适应社会?你怎么让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扮演它应有的角色?你怎么让法律适应社会的发展?
如果你关于社会的知识基本上是零,你觉得你会把法律学得很好吗?我觉得肯定不会。如果你只懂得法律的知识,会形成一种专业式的视野狭隘。如果你没有专业知识作为支撑,你其他的知识特别广博,就像古代人那样所懂甚多,但是大家生活在当代社会,我们都面临就业的压力,像这样博雅式的空中楼阁,对大家的就业很有影响,甚至会有眼高手低的问题。所以这两种极端一定都要避免。一方面,我们需要有一些专业的功底,但另外一方面,我们也要设法拓宽自身的知识的广度。
当然大家会说,当然两者兼顾肯定是最好了,但问题是兼顾不了怎么办?我们的本科生刚刚进来的时候,我每一次都会建议,对于本科阶段来讲,你首要的任务是拓宽知识面。至于专业,读研究生之后甚至是工作之后都会在专业方面传递给你很多压力,要求你必须往专业精深方向发展。至于博雅,大学时代或者研究生时代过了之后,根本就没有任何外在的压力和期待要求你拓宽。所以你一旦丧失这个阶段,就永远不可能拓宽知识的视野了。所以我认为大学本科最重要的还是应该拓宽知识的视野。

三、成长思维:从追随走向独立


成长思维,就是要从追随走向独立。我们在中小学中,因为大家的目标是一样的,所以你根本不需要考虑自己的独立问题,甚至在中国的中小学教育体系中,独立反而会最终失败,比如说高考。我觉得高考失败也不见得是人生的滑铁卢,但总之还是一个比较大的打击。所以在中国当下的环境中,你考上一个比较好的大学,起点肯定和没有考上是不一样的,但是这个目标完成之后,接下来的人生目标,那就不可能像高考那样了。
我觉得,每个人的人生都应该有自己的独特性,对吧?如果你的目标或者你的人生和别人的人生完全一样或者基本类似,你就会发现,在某种程度上,你的人生不过就是别人人生的复制品或者和别人的人生完全是一样的。对我来讲,如果自己的人生和别人的人生完全一样,我会觉得兴味寡然,而且我会怀疑人生的意义在哪里。所以,你接下去不仅需要自主学习,而且需要独立规划你的职业目标,规划你的人生目标。你在大学时代、走出校园之后,你究竟如何让自己一直继续成长?
1、更新知识结构
我发现,至少从我人到中年来看,我觉得很多人的知识结构基本上就在大学时代定型了。很多人的人生观、价值观甚至在高中时代就定型了,以后就再也没有任何改变。这等于你的知识结构和你的价值观都停留在几十年前,这就是为什么绝大部分中老年人都会给人特别保守的感觉。他的保守是因为他的脚步走到了21世纪,但他的知识结构或者价值观结构还停留在几十年前。
这样一种滞后性不仅会出现在中年人或者老年人身上,也同样会出现在你们身上。也就是说,随着年龄的增长,你要是在知识结构各方面没有成长,那么你除了年岁的增长,只有肉体的衰老,这样的人生,往往就会觉得年轻的时候是最好的,年轻时候的生命是最美好的。
但是,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你的知识结构有更新,你不断地自我反思,和年轻的时候相比,你会觉得现在的自己是比以前更美好的,包括个人职业的发展方向、对自己职业的预期、对社会的责任感。至少对我来讲,我觉得人到中年,我更喜欢现在的自己,而不喜欢年轻时候的自己。虽然年轻的时候在物理年龄上更年轻,但是自己很脆弱敏感,患得患失。随着年岁的增长,你会获得很多新的东西。
很多女性都特别担心年龄的增长,觉得年轻时候美貌如花,随着年龄的增长,外形渐渐往中年方向走,她就觉得最美好的人生就是年轻的时候。我不认为是这样。年轻的时候自然是有年轻时候的美,但如果你扎扎实实地每一步都在成长,你就会发现皱纹的增多、白发的增添并不是很重要,因为你有其他的收获,包括职业方面的发展、人生智慧的增进、在一些社会问题上可以施加影响,这种自我成就感都不是年轻的时候能够做到的,和年轻时候相比会有另外一种美好。
我觉得在如何培养成长性思维方面,是需要更新知识结构的。我现在迫切地感受到网络时代给刑法带来的巨大冲击,很多传统的犯罪领域,比如传统的盗窃罪和诈骗罪今天也面临很多新的问题,你需要更新理论才能够应对新的实务。而更新理论不只是更新刑法知识,因为刑法适用上的难题本身就和网络时代的到来有关。在网络时代,财产存在形态的变化、虚拟财产的出现、实物形态的财物越来越少、电子支付,犯罪手段和之前比有很大的差别。
以前的盗窃罪或者其他的财产犯罪,它只是对于以往经验现象的一种提炼。经验层面一旦发生变化,刑法理论就会跟不上犯罪态势或者实务的需求,这里不单单是刑法理论本身落后了,而是整个社会结构发生变化了。如果刑法理论要更新,需要对这个领域中所涉及的其他方面的内容有切实的了解,比如说网络带来的支付方式变化、社会往什么方向发展、财物的数字化等,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知识结构更新。
2、提高自我反思的能力
我不知道大家自我反思的能力怎么样,我对自己整个大学时代是不太满意的,因为我大学毕业的时候才意识到我的大学应该怎么过。我的大学四年中,一年级基本上就是高三生活的继续,上完专业课就去教室看一些教科书,一年级就这样糊里糊涂地过去了。二年级的时候,我觉得我应该锻炼社会能力了,就去做了很多社会工作,导致没怎么认真看书,专业学得也不怎么好,成绩后退比较严重。大三的时候,终于觉得要看点书了。
到现在为止,我记得我大三看的书是对我影响比较大的。其中一本是邓正来老师翻译的博登海默的《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这本书现在还有很多译本,当然书名和之前有所变化。另外一本是高鸿均老师、贺卫方老师、张志铭老师一起撰写的《走向权利的时代》。这些书对我影响都比较大。认真想起来,因为大三看了一点书,大四马上就要找工作了,所以感觉整个大学虽然有收获,但总得来讲收获比较小。
在大学四年之后,我觉得自己慢慢有了一种自我反思的能力,而且也有意识地锻炼自己的反思能力。如果一个事情没有做好,就去反思自己到底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地方,包括性格上有什么地方需要改进的。
3、探索发展方向
发展方向,包括你个人的职业发展方向、人生发展方向、社会发展方向,你的职业往往需要契合社会发展的方向,才有可能做得比较出色。当然,我并不认为职业成功就是人生的成功,职业只不过是人生中的一部分。另外就是对于人生目标的执着,这里面的目标,我指的并不是说你什么时候赚100万,什么时候赚1000万,什么时候买奔驰,什么时候开高级跑车,或者什么时候你上副教授,什么时候上正教授。
我说的人生目标是比较抽象的,你希望远方有一个东西在等着你。对我来讲,我觉得我的人生目标就是成为一个更美好更强大的自己。因为无论我怎么做,都和理想中的人生目标有一定的距离,永远觉得身上有一些不够美好的地方需要继续努力,或者说自己可以变得更强大、更美好。
我在初中的时候看过史铁生的小说《命若琴弦》,这本小说对我的影响是很大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这篇短篇小说,讲的是一个老瞎子和一个小瞎子,走街串巷,忙碌地拉琴,因为老瞎子的师傅曾经和老瞎子说,如果他能够拉断800根琴弦,就可以打开琴盒,琴盒中有一张药方,那张药方上写着治疗失明的药方,他就能够睁眼看到这个世界。在还有几根琴弦就要拉满的时候,老瞎子就拼命拉,最后终于拉到要求的数量。他离开小瞎子,找别人给他打开一看发现琴盒里面的那张纸是空白的。老瞎子回来之后和小瞎子说,我记错了,我的师傅和我说要拉断1000根才行,琴盒里面才有药方。老瞎子又带着小瞎子,继续走街串巷去拉琴了。
我是觉得这里面有一种意象,你的人生必须要有另外一个支点在那里。命若琴弦,至少对我来讲,它似乎告诉我,你需要有个目标,即便这个目标看起来是虚幻的,也要比没有目标要强。因为你只有有目标,你才会有动力走向远方。我记得有一首诗说:到远方去,到远方去,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当然还有另外一句叫:远方除了遥远一无所有。但是尽管如此,我觉得还是要走向远方,为什么?你在走的过程中,也许就会有新风景。但如果你留在眼下熟悉的风景中,就没有任何改变的可能性。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即便人生的目标是虚幻的,我也觉得只有有那种目标,你的人生才会有相应的动力。
接下来,我想讲一下关于女性的问题,因为在座的很多都是女生,我们法科的学生2/3都是女生。我结合自己的感受,谈一下女性的成长。
4、婚姻中,不要做菟丝花


我们传统的女性角色就是贤妻良母,一个女性,最重要的身份就是某人的妻子或者某人的母亲。除此之外,不要求你有独立的个体。即便到了现代社会,我们也会发现,还是有这样的对于女性几千年来的要求。比如说,一般家里在抚育孩子上面,双方工作忙,肯定有一方要做出牺牲,在中国基本上90%都是女性做出牺牲去管家里。
所以,在现代社会中,像贤妻良母这样的要求,对女性仍然是社会的一种期待、家庭的一种期待。但同时,现代的女性又认为自己应该独立,自己应该养活自己,应该有自己的事业。所以我们理想中的现代女性的角色,应该是努力地挣自己的事业,挣自己的爱情。
但是,理想中的现代女性和现实中的女性往往有比较大的差距。眼下,对于女性的要求是:一方面,你能努力地挣自己的事业,另一方面,你又是贤妻良母。但你认真想一想,如果我努力地挣自己的事业,我为什么非要完全顾及另外一种角色?如果你是个职业女性或者工作上做得还不错,永远都会有人问你“你如何平衡家庭和事业”,但基本上很少会去问男性这样的问题。
你是平衡不了的,对吧?你在事业上投入多了,在家庭上自然就投入少了。如果你希望两个都兼顾,你就会疲惫不堪。毕竟你也不是个铁人,对吧?包括我周围的很多女性,我感觉中国的女性像花一样的阶段特别短,差不多20来岁之后迅速就枯萎了。我觉得这是由于对于女性过高的期待和压力,女性当一个全职主妇,在家庭中往往就不太有地位,而且在社会评价中,大家也会觉得你没有工作,靠丈夫养着。但如果你既希望自己有事业,又希望家庭经营得也很出色,大部分女性都很难做到。男的也一样,你在事业上投入多了,你在家庭上自然也就少了。所以,我觉得事业和家庭之间没有办法平衡,在家庭中,夫妻双方之间都需要做一点让步或者有一些博弈,也就是在某个阶段某一方投入多一些。但是我们的社会往往要求女性在这方面投入更多。
我讲一下婚姻家庭的问题。年轻的时候找的伴侣都是相见两欢,为什么婚姻走着走着后面就会相看两厌?女方在婚姻家庭中投入很多,你就会觉得对方对你不够好,然后就会心生怨恨。但男方觉得我在外面这么辛苦,我本来是希望回到家里就有温暖,结果你总是一副黄脸婆的姿态来对我,自己也不收拾,很憔悴。男方会觉得,家里的钱主要是我挣的或者全部是我挣的,这样,慢慢就会走到相看两厌。
我记得美剧《傲骨贤妻》讲的是一位学法律的女性,在结婚之后就一直做贤妻良母,她丈夫是州领导,但是后来就出轨了,之后两人就离婚了,后来这位女性走上了职业道路。我们国内有人在看美剧的时候写了一个影评,这个影评我很喜欢,而且我觉得他点出了一个事实:任何时候都不要指望婚姻拯救一个没有进步的你。
很多人都认为婚姻是女性的第二次投胎,对于女性而言,婚姻当然很重要,但如果你指望婚姻来拯救你,指望婚姻实现你个人的价值,让你的人生圆满,基本上99%都是会落空的。所以说婚姻的最大意义不是忠诚,而是成人之间伟大的友谊,彼此不渗透,不求证,不表忠心,以专业收获尊重,以人格取得信任。所以伟大的友谊不是事无巨细地参与对方的生活,而是在惺惺相惜中保持和而不同。
很多人因为是夫妻关系,往往希望希望事无巨细地卷入到对方的生活中,尤其是女方。在我看来,比较理想的婚姻中,夫妻之间两个人之间应该是两棵树的关系。但是婚姻往往走着走着,一颗变成树,另外一颗就成了菟丝花。这颗菟丝花的生命力就靠树来滋养。
中年的时候如果离婚,通常就会觉得女性比较惨,为什么?因为女性在人生过程中变成一个菟丝花了,长在对方的枝干上。所以一旦对方离开,你的整个人生就垮了。所以,如果你自己没有成长、没有进步,是根本不能指望婚姻来拯救的,婚姻没有办法拯救一个人。我觉得这就是婚姻,婚姻家庭关系的实质就是这样的。
5、孩子不是你的附属品


关于父母和子女关系,尤其是中国,往往母亲这一方在有孩子之后,觉得丈夫倒是可以放弃的,但孩子是绝对不能放弃的,认为孩子就是生命的全部或者至少是生命的主要组成部分。一旦孩子不需要你了之后,人生往往就找不到目标了。
很多时候你觉得孩子离不开你,但恰恰是你离不开孩子。因为孩子离不开母亲的时间特别短,比如说幼儿园和小学。基本上到小学高年级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孩子并不那么需要你了。只不过因为你把主要精力或者全部精力都放在他身上,你认为他离不开你。像纪伯伦写的《你的孩子其实不是你的孩子》,龙应台写的《目送》,父母和子女之间,最终父母是需要目送子女离开的,他并不是你身上的一部分,他也没有办法承载你的梦想。
纪伯伦在这首诗中就讲,你的孩子其实不是你的孩子,他们虽然通过你来到这个世界上,但是并不属于你。你作为妈妈可以庇护的是他们的身体,不是他们的灵魂,他们的灵魂是属于明天的。他用弓和箭的关系来比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我是很赞同的。作为母亲,你就是弓,儿女就是从你那里射出的箭,如果说你希望你把你的儿女射出得更远,你就应该成为一个有实力的弓箭手。因为你只有自身有实力,你才可以用尽全力把弓拉开之后,把你的儿女射得又快又远。
另外,我们自己的梦想,凭什么让孩子去承担?这对孩子来讲是不公平的,而且对我们自己来讲也是不公平的。人家凭什么让你捆绑在他们身上呢?你的捆绑、你的爱有很多时候对于丈夫、对于孩子来讲都是一种沉重的负担。所以我认为,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就是一段缘分。无论如何,女性还是要有自己的人生,无论是丈夫还是儿女,都是你生命中的一部分,他们当然很重要,但是绝对不构成你人生的主体,不能没有了他们,你的人生迅速就不知道该怎么过了。
从我的观察来看,女性无论如何还是需要有一份工作的,这份工作至少能够养活你自己。走入婚姻之后,未来会有很现实的问题,如果你是一个全职的妻子,你甚至养活不了自己,你在夫妻关系中慢慢就会成为相对弱势的一方,这基本上是一个大概率事件。如果不幸离婚,你甚至连孩子都要不到,因为法院会认为你甚至没有能力养活自己,你有什么能力去养活孩子或者给孩子一个好的前途。
所以,你从一开始走上工作岗位的时候,我希望你不要放弃。我自己也是从女生走过来的,很多女同学一直到大学之前,父母包括社会对你的期待都是一样的,希望你成绩好、出色,这种外在期待往往会对你构成一种动力,推动你往前走。
但是,为什么在社会中,绝大部分女生在工作事业方面并不是出色,我认为社会结构有问题,社会结构的确还是不太有利于女性的。但是作为个人改变不了社会结构,而且如果你要改变社会结构,你得自己成长,你得自己慢慢有实力发挥影响力。在你对社会结构没有能力改变的时候,你能够改变的就只有自己。
至少从我的观察来看,我觉得很多女性在工作事业方面做得一般的一个原因当然就是社会的期待,希望你更多投入到家庭和养孩子身上,因为你的精力是有限的。我认为另外一方面是女性自己的原因,就是太容易放弃了。但凡有点什么事情就会迅速地放弃。有的时候我觉得很可惜,因为大家从小到大,女同学在某种程度上比男生投入的更多,因为你往往投入的更多,你才得到相同的机会。但你在投入这么多之后,一旦结婚有家庭了,慢慢就不再投入了或者投入得很少。有的时候我就会想,如果早知道这样,为什么要把小孩尤其要把小女孩从小到大的小学中学生活搞这么悲催呢?如果只是为了让她找一个婚姻,为什么不让这个女孩的精力主要花在打扮上、美容上,那样也许更有利于找一个好的婚姻。
所以我觉得,前面你辛苦过了,但后面很容易就放弃了,这很可惜。对于女性来讲,如果希望在工作事业上能够做的不错,你最终动力要来自于内在。因为外在期待希望你是一个顾家的妻子,是一个为孩子全情投入的妈妈,对你自己的工作事业并没有期待。但我始终认为,无论怎么样,你不应该把孩子绑在你身上,你也不应该把你自己的后半生绑在孩子身上。
记得我看到过一个母亲自己写的一件事,她为了让她的孩子能够考上北大、清华,这位母亲在孩子六年的中学中,每天都是中午下班就跑回去,傍晚很快就跑回去,把所有孩子需要学的知识自己先学一遍,然后再给孩子讲。这个孩子虽然也比较努力,但最终没有考上清华北大,考上了武汉大学,当然武汉大学也挺好的。但是这个母亲后来说着说着突然就哭了,因为她觉得孩子虽然考得不错,但是和她的投入相比还是不成正比。
我看到留言中绝大部分都是为这样的母爱点赞的,但是也有个别人说如果你把精力放在你自己的工作上,你自己的工作和事业不知道会做得多好。我觉得我就成为不了这样的母亲,而且我也不建议今天听讲座的诸位女生成为那样的母亲,我觉得没有必要,每个孩子都有他自己的命运。如果这个孩子完全要靠母亲这样带着才能够做得还不错,我很担心他大学时候会管不住自己,连基本的学业都没有办法完成。
有一句话写的是一个旅美的作家,他自己的人生也挺圆满,事业也挺圆满。这句话是别人评价他的,我很喜欢。这句话说:路漫长,天微凉,因为你始终是不凑合的好姑娘,自己挣事业,挣爱情,为自己挣一片似锦繁花。你的事业需要你自己挣,爱情也是这样。
我们社会中,很多女性很容易成为一种讨好型的人格,觉得什么样的性格是男性喜欢的,就让自己变成男性喜欢的样子。但是为什么非要以讨好的姿态、按照另外一种要求来塑造自己,我有的时候觉得这是一种自我矮化,你按照对方的要求,来塑造自己。我不太喜欢这样的做法。

四、社团实践


整体来说,我不太建议大一的时候就去参与很多社团活动。当然我也理解大家迫切的心情,但我为什么这样建议呢?因为大一你面临学习方法的调整,你需要从高中那种被动型的学习转到主动型的学习,而且你需要去了解怎么样才能够适应专业的学习。所以如果一开始就参与很多社团,你的转型就很难成功,因为大二的时候专业课往往很重。所以我倾向于认为,如果你大一真的想要参加,参加一项也行。
因为我也理解大家的需求,你想培养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组织能力、领导能力。但大家要知道,作为大一的新生,你进入社团,你永远都是被领导者、被组织者,根本也没有什么机会去培养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
所谓的人际交往能力,虽然我自己不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甚至很多时候是一个比较笨拙的人,但我觉得,处理人际关系不需要用很多的技巧。在一次性的博弈中,这个技巧可能是更重要的。但你在长期的交往中,技巧你以为别人看不出来吗?我认为最重要的是什么?最重要的是你在和人交往的时候,让别人觉得你是个靠谱的人,也就是别人交给你的事情或者和你协作的事情,你做出来的永远都能够达到人家的期待,或者甚至远远超出人家的期待。所以如果你做出的事情,每次做得都能够达到、甚至超过人家的期待,你会发现只要你不是一个特别怪异的人,你的人际关系都不会很差。
所以,我觉得大部分人都不需要变得特别长袖善舞。因为说到底,人际交往能力本身也和你有没有到达某一个层次的实力有关。如果你和人家差距很远的时候,实际上你也不会和人家有真正的平等的交往。对我来讲,一种不平等的交往会让我很难受。虽然也存在点头之交,但你不能指望彼此之间有平等的、互相欣赏的关系。
在社团实践中,的确有些活动有它的价值。因为你会接触到其他院系的同学,在一些事情的协作中可以获得很多启发,从其他人身上产生那种见贤思齐的感觉。因为周边的人,每个人都有他的优点。如果你接触的人多了,你可以从别人身上学到他们的优点,为我所用,重新认识自我。
所以在社团的问题上,我建议大二大三可以适当参与一点,但是大学的社团生活,它就是零食或者点心。你千万不要把零食和点心当做你的主菜。如果你把零食跟点心当做你的主菜,可想而知,你的大学四年肯定是过得营养不良的,只不过你自己不知道而已。所以,你一定不要把零食点心类的当作主菜过完大学四年。

五、职业规划


关于职业规划和人生路径的选择。大家会发现,你大一的时候就很新鲜,大二的时候因为社团、学习、各类活动等就忙碌,大三就迷茫于升学、出国、就业,大四需要抉择。理想的心路历程就是,在毕业的时候能有新的开始、新的准备。比较理想的状态就是,外在幸福也有,比如财富、荣誉,内在幸福也有。但是真正的职业生涯未必像大家期待的那样。
所以,最后讲一下关于职业规划中涉及的问题。我讲一下,我接触过或者我比较了解的是哪些职业。
在法律职业中,我肯定对于学者、对于大学教师这个职业最了解,因为我一直在从事这个行业,所以对于它的优点和缺点都看得比较清楚,自己也有所体会。
第二份职业,我曾经做过检察官。我大学毕业的时候,在上海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曾经工作过两年,所以我对检察机关里检察官的生活有切身的体会。再加上今年7月初开始,我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挂职,参与了很多工作。所以,我不是一个观察者,而是一个参与者。应该说对于检察机关的这份职业,我也比较了解。
第三份职业就是法官。因为我在海淀法院曾经挂职担任过一年的副院长。因为我是从事刑法学专业的,所以和刑庭的法官接触更多一点,平时也会给法官讲课,当时也会参加院里的行政会,包括审委会。但是那时候我的挂职更多的是一种观察者,所以我观察到法官这份职业是什么样的。
另外的一份职业就是律师,当然我更多的是一个观察者。因为我的朋友中,包括很多同学、学生,都是从事律师职业的,我和律师也有一些交往。对我来讲,我还是观察者。我曾经去律所实习过几个月,除此之外,我只是有近距离观察律师或者法官职业,但是并没有切身体会过。除了这些职业之外还有其他的收入比较高的,比如说金融投行或者去网络企业中做法务,也是我们法律人眼下的另外一种选择。
大部分职业或者我更了解的都是稳定性的职业。无论是教授、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相对来讲比较稳定。所以他的可预期利益或者说可预期的成就,基本上也在一个幅度范围之内。正是因为这些职业相对来讲风险比较小,所以你所获得的成就自然不会远远超出期待,多半只是在大方阵里面,或者比大方阵略微好一点。如果你想一下子做得特别杰出,这个可能性很小,因为这是由职业的稳定决定的,对吧?去大机关、大企业或者去大学,都是我刚才所讲到的比较稳定的职业,既然稳定的职业风险比较小,它的收益自然也比较小。
但如果你愿意去冒险,当然风险更大,可预期到的成就也会更大。当然,我们学法律的人本身就相对比较保守,所以大部分人都会选择比较稳定的职业。但我觉得有的时候,也不一定就必须要求稳定。而且你也不要觉得,“我找了这份职业,他就是我一辈子的”,对吧?有很多时候,这份职业适不适合你,不去试一下,其实你是不知道的。
我觉得,有很多时候人生是一个不断放弃的过程。也就是说,在过程中发现有些东西不适合自己,就把它舍弃掉,最后留下你认为应该留下的。
有的时候就业形势看起来好像不是很好,但是有一些小公司,你进入到那种行业中,未必未来就一定没有前景,未来可能比很多选择其他的职业的人都要做得好。如果说你选择稳定职业,只不过能够保持你在中等的水平,但是它没有办法让你过得太好。风险大,收益也就大,与此同时失败的风险也大,所以,这里面都有一个自我估量的过程。
我回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我找的职业都是比较稳定性的,那么对我自己的孩子,我就认为他不一定要找非常稳定的职业:为什么不趁年轻的时候都去试一下?也许能够试出另外一番风景。


这里就涉及“到底如何定义成功”的问题。我并不认为功成名就或者获得社会的认可和评价,才是人生成功的唯一标准。我看过一篇文章,大意是说,我们每个人都希望别人奉上鲜花和掌声,但这个社会中,为大家所簇拥的英雄永远都只是极少数人,但是我们眼下的社会只给了一种成功的标准,似乎说只有收到别人的鲜花和掌声才是成功的。
我就愿意选择站在路边给别人鼓掌,这有什么不可以呢?我觉得眼下的社会把成功的标准定得太单一了——或者就是有权、有钱,或者就是有名。当然这个“名”肯定也得带来影响力、带来钱,然后这个“名”才会被认为是有用的。但我觉得这会使得社会很贫瘠,好像每个人都只有获得名利才算成功。
但你认真想一下,成功就意味着需要远超平均水平,如果远超平均水平,永远就是少数人。那么,凭什么就说只有这些少数人才是成功的,大部分人的人生就是失败的?我觉得不见得。前两天,我看到人类学家项飙在说“内卷化”的问题,我深有同感。我们眼下的社会,把你引到一种竞争状态中,绝大部分人最后肯定实现不了目标,但是尽管实现不了目标,也让你在那里空转,也让你在那里投入,我觉得就很难理解。
大家如果考上大学,我希望每个人就都可以有自己的目标。不见得功成名就、有钱有权,才算是人生成功。如果你的家庭经营得不错,有一份不错的工作能养活自己,你在工作中能够享受到到快乐,而且你觉得自己的工作对这个社会有正面意义,我觉得这样的人生就是成功的。
我完全可以选择站在路边给别人鼓掌,为什么不可以呢?很多时候,我们往往会认为,做这样一种选择的孩子就不够积极,但你认真想想,为什么要把所有人都引到一条路上去?而且那条路上最终能够走出来的人又是极少的。我觉得每个人的人生就像一朵花,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姿态,有自己的颜色,尽量地根据自己的选择,去过怎么样的一种人生。
现在中小学教育中都特别强调起跑线的重要性,好像起跑线上输了就必输无疑,而且动不动老说是原生家庭的问题,我很反感。当然我也承认,生物学的因素会有很大的影响,有的时候初始的不平等会造成后来的不平等。但是,如果大家都是中产阶层,很多时候起跑线的意义并没有大家所想象的大。
我总觉得,现在的同学们往往把很多精力或者说把毕生的精力都已经用在高考之前了,高考之后就没有那种动力了,甚至有的时候都觉得不太像是年轻人。这就是我为什么前面说“未老先衰”,没有一点没有年轻人的那种冲劲、动力、抱负,好像从一开始已经提前进入中老年状态。
关于如何对待竞争,我们现在的整个氛围都希望你脱颖而出,你要超越别人。很多时候,就算大家过关斩将,你超越了一些人,但如果你一直是竞争心态,就会发现自己很难有一个健康的自我心理。尤其是考到我们清华的很多同学,在高中时候绝对是出色的佼佼者,一到清华会碰到更聪明的人、比你更出色的人。如果你总是觉得只有超越别人,你才算是成功,才算是有自我价值,这时候你的自我价值往往就找不到了。所以我觉得,是不是可以把竞争的对手改变为自己?现在的我和以前的我竞争。如果你觉得现在的我比以前的我有所进步,这就可以了。而且,这也有助于构建自信。
在选职业的时候,当然大家不可避免地会被高收入行业所吸引,因为我自己也有类似的感觉,收入高的职业当然更容易吸引我。但我觉得,你要关注一下,选择这个职业对你来讲瓶颈是什么?这个职业瓶颈你有没有能力突破?我们很多同学因为高收入,都转到那些金融、投行之类的机构里,在这些行业中法律就是一个辅助性的行业。你在辅助性行业里面干得再好,你也就是做到中层。基本上人到中年,你的职业瓶颈、天花板就已经出现了。
对于我们大部分同学来讲,如果你选择了那种辅助性的,我就建议你要转型,你不能只懂法律,你也要懂其他的内容,比如金融。因为如果你不转型,那也就意味着,职业瓶颈很快就在40岁左右就会到来,而你的职业生涯剩下还有20年。像检察官、法官、律师、教授,在短期看来,他的收入好像不是太高,但是从长期看来,这些职业往往看重职业经历和经验。随着年岁的增长,其价值会提升。所以,你在选择职业的时候,不要只考虑眼前的利益,也要考虑到职业前景问题。所以你一旦发现有那个问题,没有办法转型,我就建议这时候要改变职业。
远期目标是以人生作为一个关键的框架,很多时候我们在过程中都会碰到一些挫折。你在大学的时候,学分绩你应该如何看待?如果你把时间拉远,你就会发现那些都不重要。对此刻的你来说,可能会觉得你过不去这个坎了,但你把它放长到5年和10年,这些就不算什么。大学期间,大家肯定会遇到学分绩问题,学分绩会和保研捆在一起,所以一进来你的师兄师姐就会告诉你学分绩有多重要,就让你去就刷学分绩。
如果你是实力相符的,同时学分绩又高,你在专业方面的确又很投入,学到了真正的知识,我是很赞同的。但如果只是虚高的学分绩,你就会发现自己在以后的职业中就是华而不实,是没有竞争力的。有没有竞争力,时间会检验出来。所以我一直认为,如果“名”“实”之间有矛盾,你提升自己的实力,包括专业能力和知识视野,是更重要的。 

互动答疑


Q: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这一次公开征求意见中,您对加大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和调整最低刑事责任年龄,这两条是如何看待的?
A:关于性侵未成年人,这是修正案草案中新增的条款,也就是对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负有监护、教育或者就是医疗这些特殊职责的人和被监护的或者被教育的对象发生性行为,构成犯罪。
对于这一条我个人是很赞同的。因为眼下我们关于对于未成年人性保护方面,往往是以14周岁作为界限:未满14周岁的,就按照幼女来保护;如果已满14周岁,不管是不是未成年人,就和已经成年的女性一样,法律给予平等的保护。你会发现这里面的保护力度显然是不够的,为什么?
因为性行为、性关系有相应的社会意涵和伦理意涵。与一个虽然已满14周岁、但未成年的女生(发生关系),这个行为它所带来的社会意义、对未来的影响,是说很难判断的。所以说,这样的对性行为的同意,它和处于自由意志(信息充分,完全自觉自愿)是不一样的。而且眼下,因为我们刑法中有这样一个漏洞,所以针对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女性的这类性侵害或者性剥削相当严重。
从国外的立法的情况来看,对于未成年女性或者说未成年人的保护,他们把男孩也包含进去,根据年龄分成7级来保护,4~7岁,7~10岁,10~16,已满16岁到未满18岁等。这一次,我们只增加了其中一档,我认为是有积极意义的,对于未成年女性是一种保护,而且对于违法犯罪分子也是一种威慑,让他们今后不要对这样的群体下手。
关于调低刑事责任年龄,我个人倒是有一点不同的看法。为什么这一次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会调低刑事责任年龄,主要是因为这一两年有一些舆情很关注的案件。比如说已满13岁或者已满12岁把人杀了这样的恶性案件。但这样的恶性案件,全国每年都不会超过10起。现在,因为这样一种特例把整个刑事责任年龄给调低,我认为是不太必要的。
当然,在草案中,对于已满12岁、未满14岁的,如果要追究刑事责任,是要求经过最高检的审批的。有这样审批程序把关,我觉得这一条还好一些。
但是如果普遍降低,我是不赞同的。因为我觉得,把这样的人关在牢里并不是一了百了的。你想,他充其量在监狱里面就待个十几年或者二十年,他出来三十几岁,他接下来就还会有个“再社会化”问题。如果没有办法再社会化,这时候他会成为对社会危害更大的人。所以有的时候并不是说把人关在监狱里面就解决问题了。

Q:现在法学院都是女生居多,社会上又总是有女生更感性、不能理性思考的刻板印象,认为女性不适合从事法律工作,请问老师如何看待这个现象?


A:我是觉得这个肯定是有一点偏见。
因为当然女性相对来讲是比较感性,但是谁说法律不需要感性呢?法律本身就是个涉及价值判断问题,价值判断怎么就一定就是利益思考呢?对吧?而且我觉得,理性思维、逻辑思维本身就是可以在法学训练过程中学会的。有人评价说我写的文章说,逻辑很严密,很像男性思维。这里面很显然就有一个标签化的部分,他从一开始就认为理性有逻辑是男性特有的。谁说这是男性特有的呢?对吧?
男性中也有特别感性的,对不对?在女性中也同样。而且我并不觉得感性一定就是法律人的缺点。当然,你在工作中或者其他事情中遇到困难,也不要哭鼻子。我个人也不喜欢一碰到事情就哭鼻子。因为哭泣解决不了问题,知道吗?如果你真要哭,我一般建议你当着自己的朋友或者是背着人。如果人家要求你做这件事情,你在你的同事、领导或者导师面前哭泣,我都不赞成。因为这时候就会让人认为你不合格,他只会得出你做不好这个事情的结论。男性也是,好多时候有压力,比如男同学在写博士论文时、在工作中,何尝没有压力,对吧?但是我觉得需要你自己思考如何化解压力,把工作完成。
因为时间问题,我就回答这两个问题。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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