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石法学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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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第一课|北师大法学院院长梁迎修:如何走进法理学的精神世界
6.(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郭斌和、张竹明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7.(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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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第一课|唐勇:以民法为业——抽丝剥茧、鲁钝致远
这里有从本科到研究生皆适用的法科生指南,这里有法学名师们奉上的知识盛宴。自2017年以来,《法学第一课》指引了一届届学子进入法学的殿堂,探索法学院学习和生活的要义。又是一年开学季,《法学第一课》2023新版精彩亮相,让我们共读经典佳作,一同开启精彩法学新篇章!以民法为业——抽丝剥茧、鲁钝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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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第一课|陈兴良:刑法思维的方法入门
这里有从本科到研究生皆适用的法科生指南,这里有法学名师们奉上的知识盛宴。自2017年以来,《法学第一课》指引了一届届学子进入法学的殿堂,探索法学院学习和生活的要义。又是一年开学季,《法学第一课》2023新版精彩亮相,让我们共读经典佳作,一同开启精彩法学新篇章!刑法思维的方法入门北京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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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第一课|金可可:民法学习漫谈
这里有从本科到研究生皆适用的法科生指南,这里有法学名师们奉上的知识盛宴。自2017年以来,《法学第一课》指引了一届届学子进入法学的殿堂,探索法学院学习和生活的要义。又是一年开学季,《法学第一课》2023新版精彩亮相,让我们共读经典佳作,一同开启精彩法学新篇章!民法学习漫谈光阴荏苒,至华政任教已十六年,其中在德国四年,正式讲授民法诸课程,十有二年。其间常遇学生问及民法学习方法,仓促之间,唯能以片言只语,力见其一鳞半爪,言犹未尽之感,不免盘桓心头,久欲专文述之。今蒙王涌教授、桑磊兄相邀,得草成此文,聊以一偿夙愿。心理建设篇一、难与易学民法,可往难处学,可往易处学。往易处学,学时不亦快哉,用时彷徨无计;往难处学,学时白头搔短,用时得心应手;此“学时易用时难,学时难用时易”的道理,其一也。学时轻易,或为进益微薄之兆;学时艰繁,常乃“神功”必经之途,其二也。其三,大凡易学之事,常无门槛,某一职业之难处,常是其尊荣感之所在与保障。未越此困难门槛者,自不堪为登堂入室之法律人。故知民法应往难处学。二、快与慢求速成之心,是民法学习之大忌。常有同学,天资聪颖,废寝忘食于一时,未见明显成效,即生罢手不学之想;亦有同学,研读民法经典著作,日读数十乃至上百页,来求教曰:读民法书为何如此之慢?试测其所阅知识点,关窍处全然不通,恍如未读;此等“似快实慢”之弊,即求进过切之害。须知难学之事,自不能一蹴而就。学习民法,须有长期艰苦战斗的心理准备,务以“每天学习一点点”为行动纲领,以“各知识点逐一细抠”为行动计划。唯有如此沉下心来,日积硅步,以此“似慢实快”之利,终至千里。自本人从教经验看,学有所成者,未必为绝顶聪明人,但多为老实耐烦者,个中缘由恐即在此。三、能力与兴趣法律乃人类为规制现实世界所创设之独特精神世界,世间万事万物均于此间各得其位,井然有序(外部体系、内部体系)。其与社会现实之对应性,要求法律学习及适用者对世间物理人情有较好的体察;其近乎全景式之对应,令法律知识图景包罗万有、极为复杂;其精神创造性质及其存在之目的,令法律知识常具高度抽象特征,需以抽象思维作演绎、归纳、体系架构。如此种种,均就法律学习及适用者之能力,提出较高的要求。初学者在较为努力而未见其果时,不免质疑自身是否适于学习法律。笔者以为,大规模之高等教育,必适于智力正常之人,法学教育亦非例外,凡中人之资,以科学之方法,尽合理之努力,自应有成,故大可不必妄自菲薄。杨绛先生似曾云:年少时易将兴趣误当天赋。此语诚然不谬,但兴趣虽非天赋之全部,却堪称天赋与能力中最重要、最弥足珍贵之组成部分。民法学习亦如是:若无兴趣,不肯致力其事,天纵奇才有何用?若有兴趣,念兹在兹,岂无水到渠成之日?故检验是否适合学习某学科,核心标准在兴趣之有无。兴趣之有无,亦非天生,可后天培养。依笔者观察,兴趣之发生或培养,或有多种原因,其中重要者,乃成就感之获得。笔者高中时,英语成绩平平,某次测验,偶获第一,得老师数语表扬,此后背单词、记语法兴味盎然,不再如往日视为畏途,盖虚荣心爆棚,欲保持第一也。故为师者,应善用此种具积极意义之“虚荣心”,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与进步,多鼓励、肯定。笔者在此方面多有不足,对学生常疾言厉色、批评苛责,或有不少学生心中本即微弱的学习兴趣,就此湮灭,真是应当自责。同样,初学者在困难迷惑时,亦应多看自身进步之处。此外,做读书笔记、案例研习报告均要全力以赴、力求完美,就自身真正努力所取得之成果,易于获致成就感,如此,学习之每一步同时亦是兴趣之滋养。认识篇:学什么?一、目标之聚焦:法条解释适用之能力(一)知识与能力任何一门学科,学习之初,需尽力吸收其现有知识体系,否则不能入门,其余自是奢谈,法学学习亦概莫能外。但社会生活变化无穷,法学内部任一学科,其知识体系亦随之日新月异,至今已堪称浩瀚无际,以有涯之生恐不能穷之,初学者数年内尚须多科齐学,难免生力有不逮之惑。于此,须在学习目标上,注意知识向能力之转换。能力之初级者,指自主获取现有知识体系中未知部分之能力。能力之高级者,乃创造新知识、为现行知识系统提供新元素甚或改造现行知识系统之能力。现有知识无法尽学,跨出校门后,难免遇到师所未授之事,此时须能自行探求现有相应知识,方可谓达致法学教育之初步目标。故初学者在汲取现有知识之学习阶段,须注重此种初级能力之养成。以笔者观察,就民法学习而论,上述初级能力至少应具备如下要素:1.概念精准,体系完备周密,经纬阡陌,纲目分明;2.养成规范科学之思维方法:请求权基础检索之思维方法,及构成要件的思维方法。3.文献与案例检索能力。至于上述高级能力之养成,则非一门深入、长期研习不可,于此不赘。(二)核心能力与锦上添花依笔者观察,常有学生或家长深陷“学习焦虑症”而无力自拔。此症患者,所思所想,大略如下:为规划中之法律生涯,法学之内各部门法、学科,必须学好,自理所当然;通识教育涉及综合素养,哲学、伦理学、美学、文学、社会学、经济学,总要都有所涉猎,否则恐受“档次不够”之讥;于此全球化时代,外语自然重要,托福、雅思、高级口译,均不能少,若有个二外,更是有备无患;于此商业社会,注册会计师、金融分析师、精算师等资格考试自应排上日程;于此互联网时代,掌握计算机技术方能如鱼得水,报班学编程刻不容缓……之所以如此,在于不知法律人核心能力之所在,不知法律学习,何为根本,何为枝节。任一职业、学问,均有其他职业、学问所不能置喙之处,此即其核心能力之所在,亦系其尊严之所系。以某君“抢公章”事件为例,我等法律人倘从哲学、伦理学、社会学、经济学角度评论此事,且不论无以自别于此诸学科,尚恐受其“学艺不精”之讥,动辄颜面无存;但若就公司法、民法总则、婚姻法之法条,基于制度目的、体系关联等原理,解析公章与公司代表权之关系、公章在法人法律行为中之意义、一方名下股权由夫妻共同共有之意义,得出合乎现行法及其价值之结论,并提出法律适用之方案,未受法律专门训练者,多便噤声。据此不难得知,法律人核心能力与核心竞争力之所在,乃法条解释适用之能力,惟此种能力之获致,非以直接研读法条方式,而另有一套系统之训练方法。另须指出,法律人之能力尚有其他组成部分,如诸多实务技巧,亦不可谓不重要,但总不能与法条适用能力相提并论,且严格而论,其非大学法学教育之任务,而应在核心能力初步养成后,留待于专门的实务教育阶段培养为妥。既知根本所在,初学者之重心,首在“保本”,以法条解释适用能力之过关为首要目标,此前不论其余。当知令人“焦虑”之其他种种,皆如枝节,于根本强健时,或可锦上添花,若重末轻本,却是糊涂。且看校园中,总有不少此等“考级、考证达人”,甫出校门,看似“学富五车”,实非掌握核心技能之合格法律人,岂不可叹?教育主管部门发文,常强调多科融合之“复合型”,以之为法学教育创新之道,又强调通识教育之重要地位,此固极为正确,但在现行大学法学教育之框架、学时限制内,此种“复合式”培养与大量通识课程,如何避免损及法科学生核心能力之培养,实为亟待研究之课题。据此根本所在,纵在法学内部,学习亦须有所侧重,选取最适于培养此种核心能力之某一门类,多加用功。民法体系庞大,内容复杂,架构工巧精密,自属其列。当知能力之提升,最须用志不分、浸淫其中,至一定程度,自生一通百通之效,转学其他门类或亦不难。二、内容之取舍:注重具体制度及其原理,适度兼顾比较法为法条解释适用能力之养成,于民法之学习内容,初学者亦应有所侧重。(一)注重具体制度及其原理,适度搁置理论争议初学者学习之重心,应在于各种具体制度及其背后的原理,如规范目的、构成要件、法效果及其理据所在、体系关联。盖民法之存在乃为适用,具体要件、权利义务乃民法之“源头活水”,在具体要件、权利义务之探究中,方能体悟到某一制度之真实旨趣,真正掌握活生生的法律适用方法,照此逐一研习各制度,久而久之,各制度间之体系脉络自然显现,就民法之精神、价值才能有真切把握。就具体问题的理论争议,若有适用上实益,可适度关注。若无适用上的差别,只是为将某一现象解释圆满,诸如权利之本质、代理行为之性质等等,或可适度搁置,盖学植不厚时,若过度用力于此等问题,易事倍功半,或空手而返,甚而反受其害。(二)虽以现行法为核心,仍宜适度兼顾比较法之视野在国内学习法律,日后参加国内法考,亦在本国从事法律实务,自应以现行法为核心,一切所学,最终应落实到现行法的解释适用,为何授课教师却常要提及“德民、日民、瑞民、DCFR”云云?此乃初学者常有之困惑。须知法律规定与适用地域虽有国别,科学却无国界,此其一也。法学者,法条背后之学问。民法之具体制度、原理及其体系,各国自非无异,惟在科学层面上,其均系民法知识体系之组成部分。法条未必可照搬,各国民法科学中却多有共通之知识、原理、方法,学习上应予重视。如某种机器,各国均有制造,且各就本国环境而作调适,但制造机器之原理及如何使之调适于本国风土人情之方法,却可借镜互通。各国法制与学说,固有文化国情之别,难谓无精粗高下之分。古人有云,取法乎上,得乎其中,取法其中,仅得其下,取法乎下,无所得矣。故知民法学习,切勿以中外之别而自囿,当以取法乎上为至要,此其二也。依笔者经验,对域外规定、学说之关注,有助于就具体问题探求更优之解决方案,就具体法条获致更合理之解释路径,汲取制度背后可资适用之共通理据,洞察各制度间之体系关联。就法律实务问题之解决,若能以比较法为参照,常有关窍顿通、如虎添翼之效。从历史上看,我国现行法制多系法律继受之结果,研习比较法更可知其由来,明了因继受所生之问题,或可稍免于以讹传讹所致的冤枉路。方法篇:如何学?一、方法与努力常有初学者深感民法学习之难,向笔者求教轻松学习之方法,似如武侠小说中,授以“秘笈”,即可无往而不利。此种“方法论迷信主义”,实乃取巧之心,非破除不可。须知努力是最根本之方法,是一切方法之根基!一切学习方法,若不知努力,便无效用。依笔者从教经验,以民法之繁复,若未尽长期、充分之努力,天纵之才亦只如镜花水月。在努力基础上,方有讨论学习方法之余地。二、方法之“王道”:自学初学者甫入高等学府,常习惯于“依赖式学习方法”,即知识之获取,依赖于教师之讲授。其心理上常有不切实际之期待,诸如期待教师讲授知识点之全部,期待教师所讲授者均明白易懂,此种期待之不切实际,在于无视课时之限制,在于背离初学者思维转换过程之规律而超越教师之能力。此类初学者,因依赖教师讲授,易成“刷课狂人”,同一课程,同一教师或不同教师,各学期反复听,课课必到,以如此听课为主要学习方法;其志可嘉,其心可悯,唯其行殊非可取。前已述及,学习之初级目标,在于培养自主探求现有知识之能力。听课,实乃被动式学习,教师所授,固其自主研习之成果,唯就听者而言,却纯系被动受之,非主动努力之所得;所授内容再精妙,听者再用心,均难以转化为其自主探求其他知识之能力。而此种能力,唯在自主学习中,方能养成。所谓自主学习,乃就任一疑问,力求自行探究答案及其理据,就任一问题,力求形成自身判断及理据。就师所未授者,应先在经典著作中寻求答案及其理据,就其中难解之处,必努力思考求解,仍有不明,则与同学讨论,尽充分努力后仍未能理解者,方能求教于师长。就师所授,当与时人先贤、学说判决中之见解比较,究其立场理据之同异,检验其成立与否,形成何者为当之判断,此即“批判式学习”,批判者,检验、验证也。总之,凡有疑问,不到山穷水尽时,不轻易求教于人;任一问题,必经自主检验而形成自身判断及其理据。在此种自主学习之下,教师之授课,仅是学习之契机,只起到明眼人指引方向、提点关窍之作用。当然,诸如应阅读何种文献等等,初学者则仍有赖于教师之指导,以免走弯路。自主学习,实为一切教育之阶段目标,尤其是高等教育之核心。初学者须要明白,进入大学,知识之检验、寻求,乃至新知识之贡献,即为自身之使命。三、自学之要诀:“两动”学习法依笔者治学、从教之浅显经验,自主学习之要诀,或可归纳为如下“两动法”,若能从之,或有成效。(一)“动手”学1.做笔记动手做笔记,系民法自主学习之支柱方法。略述其要如下:(1)一门课程一个笔记,笔记须为电子文档,以具可扩展性。(2)以该课程某一经典教科书为样本,建立初步之“章节目”体系。日后对某一制度或问题之体系位置,若有不同认识,可再行调整。(3)初以一至两本经典教科书为基本内容,结合教师授课内容,逐步形成读书笔记内容。通常可按照如下步骤: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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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第一课|中国人民大学陈卫东教授访谈录:追寻心目中的正义
这里有从本科到研究生皆适用的法科生指南,这里有法学名师们奉上的知识盛宴。自2017年以来,《法学第一课》指引了一届届学子进入法学的殿堂,探索法学院学习和生活的要义。又是一年开学季,《法学第一课》2023新版精彩亮相,让我们共读经典佳作,一同开启精彩法学新篇章!追寻心目中的正义——中国人民大学陈卫东教授访谈录从细小的规则往往能看到法学最美丽的闪光点桑磊:怎样才能培养起对法学专业的兴趣?陈卫东:法学是一门很古老的学科,有着自身独特的魅力和气质。例如,民法最能让你体验到哲人们如何归置纷烦复杂的社会生活,而刑法则能让你体会智者们是如何保护人们不被权力无端迫害。就培养兴趣而言,一方面,问题意识的培养很重要,只有这样才能在学习法学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而知识的积累是开阔一个人思想和视野的最佳选择,多读专业著作会有所帮助;另一方面,学习社会科学,必须静下心来,从一些细小的规则出发,往往能看到法学最美丽的闪光点,那些都是哲学家、法学家们智慧的闪耀。桑磊:您认为法学专业的学习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什么能力?陈卫东:法学专业是应用性非常强的专业,法学教育的生命力应在于其实践性。它应当以对人才的从业技能,至少是依法行为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之培养为不可或缺的重要目标。因此,高校法学教育不仅要“授人以鱼”,更要重视“授人以渔”。然而,我国法学教育长期以来缺乏对学生法律思维养成的自觉,导致法学教育型塑法律思维的功能不能很好地实现。由之,我们必须努力改革现有的法学教育模式,实现法学本科教育教学观念由偏重视知识传授向注重学生法律思维养成的转型,以培养学生在复杂的法律问题面前干练而妥当地做出法律反应的能力。桑磊:法学专业的学习应侧重于理论学习还是实践操作?陈卫东:理论和实践同样重要。我们在长期的法学教学和律师办案中发现,法学教学离不开理论和实践的相结合。一方面体现在,用实际案例授课可使学生对有关法学理论理解得深,掌握得快,记忆时间比较长久。任何再完美的理论都来自于实践,法学也不例外,可以说所有的现行法律都是长期实践的结晶,都是法学家们经过长期实践、千锤百炼最终形成的,所以说,理论是对实践的高度概括。但是,实际的东西一旦上升为理论又是概括的、抽象的,甚至是难以理解的。所以在讲课时,如果能用案例对抽象的理论加以说明,则可达到深入浅出的效果。另一方面则体现在,用法学理论来指导实践、解释条文、宣传法制能起到生动深刻、极易接受的效果,二者之间相得益彰。法学理论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我国法律体系总体来看,既庞杂又不完善,有时遇到具体问题,难以用一条明确的法律规定予以解释,这就需要用法律最根本的原理来分析、透视具体事件方能解决实践问题。桑磊:如何判断专业课程的重要性?陈卫东:判断一门课程是否重要有很多的判断标准,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就是看它与自己所学专业或所研究方向的相关性程度。如果相关性比较高,那么就应该着重学习,以刑事诉讼法为例,与其相关的比较重要的专业课程包括但不限于:刑法、证据法、法理学和宪法等。当然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判断标准,如果说课程与其专业或研究方向的相关性不高,但是学生很感兴趣,那么也可以说它是一门重要的课程,这是因为,法学是自成体系的学科,各个部门法之间都有互通之处和可以相互借鉴的地方,可谓“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从问题出发桑磊:您是如何选择刑事诉讼法作为研究对象的?您认为这个学科的重要价值或魅力在什么地方?陈卫东:把刑事诉讼法作为研究对象是因为它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长久以来,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秉承着“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的观念,导致了无论是刑事立法还是司法都存在着重大弊病,程序法治的理念得不到重视,人权保障的理念得不到弘扬。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其对于实现公正价值尤其是程序公正的价值可谓“功不可没”,而作为“小宪法”和“行动中的宪法”,其对于人权保障的功能更是无可替代。从理论上而言,刑事诉讼法的重要价值是程序公正,即在贯彻程序法治的条件下实现对于犯罪行为的司法问责,现实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双重目的。从司法实践而言,刑事诉讼法与当下的司法改革联系最为密切,研究刑事诉讼的一般规律,确保司法改革在正确的道路上运行,这也是该学科所具有的独特魅力。桑磊:对于大学刑事诉讼法课程的学习,您有何建议?陈卫东:要注重培养问题意识。在重视理论学习的同时避免“盲目空想”的学习方法,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务教学都应该注重引导学生养成“从问题出发,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问题意识。其中,“发现问题和思考问题”更为重要,这对于形成科学的法学学习方法尤为重要,也是在理论学习中最容易忽略的一点。而“解决问题”的研究方法应该退居其次,这是因为,法科学生不具备法学专家的理论功底,也不具备立法专家的宏观思维,如果动不动就在学习过程中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那么很容易养成“好高骛远”和“盲目空谈”的思维定式。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尤其需要注重问题意识的培养,在了解刑事诉讼原则、制度的基础上,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思考问题是学习刑事诉讼法最为有效的方法。除此之外,刑事诉讼法是实践性较强的法律学科,在理论基础的学习之外,还应当时刻关注司法实践的情况,有条件、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去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实地调研,这非常有助于大家了解司法制度在实践中是如何运行的。当然,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许多尚待解决的问题,实践学习能够帮助大家发现问题、了解问题,再经过自身的独立思考以及与老师、实务人员相互交流,对于深入研究制度本身的内涵、解决实践中的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桑磊:对于刑事诉讼法在四年中的学习规划,您觉得应该怎样做?陈卫东:首先,应当积累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法理学、宪法学甚至法制史的学习至关重要,刑事诉讼法的学习也离不开对刑事实体法的研究,因此学好刑法学也十分重要。其次,大学期间要做好对于法律条文的研读,这是学好刑诉法的起点和归宿。再次,要多研读相关法律专业著作,积累理论知识,开阔理论视野,为更加深入的研究打下基础。最后要多关注司法实务工作,包括律师和公检法的实践经验,实现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的恰当结合。桑磊:能否请您推荐一些专业图书?陈卫东:入门阶段的图书:我主编的《刑事诉讼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我和谢佑平主编的《证据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刑事诉讼讲义》(王兆鹏著,元照出版公司2006年版)。以上三本书从刑事诉讼与证据的基本框架和基本理论出发,系统梳理了刑事诉讼的基础性知识,对于入门阶段的学习具有很大帮助。深入阶段的图书:我的《转型与变革:中国检察的理论与实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与《反思与构建:刑事证据的中国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刑事诉讼法》(林钰雄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以上这些图书对于理论的研究和对司法实践的考察更为深入,对于相关问题的探讨也更为透彻。工具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释义》(郎胜主编,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作为立法机关人员编写的法律释义书,具有权威性,且对应刑事诉讼法各个条款,查阅方便。桑磊:以案学法是一个值得推荐的学习方法,您有哪些刑事诉讼法案例书可以推荐?陈卫东:案例教学法本身是一个好的学习方法,但需要运用得当。推荐我主编的《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李奋飞的《正义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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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第一课|清华大学周光权教授访谈录:法律和法学能够让所有人都活得更安心
这里有从本科到研究生皆适用的法科生指南,这里有法学名师们奉上的知识盛宴。自2017年以来,《法学第一课》指引了一届届学子进入法学的殿堂,探索法学院学习和生活的要义。又是一年开学季,《法学第一课》2023新版精彩亮相,让我们共读经典佳作,一同开启精彩法学新篇章!法律和法学能够让所有人都活得更安心——清华大学周光权教授访谈录心里始终要有杆秤桑磊:作为一位法学大家,您觉得法学的魅力何在?周光权:法律要解决社会纠纷;法学要教给你论证和说理的技巧,让你获得处理复杂问题的方法论,能够洞察世间一切苦难,明断是非,运送正义!通过法律和法学,能够使这个社会更加有序,让所有人都活得更安心。因此,法学有独特魅力,学起来也很有趣。桑磊:法学专业的学习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什么能力?周光权:法学专业要培养学生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能力。同学们经过专业学习,一定要能够明曲直、断是非,心里始终要有杆秤,不能揣着明白装糊涂。将来你处理任何法律问题的心理和方式一定要更阳光,先告诉别人对错,再说结案方式,而不能敷衍了事,不论你将来是法官还是律师,不论案子标的大还是小,不论当事人是达官显贵还是低到尘埃里的芸芸众生,不论和你讨论案件的是顶头上司还是助手,你都该坚持这一点。桑磊:法学专业的学习应侧重于理论学习还是实践操作?如何联系实践?周光权:大学前三年的学习,基本应该侧重于理论;最后一年或者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在掌握一定理论的基础上,并且在有了一些实践机会之后,必须理论和实践兼顾。在法律学习中,要理论联系实践,我认为很重要的一点:同学们一定要多留心观察社会,要做一个有心人,随时想到用法律的思维和眼光来观察社会、分析社会问题。要学好法学,仅仅靠阅读是不够的,因为某种知识如果只停留在纸上,显然是十分苍白的。所以,结合在课堂上所学的法律知识,随时随地认真留心观察社会,对于任何一个初学法律的人来讲,都是必要的。留心观察社会的渠道大致有两个:一方面,通过近距离接触社会,观察社会现实和法律运作的实际状况。我们都有很多机会可以直接与社会接触,例如暑期社会实践,例如周末的外出,在这些过程中,我们都可能看到社会环境和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例如伤害案件、扒窃、聚众斗殴、抢劫、抢夺、交通肇事的发生)。在观察到社会现实之后,作为法律人的第一反应就应当是如果我遇到这样的问题,应该怎么处理?坚持观察社会,发现问题,并对解决问题之道冥思苦想,课堂上的法学知识就会更巩固,也才有可能对老师讲授的知识进行必要的质疑。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不提倡各位只是天天坐在教室或者图书馆里看书学习,更反对死记硬背。其实,多到大街上走走看看,利用假期多参加社会实践,多到司法实务部门了解情况,也是学习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要通过媒体接触社会,借以了解法律适用状况。现在的传媒特别发达,大家可以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各种渠道了解各种各样的案件,社会上炒得沸沸扬扬的问题,几乎都与法律有关。对舆论普遍关注的问题,我们如何用所学的知识加以解决,也是每一个学过法学的人必须面对的。通过对这些社会问题的观察和思考,我们就能够学以致用。刑法学中不存在“非黑即白”的现象桑磊:您认为刑法学的重要价值在什么地方?周光权:刑法是关于如何认定犯罪、确定处罚必要性和具体刑罚轻重的部门法。任何一个国家,在没有刑法或者刑法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要进行妥善的治理,是不太可能的。刑法学对于训练个人思维也有特殊意义,在一个法学院的教学安排中,不将刑法学放在相对比较重要的位置,也可能是不太妥当的。所以,对于本科生来说,学好刑法学,对于完善知识结构,掌握应对法律问题的实际本领,具有现实意义。本科阶段是一个人知识形成的重要时期,只有在这一阶段把刑法学扎实了,今后才能具有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刑法学知识,这对各位以后或者攻读研究生学位,或者直接从事刑事立法、审判、起诉、法律服务工作,都一定会有所帮助。桑磊:对于大学刑法课程的学习,您有哪些具体建议?周光权:根据我的经验,对于大学刑法课程的学习,必要的阅读是最为重要的。根据教师的教学进度,课前预习教科书,并在课后阅读大量相关著作。目前我们的本科生刑法学教学,教师在课堂上讲到的案例很多,教学进度很快,教师会提到多种针锋相对的刑法学观点,这些都要求学生在课堂上思维高度集中,大量接受信息,按照老师的引导思考问题。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课前预习,以对刑法学的相关内容有大致的了解。课前预习,主要是阅读教科书的相关内容。但是,你又不能仅仅读一本教科书,你一定要选择既有作者的独立见解,又尽量照顾本科教学的需要,对刑法学的基本观点有所提炼的教科书进行阅读,这样的教科书可能会有多本,你都要尽量去看看。课前预习和课堂上认真听讲,只能保证一个学生掌握基本的刑法学知识。如果要想使自己对刑法学理论的把握达到较好的水平,巩固所学知识并在此基础上有较大的提高,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那么,就需要在课后阅读更多的文献。最近20多年来,国内出版了数以百计的刑法学著作,要全面阅读无论从时间、精力上看都是完全不可能的,也没有必要。选择其中的二、三十本书加以精读,则是有必要的。你既要看中国刑法学者的著作,也要读国外学者的著作;既要读对刑法制度进行具体分析的著作,也应该读读与刑法有关的哲学、社会学作品。阅读这些著作,对于大家分析刑法问题,形成刑法思维和刑法学眼光,会有实际帮助;对于开阔各位的知识视野,形成广泛的知识视域,也一定会有意义。如果时间允许,建议各位精读这些著作。桑磊:对于刑法在四年中的学习规划,您觉得应该怎样做?周光权:很多学校大学第一年并不开设刑法课程。大学第二年,主要学习刑法总论、各论;大学第三年主要学习外国刑法;第四年,有的学校会开设模拟刑事审判、刑法疑难案例研讨等课程。从学习规划上看,我认为,按照学习的教学进度,安排必要的阅读即可。桑磊:您能谈一谈刑法的学习方法吗?周光权:在学习刑法过程中,要随时注意一下几点,才能将刑法学这么课程学好、学透彻。首先,刑法学和民、商法学思考问题的方法并不相同。民、商法学重在通过各方都能够接受的、比较缓和的方式调整社会关系,强调利益平衡,法律解释方法多样化。刑法对犯罪进行处罚,法律反应强烈,被告人一旦被确认有罪,会有重大的权利丧失,法律解释方法受到很多限制,刑事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也不如民商事法官的裁量权大。其次,刑法学与犯罪和刑罚有关,但并不意味着它就只强调惩罚。现代刑法制度已经从过去的单纯主张惩罚转向对被告人权利的保障,只要法律对个人的行动自由未加以限制的,刑法就不能对这种刑法进行惩罚;同时,不能为了从整体上保卫社会而对个人施加惩罚。再次,为了确保利用刑法的惩罚是妥当的,防止错案的出现,对刑法的解释必须十分精巧,你必须注意观察各种不同解释方法得出的结论的差异性,在不同的解决方案中寻找最合理的案件处理方法。最后,在刑法学中不存在某种观点绝对正确或者绝对错误的问题。任何一种刑法主张,都是站在特定立场,根据观点持有者本人的兴趣逐步形成的,都只是一种“相对合理主义”的产物。在刑法学中,存在大量的学派对立,对各种学派的合理性,都要充分看到;对大量存在的此罪与彼罪、罪与非罪界限模糊的情况,也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换言之,在刑法学中,不存在“非黑即白”的现象。观点没有对错,只有谁比谁更合理,谁比谁在当下更说得通的问题。桑磊:能否请您为本科生推荐一些专业书?周光权:入门阶段的刑法书主要是高铭暄、马克昌教授主编的《刑法学》,这门书介绍了我国通说刑法理论的基本观点,学生可以从中了解刑法知识的总体结构、主要知识体系。进阶的刑法书有陈兴良教授的《教义刑法学》、张明楷教授的《刑法学》(第5版)、黎宏教授的《刑法学总论》、《刑法学各论》(第2版)以及我的《刑法总论》、《刑法各论》(第3版),这几本教科书都是个人独著的教科书,各自的特色都很鲜明,也有很多创新的地方,对刑法难题的分析和解决有深度,对于开阔视野、提高刑法学整体水平会有实际帮助。如果你还有时间,可以进一步深入阅读德国罗克辛教授的两卷本刑法教科书、金德霍伊泽尔的《德国刑法教科书》,以及日本的山口厚教授、西田典之教授的刑法教材,这四本书都有中文译本,它们介绍了各自国家的刑法制度、刑法理论,尤其是展示了对相同问题的不同争论,将这些著作和中国学者的新发现教科书对照起来看,能够给你很多启发,使得你的刑法学知识结构更完整。法律人应该内心阳光、理性平和桑磊:法学专业的学生如果学习一门辅助学科,学什么比较好?周光权:不可一概而论。如果你对经济法感兴趣,可以辅修经济管理的课程;如果你对法理、宪法学感兴趣,可以辅修哲学、历史学;如果你对刑法学感兴趣,则最好辅修社会学等。桑磊:如果能够时光倒流,您重新回到大学本科的校园,您会怎样度过大学四年?周光权:多看书,尽可能阅读与法学有关的书籍,了解人类思想;多思考,形成自己的独特看法;多走走,到处看看,了解社会。桑磊:您能否送给所有的法学本科生一句话?周光权:法律人应该内心阳光、理性平和,要学会论证,善于讲道理,持之以恒地向前辈和实践学习。周光权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挂职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制度等。本文摘自《法学第一课》桑磊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3年7月点击阅读本系列文章:法学第一课|王涌:写给十八岁的法学少年卡尔(上)法学第一课|王涌:写给十八岁的法学少年卡尔(下)法学第一课|劳东燕:偶遇十八岁的你法学第一课|朱庆育:一盏秋灯夜读书法学第一课|刘东亮:人生有很多奇妙的想不到法学第一课|西南政法大学付子堂校长访谈录:法之理在法外法学第一课|中国政法大学舒国滢教授访谈录:做一个“完全的法律人”法学第一课|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健教授访谈录:根深深地植入泥土,而花苞和花瓣向天空伸展法学第一课|祁春轶:法学院苹果酒屋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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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第一课|祁春轶:法学院苹果酒屋法则
这里有从本科到研究生皆适用的法科生指南,这里有法学名师们奉上的知识盛宴。自2017年以来,《法学第一课》指引了一届届学子进入法学的殿堂,探索法学院学习和生活的要义。又是一年开学季,《法学第一课》2023新版精彩亮相,让我们共读经典佳作,一同开启精彩法学新篇章!法学院苹果酒屋法则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法学院的苹果酒屋法则。因为在法学院的四年里,是你自己在为自己制定法则。如康德所说:当我们依据自己制定的法则行动时,我们是出于目的本身来做某事;当我们自主行动时,我们不再是外来目的的手段,而是目的本身。这种自由行动的能力,赋予了人类特殊的尊严。按照康德的指引,是理性,是我们作为人类共有的先天存在的实践理性,将我们引向作为自主存在而为自己制定的法则。法则不是约束,而是能让你实现真正的自由。这是我最开始想说的。作为一个法理学老师,接下来谈谈法理学的学习。这可能是你在法学院学习的第一门专业课。很快你会发现它的教材很抽象,甚至可能有些像政治课本。除了指定教材,在教学过程中,我还常常参考这几本书:第一本是舒国滢老师主编的《法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这本书在编写中汇聚了很多“业有专攻”的青年学者,是一本用心之作。序言里说:“一切初入法理学之门的人均渴望法理学极尽简明,要求作者删繁就简、抽丝剥茧,透露思想之光点”。这本书便是如此。正文前的名言/警句,讲述中的案例引入,每章最后的“研习活动”,都可以激发对法理学理论和问题讨论的兴趣。第二本是刘星老师的《法理学导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16年)。这本书从易于接触的实际案例、真实故事和文学作品出发,一步一步进入知识的讲解,见微知著,引人入胜。每一章的最后都有一幅“思维逻辑地图”,在你的寻宝之路上助一臂之力。所以,关于法理学是什么?法理学学什么?我就不赘言了。J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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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第一课|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健教授访谈录:根深深地植入泥土,而花苞和花瓣向天空伸展
这里有从本科到研究生皆适用的法科生指南,这里有法学名师们奉上的知识盛宴。自2017年以来,《法学第一课》指引了一届届学子进入法学的殿堂,探索法学院学习和生活的要义。又是一年开学季,《法学第一课》2023新版精彩亮相,让我们共读经典佳作,一同开启精彩法学新篇章!根深深地植入泥土,而花苞和花瓣向天空伸展——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健教授把“不感兴趣的课程”作为一种挑战自我能力的训练机会桑磊:您认为法学专业的学习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什么能力?王健:首先要有良好的认知和分析判断能力。第二要有比较广博的专业知识和视野,具有丰富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像哲学、逻辑学、宗教学、历史、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伦理学、民族学等各方面的基本知识,最好都能略知一二。第三是要有比较好的口头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有人说:法律是语言文字的职业。还有人说:法学研究实质是文本研究。这些话都表达了对学习法学的人一定要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能力的要求。第四是要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法律工作就是要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安排事务、协调沟通是非常重要的基本素质。如果一个人不喜欢跟人打交道,那是肯定不适合从事法律工作的。桑磊:法学专业的学习应侧重于理论学习还是实践操作?王健:理想的法学专业训练,应当是两者并重,而不应有所偏颇。因为学理与实务是法学的两个基本属性,法学在长期发展中既积累出了深厚的并且成熟发达的知识理论体系,又无时不在现实中面对和解决各种各样的具体问题。但在学习法学的实际过程中,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往往不能协调兼顾,或者因为个人兴趣的原因,或者因为学习制度的影响而有所偏重。一般来讲,先相对集中地进行一段时间的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然后在实务环境下体验或检验法律的实际运作。我国目前的法学院校,就四年制法学本科专业学习来看,越来越强化实践教学或实际能力的培养。不仅课堂教学中引入更多的案例素材,而且还不定期地组织庭审观摩或模拟法庭之类的活动,此外在高年级阶段,还要参加三个月左右的专业实习等。这些都是努力将法学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的常见办法。现在有的法学本科生不重视实习,有的法学院校集中实习的比例不到百分之三十,其余部分都表示自行联系实习,但实际上这是自欺欺人的实习,实际上是逃避实习,还有的藉口影响复习法考等等理由,不想实习。我希望法科生一定要重视实习,无条件地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实习。到法院、检察院和律所,去看一看实际上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们,每天都在做什么,他们怎样工作。桑磊:如何判断专业课程的重要性?王健:我国目前的法学本科专业,根据法学界的共识,规定了“10+X”的课程设置模式。这10门课程包括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学本科专业的必修课。“X”则是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证据法、财税法。法学专业学生应当必修X当中的任5门。显然,这些课程都同样重要。可能有人觉得宪法和法律史没那么重要,但这只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作为法学本科阶段的学习,上述课程都是基础性的,都是重要课程。桑磊:遇到一门重要但是自己不感兴趣的专业课程,该怎么办?王健:首先应该判断一下对这门课程不感兴趣的原因是什么?授课教师的长相引起了自己过去记忆里痛苦的回忆?还是因为对这门课程所包含的知识内容没有兴趣?如果是前者,那就需要解决自己的心理障碍问题,如果是后者,我想,硬着头皮先坚持一段时间再说,看看自己是不是真的不喜欢这门课,是真的不喜欢,还是因为暂时的、表面的心理状态。作为高中起点的大学本科生,对社会现象和社会各领域生活内容的观察和认识,都才刚刚开始,在缺乏一定社会经验的情况下,骤然接触作为社会现象复杂体集中表现的法学知识,肯定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我在多年学习过程中,也注意到的确有的同学天生对自己所学的专业不感兴趣。比较典型的一个例子是我的一位学长,他对法学专业大部门课程都不感兴趣,而着迷于自然哲学和工程技术方面的知识,他非常地刻苦和勤奋,记忆力和自学能力超强,在法学专业课程密集开设的二三年级,大量逃课而去独自钻研自然哲学和数理知识,他的毕业论文思想性和方法论都非常强,毕业不久就发表在法学专业核心期刊上。这样的情况应该是比较极端的个案。我想对于绝大多数同学来讲,暂时耐着性子跟着课程计划听一听,尽心去阅读那些排满教科书上文字的内容和含义,不要轻易就得出不感兴趣就不再学下去的结论。把自己“不感兴趣的课程”作为一种挑战自我能力的训练机会,这样学了之后,即便仍不感兴趣,也能说出自己为什么不感兴趣。何况,有时候兴趣还是慢慢培养出来的呢。一流材料做一流学问桑磊:您是如何选择法律史(比较法)作为研究对象的?您认为这个学科的重要价值在什么地方?王健:一个人对学习某个知识领域的兴趣,跟个人性向有关,这是内因,也跟时代背景有关,这是外因。我报考大学时,正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历史转折时候,那次会议有一项重要决定就是重新恢复和强调了民主和法制的价值。司法机关纷纷恢复设立,法学院校也积极复办,招生规模逐年扩大,法学成为报考专业的一个热点。我对法学的兴趣正是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慢慢形成的。在本科阶段,随着学习程度的逐渐深入,各门法学课程大致都呈现出来之后,彼此比较,我发现自己的兴趣主要在法学思想理论方面,包括法律史,因为史论不分家。除了《中国法制史》这门必修课外,我还选修了《外国法制史》《罗马法》《中国法律思想史》和《西方法律思想史》,学校所开设的法学史论类的课程全学了。这反映了我在大学阶段对法学史论一类课程的浓厚兴趣。只是当时还没有《比较法学》,这门课完全是1990年代以后才逐渐进入大学课程体系的。大学阶段本来就有的学业兴趣,在毕业之后的学习过程中仍然持续着。在攻读硕士学位时,我又比较系统地学习了比较法。除了选修这门课程外,还阅读了大量比较法一类的书籍,包括茨威格特、克茨《比较法总论》、勒内·达维德的《世界主要法律体系》、格伦顿·戈登、奥萨魁《比较法律传统》、艾伦·沃森《民法法系的演变及形成》等大量译作。这些书都是当时最新出版的中文译作。比较法学兼有法学理论、法律思想和法律史,且纵横各主要法律文明国家,知识性极强,所以非常适合学生阅读。关于法律史学科的价值,我想所有人对此问题的回答都会不同。一般来讲,法律史是一门涉及各法律分支领域知识的综合性学科,任何部门法都有其历史。如果一个人仅仅从事初级法律工作,也许不必学习太多法律史,但如果作为一个法学科班毕业生,我认为还是有必要了解一些中外法律史知识的。一是增进法律智识,不仅熟悉和了解现行法律体系之其然,还能知其所以然,必有助于提高解读现行法律制度的解释力,增进对法治现实状况的认识和理解。二是法律史在延续和传承中华法律文明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华法系、中国法律文明如何延续,关乎中国文明的存续。在大学设置这门课程,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方式。如果大学法科不开设,学习法学的学生也不学习这门课程,可以设想几代人下来,中国固有法治文明将何以为继。桑磊:如何判断自己在专业课程上是否合格?王健:以下可作为简便的检验办法:你是否在开始学习前就对这门课程抱有学习的期待?在学习过程中,这门课程是令你兴趣盎然还是枯燥乏味?或者说你是否能集中注意力,紧紧跟随老师的娓娓道来而用心听课和记笔记?你是否愿意在课后去图书馆查找书刊,扩展课堂上涉及到的相关内容?你是否愿意在做好课堂内外学习笔记的同时,还愿意记录自己的学习心得和体会?你是否有信心在这门课的结业考试中充分展示自己学习所得?我想,如果这些都能做到的话,这难道不是一名合格的法科生么!桑磊:对于中国法律史课程的学习,您有哪些具体建议?王健:就大学法学本科学习和我个人经验来讲,学好中国法律史应注意以下几点:以教材为中心,用心攻读教材。阅读教材和上课听讲要结合起来,上下对照,弄通一本教材的基本内容。阅读教材一定要系统,不要有的看,有的不看。尤其是初学者,要尽可能全覆盖地阅读,否则得到的知识支离破碎,不系统,这是本科阶段学习的大忌。做好学习笔记。凡感兴趣的内容、感觉表述精彩的段落就直接抄录,并尽可能写下自己的看法和评价。千万不要认为自己的意见未必重要就干脆不写。这里有一个良好学习习惯养成的问题。记录有两个好处,一是通过复写,加深对学内容的理解,二是积累素材,为写作时引用提供方便。现在很多同学上课,没有做笔记的习惯和意识,我觉得这可能不行。注意通过对比分析提取公因式、求取最大公约数。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中国历史上各个朝代都有立法活动,自秦汉以后,每个王朝都有一个标志性的法律文件,有秦律、有汉律、有魏律、有晋律、有北齐律、有隋律、有唐律、有宋刑统、有大明律、有大清律例,这就是一个法律的沿革脉络。那么这些律,有没有贯穿如一的主导思想、前后之间有没有继承关系、内容结构有什么变化,把这些问题集中起来,就可以对中国古代的立法问题做出一个宏观概括和判断。把各朝代所有重要立法的内容汇集起来,这就叫提取公因式;比较和提炼出它们之间各自具有的一般问题,这就叫求取最大公约数。立法如此,司法如此,其他各类专门问题也是如此。这是总体上把握中国古代法的一个最便捷的办法。桑磊:您能谈一谈中国法律史的学习方法吗?王健:在前面所提的学习建议当中,已经谈了学习中国法律史的学习方法。主要是读教材、做笔记和运用归纳概括的办法掌握知识体系这三条。这些对于初次接触这门课程的同学来讲,应该都是简便易行的。除了对于初学者的学习方法外,如果从学术探究的意义来讲,我以为学习中国法律史的方法还应当注意以下几点:其一,要学会提问。这是需要在读书过程中留心观察和思考基础上出现的情形,所谓“读书得间”,意思就是读书所得到的收获,是通过留意书中字里行间的疑问(起疑)并就此锲而不舍的探索实现的。其二,要注意审查和甄别阅读材料。除教科书外,阅读什么样的研究论著和经典史料,都应讲究,不能随便从网上看到什么就是什么。道理也很简单:一流材料做一流学问。二流、三流的学习材料是不可能做出一流学问的。其三,应当注意基本的学术规范。这方面从大学一开始就养成良好的习惯,将会终身受益。我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问同学读的书哪个版本不知道、作者是谁也不记得,内容结构概括不出来,令人郁闷。通常拿到一份材料,首先要看材料来源是否可靠,作者介绍如何,然后要看目录和前言、后记等说明性文字,还要观察论著尾部的参考文献目录。通过这些,我们可以大体判断这份材料的价值如何。这方面还包括引证和注释的一些基本规范,都需要仔细地观察和留意。桑磊:您能推荐一些专业图书吗?王健:法律史或相关领域的著述,品种实在繁多。推荐好书书单,一定因人而异。以个人学习经验和不一定合理的眼光,各位刚步入法学殿堂的学子们,可参考以下书籍:首先是传记类作品。阅读法学家传记,对新生增进对法律职业的感性认识,形成良好的专业兴趣,开阔法学专业视野,都是一个很好的途径。现已出版的《沈家本传》(法律出版社)、《淡泊从容莅海牙》(法律出版社)、《超越东西方》(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颜惠庆自传》(商务印书馆)、《沈钧儒传》(人民出版社)、《覃振传》(中华书局)、《曹汝霖一生之回忆》(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等都比较容易找到。《沈家本传》的作者北京大学李贵连教授,还出版有类似的《沈家本年谱长编》(山东人民出版社)、《沈家本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选读这些当中的任何一本都可以。它们记述了中国古代法向近现代转折的关键人物之一、清末修律大臣沈家本的生平事迹,透过传主的一生、尤其是他在20世纪最初十年间推动法律改革的重大活动经过,大致可以掌握晚清修律的主线,值得一读。《淡泊从容莅海牙》是作者倪征燠(1906-2003)对自己一生从事法律职业生涯的回忆录。他是我国著名的法学家,一生横跨整个20世纪。书中描述了他本人从早年在东吴法学院、斯坦福大学攻读法科,回国后执教法学院和从事律师业、司法等业务,参加东京审判追诉日本战犯,一直到新中国改革开放后,又出任海牙国际法院法官的极不平凡的经历。书中涉及很多中国近现代法律和政治人物,从中可了解到很多事件的来龙去脉。《超越东西方》则是吴经熊的个人忏悔录,反映出在东西文化交汇时代背景下最早接受西方法学教育的一代法律人思想、心灵和精神状态的演变过程。颜惠庆、曹汝霖、覃振、沈钧儒都是特定时代条件下活跃于政治、外交和法律界的著名人物,他们的传记,从不同侧面展现了近代中国丰富立体的人物性格和境遇沉浮,也可从中观察在一个复杂、动荡的时代背景下个人如何应对和选择的经验和启示。在法学知识、思想和理论性著作方面,梁治平的《法辨》和《寻求自然秩序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值得一读。梁治平可以说是改革开放后的一代人反思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并进行跨文化比较和深入思考取得突出成就的代表性学者,他的著作充满思想性和现代感,文字隽永清秀。《法辨》一书,用作者本人的话讲,旨在“用法律去阐明文化,用文化去阐明法律”,各篇作品因饱含锐利的思想、清新的文风而引人瞩目,不但令众多外行一窥法理堂奥,因得以亲近法理,同时也使法律学子领略了法律写作的另一种样式,耳目为之一新。《寻求自然秩序的和谐》是把传统的法制史和法律社会学作为背景,以文化解释的方法系统梳理剖析了中国古代法,把研究对象置于广阔的历史和文化背景下,以令人耳目一新的方式进入和讨论传统制度和行为的意义,表明法律的文化解释的方法论。对于梁治平所关注到的主题,之前就已有学者进行过探索,只是不同时代,人们表达这些问题的方式有所差异。如今,这些著作又得到了重新整理,受到人们的关注。“汉语法学文丛”就收录了这样的作品,包括吴经熊的《法律哲学研究》、蔡枢衡的《中国法理自觉的发展》和王伯琦的《近代法律思潮与中国固有文化》,这些论著都是在东西方文化大交汇时代背景下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现代性思考的重要成果。最近四十多年来,随着文献史料的不断发掘和利用,有关中国法律史这一领域里的书单的长度一直在不断地延伸着。不过较为经典的著作,相对来讲总是少数的那么几种,有的甚至至今都没有更好的替代品。日本法学家穗积陈重的《法律进化论》正是这样一部著作。它在1920年代出版后不久就被萨孟武、黄尊三等学者译成中文。1997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在出版“二十世纪中华法学文丛”时重新校勘出版了这部著作。尽管是原作者的未完成作品,但它堪称是历史法学派的一部经典,其内容是其他法律史著作当中从未涉及的。杨鸿烈的《中国法律在东亚诸国之影响》是直到目前都被公认的研究中华法系的一部杰作。该书有关中国古代法律如何影响朝鲜、日本、琉球、越南法律所依据的历史文献资料非常难得。杨鸿烈的另外两部著作《中国法律发达史》《中国法律思想史》也都是中国法律史学科发展进程中标志性的学术研究成果。两者之间一定有一个很大的可塑性空间桑磊:作为法学本科生,应在什么阶段确定毕业后继续深造还是直接就业?如继续深造,应如何选择专业?王健:首先,人生职业规划肯定是一个因人而异的问题。我国的法学本科生以高中毕业为起点,不同于美国法学院以大学本科毕业为背景,因此刚入大学的学生年龄尚小,心智初开,人生观、世界观尚在变化和形成过程中,这时候最好多了解、多观察,多听老师们的意见,多看书学习前人经验,从间接经验中规划自己的未来可能会比较实际。少数同学心智启发早,对自己的未来打算考虑得比较清楚,信念也比较坚定,从一进大学校门、甚至更早就做好了打算,进而有计划的进行各方面的准备,这也是完全可能的。第二,现在回过头来看,一个人到底适合做什么、不适合做什么,这两者之间,一定有一个很大的可塑性空间。在人生成长的过程当中,由于社会流动性机会的增加,社会分工专业化、职业化程度的加深以及人们对职业的观念和认识上的不断变化,这些也都增大了择业时的不确定性。基于这两点,我个人以为,作为一名法科生,选择无非是这么三种选择:一是从事法律实务,无论是在法院、检察院、律师,还是在社会管理机构、企业经济组织,本科毕业参加法考或公务员考试,直接参加工作,这是没有疑问的。如果还有攻读硕士、博士的意愿,可以在工作后,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相机行事。现在有一种叫“法律硕士(非全日制)”类型的学位,无论法学本科毕业,还是非法学本科毕业,都可以报考。所谓“非全日制”,意思就是可以在一边工作的情况下,利用工作之余,就近攻读法律硕士学位。年轻人精力充沛,白天工作,晚间或双休日去学校上课,还可以把工作中的问题带到学校去请教教师,和同学交流,这不是很好的一种选择么!二是当教师,无论是在专门的法学院校的教师,还是普通高校的公共课教师,总之,是在高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如果选择这条道路,则必须继续深造,深到什么地步呢?大体上讲,如果是在中东部地区的高校,应当经硕士进而取得博士学位,这一点现在已经成了大学的准入条件。反过来讲,也只有希望在高校当老师的,才有必要去读硕士、读博士,不必人人都做文凭爱好者,去拥有很多的学位。那么在西部或边疆地区的高校,当然也需要博士,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硕士也能到高校当老师。最近看到一条招聘消息,刚刚由“学院”升格为“大学”的甘肃政法大学,因为急需教师,招聘教师的学历条件是硕士以上。内陆和西部地区的高校,如果招聘条件也是博士毕业,招聘教师的计划就很容易落空。三是既不想当法学教师,又不愿意去从事运用法律知识服务社会的实务工作,而想改行去做别的工作,出现这样的情况,我相信,他一定会有自己的梦想和计划;无论直接就业,还是继续深造,他一定会有自己的办法和打算。但这应该不是大多数情况。第三,法学本科毕业后如果选择继续攻读,那么报考专业时,可以有几个选择,一是选择法学硕士,即报考自己有专业兴趣的那个专业,如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等,具体应当查看报考那个学校的招生简章,看看那个学校都招收哪些专业的研究生,这一类专业的研究生通常要读三年。二是选择报考“法律硕士(法学)”,这是为法学专业本科毕业报考的,学制为两年。理论上讲,前者与继续攻读法学博士学位相衔接,硕士和博士的专业设置也是一致的。后者则是为了培养高级法律实务人才,偏重于法律应用方面的训练。但实际上,报考专业的选择往往受个人学业成绩、报考的那个学校的专业水平和声誉以及招收名额等复杂因素的制约,因而造成如何选择报考专业成为一个问题。由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是一项选拔性考试,意味着要淘汰考生,并不像法考那样,只要达到通过分数线,就能取得职业资格。由此出发,只能根据自己的学业成绩条件进行选择,这是一条基本原则。按照学业成绩上中下的情况,对照法学类专业所在高校的排名和历年招生录取的实际情况做进一步的分析对照,确定自己报考的学校和专业。在这个过程中,充分的信息检索和分析非常重要。对于学业成绩并无明显优势的学生,原则上,建议选择能够适合自己职业发展的地方和学校的专业,包括通过初试之后的调剂。根深深地植入泥土,而花苞和花瓣向天空伸展桑磊:回忆您的大学时代,您觉得有哪些最有价值的收获?有哪些遗憾?王健:我于1983年到1987年读法学本科。在这四年中,最后收获的是课外学习活动,当时几个有兴趣新学科的不同年级的同学,组织了一个《探讨》编辑部,不仅学习和交流当时流行的科技革命和各种新知识,如新“三论”和老“三论”,还编辑印刷杂志。这是一个学生刊物,完全由同学们自己向高年级同学和老师征集稿件,然后自己刻蜡版和推油墨印制。此乐不疲。通过这个平台,密切了跟校内有关老师的联系,得到了老师的指点和鼓励,还间接认识了许多校外老师。这对锻炼学习能力,特别是自学能力极有帮助。不仅开阔了思维视野,这种开阔的视野对后来影响很大,后来时常比较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习惯性思维,就是这个时候建立起来的。另外就是在如何获取知识的途径上得到了初步的经验积累,在方法论上对教条式、僵化式的研究和轻松活泼的实证分析有了比较,这对后来喜欢直截了当的写作风格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本科阶段,我的精力几乎都投在了读书学习上面,开阔了眼界,学到了以前从未有过的知识,自由地阅读,享受了图书馆浩如烟海的书刊。如果说有什么遗憾的话,没能在这个学习阶段遇到令人震撼的老师,没能在心智上得到更多地开发,可能是最大的遗憾,尽管很多老师都很勤勉、朴实和认真。这是我所读书的学校历史积累薄弱造成的,所以也说不上是什么遗憾。桑磊:您能否送给所有的法学本科生一句话?王健:近代中国历史上有一位闻名世界的法学家叫吴经熊(在前面的书单里提到过)。他对法律做了一个形象比喻。他说:法律是理想和现实的契合点,就仿佛莲花,它的根深深地植入泥土,而花苞和花瓣向天空伸展。我觉得这句话,形象地表达了法律的内涵,并揭示了法律职业的特点,可以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慢慢体味它的意蕴。因此,我将这句话分享给所有的法科同学们。王健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副校长。法学士(西北政法大学1987)、法学理论专业硕士(中国政法大学1996)、法律史专业博士(中国政法大学1999),北京大学博士后(1999-2001)。兼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专业领域涉及法律史、法学教育、比较法学、边疆治理中的政策与法律等。著有《沟通两个世界的法律意义》《西方法学邂逅中国传统》《西法东渐》(编)、《中国近代的法律教育》《高级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之路》《以法为教》等论著。本文摘自《法学第一课》桑磊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3年7月点击阅读本系列文章:法学第一课|王涌:写给十八岁的法学少年卡尔(上)法学第一课|王涌:写给十八岁的法学少年卡尔(下)法学第一课|劳东燕:偶遇十八岁的你法学第一课|朱庆育:一盏秋灯夜读书法学第一课|刘东亮:人生有很多奇妙的想不到法学第一课|西南政法大学付子堂校长访谈录:法之理在法外法学第一课|中国政法大学舒国滢教授访谈录:做一个“完全的法律人”招聘启事“光石法学苑”现招聘新媒体编辑(兼职),任职要求如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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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第一课|中国政法大学舒国滢教授访谈录:做一个“完全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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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第一课|西南政法大学付子堂校长访谈录:法之理在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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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第一课|刘东亮:人生有很多奇妙的想不到
这里有从本科到研究生皆适用的法科生指南,这里有法学名师们奉上的知识盛宴。自2017年以来,《法学第一课》指引了一届届学子进入法学的殿堂,探索法学院学习和生活的要义。又是一年开学季,《法学第一课》2023新版精彩亮相,让我们共读经典佳作,一同开启精彩法学新篇章!前言与法学院的很多老师不同,我并不算正规的科班出身。过去常有人问我:“本科哪里读的?”我都不好意思地回答:“我没有读过本科。”然后补一句:“也没有读过高中。”这时,问话的人通常都会瞪大了眼睛。近期,桑磊主编约我谈一谈大学学习中的自学问题,借此机会,我想结合自己的经历,与同学们分享一下我在自学方面的经验。从中专生到法学教授1992年,我从河南省西华师范毕业后到河南省扶沟县练寺乡人民政府当广播员。那年,我刚刚17岁(后来知道,我那时的法律地位是民法上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哈哈,有点意思)。——西华师范是一所中等专科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在校学习三年后分配到乡村小学任教。我们那个年代,很多农村学生热衷于报考中专,为的是早一点“跳出农门”。那个时期设置的中专学校(现在都撤销了)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这里就不多说了。前段时间,微信上有人写了一篇反思和纪念性的文章,提到“当我们还是青苗的时候,就被提早收割了”。看了之后,心潮久久难平。从师范毕业后,按说要去当小学老师。但是,由于我普通话讲得比较好(曾任西华师范校广播站站长),毛遂自荐到练寺乡政府当广播员(当时的乡党委书记陈永挺先生,与我非亲非故,看了我的个人简历就同意接收我。今天想来,依然感激不尽。他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位“贵人”)。当广播员期间,也参与乡政府的某些工作。由于当时的执法环境远非今天可比,我朦朦胧胧中萌发了某些模糊的“法治”意识。同时,觉得自己错失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实为人生缺憾。于是,1994年9月,我到中国政法大学成教大专班进修法律。在政法大学昌平新校的几年,我真的是“如鱼得水”,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在学好法律的同时,我也开始自学英语,从高中英语学起(读中师时不开英语课,成教大专也不开英语课)。1995年6月,我报名参加英语四级考试,居然考了61分。——我用不到一年的时间,以自学方式完成了从初中英语水平到大学四级的跨越。一年后我又参加了六级考试,这次考了60分!——感谢上帝!我当时的英语水平实际上还没有达到四、六级水平,我做题时,特别是听力选项,全是蒙的!不管怎么样,英语四、六级的通过,给了我极大的信心和勇气。1996年,我通过了国家律师资格考试,实现了大专毕业后准备去做律师的第一步。但由于接连通过了英语四、六级,我认为(今天想来,当时实际是“盲目地”认为)自己的水平还不错,可以考研究生了。于是,接下来,我没有去做律师,而是决定考研。在备考期间,我将自己的学习心得整理成小论文,斗胆投到《行政与法》、《经济与法》等刊物。后来,有同学告诉我在图书馆期刊阅览室见到了我的论文。跑去一看,果真是,一下子信心“爆棚”。1997年,我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的行政法学研究生,考了第三名,复试成绩更好,不幸的是,后来接到研招办的“不予录取通知”,理由是我专科毕业不满两年,不符合报考条件。当时真的是“晴天霹雳”!——我在阅读英文版的《基督山伯爵》时,从字里行间读出了八个字:上帝之手,翻云覆雨。还好,后来的读书生涯比较顺利。1998年,我考上了浙江大学的研究生(报考时还是杭州大学,报到那一天四校合并);2001年,我又考回中国政法大学,攻读诉讼法学博士;2004年,进入北京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这里讲两则有趣的小轶事:(1)1994年秋,我刚到北京进修时,曾经从昌平跑到海淀去瞻仰“最高学府”。当时抚摸着北京大学的虎皮外墙,内心无限惆怅,心想今生无缘这里了。谁料想,十年之后,当年从乡政府走出来的“毛毛虫”,竟然摇身一变,堂而皇之地走进了自己做梦也想不到的“北京大学”。真是应了那句老话,“没有你做不到,只有你想不到”。(2)我在北京大学做博士后期间,最后半年时间(2006年上半年)曾住在燕北园,紧邻中央党校。外出散步时路过党校门口,心想,我今后一定会有机会来这里的(信心开始“膨胀”哦:)我那时第二次经组织部门选调,确定要去河南某地当副县长,正踌躇满志,故有此“信心”)。谁料想,又是十年后,2016年6月,我真的到中央党校来了,是以“教授”身份到中央六部委“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学习。人生有很多奇妙的想不到!总之,我年轻时候的经历,也算是一部励志传奇。我是中国政法大学成教学院培养出来的第一个研究生、第一个博士、第一个博士后。后来,我曾多次应邀回母校给成教学院的学生作励志报告(他们与政法大学的本科生相比,很多人都有自卑心理,需要激励学习的士气)。应该说,报告的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在我之后,陆续有很多成教学生考上了研究生甚至是博士。而我所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就是分享我的自学经验。学习是一种生活方式记得我到中国政法大学进修的第一学年,由于表现还不错,曾与另一潘姓同学一起被老师指定在全院大会上发言,分享学习经验。潘同学先发言,其发言主旨是“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轮到我发言时,我说我不能同意潘同学的发言,“书山有路勤为径”尚可以理解,“学海无涯苦作舟”完全不能苟同。学习本来就是一种乐趣,哪来的辛苦可言?学习新知,乐不可言。只有认同这种观念,才谈得上课堂学习之外的自学问题。如果把学习当成一种负担,那就没有必要去“自讨苦吃”。有机会阅读本书的同学,都是一路闯关夺隘、斩将搴旗,胜利冲进自己心仪的法学院的优等生,领悟能力与包括我在内的成教学生不可同日而语,此处不再赘言。下面谈一谈我的几点体会。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自学,英文中的一种表达方式是“te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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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第一课|朱庆育:一盏秋灯夜读书
这里有从本科到研究生皆适用的法科生指南,这里有法学名师们奉上的知识盛宴。自2017年以来,《法学第一课》指引了一届届学子进入法学的殿堂,探索法学院学习和生活的要义。又是一年开学季,《法学第一课》2023新版精彩亮相,让我们共读经典佳作,一同开启精彩法学新篇章!前言读书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只不过越是平常,能提供有价值参考意见的就越得是大家。我当然不敢以大家自居,之所以还敢于谈论这个主题,无非是忝为大学教师有年,在专业阅读与教学方面,教训固然不少,心得也多少有一点。无论教训还是一孔之得,与正在走向专业学习的大学生分享,或有点滴帮助亦未可知。我教授的课程是民法,关于读书,也就围绕民法的专业学习与阅读展开。据我了解,大部分高校的民法课程始设于大一下学期,少数在大一上学期或大二上学期。不管始于何时,民法都是法科专业入门课,也是其他大部分法律课程的基础,至关重要。进入大学,大部分学生面临的第一件事是转变角色,从高中生转变为大学生。但就学习而言,高中和大学究竟有什么差别,低年级大学生可能还不是很清楚,那我们就从这里讲起。告别中学照说大学和高中差别会很大。比如说,中学的所有学习、所有的知识获取,都围绕着一个目的,就是高考。为了通过高考之桥,知识正确与否无关紧要,知识真假更不在考虑之列,唯一重要的是,如何猜中被设定的标准答案。所以在某种程度上说,高考成绩很好,未必表明具备足够的学习能力。“足够的学习能力”需要有足够的独立思考能力。但高考成绩越高,也许只是说明迎合能力越强;迎合能力达到极致,也就意味着独立思考能力的丧失。当然,这只是“在某种程度上说”。我愿意相信,高考成绩好的同学,大部分并没有伤及独立思考能力,只是暂时休眠而已。如果真是这样,希望大学阶段能唤醒它。这么说其实有问题。启人心智是教育本旨。独立思考能力原本从小学乃至幼儿园阶段就应该开始慢慢培育。我们的基础教育已经不正常,现在却以这种不正常为参照,强调大学和高中学习的差别,有点错乱。不过,现实如此,也是没办法的事。更何况还有另外一个更有问题的现实,那就是,大学未必真能唤醒你的独立思考能力。终于考上大学,好不容易摆脱高考的升学压力,那个暑假一直憧憬着九月份开始怎么在知识的天空里放飞自我。可是你很快发现,除了学习更轻松、有更多时间在游戏的天空里放飞自我,好像感觉不到学习思维上有多少改变,尤其是,你多少有点惊奇地发现,大学考试依然是猜谜比赛,于是,中学阶段屡试不爽的机械记忆与竞猜能力继续在大学畅通无阻。可问题是,中学的猜谜竞赛能把你成功送入大学,如果大学还继续这种游戏,却可能迟早让你陷入困境。和中小学的基础教育不同,大学是专业教育。专业教育的意思是,毕业后,大部分人将依赖自己所学专业择业从业。那时候,你所面对的,不再是设定好答案的考卷问题,而是需要自己给出答案的现实问题。但如果你只习惯于迎合给定的正确答案,却无法独立解答,做好的可能性当然不容乐观。缺乏思考能力不能简单归咎于某一方。泛泛而论,学生、教师、教育制度外部环境均难辞其咎,相对来说,学生自身责任反倒可以说是最小的——毕竟尚处于受教育阶段。但既然是讨论大学生的学习与阅读,也就不妨从学生角度谈一谈。毒舌罗素先讲个罗素的故事。1920年,英国哲学家罗素应邀来中国讲学一年。在这一年时间里,罗素所到之处,无不为之痴狂,北大学生还专门自发成立罗素研究会。罗素深受感动,觉得自己受到如孔子般的对待。他对学生的印象尤其深刻,说:“学生们有惊人的求知欲。你一讲开了头,他们的眼中就流露出饿虎扑食般的神情。”又说:“他们有强烈的求知欲,准备为祖国作出无限的牺牲。”但如果你以为这就是罗素对中国学生的全部评价,那就太不了解罗素了。罗素是著名的毒舌。对中国稍微有一些适应后,他很快发现中国学生的另外一个特点。这个特点写在给一名情人的私人信件中,应该比公开的评价更能代表罗素内心看法:“学生们热情而又渴望获得知识,但是他们所知不多,缺乏训练,而且很懒,梦想着别人能够把知识灌进他们的大脑,而自己可以毫不费力。”这很让人尴尬。尴尬不在于罗素居然背后说中国学生的坏话,而在于这背后说的话虽不中亦不远矣。更让人尴尬的是,罗素所描述的局面如今不仅未消除,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我自己也曾经是学生,如今又是教师,两个角度都有切身的体会。我是博士生阶段阅读一部《罗素传》时看到这个故事的,从那以后,一直如芒刺在背,总感觉罗素在冷冷注视着中国一代一代的学生,嘴角含着嘲讽。我的大学也许可以再讲讲我自己的故事。很惭愧,上大学的时候,我不是一名好学生,至少在官方意义上不是,当然也不是坏学生,因为除了逃课,其他一切都循规蹈矩泯然众人。之所以逃课,是因为无法忍受在课堂上浪费时间。我逃课的基本原则是:逃课时间必须用来学习,并且保证自学所得高于课堂。这项基本原则让我大学四年的逃课量居高不下,当然也释放出大量时间用来读书。我的读书习惯可能有点独特。如果读教科书,喜欢以一本书为主,同时挑选有代表性的另外几本,摆在一起同步看。读到任何一部分,都对照其他几本。这样,读完一本书,也就同时读完几本书。好处之一是,不用老师告诉我,说一个问题可能有多种不同的看法,因为我看书很容易发现这一点。这样,自然而然也就不会觉得法律问题只有一个标准答案。我几乎从来没有发生过寻求唯一标准答案的困扰。所阅读的书,作者对我来说当然都是高不可攀的大家,所以不会轻易认定,说这本书跟那本书不一样,那肯定是这本书的作者不对。作为一名还吭哧吭哧处于初学阶段的本科生,既没有动因也没有能力去怀疑任何一位心目中的学术大家,这反倒让我意识到,存在不同的提问方式,不同的提问方式指示不同的回答路径,即使提问方式相同,回答方式也未必一致。进而,促使自己去思考评判,哪种提问方式更切中要害,哪种回答方式更直击关键。当时没有意识到,独立思考能力以及提出独立见解的能力,其实就在这时候开始生根发芽。这样的读书经历也让我在以后的教学中一直强调,最好对照阅读若干相同主题的书,即使不能做到,至少体系化通读某一套或者某一本书。法学知识体系环环相扣,如果不把某个知识点放在体系中,很难谈得上真正的理解。我对自己的学术观点一般都没什么自信,但是对这个读书体会,非常自信。读书诸法谈到读书,很多人寄希望于方法秘诀,总想找到一条轻松高效的捷径。但是很遗憾,读书其实没什么方法,更没有捷径。如果非要说有,笨方法也许就是最好的方法。朱熹说:“读书别无法,只管看便是法。正如呆人相似,捱来捱去。自家都未要先立意见,且虚心只管看。看来看去自然晓得。”虽然没有秘诀捷径,不过难免会有一些普遍性的困惑或难题,也还是有交流的意义。比如,初学者几乎都会遇到的第一个难题:书读不懂,怎么捱?我的体会是,只要认定是经典著作,读不懂就硬读。读不懂,通常说明不具备理解文本所需知识,但这些知识也只能靠阅读获得。如果读不懂就轻易放弃,也许永远都不会有读懂的机会。反之,一本一本啃过去,知识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理解能力会越来越强,所积累的知识也会越来越丰富。这种螺旋式上升的过程,称之为“解释学循环”。读书过程中,往往只见循环而不见上升,所以很容易自我怀疑:读了这么久,怎么好像没什么长进?知识的积累比较缓慢,很难明显察觉,要有耐心。而且,知识增长,有时候不是让人产生充溢感,沾沾自喜于无所不知,反倒可能让人感觉虚空,惶恐于一无所知。所以有时候知识增长了,反倒更怀疑自己。检验有没有长进,有一个简单方法:一两年后,回过头去读之前读过的书,如果感觉和当初一样难,那大概说明确实没什么长进;如果感觉容易了或者能引发新的思考,说明知识有增长。读书还经常会有一个烦恼:总是记不住怎么办?没有人可以记住全部读过的书。如果总是纠结于能不能记住,也许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以记忆为读书目标,这可能是多年应试形成的下意识;二是读书太少。记忆力有好有坏,好的可以做到过目不忘。但无论好坏,记忆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淡。读书越少,会越珍惜所读的书,也就越想记住。有点悖论的是,读书越少,知识越少,记忆维持的时间会越短。办法有两个。第一个办法,先忘掉记忆的事情,找类似主题的文献,一本接一本去读。读到足够多后,能不能记住某一文献的内容就不再重要,因为你已经掌握这个主题或这门学科的知识体系。从学生时代开始,我花了很多年,粗线条系统阅读过功利主义、实证主义、自由主义、诠释学及新制度经济学这几个主题的经典文献。我的治学路数,正是在梳理这些主题的过程中慢慢成型。个人体会是:比记住文献具体内容更重要的,是掌握知识体系与思维方式。要做到这一点,唯一的办法就是多读。如果觉得这本书太经典,一定要记住,那就试试第二个办法。这个办法其实还是多读,只不过是就某一本书一遍又一遍地读。反复阅读可以维续记忆,更重要的是,经典之作,必定是常读常新的,不同时期阅读,会有不同收获,顺便也可以检验自己有没有长进。对此我也是深有体会。我非常喜欢约翰·密尔,他的书尤其是《论自由》和《自传》这两本,已经记不清读过多少遍了,到现在也还要反复阅读。所以,对于学术经典,不要指望读一遍就完全理解,最好隔一段时间阅读一遍。黄侃黄季刚先生小学天下第一,名列章门“五大天王”之首,天资之高,世所罕有。但他的自我认知是:“汝见有辛勤治学如我者否?人言我天资高,徒恃天资无益也。”怎么“辛勤治学”?还是用黄先生自己的话说:“余观书之捷,不让老师刘君。平生手加点识书,如《文选》盖已十过,《汉书》亦三过,注疏圈识,丹黄灿然。《新唐书》先读,后以朱点,复以墨点,亦是三过。《说文》《尔雅》《广韵》三书,殆不能记遍数。”天才尚且如此,何况常人?可问题是,那么多书,既要反复阅读,又要不断拓宽阅读面,怎么办?我的建议是:第一,尽量选择高质量的书。读书时间非常有限,要读的书无限多。要把有限的时间投入到无限的读书中,就尽量不要让垃圾书占用过多时间。如果垃圾书提供的知识或观念是错误的,那就不仅仅是浪费时间这么简单。第二,选择一些特别能打动自己、特别能影响自己思想路向的书,反复阅读。一言以蔽之,读最好的书,在最好的书里,选择最具共鸣的书反复阅读。越是初学者,越有必要阅读高质量的书,因为踏入新领域,第一次接触的知识印象最深,而初学者又不具备鉴别能力,往往受误导而不自知。等到泥足深陷,那就回天无力了。可是,不具备鉴别能力,也就意味着没有能力判断书的好坏。这又怎么办呢?办法有三个,各有长短。第一,看作者名望。在成熟的学科领域,最具名望的,往往也是最杰出的学者,作品也最值得信赖。不过,这只是成熟学科的特点。中国法学,这个标准还不太靠谱。所以需要结合第二个办法,借助教师尤其是授课教师的推荐。教师对于授课专业的文献通常比较熟悉,所作推荐一般也都经过筛选,比初学者全凭作者名气的莽撞靠谱一些。不过,这也取决于教师的鉴别力与用心程度。对法学初学者来说,第二个办法比较常规,所以遇到什么样的老师非常重要。当然,多数法科学生没有机会选择老师,进入大学后,会碰见什么样的老师,多少有点宿命的意味。我自己主要用第三个办法,即利用靠谱的书评类文献。其中,对我帮助最大的是《读书》杂志,包括对我治学理念形成重大影响的哈耶克、以赛亚·伯林这些人,都是先在《读书》上接触到,然后按图索骥找他们的著作来读。不过,书评类文献对选择法学著作意义有限。法学尤其是纯法学著作的书评还不太成熟。我之所以主要用第三个办法,是因为读书经历里,自学成分比较大。不仅大学,硕博阶段都是如此。硕士生导师在我入学不久就因病辞任,直到毕业,我一直没有名义上的导师。硕士三年,读书几乎完全是听凭自己信马由缰。读博后,博士生导师非常宽容,继续放任我随心所欲读书。每次跟博士生导师见面,他只是问:最近又读了什么书?有什么心得?从来不会说:你应该读什么什么书。这个经历对我培养学生影响比较大。我经常跟学生说,不要太依赖老师,独立自主的学习能力至关重要。每年民总第一课,我都会引用约翰·密尔的两句话,以表达自己认同的教学思路。一句话是:“如果不要求学生做不会做的事情,他就永远不会去做能做的事情。”另外一句是:“凡是能运用自己思考得出的东西父亲从不教我,只有尽我努力还不能解决的问题才给与指点。”课堂上,我会强调:欢迎问问题,可是最好对问题先有自己的思考,自己查阅过资料。所以学生问我问题,我经常会反问一句:你觉得呢?多数情况下,学生会觉得尴尬,心里可能在想:我要知道还问你?其实我的意思是,你自己的思考是什么?我的基本态度是:大量问题可以通过自己查阅资料获得解答,如果还无法解惑,欢迎带着困惑跟我讨论。如果对于一个疑问,自己没有思考过,没有动手去查阅资料,说明只是想要一个轻松确定的答案,但如果只得到一个答案,知识不会增长。更重要的是,吝啬自己的思考,说明不用心。法科学生还会面临一个问题:怎么处理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尤其近年来,法律教义学的呼声迅速高涨,相应的,质疑法律教义学的声音也不绝于缕,尤其是“社科法学”。什么是法律教义学?简单说,就是研究如何依据现行法解决法律纠纷,也就是所谓的“纯法学”。这显然是法律人的基本技能,是法律人区别于其他专业的标志。但如果因此认为,其他学科对于法学没有或者不宜产生影响,又未免走得太远。没有任何学科知识是自足的,法学也不例外。所谓学科,不过是基于研究所需的人为划分而已,完全没必要固守藩篱自缚手脚。当然,如果以为社会科学或者哲学的研究可以替代法律教义学,则是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同样不足取,甚至更不足取,因为这意味着,法学不必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存在。关于教义法学与社科法学,课堂上,我用过金庸《笑傲江湖》里华山派剑宗气宗之争说明这个问题。二宗相争,表面上争的是剑气主从,但其实谁都清楚,真正的高手,必然是二者兼通。所以,这种争论,不过是假动作而已,隐藏其后的,是领地、权力和利益。剑气之争意义不大。有意义的是,如果想要二者兼通,如何修习?这个问题说简单也简单,还是“解释学循环”。常规方式是,以法学也即法律教义学为出发点,先尽量掌握法学本门功夫,当感觉法律教义学的挑战性正在消退、或者感觉法学修习进入瓶颈、或者感觉视野慢慢变得狭窄时,就可能意味着,需要暂时离开一下,转而阅读诸如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乃至于文学艺术等相邻学科文献。进入其他学科后,当感觉思维越来越飘、或者感觉思维方式越来越不那么法律人时,提醒自己转回法学。这就完成一圈小循环。如此周而复始,法学与相邻学科的素养交替增长。直到有一天,你突然发现,之前所接触的各学科知识开始融汇,这是完成一圈大循环的标志。循环是螺旋式的,没有终点没有闭合点,但不会让人因此感到绝望。相反,每完成一圈,无论圈大圈小,都会发现,每往前跨进一步,总能看到新的知识风景。永远都不知道下一步会看到什么样的知识风景,这种感觉非常奇妙,也正是知识魅力之所在。当然,起点也可以是比如哲学这样的抽象知识,然后具体化至法律教义学。理论上,没有天然正确的起点。练剑练气,乃至于刀枪剑戟斧钺钩叉,没有固定的顺序,孰先孰后,修习者根据自身特点确定。我之所以会说以法学为起点是常规方式,是因为这是对“法科学生”描述的景象。被贴上“法科”标签,有时候会让志存高远者感到委屈——说好的君子不器呢?没错,学科是人为划分的结果,不必自陷牢笼。但知识毕竟越来越丰富多样,因而越来越趋于专门化与精密化。最聪明最勤奋的人穷其一生,也无法获得全部的知识。即便头戴“百科全书”桂冠的学者,在知识汪洋里,也不过是几片浪花而已。这告诉我们,知识必然存在分工。蜻蜓点水式的学习,往往意味着,在所有知识门类面前都只是门外匆匆过客,永远无法登堂入室。所以,度量一下自己,如果觉得成为百科全书式的通人此生无望,又不想丢掉“法律人”这个标签,在知识增长的螺旋循环中,就最好守住法学这根中轴,让其他学科知识为法学服务。钱穆先生“以通驭专”之治学理念,亦是此意。书目介绍既然是民法第一课,好像也就有义务推荐书目,以帮助初学者甄别遴选。仅仅罗列几部书单,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推荐,除此之外,推荐者还负有义务说明为何推荐、如何推荐,最好还能通过书目的介绍,让初学者初步了解学科大致状况,因此,介绍具体的书目之前,先稍微铺垫一下。民法文献,从分类上说,有讲求知识体系化的教科书,以及专题研究著作与论文,也有理论导向与实务导向的文献。数量之多,浩若烟海,无论是谁,都无法遍检。所谓书目介绍,只能受制于介绍者的阅读经验以及受众的文献可获取程度。在此前提下,此处所介绍的文献又局限于教科书,原因很简单,对于初学者而言,教科书是进入专业之门的唯一合适知识载体。当然,对于体系研究者来说,教科书也是唯一合适表达学科知识体系的载体。也就是说,教科书是知识体系的起点和终点。民法课程设置有点特别,现在已经很少有高校只简单开设一门“民法”。只要师资允许,一般都会分拆成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法(或者更细致地分设债法总论、债法分论,又或者直接设合同法、侵权法)、亲属法(婚姻家庭法)与继承法。所以,所谓民法第一课,其实是民法总论第一课,相应的,所推荐的教科书,也就进一步局限在民法总论领域。再次强调,读书,尤其是初学者入门第一本教科书,一定要选择最好的书。最好的书能够提供最经得起检验的知识,也是进入知识领域的最佳路径。第一次阅读必然会成为后续学习的知识基础。初学者缺乏鉴别力,如果从阅读中获取的知识是错误的,轻则增加学习成本,重则在错误的道路上迅奔,终于积重难返。《连城诀》里,好好的“唐诗剑法”被教成“躺尸剑法”,弟子平日里练功,看着像模像样,哪知越刻苦错得越离谱,等到临阵对敌,才发现章法全乱,自然免不了一败涂地。经常有人觉得,对付初学者还不容易吗?他懂什么,随便说两句不就够他用的了?所以总以为给初学者读的书是最容易写的。这实际上是一种行骗心态。是的,要骗倒无知的初学者很容易,但要让他们真正懂得那个未知领域,却很难。这也是为什么越是入门的书,越讲求概念精准体系融贯三观正确。反倒是学到一定程度后,不用担心读烂书,因为已经有鉴别力了,没那么容易被带偏。问题是,怎么选择最好的书?如果法学是数学或者自然科学,那就比较简单,在世界范围内选择写得最好的就行。数学和自然科学不会因为地域或政治经济制度不同而不同,除了那个特定的年代,不会有数学与中国数学、物理与中国物理的差别,当然也不会有资本主义数学与社会主义数学的差别。法学确实曾经努力向数学与自然科学靠拢。新康德主义哲学家文德尔班告诉我们:十七世纪是自然科学的世纪。从这个世纪开始,所有学科都以自然科学为范本,法学当然也不例外。霍布斯就说:“运算法并不限于数字方面,而是所有可以相加减的事物全部适用。”“政治学著作家把契约加起来以便找出人们的义务,法律学家则把法律和事实加起来以便找出私人行为中的是和非。”其他思想家法学家如斯宾诺莎、沃尔夫、普芬道夫、格劳秀斯等无不认定,法学是可以用一套数学几何方法加以证明的学科。与此同时,逻辑三段论也顺势成为法律推理的经典样式。在莱布尼茨的理想中,借助科学语言,法律纷争的裁断最终可以转换成数学演算。德国历史法学派则干脆比照自然科学(Naturwissenschaft)的构词法,创造法律科学(Rechtswissenschaft)一词,攀附之心跃然纸上。很不幸,法学的科学之路在1847年遭到当头棒喝。这一年,检察官基尔希曼在柏林法学会做了一场演讲,主题是“论法学作为科学的无价值性”。基尔希曼说:“以偶在现象为其研究对象者,自身亦终沦为偶在。立法者修改三个字,所有法学文献将因此变成一堆废纸。”科学的研究对象是恒在,实证法尤其是制定法却是偶在,随时会因为立法的改变而改变。基于偶在现象形成的知识,怎么可能会是科学知识?不管法学的科学之梦是不是因此而破灭,基尔希曼所说,至少有一点不容回避:法律教义学须以一国主权者制定或认可的实证法为解释对象,所以,确实存在德国法学、中国法学这样的区别。这也就意味着,其他国家的法学教科书无论写得多好,都不能直接拿来就用。可这是不是意味着,其他国家的法律规则以及法学理论没有借鉴参考意义?不同国家的法学因此就不存在对话交流的可能?1966年,在相同的地点相同的学会,法学家拉伦茨发表题为“论法学作为科学的不可或缺性”演讲,与其前辈隔世对话。拉伦茨说:“只要如何公正解决相互层出不穷的利益冲突之追问不会停止,如何合理建立彼此唇齿相依的生活秩序之追问不会停止,法学就会存在,对于人类即是不可或缺——这不仅是因为它有着实践功用,更在于它表述着人类精神的实质。”这告诉我们,法律规则无妨是地方的偶在的,但规则所表述的原理理念则是普适的恒在的,因为人类追求正义的精神是普适的。在这个意义上,各国法律同气连枝,交流借鉴不仅可能,而且必要。事实上,清末改律以来,中国法律,无论是具体规则还是抽象原理,就一直受到西方许多国家的影响。1949年政权更易后依然如此。就目前民法而言,影响最大的包括苏联、德国、日本和民国(台湾地区)四个来源。四个来源在概念体系上都可以划归德国法系家族。其中,苏联民法的压倒性影响主要在上世纪90年代之前,伴随着它的解体和我们的政治经济改制,影响力已迅速消退。基于上述考虑,本文介绍的民法总论或含总论内容的体系(概要)教科书,所涉法域包括中国大陆、民国(台湾地区)及德国。另外,书目均为背景性辅助参考书,分时间、地域及法族三个系列,以现行法为阐述对象的教科书则留待授课老师,此处不赘。背景:时间1.佟柔主编:《中国民法学·民法总则》(修订版),人民法院出版社2008年2.谢怀栻:《民法总则讲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3.张俊浩主编:《民法学原理(上下册)》(修订3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4.梅仲协:《民法要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5.史尚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五部都是汉语法学家著作,之所以归入背景系列,是因为教科书所针对的实证法已经或者将要时过境迁,意义主要在于追寻汉语法学历史足迹。前三部针对的实证法主要是《民法通则》。佟柔先生生前任教于中国人民大学。苏联影响时期,这所大学是中国大学的“工作母机”。苏联专家培训人民大学教师,人民大学教师培训全国各大学教师,各大学教师再转授学生。佟先生有新中国“民法先生”之誉,尤其在民法经济法论争之时,以“中国民法调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商品经济关系”论断,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民法争得一席之地。《中国民法学》是上世纪90年代初由陶希晋先生总主编的新中国第一套大型民法教科书,包括《民法总则》(佟柔主编)、《财产继承》(刘春茂主编)、《财产所有权》(杨振山主编)、《民法债权》(王家福主编)及《知识产权》(刘春茂主编)五卷(《财产所有权》卷未出版)。在这套书的总序中,陶先生代表编委会提出编纂民法典的建议,这应该是《民法通则》后首次较为正式的民法典编纂建议。从这套教科书各卷设置中,也可看到编委会关于民法典编制的态度。佟先生主编的《民法总则》代表新中国直到90年代的主流学说,那时候,苏联影响的印记还清晰可见。这部书首版于1990年,目前已绝版,2008年的“修订版”其实是重排版。谢怀栻先生是在国民政府中央政治学校大学部接受的法律教育,台湾光复,作为派往台湾的第一批法官,签署了第一份判决书,两年后回到大陆,曾经担任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世纪50年代末,谢先生因为发表“不能用政策取代法律”的言论,被打成右派,直到1979年才恢复工作。时代悲剧使然,谢先生一生没有体系化的教科书作品,这部《民法总则讲要》,是目前任职于浙大法学院的张谷教授从谢先生散见各处的作品中,按照民总的体例集合编成。谢先生暮年才有机会出国,但他的英德俄日文均达到文献翻译的程度,学习德文的方法之一,是背诵德国民法典条文。中断研究二十余年,年届六旬重拾法学后,谢先生洞察之敏锐、判断之精准,学界仍然无出其右。这一方面说明谢先生天纵英才,另一方面可以看到,那个时代本科教育练就的功底有多扎实,再一方面,也量度了数十年间我们的民法进步程度。张俊浩教授主编的《民法学原理》于我有特殊意义。这部教科书首版于1991年,我是第一届使用的学生。那时候,我正处于对法学的极度困惑中,百思不得其解,怎么会有这么没逻辑没智力含量的学科?极度困惑转化为对自己的极度怀疑之前,我遇到这部教科书。从此,我迷上了民法。这部教科书、尤其是张俊浩教授执笔的总论部分,让我第一次领略到民法的体系之美和思辨的乐趣,也看到学术表达与辞章文采的兼容。这些感受,至今仍在影响我的治学与教学风格。《民法学原理》写作时,年轻的作者们要求自己写出十年内不会被超越的教科书。在我看来,这部书出版的二十年里,都代表着大陆民法学教科书的最高水平。很可惜,这部教科书在2000年第三版后,就没有再修订更新过,这最后一版如今也已绝版。后两部是民国教科书的典范,版本则都是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的新校本。无论大型教科书还是简明教科书,要写好都很难。不过,大型教科书的论述空间更为从容,相比较而言,简明教科书成为经典的难度也许更高一些。写作者不仅必须对知识脉络了然于胸,清楚如何去枝存干,还要求对法学原理具有精深理解,有能力将其渗透到精炼的表达中。瑞士民法典的缔造者胡贝尔对法典的期许是“外行能看懂,内行能看到更多”,简明教科书的理想则在“文简义明、言近旨远”八字。汉语法学中,个人认为,迄今为止最接近这一理想的,当推梅仲协先生《民法要义》。梅先生是谢怀栻先生的大学老师和法律系主任。在《民法要义》的序言里,谢先生说过一个亲身经历的故事:大学第二年分专业,各系主任无不极尽招揽之能事,唯有梅先生上台,告诫诸生选择本系须慎重,因为“只会英文是不够的,必须再学德文和日文。因此,法律系的课程较之其他各系的要繁重得多,因为法律系的学生要在三年内学好德文和日文。他说,不愿学或者怕学德文和日文的人不要到法律系来,害怕课程繁重的人不要到法律系来。”那一年,全校近二百名学生中,有九名进入法律系,其中包括谢先生。另有一位姚瑞光先生,后来成为台湾“司法院”大法官。民国教科书以简明版为多,史尚宽先生的《民法总论》是罕见的大型教科书,同时也是最为经典的汉语法学大型教科书。民法体系博大精深,十九世纪潘德克顿时代后,即使是德国法学家,也很少有人能贯通整个体系。史先生以一己之力完成“民法全书”,总论、债法(包括总论各论)、物法、亲属与继承各编均有大型教科书出版。再想想当时的写作工具,则这一成就更是惊人。从时代来看,史先生算是赶上德国潘德克顿法学的余绪,其写作风格,也确实带有潘德克顿法学的印记。也许可以说,史先生是中国第一位也是最后一位潘德克顿法学家。完成“民法全书”,重点不在于“完成”。史先生之所以不可绕过,不在于作品数量之多,而在于质量之高。《民法总论》资料极其丰富,比较法视野宏阔,德日瑞法等主要参照法例无不征引详备,并且均反映各国当时最新研究成果。更重要的是,史先生对于民法思维把握极其精准,许多认识,直到今天仍然站在学术最前沿。很可惜,没有人替史先生修订著作,经过百年,史先生宏著因为资料变得陈旧及语言风格问题,已经越来越淡出阅读书单。背景:地域6.王泽鉴:《民法总则(最新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7.郑玉波:《民法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这几部教科书是当下作品,列入背景系列,是因为以施行于台湾的“民法典”为阐述对象,构成地域性背景,与历时性的时间背景对应。王泽鉴先生是学术影响最为广泛的汉语法学家,没有之一。王先生著作几乎达到“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的程度,这一方面当然是因为王先生学术造诣让人信服,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王先生教科书写法亲民。台湾从1960年代开始往德国公派留学生。王先生1964年获公派,算是最早的之一,先在海德堡大学,后转赴慕尼黑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回台后任教于台湾大学。王先生一直致力于德国法学范式的台湾化,几乎是以一己之力推动台湾案例研究和教科书知识转型。王先生的案例研究结集八册,有“天龙八部”美誉;教科书方面,王先生借鉴德国简明教科书的写法,用精心设计往往也是有趣的小案例串起基本知识点,加之笔端常含感情,让初学者感到生动亲切的同时,予以精神上的激励。从年龄上说,1916年出生的郑玉波先生本可归入时间背景,但他的《民法总则》1959年在台湾首版,跟大陆没什么关系,所以归到地域背景。法大出版社的简体字版所据版本是台湾三民书局的1982年修订版。郑玉波先生毕业于日本京都帝国大学,知识背景为日本法。王泽鉴先生之前,台湾最流行的教科书应属郑先生。其原因,一方面台湾尚未摆脱日据时期日本法的影响,另一方面,郑先生文字以通晓流畅著称,便于阅读。背景:法族8.迪特尔·梅迪库斯:《德国民法总论》,邵建东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9.卡尔·拉伦茨:《德国民法通论》(上下册),王晓晔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10.布洛克斯/瓦尔克:《德国民法总论(第41版)》,张艳译,杨大可校,冯楚奇补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11.本德·吕特斯/阿斯特丽德·施塔德勒:《德国民法总论(第18版)》,于鑫淼、张姝译,法律出版社2017年我国民法概念体系和思维方式,受德国和日本影响最大,日本又深受德国影响,因此法族背景,只介绍德国。梅迪库斯《德国民法总论》是大型教科书,绝对的经典,堪称没有哲学词汇的实证法化自由主义哲学,私法自治理念渗透到每一个细节。上世纪末,米健教授主持“当代德国法学名著”大型翻译计划。在此之前,虽然我们总是自称德国体系的继受者,但关于德国法的知识,大多辗转自年代久远的民国作品以及台湾日本的二手介绍。米教授的翻译计划使得中国学者与学生能够直接阅读德国第一流文献,其影响之深远,怎么估计都不会过分。梅迪库斯民总是这套翻译计划里出版的第一部民法教科书,也是我阅读体验最深的一部民法书。这部书2000年出版时,我正读博士,第一时间买来,停止其他一切阅读,每天十几个小时从早读到晚,花了大概一周时间。最后还剩十几页的时候,正是傍晚时分,宿舍突然停电,我挪到窗户边上,就着最后一点夕照逐字读完。合上书的那一刻,我兴奋得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仿佛刚从一座宝山满载而归。以后当然也还读到很多民法好书,也不乏理论精深识见非凡的论著,但那种想要仰天长啸的感觉再也没有出现过了。阅读翻译作品,总是免不了受制于翻译质量。梅迪库斯民总的译者是邵建东教授。在我读过的汉译德国法律文献中,个人认为,这本书是译得最好的。拉伦茨的《德国民法通论》其实是总论,也是一部大型教科书。同在“德国当代法学名著”系列里,据说出版社认为,梅迪库斯的书已经叫《德国民法总论》了,再来一本名字相同的书不太好,于是改成“通论”。这本书根据德文第7版翻译,是拉伦茨生前亲自修订的最后一版。拉伦茨大概是德国当代法学家对汉语世界影响最大的一位,亲传弟子王泽鉴是“华人民法第一人”,民总教科书和《法学方法论》有中译本。2018年,教授资格论文《法律行为解释之方法——兼论意思表示理论》也被翻译过来。当然,在德国,拉伦茨本身也是二十世纪以来最具影响的法学家之一。拉伦茨兼跨法哲学、法学方法论与法律教义学三层领域,以研究黑格尔法哲学名世,也是二战后评价法学的最重要代表。梅迪库斯民总不使用哲学词汇,《德国民法通论》则渗入拉伦茨的法哲学思想,是一部哲学意味浓厚的教科书。梅迪库斯是拉伦茨的学生辈,更适合拿来与拉伦茨对比的是维亚纳·弗卢梅。弗卢梅和拉伦茨是同时代人,境遇截然相反——弗卢梅遭纳粹迫害,拉伦茨则是纳粹的“桂冠法学家”,两人学术观点也常常大相径庭。弗卢梅是德国二战后私法自治的旗手,康德哲学与历史法学的传承者;拉伦茨则更强调人的社会属性,理论底色是尊崇国家绝对理性的黑格尔哲学。两座学术高峰对民法基础理念各有侧重,对峙而立。弗卢梅的民总教科书两卷三册,包括合伙、法人与法律行为,其中,《法律行为论》代表德国法律行为理论的最高成就,也已经在“德国当代法学名著”系列中出版。我没有列到介绍书目里,是因为对于初学者来说过于精深。这本书仅仅以法律行为为论述对象,汉字字数超过90万。不过,如果想深入了解法律行为理论,弗卢梅绝对不可绕过。布洛克斯/瓦尔克及吕特斯/施塔德勒是两部简明教科书。署名作者分别都是两个人,但实际上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那种合著。这涉及到德国教科书的一项写作传统。教科书须密切结合实证法,但实证法易变,为了维新其命,教科书经常需要根据最新的实证法修订。作者具备修订能力时,当然不用假手他人,但如果作者失去学术能力乃至去世,就会出问题。即使是最经典的教科书,不持续修订的话,也会慢慢失去生命力。为了让经典教科书在作者身后延续生命,也为了学术传承,经典教科书往往由后人接续修订,这样,署名作者就会同时出现原作者和修订者。多数情况下,修订者是原作者的学生,也可能是法律世家子孙。前两部大型民总教科书现在也都有了修订者。梅迪库斯2015年去世,生前亲自修订的最后一版是2010年第10版,目前的最新版(2016年第11版)则由弟子彼得森(J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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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第一课|劳东燕:偶遇十八岁的你
这里有从本科到研究生皆适用的法科生指南,这里有法学名师们奉上的知识盛宴。自2017年以来,《法学第一课》指引了一届届法学少年们进入法学的殿堂,探索法学院学习和生活的要义。又是一年开学季,《法学第一课》2023版也即将出版,让我们重温经典佳作,一同开启精彩法学新篇章!01偶遇十八岁的你,却不知道该与你说些什么;所以,我努力地回想自己十八岁时的样子。那一年的七月初,江南的天气没有如素常那般溽热。我依稀记得,高考结束的那天,我穿的是一件鹅黄色的衬衫。终于结束一段漫长的征战,没有预期中的如释重负。记忆中那时的自己,感受到的,更多的分明是迷茫与怅惘。那个七月,我放弃中学时代成为企业家的梦想,在填报志愿时,临时改弦更张而报考了法学。那一年高考所得的分数,接到录取通知书时的欣喜,还有入学后我参加军训时的模样,诸多的记忆片断,都清晰地浮现在我的眼前。然而,彼时刚满十八岁的自己,有着怎样的内心世界,又如何看待周遭的一切,我有些记不准确了。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人对自己过往的记忆,会习惯性地不断进行重构。这让我意识到,我当下印象中自己的十八岁,与真实的十八岁的自己,可能根本无法对接。之所以想要还原彼时真实的自己,是因为觉得,年轻的心灵,多少会有几分相似;再加上,如今十八岁的你,选择的也正是法学专业。了解自己彼时的困扰与渴望,也许会让我知道,我能与你说些什么。只希望,隔着年代的汪洋,我所表达的内容,不至于是千篇一律的说教。至少,其中的一些话,可以在心灵上接近十八岁的你。好在整个中学与大学时期,我一直有记日记的习惯,记录那时的所思所想。于是,我找出了那时的日记,翻看了高三与大学时期所做的日常记录。老实说,我有些猝不及防。原本以为,有幸赶上大学生尚是天子骄子的年代的尾巴,我的十八岁,至少我的大学四年,基调自然是明亮而缤纷的。不曾想,日记里所呈现的,分明是一个纠结而拧巴的少年,因为难以自如地适应周遭的世界,无法接纳被人比下去的自己,而显得心事重重。少年时代的我,要强而又不够强,那么地渴望脱颖而出,如此地期待与人交往,却又患得患失。时常为自己的黯淡无光而苦恼,为自己一再地安于现状而懊丧;在抗拒八面玲珑的同时,又为自己无法八面玲珑地处世而烦心。这样的内心情绪,从中学一直延续到大学。在成人世界看来,或许不过是为赋新辞强说愁式的闲愁,但它们之于当时的我,却是真实的烦恼。那个纠结而拧巴的少年,与我顽固地相处了至少十年。这让我的青春时期,包括大学的四年,多了一份沉郁,少了酣畅淋漓,也少了意气风发。总的说来,我对自己的大学四年,失望多于肯定。因为所得甚少且视野狭隘,在相当程度上,它只是中学时代的延续。一直要到大学毕业之后,我才终于在内心与自己和解,并学会真正地接纳自己。于我而言,这算是早年一种真实的心路历程,也可谓一段不必要的弯路。我在想,若是当初能够得到来自师长的开解与建议,那四年,我是否不至于活得那般挣扎。02我不知道,自己彼时由于难以适应环境而生的那种烦恼,如今十八岁的你,是否也正在遭遇。如果你也正为类似的烦恼而情绪纷乱,我愿意以一个年长于你的过来人身份,就如何度过大学四年的问题,谈一些个人的想法与建议。我也知道,生活中有很多的苟且与无奈。当终于摆脱高考的压力,转瞬之间,你就不得不面临另一种压力:如何习得一技之长,为以后的生存奠定必要的基础。刚满十八岁的你,或许就已然面临理想与生存之间的挣扎,并开始忧虑大学毕业之后的出路。在某种意义上,大学四年,代表的是真正社会化的开始。在此之后,你将被期待独立去走自己的人生,独自直面社会的风雨。因而,如何学会适应环境,学会适应社会,可能是此刻的你,不得不认真予以思考的问题。然而,个体与环境或社会之间的关系,并非简单地适应与被适应的关系。一方面,如果你的社会化程度不足,与周遭的环境过于格格不入,这样的疏离终究反过来会带来伤害,在影响职业发展的同时,可能进一步影响你的家庭生活。除非你的外在与内心都足够地强大,让你有足够的力量站在社会的对面,而这样的可能性很小;大多数人都不是“含着金汤匙”出生,也称不上天赋异禀,难以拥有这样傲人的资本。另一方面,如果你过度社会化,无原则地接纳既有社会结构中的一切,不管是明规则还是潜规则,玩起来都游刃有余,你在变得长袖善舞八面玲珑的同时,必然会遗失真实的自我,使自己的人生丧失应有的辨识度与独立性。说得直白些,你所拥有的人生,不过就是一个复制版,是按着他人的标准而简单地进行重复。这样的人生,不仅缺乏必要的原创性,而且终究有一天,在转角之处,你会遭遇年轻时所厌弃的油腻而犬儒的自己。因而,合理的社会化过程,并非是个人单方面地改变自我而无条件地去适应外部环境。相反,个人在其中应当有自己的判断并有所选择与取舍。这也是为什么,社会学理论倾向于认为,个人与社会之间构成一种互动关系。社会在作用于个体的同时,个体也在通过自身的行动而作用于社会的结构。实际上,现有的社会结构,本身就是不同个体的众多行动沉淀之后的产物。如果认为社会存在不公或其他的问题,那么,这样的不公或问题,必然是人们此前所作选择而导致的。也因此,改变社会虽然颇为艰难,但仍然是可能的。只要群体能够改变自己的行为选择,相应的不公或问题终究会得到解决或部分地缓解。这意味着,面对社会的不公,任何个体的积极努力都极为可贵,即便力量相当之微薄,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很多时候,正是通过这种积水成渊的努力,社会的进步才成为可能。如果大学四年,代表着真正社会化的开始;那么,十八岁的你,就要为此做好各方面的准备,从此真正告别中学的生活,而不是将大学过成像高三之后的高四那样。若是接下去的四年,你所过的生活与中学生活没有本质的区别,这样的大学四年必定是不值得称道的,或者至少是留有重大遗憾的。03就我自己而言,倘若能够重回大学时代,我期望自己在以下四个方面做出努力。这也正是我想与十八岁的你,一起分享的内容。首先,大学四年,首要目标不应是成为法学领域的专家,而是学会从不同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同时培养独立判断的能力。独立思考与判断的能力,不单指向法学理论的学习,更主要是关于社会与关于人的知识的把握。法律在社会之中运行,说到底,它服务于一个良善社会的形成。为此,其一,需要了解什么样的价值为一个良善社会所必需;若不关注价值的问题,你眼中的法律,终究会沦为没有灵魂的技术。其二,需要观察社会如何运行,思考社会的发展走向以及法律在其中所应扮演与实际扮演的角色;不了解社会的基本结构与发展走向,你对法律的理解便不可能真切。其三,由于法律必须通过作用于人的行为才能对公众的行为选择进行激励,从而促使所期待的社会秩序的形成,有必要去了解有关“人”的各种知识。前述三个方面,第一个涉及包括哲学、历史与文学等在内的人文学科的知识,第二个涉及包括社会学、政治学与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的知识,而第三个涉及包括心理学、认知科学与生物学等学科的知识。需要广泛涉猎前述诸多学科的基础知识,经过大学四年的学习,构建一个基本的知识框架,并具备正常社会中公民所应当拥有的素养。只有这样,你才可能对我们的社会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法律应当追求什么样的价值,以及网络时代法律会向何处发展等问题,做出自己的独立判断。如果大学四年,只学习法学的知识,也许可以说,你甚至还不懂法律究竟是什么。所以,若是经过大学四年的学习,你迅即成为法学领域的专家,这不仅不值得庆幸,反而代表的是大学教育的失败。其次,需要在学业之外,适当地关心一下自己所处的社会。在中学之前,由于高考的指挥棒,你大概没有余暇来关注社会。在大学里,需要花些精力来关心我们身处的社会,不为其他,只为它们会深刻地影响个体的命运。说到底,关心社会,主要倒不在于高大上的家国情怀,而在于我们自己的命运。说到底,我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只是大时代中的小人物。小人物的命运往往为历史所忽略;但是,社会正是由诸多这样的小人物共同组成,每一个小人物的人生自有其独立的存在意义与价值。小人物并不因为普通,其命运就无关紧要,他们就是你我。当你真正意识到这一点,也许会对他人的不幸遭遇感同深受,少一丝基于利益衡量的自私,而从此多一些换位思考的同理心。说到底,你在关心其他小人物命运的同时,其实也是在为改善自身的命运而努力。只有社会整体上向良法善治的方向发展,你我作为小人物的命运才不至于窘迫而悲惨。不然,时代的那粒灰尘,随时可能落到你我的头上,我们不能指望侥幸地活着。再次,克服患得患失的心理,将比较的目光从他人身上收回,把努力的方向放在如何不断地与理想中的自己拉近距离之上。如果一直认为,只有超越别人才能彰显自身的优秀,你便不可能建立真正的自信,而始终处于患得患失的状态。道理很简单,即便你在中学时期曾经是不可一世的学霸,到了新的环境,你也难以始终如一地保持学业上领先的优势;或者即便你在大学时期有幸继续作为佼佼者,你也不可能在以后的职业中,在生活的所有方面,都一如既往地保持领先的优势。总想着与别人相比,只会徒然增加焦虑,而无从摆脱根深蒂固的不安全感。由于你的所谓的自信,来源于与他人相比的领先,为一直保有这样的位置,你必定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这样的疲于奔命,或迟或早会让你难以为继,长期焦虑还可能损害你的心理健康。同时,这样的竞争心态也容易让人产生不良心理,在妒忌心的驱使之下,让你采取一些失当的举动;它还可能将你引向歧路,选择一条并不真正适合自己的道路。如果非要与人相比,那不妨拿以前的自己来比。这样一来,努力的动力就来源于自身,会因此而获得持续的动力,并在过程中收获真正的自信。选择将目光从他人身上移开,会让你变得自在与安心不少。选择适合自己的道路,根据适合自己的步调持续地做出努力,让自己在各个方面都不断得到提升,从而成就更为美好也更加强大的自己。你也许会因此而养成一种成长性思维,并从中受益良多。我们不需要通过与他人的攀比中获得优势,来定义所谓的成功。并不是只有取得让他人艳羡的名利,个体的人生才算成功。人生的成功与否,定义权至少部分可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成功未必需要与远超普通水准的名利捆绑在一起。在不断提升自我的过程中,你为职业发展与家庭生活所作的努力与耕耘,你所收获的见识与智慧,你因此变得更为美好或更加强大,在我看来,这便是成功的人生。最后,在学习方法与对待学业上,需要逐渐学会自主学习,并尝试不断拓展未知的知识领域。大学的专业学习中,现有知识的传授固然是教学的目标之一。然而,在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尤其是随着网络与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包括法学在内的诸多专业领域,都早已过了“一招鲜吃遍天”的年代。大学所学的专业知识,很快就会面临老旧过时的问题。当我们在校园结束专业学习而走上社会,从那以后,便需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来不断地更新自身的知识结构,就像对软件的升级那样。为此,在大学四年,有必要掌握自主学习的技能。具体而言,其一,学习的动力,需要来自于自身的愿望,而不再是家长或老师的督促。其二,需要掌握自学的能力,在接触任何陌生的领域时,懂得如何去获得相应的知识。其三,需要不断开拓未知的知识领域,尝试对新知识的学习与探索,而不是将已掌握的知识弄得滚瓜烂熟。当我们自以为懂得特别多的时候,恰恰会因陷于盲目的无知而让人担忧。实际上,正是由于所知的东西太过有限,所以,才自以为不知道的知识也很少。就像一个圆圈那样,我们掌握的知识越多,圆圈越大,所意识到自己的无知之处,自然也就越多。絮叨地说了这么多,希望没有让十八岁的你感到厌烦。期待在大学的校园里,能遇到十八岁的你。更期待,经过大学的四年,能见到更为美好的你。劳东燕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青年学者,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15年度中国人文社科最具影响力青年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出版《风险社会中的刑法:社会转型与刑法理论的变迁》等专著4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80余篇。本文摘自《法学第一课》,桑磊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0年8月出版点击阅读本系列文章:法学第一课|王涌:写给十八岁的法学少年卡尔(上)法学第一课|王涌:写给十八岁的法学少年卡尔(下)招聘启事“光石法学苑”现招聘新媒体编辑(兼职),任职要求如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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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第一课|王涌:写给十八岁的法学少年卡尔(下)
这里有从本科到研究生皆适用的法科生指南,这里有法学名师们奉上的知识盛宴。自2017年以来,《法学第一课》指引了一届届法学少年们进入法学的殿堂,探索法学院学习和生活的要义。又是一年开学季,《法学第一课》2023版也即将出版,让我们重温经典佳作,一同开启精彩法学新篇章!没有广阔视野的法律人是可耻的在古代,法学家是知识最渊博的人。维柯在1708年10月18日的大学开学典礼的演讲《论我们时代的研究方法》中说到罗马法,他说:“古罗马人的哲学家本身就是法学家,因为通晓一门法律,就意味着凝聚了所有的智慧,或者说凝聚了英雄时代的纯粹智慧。”而现在则不同了,法学更像一门纯粹的生计了,法学开始与其他学问分离了。你看看,现在从法学院毕业出来的学子们,有几个通晓人文和社会科学的。他们读完王泽鉴先生的天龙八部,就以为达到学术的巅峰了。许多法科学生不读哲学,不读历史,不读文学,所学仅限于法学一隅,触及不到法学的灵魂,最后成长为一张麻将牌——“三条”:知识仅是法条,思维就像线条,意志软如面条。没有基本的人文修养,对正义和公平缺乏基本的感知能力,让眼花缭乱的法律技巧为自己内心的麻木甚至邪恶辩护。没有广阔的学术视野的法律人是可耻的。亲爱的卡尔,我有责任引导你。教育的本质就是引导,在浩瀚而繁杂的知识和信息的世界里,指出一条路来。书单就是指路的基本方式,我们拥有相同的基因,我用十几年时间淘练出来的书单,就是你最合适的书单。你一定要认真阅读一本哲学史,在青春之初就接触人类思想的精华与制高点,在内心深处,养浩然之气,它决定你一生的理想与视野。我向你推荐黑格尔的《哲学史讲演录》,如果觉得艰深,可以先读梯利的《西方哲学史》;还有冯友兰先生的《中国哲学史》,注意不是简史,其中包含各哲学家作品的经典章节,读之,也是在读中国哲学的经典文选。你一定要读一本世界史,让今后你所读到的法律人物和事件都有准确的时间刻度,如果连时间维度都无法建立起来,你的知识库必将是一团乱麻,而无法清晰地理解。我推荐威尔斯的《世界简史》,建议认真做笔记,并画图表,并准确记忆。这是硬功夫,没有偷懒的办法。你一定要读一本西方文学的入门书,可以立刻激发你的文学感受能力,直接指导你的写作品味和技巧。我推荐王佐良先生的《英国散文的流变》,这是我的启蒙书,我精读不下十遍,每次都细细体味。你一定要读一本经济学经典。我推荐斯密的《国富论》,既可以学习经济学基础,还可以感受斯密的思辨和体温,领略他的语调和修辞手法。我和我的学生化一年时间精读完了全两册,斯密占领了我的思绪很久,我三月不知肉味。你一定要读一本法社会学的著作。我推荐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初读者,必然遇到深奥不解处,也不必停滞不前,可以跳过,不要妨碍读书的整体计划,况且,这些书都是要反复读的。读书尽量选择经典,正如梭罗所说:“首先要读最好的书,以免来不及将它读完”。专业书中,以民法的书为最基础。我建议你,在一年级上学期,就开始读罗马法学家盖尤斯的《法学阶梯》,而不必读大路货的民法教科书。读起来,肯定很难,但要“硬读”,一定要硬读,事关品味,事关视野。在民法学习之初,就与古罗马人生活在一起。你还必须精读一本法理书,我推荐博登海默的《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这本书熏陶了几代法学学子,因为全面系统、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是入门的极好教材。当然,如果你的英语足够好,也可以读迪亚斯(R.W.M.Dias)的《法理学》(Jurisprudence),没有中译本。迪亚斯的祖父和父亲都在英国殖民地锡兰(斯里兰卡)做法官,他耳濡目染。二战时,他从锡兰来到剑桥大学,接受法学训练,终生从事法学研究。这本书凝聚他一生对法学的思考,简明凝练,在英国是一本影响很大的标准法理学教科书,也是我的最爱。我担心你的英语不够好,也可暂时放一放。英语深潭中的浮帆和潜龙亲爱的卡尔,你是我的少年,你有语言天赋吗?我很羞愧与你谈我当年的英语学习,因为那是一部血泪史。我强烈地建议你尽快掌握英语的高级阅读能力,词汇量应尽快达到雅思和GRE的标准,这并不是仅仅为了准备英语考试,那是一种十分狭隘的认识。更为重要的是,它是学术事业的基本功,就像经济腾飞需要高速公路一样。你插上语言的翅膀,助你升上学术的高空,俯视世界。特别是在年少时,如果就对一门外语有精湛的把握和理解,这可是童子功,融于身心,而不易荒废。我读研究生时,英语老师是南京大学英语系的博士,他教给我们“一本书主义”的学习方法,选一本英文原著,精读读透,有的同学选《教父》,我选的是《查特莱夫人的情人》,重要是为了保证阅读的专注和持之以恒,无他意。这真是一种好办法,将对情爱的欣赏和英语学习结合在一起了,但这提升了阅读。英语学习的成效,主要在于方法,特别是听说写的训练方法,我是在33岁时才悟出来的。2003年我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学,我清楚地记得,9月的一天,我学会了英语听力的逆向式学习法,在Lenf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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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第一课|王涌:写给十八岁的法学少年卡尔(上)
这里有从本科到研究生皆适用的法科生指南,这里有法学名师们奉上的知识盛宴。自2017年以来,《法学第一课》指引了一届届法学少年们进入法学的殿堂,探索法学院学习和生活的要义。又是一年开学季,《法学第一课》2023版也即将出版,让我们重温经典佳作,一同开启精彩法学新篇章!写给十八岁的法学少年卡尔亲爱的卡尔:见信如唔,虽然我们在时空中不可能相见。我已年近五十,而你才十八岁,十分羡慕。当然,我们是同一个灵魂,你就是我,我就是你。我是五十岁的你,你是十八岁的我。收到此信,你一定很惊讶。我先说说此信的缘由吧。我的朋友桑磊君嘱我写一篇《法学第一课》,给秋天即将进入法学殿堂的新生,我很犹豫。恍恍乎,我在讲台上已絮叨近二十年了,好为人师的话说了一箩筐,仅“致新生”之类的文章也有若干篇,实在不愿再作一篇味如嚼蜡的入学指南。但有些时刻,我想象自己,如果重回十八岁,我将如何度过大学。夜幕已经降临,夏虫正在吟唱,天空中暗云飘动,就像我逝去的年华。看着如水的月光,她也曾经照耀着我的少年。我禁不住提笔,要给你——我十八岁的自己写一封信。我不知道称你“卡尔”是否妥当?我十八岁时,漂亮的大学英文老师要求每人有一个英文名字,我刚读完卡尔·马克思传,于是,就自称为“卡尔”了。卡尔是我在学术上的初恋情人,我后来爱上了很多人,但我的英文名字一直未变,我只是想纪念我的十八岁,无他意。后来,我发现还有很多叫卡尔的大法学家,就更加珍爱“Karl”了。也许,你现在叫“汤米”或“威廉姆斯”,如果是的话,还是请你改成“卡尔”吧。关于未来的遐思亲爱的卡尔,你是我的少年。少年时,我常凝思未来,有奇幻之感。那个哲学老头海德格尔说:“人的存在的本质是‘向死而生’。”我真不以为然,我以为,至少,人的少年是诗一般的存在,它的哲学本质是“面向未来的遐思”。12岁时,我曾有一个万年历。它是一个圆形的小塑料盘,淡蓝色。我常常拨到20年后的2000年1月1日,凝神痴想着不可知的未来。未来就是万年历上具体的数字,摸着那数字,就像摸着自己的未来。后来,我失去了万年历。一个酷热难耐的夏天,万年历装在短裤口袋里,我忘了取出,就直接跳下河里,与呼唤我的小伙伴们戏水了。万年历沉入了翠绿的水底,再也寻它不着了。那是我少年时最懊悔的一件事。后来,在我的意念中,我未来的2000年1月1日就一直在那河底,幽晦得无法穿透。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那只万年历?记得抚摸未来的感觉?当然,现在都不流行说“未来”了,而说“远方”,时间概念转换成空间概念了,仿佛“未来”已经死亡。思辨的天空亲爱的卡尔,你是我的少年,你爱读传记吗?高中时,我开始读传记,在传记中,看到了人生的生动历程。第一本传记是《黑格尔小传》,因为政治老师说:他是辩证法之父,是马克思的前辈。我被书中那些哲学思辨的词儿熏陶了,进而造就了我不苟言笑的少年面容。但让我伤心的是,高考政治的辩证法选择题,我依然错得尸横遍野,我刻骨铭心地感受到考试与真理之间的鸿沟。我依然爱黑格尔,若不是黑格尔的中文谐音易被误读,我怕调皮的同桌坏小子奚落,我的英文名字应该是“黑格尔”。阅读传记就是在心灵中播种。进入大学,我读了黑格尔的《哲学史讲演录》和《小逻辑》。我特别喜欢黑格尔讲话的调子,你听他1816年在海德堡大学的哲学史课程开讲辞:“因为世界精神太忙碌于现实,所以它不能转向内心,回复到自身。现在这股潮流已经打破,日耳曼民族既然已经从最恶劣的情况下,开辟出道路,且把它自己的民族性——一切有生命的生活的本源——拯救过来了。”我给学生讲课时,从来说不出如此有气魄的话。你再听他在《小逻辑》序言中所说:“你首先要寻找天国,别的东西也会加上给你们”。如果你让我在三秒钟内,说出我在大学里最被震撼的一句话是什么?我会脱口而出地说:“就是这句!”后来,我发现这句话出自《圣经》。跟随黑格尔,我开始在思辨的天空中翱翔。你知道我后来研究法学的套路吗?是来自思辨哲学。在南京大学法学院研习民法时,我一直在寻找法学家中的黑格尔。书架上一排排法学家的著作,都未能满足我对法律关系本质形式的追问,有的我甚至嗤之以鼻。一直当我读到美国德裔法学家霍菲尔德的天才著作时,我对自己说:“就是他!”其实,他也算是黑格尔的徒孙,他1900年在加利福利亚大学读本科时,导师就是美国黑格尔哲学的代表人物豪威生。屈指数来,我从1986年阅读黑格尔到1996年阅读霍菲尔德,时间跨越整十年。之后,我从容地进入了分析法学的殿堂。对概念的思辨和对本质的直观,都是我喜欢的游戏。痴迷程度,不亚于你和伙伴们玩“王者荣耀”。图源:企鹅读书会你一定要读传记亲爱的卡尔,你是我的少年,我希望你读传记。人物传记是我的指路明灯,我先给你看一下我读的传记书单,这里仅仅是法学家部分的:维柯(Giovan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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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已至,来看看法学界的神仙爱情!
七夕源自牛郎织女的爱情故事,节日自带着一种婉约、浪漫的气质。今天是一年一度的七夕节,作为我国传统节日,七夕一直被称作中国“情人节”。千百年来“七夕”承载了国人对美好真挚情感的不懈追求。而在法学界,也有着许多法律人相濡以沫,在法律和人生的道路上相互扶持,越走越远。本期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法律人的爱情故事吧!余劲松·邵沙平余劲松教授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本科就读于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984年武汉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1988年获法学博士学位,是新中国首届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博士。邵沙平教授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邵教授本科同样就读于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研究生和博士阶段则均就读于武汉大学。邵教授的研究领域主要为国际法、国际刑法、反洗钱法、国际法治与中国法治的互动。余劲松和邵沙平教授爱情可以称为真正的“从校服走到婚纱”。本科均就读于湖北财经学院的两人是同班同学,而他们所在的班级就是后来被称为“中国法学第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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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法学老师拥有双博士学位
法学研究需要立足本土、放眼世界,审视当下、开拓思维,这在高校教师的求学背景和学术风格上体现得至为明显。光石法学苑最近推出系列推文“这些顶尖法学院大佬拥有‘双博士学位’”。本篇文章就跟着小编以“双博士学位”为镜头,一起来认识这几位厚实学术、倾情教学的顶尖法学院大佬吧。刘颖中国政法大学+日本中央大学双博士刘颖教授现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卓越百人”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他曾于2013年6月在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经济法专业),于2016年7月在日本中央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民事法专业),还曾担任日本中央大学法学部助教。2017年5月,刘教授回国加盟北航法学院,并于次年晋升博士生导师。刘颖教授的主要研究领域为民事诉讼法、破产法、强制执行法、证据法、比较法。他还曾担任北航法学院日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航工业和信息化法治研究院(部属重点实验室)办公室主任。作为民诉法领域的高产学者,刘颖教授学术研究领域广阔、成果突出,曾在《中外法学》《环球法律评论》《现代法学》等中国法学核心期刊发表文章。此外,结合自身复合的学术背景,他也十分注重向日本学界介绍中国的新动向,身体力行搭建两国学术交往的桥梁,并在《法学新報》《比較法雑誌》等日文刊物发表文章,多次为中国学者译介日本最新的立法动态和学说观点。他还曾主持或联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研究课题等科研项目。在日常的教学研究之余,刘教授也会通过开设暑期课程等方式分享为人为学的经验和方法,“坚持理性、坚持专业、坚持律己”,是刘颖老师对北航法学院学生的期许。我们相信,兼取众家之长而又充满人文情怀的刘教授的课堂,一定能为我国法治建设培养更多的后备力量。施鹏鹏西南政法大学+法国埃克斯·马赛第三大学双博士施鹏鹏教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他曾于2007年在西南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专业是刑事诉讼法,随后,他又于2008年在法国埃克斯·马赛第三大学获得“私法·刑事科学”专业的博士学位。施鹏鹏教授的主要研究方向为诉讼法、比较法。施鹏鹏教授的语言能力突出,除了中文和法语外,他还能全面使用英语进行学术研究及交流,此外他的德语和意大利语造诣也达到了独立开展研究的程度。他曾以法语出版学术专著,并翻译法国、美国、德国等国学者的著述。施鹏鹏教授的学术成果极其丰硕,《十字架上的正义》《走向新的程序平衡》《陪审制研究》等等这些耳熟能详的刑事诉讼法学专著都是施鹏鹏教授的学术著作。在施教授的研究中,他常常以比较法作为参照对象,从中汲取可供中国法参考的经验教训。比如,他曾以《法、意辩诉交易制度比较研究——兼论美国经验在欧陆的推行与阻碍》为题,在法学类核心期刊《中国刑事法杂志》上发表论文,也曾对英国陪审制在殖民地的传播及其不同发展趋势的原因进行解析。而在教学、研究之余,施鹏鹏教授非常乐意与同学们交流。他在自己开设的微博平台上频频化身“段子手”,在风趣幽默间输出专业知识。此外,他也注重研究成果的转化,通过承担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与比较法相关的课题的研究,向立法机关介绍国外的最新动态,以供立法工作参考。俞彦韬清华大学+日本东北大学双博士俞彦韬老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特聘副研究员。他于2019年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以《论重大误解规则的具体化》为题的博士论文顺利通过答辩,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导师为韩世远教授。随后又于2020年在日本东北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他的论文以《重大误解与法律行为无效》为主题,用英文写作了220多页、包含大量比较法研究和案例实证研究。根据韩世远教授微博的透露,该论文获得了答辩委员会“v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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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识产权日:致敬我国知产领域的铿锵玫瑰!
今天,是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今年的主题确定为“女性和知识产权:加速创新创造”。过去数十年,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飞速发展,无数优秀的女性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她们有的投身法学教育传道授业,为祖国的人才培养鞠躬尽瘁;有的坚守审判一线,让法治之光照亮每一个当事人;有的“玩转”商标版权,繁荣社会文化;有的抢救非遗,传承民族文化历史血脉……本期文章,请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知识产权领域的“铿锵玫瑰”。01宋鱼水:巾帼持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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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上央视的法学家,到底有多厉害(三)
央视的CCTV法制栏目中有着《今日说法》、《法律讲堂》等脍炙人口的节目,所邀请的嘉宾均是相关领域的权威学者,在民众中享有知名度与美誉度。他们说案释法,让屏幕前的观众在茶余饭后的闲谈中,增进了对法律的理解。继前两期文章之后,让我们再一起继续认识其他登上央视镜头的法学学者吧。龙翼飞龙翼飞教授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龙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航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另担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和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四五普法”、“五五普法”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专家等职。研究领域包括:民法总论、商法理论、物权法、债与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社会保障法。著有《民法学》《民法案例分析》《继承法教程》等。龙翼飞教授的研究领域是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民法,他深知法律的生命力来自实践与运用,也因此常常作客央视《今日说法》,为民众讲解案件背后的法律知识。在《换锁的门》这期节目中,龙翼飞教授对由老年人再婚引起的财产纠纷案件进行评析。在分析中,龙教授回应了许多民众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即抚恤金、丧葬费这两种费用是否可以被认定为遗产。龙教授指出:“这两部分的费用,是不能被列为遗产处理的。因为它是要满足,死者生前要供养的人的生活需要和为死者进行丧葬的需要。但是如果说这两部分的费用有剩余下来,根据我国的司法审判实践,可以参照遗产的处理方法,来加以分割。”龙教授的回答不仅回应了问题,更进一步释明了法律如此规定的原由。龙翼飞教授在节目中对案件的解读,往往不仅只有枯燥的法条,更有生动的说理,鞭辟入里的分析。这样生动的讲述与龙教授多年的授课经验是分不开的。在人大授课期间,同学们常常说龙老师的课堂就像讲故事一样,生动有趣,但细细品读又会发现其中深厚的法律底蕴。作为一名法学家,龙教授曾在采访时表示,“法学是一门应用学科,面临着大量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学者不能满足于关起门来掌握书本知识和进行学术论证,而必须最大限度地面向社会现实和研究社会现实。”行胜于言,为普及法律多次做客《今日说法》的龙翼飞教授正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他的理念。夏吟兰夏吟兰教授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博士,师从我国婚姻法学科奠基人巫昌祯女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夏吟兰教授是婚姻家庭法学、妇女人权法学知名专家,曾先后兼任第九届、第十届全国妇联执委,第十届、第十一届北京市妇联副主席,全国妇联书记处特聘专家顾问,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家庭法协会常务理事等职。她参与了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起草、修改等工作,在知名期刊上,发表婚姻法相关论文、文章百余篇。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等称号。多年以来,夏吟兰教授一直从事婚姻家庭、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学研究。致力于保障妇女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权利的夏教授,也常常做客央视《今日说法》等栏目,为更多人普及妇女、儿童权利等有关法律知识,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今日说法》特别节目:民法典五集纪录片第4集《家和人顺》、第5集《生命尊严》中,夏教授对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的规定、胎儿合法权益的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等问题一一进行了解读。在《家暴之伤》节目中,对于家暴问题,夏吟兰教授呼吁家暴受害者勇敢自救,“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首先是要反抗,不要忍受;然后是尽可能通过公权力的方式,解决家庭暴力问题。”作为一名女性法学家,特别是研究妇女权益保障的专家,夏吟兰教授以自己的努力推动着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在央视《家暴之伤》这期节目中,主持人曾问:“当一个嫌疑人,他之所以要杀人,是为了反抗家庭暴力,他是一个受害人,我们自然会对他有一种同情。那如果法律上再对他有轻判,会不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鼓励这些受害人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用以暴制暴的方式,来结束这种受害的过程?”夏吟兰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假设问题的错误之处,“我们首先要明确的一点,就是说家庭暴力是因,因为家庭暴力而发生的后面那个暴力是结果,如果这个因解除了,那个果就不会发生。”当然,夏吟兰教授也明确指出对以暴制暴杀人者酌情地从宽处理,并不是鼓励他们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用我自己的一生改变妇女的命运,帮助到她们。”这是夏教授30多年前立下的人生目标,而如今,在为妇女权益而奋斗的法学家的努力之下,夏吟兰教授的这一目标正在实现。席志国席志国教授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商经济法学院民法研究所副所长,不动产与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基础理论、民法总则、物权法、债法。代表性著作有:《中国民法总论》《中国物权法论》;发表论文有:《论德国民法上的所有人占有人关系——兼评我国第459-461条之规定》,《民法典编纂中集体土地权利体系新路径》等。席志国教授之所以选择成为一名教师,离不开他小学时对警察和教师这两个职业的钟情,一个惩恶扬善,一个教书育人,而法学教师恰好是这两者的完美统一。在法学教师的身份之外,席志国老师也常常做客《今日说法》,在节目上解读法律,使民众了解法与非法的界限,懂得更多法律知识,这又何尝不是另外一种“教书育人”、“惩恶扬善”的方式呢?在《今日说法》栏目《蹊跷倒地的老人》这期节目中,席志国教授对于一起接连撞车导致路人死亡的案件进行分析,对其中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进行认定。“从相关的证据来看,实际上是徐佳撞了这个许师傅,然后导致了这个交通事故,直接的责任人应该就是徐佳。许师傅在这里边仅起了一个传动的作用。陈老伯被撞的这个事故不是他导致的,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他在这里边不应该承担责任。”通俗易懂的解说,让民众更清楚地了解到复杂案件中谁才是法律上真正应该担责之人,而法律又为何如此规定。对于席志国教授常常做客央视《今日说法》录制节目的行为,有人进行过批评,认为法学教授应该专心做学术、专心教书,不应该拍节目上电视。但席志国教授并能没有受到这些舆论的影响,他愈发重视《今日说法》节目的录制。“这么高的收视率,说明它对中国法治宣传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人可以正确地评价案件,或是评价错了,会使老百姓对法律的理解走入误区。”在非议与批评声中,席志国教授作为法律人的担当与责任感更显得可贵。马成马成教授是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院长、法治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目前主要从事革命法制史、党史党建、党内法规、社会治理、舆情政策等领域的教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先后主持省部级课题八项。主要成果包括:《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基层民主选举研究》(著作)、《延安时期司法建设的历史经验》(著作)、《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稿(民法篇)》(著作)、《陕甘宁边区法制史概论》(教材)。作为法制史的专家,马成教授曾做客央视在《法律讲堂》栏目主讲了《延河畔的枪声》。这是西北政法大学的教师自2012年后再次登录央视该栏目,担任节目主讲人。《延河畔的枪声》这期节目主要讲述了当时立下赫赫战功的干部黄克功逼婚未遂,枪杀了抗大女学生刘茜的案件。对于如何处理此案,当时社会上的各种意见截然对立,众说纷纭。在节目中,马成教授从法律角度强调了这起案件及判决的意义,“黄克功案的判决意味着边区政府废除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中,工农分子和对苏维埃有贡献的人在法律适用上优待照顾的相关规定,实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陕甘宁边区的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马成教授对《延河畔的枪声》平实幽默而不失深度的解读,来自于他经年累月对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的深入研究。马成教授是西北政法大学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研究所的所长,他主持开设了全国高校首门革命根据地法制史选修课《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牵头主编全国首部革命法制史本科生课程教材《陕甘宁边区法制史概论》。马成教授曾在采访中表示:“我们做科研时要学会挖掘制度、思想、文化中的历史贯通性的因素,围绕实际需求,进行创造性转化。”而马成教授在《法律讲堂》节目中的讲述正是注重历史又关切现实,通过对陕甘宁边区案件的解读,引导着人们关注法治建设,让人们看到了法律的民主与平等。石佳友石佳友教授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石佳友教授是法国巴黎第一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的双博士,曾兼任兼任法国巴黎第二大学、奥弗涅大学、图卢兹大学、佩皮尼昂大学等客座教授及博士生合作导师。研究领域为:民商法、比较法、国际法、欧洲法。出版著作《上市公司审计监管国际合作法律问题研究》《民法法典化方法论问题研究》等;发表论文《违约方申请解除合同权:争议与回应》《解码法典化:基于比较法的全景式观察》等。伴随着《民法典》的实行,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文史版曾于2021年推出春节系列节目《年话民法典》,石佳友教授应邀作为节目主讲人,和多位参与民法典编纂的法学家、文化学者齐聚一堂,共同探讨《民法典》将给民众生活带来的影响。在《人格尊严(上)》这期节目中,石佳友教授对《民法典》在隐私权中首次增设的“安宁权”做了解读,回答了“人格权独立成编”回应了我国社会何种需求的问题。在《人格尊严(下)》节目中,石佳友教授对目前备受关注的网络信息技术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尤其是对于网络中公民的肖像、姓名等权利能否获得同现实世界一样的保护,模仿、盗用、修改他人声音又会侵犯何种权益等关切现实的问题一一作出了解答。作为曾参与民法典立法论证工作的专家,石佳友教授也曾在央视对《民法典》中的新增内容作出解读,以便民众更好理解和适用法律。在央视新闻频道,石佳友教授对《民法典》新增的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应当注意的要点进行了阐释。作为参与立法的专家,石佳友教授时刻关切着民法在群众生活中运用,对民众权利保护起到的作用。他多次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民法典》在立法时更多地考虑到方便老百姓的生活。在研究之外,石教授对法律在民众生活中应用的关注可见一斑。王剑波王剑波教授是中国人民大学的刑法学博士,现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入选北京市青年英才资助计划和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王教授的研究领域为刑事法学。曾出版专著《正当防卫正当化的根据及其展开》等,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学家》等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研究成果曾荣获第二届“首都法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二等奖等。作为刑法学专家,王剑波教授多次受邀在央视《今日说法》录制节目,为民众解说刑事案件背后的法理,提升公众的法治意识。在《骗子的帮凶》这期涉电信诈骗的案件中,王教授依托真实案例,深刻剖析受骗原因,增强了高校学生反诈意识。他对国家的“断卡”行动进行了介绍,让更多人认识到“断卡”行动的意义所在。“断卡行动,就是对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进行严厉打击整治,坚决斩断电话卡、银行卡的买卖链条”,开展“断卡”行动是因为“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成为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违法案件持续高发的根源,危害十分严重,对我国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认真细致的解说,使得节目一经播出,广受好评。在多次登上央视舞台的过程中,我们也看到了王教授对于民众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刑法问题的关心。在《出租屋陷阱》这期节目中,王剑波教授讲解了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并就老年人被骗卖保健品这类事件如何解决的问题做出回应。在《除夕夜的急救》节目中,王教授进一步分析了“相约自杀”行为在我国刑法上应承担的责任,并通过举例解释了在不同种类的“相约自杀”行为下,行为人很有可能会构成故意杀人等犯罪。言必有中,循循善诱,王老师深入浅出的讲述风格,简明扼要的点评,为广大观众清晰地讲明了案件背后的法律问题,为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做出了贡献。结语“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上述法学家登上央视不仅普及了法学知识,更在润物无声之中,传递着人文关怀与正确的价值观。相信各大法学院都有不少登上央视的法学名师,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点击阅读本系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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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考研究竟有多“卷”?十余所名校法律硕士分数线一览!
2023年考研已在近期落下帷幕,这对所有考研人来说是艰难的一年,有人高烧依然坚持考试,有人在“阳性”考场坚强奋战。据报道,今年报名考研的474万人中,录取率不超过20%。在法学圈中,“考研内卷”同样严重,有人金榜题名、顺利上岸,而更多的考生遗憾名落孙山。在本期文章中,我们将一同回顾五院四系及国内知名法学院校2023年法律硕士(全日制)考研分数线,以期为2024法硕择校提供一些参考。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2023考研国家线五院:“爱拼才会赢”中国政法大学共有四所学院招收法律硕士,其中法律硕士(法学)在法学院下设三个方向:教育法、卫生法、体育法;在民商经济法学院下设三个方向:金融法、财税法、社会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除了在法律硕士学院招生之外,在证据法学研究院也下设了法庭科学、司法文明两个方向。作为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法大法硕所提供的专业方向更多,名额也更多,是历年报考中的大热门。尽管2023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复试线整体下降0-25分,但法律(非法学)的复试分数线还是比2022年各上涨了10分。西南政法大学的专业学位硕士的分数线相较去年有了不同幅度的下跌,法学方向下跌1分,非法学方向则下跌了20分——这样的结果让许多今年报考西政的同学喜出望外,而有志于2024年上岸的同学则更加担心“大小年”的到来。国际法学院的国际商法与争端解决是本年度新增的方向。同样经历了考研分数线“大跳水”的还有华东政法大学。相比于2022年复试线,几乎所有专业全线飘绿,法律硕士的进面分数线也有所下降,法律(法学)为337分,法律(非法学)为339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分数线与去年基本持平,据统计,法律(法学)的进面平均分为355分,法律(非法学)的进面平均分为358分。西北政法大学的法硕分数线也在今年有小幅上涨,虽然西法大在地域与博士点等方面略显不足,但五院的头衔还是吸引了不少考生报考,法硕法学一志愿录取最高分为405分,非法学最高分为409分。值得注意的是,多所高校今年在法本、非法本法硕中均新增了两个招生方向:即涉外律师和国际仲裁方向。2023年的复试分数线均为326分,招生人数并不算多。作为首年开设专业的“试水”,许多同学在择校报考时都会心存顾虑,这样较为友好的分数线是否会在明年吸引更多学子的关注呢?四系:“学神”争霸赛*注:分数变化系与2022年法硕分数线相比较。在北京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招生中,推免生占据了总人数的四成,留给统招上岸的名额仅有80个;法律硕士(法学)更是如此,超过六成的招生名额分配给了推免,仅有30余位幸运的考研er有机会统招上岸。在这样激烈的竞争中,突出重围者都实力非凡,法律(非法学)方向的最高分也是达到了令人惊讶的422分之高,拟录取初试最低分为381分。令人感叹,北大,不愧是你!中国人民大学法硕的分数线一直处于高位,尽管2021年的人大法硕“泄题零分事件”让考试流程与监管都更加严格,但这阻挡不了学子们报考顶尖法学院的热情,今年的分数划定为了370/60/90。人大法律(非法学)国际仲裁方向的拟录取名单的16名同学中,初试最高分为412分,最低分为370分。吉林大学法学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中,法律(法学)普通方向与司法文明方向院线为375分,非法学分数线为365分。武汉大学法学院受到今年推免结果的调整,法硕(非法学)的统考名额比原定计划增加了15人,共48人。对于规模并不算大的法学院来说,如此幅度的扩招是十分宝贵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涉外律师)方向计划招生20人,适合外语水平较好的同学报考。武大法学院被誉为“国际法的殿堂”,近年又筹备增设全国首例“国际法”本科专业,可见其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前景。“四系”都属于全国联考34所自划线院校的成员,即学校可通过自主划定分数线来代替国家线。还有部分学院会自主划定院线,考生须达到或超过该分数方可进入复试,如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校线为355分,院线则为377/380;吉林大学法律硕士(法学)校线为365分,院线为375分。作为法学底蕴深厚的知名985高校,报考四系的热度一直很高。今年法律(法学)的分数线普遍有所上涨。在题目难,阅卷严格的年份,这些学校也不乏高分一志愿考生;题目不难,阅卷宽松的年份,这些名校的复试分数线更是容易水涨船高。知名法学院:名校圆梦之旅除五院四系之外,我们还选取了全国各地的一些精品法学院。他们多数在法学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取得A等级(包括A+、A、A-)的成绩,又或是各地知名的985高校,有着不俗的法学实力。*拟招人数来源于招生计划与各高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仅供参考,详情请查询各法学院官网。1北京地区Beijing北京地区可谓是中国高等教育的“天花板”,名校云集。在京城法学圈中,“清北人贸法”的称号不是浪得虚名,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除五院四系之外综合实力最为强劲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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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上央视的法学家,到底有多厉害(二)
央视的CCTV法制栏目中有着《今日说法》、《法律讲堂》等脍炙人口的节目,所邀请的嘉宾均是相关领域的权威学者,在民众中享有知名度与美誉度。他们说案释法,让屏幕前的观众在茶余饭后的闲谈中,增进了对法律的理解。继上期文章之后,让我们再一起继续认识其他登上央视镜头的法学学者吧。付子堂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教授是北京大学的法学博士、武汉大学的博士后,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他先后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获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付子堂教授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以及《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国家级权威报刊及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先后主持多项国家及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出版《法律功能论》《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等学术著作。付子堂教授注重理论与现实的紧密呼应,关切法理学抽象论点在法律实践和部门法中的说明与体现。他对中国法治现实问题的关切,也在央视节目中得到了体现。付子堂教授曾受邀参加央视社会与法频道《热线12》年终特别节目《中国之治2021》,主讲《中国之治——实践的伟力》。付子堂教授在节目中对新形势下法治中国建设要如何推进、如何创新,又该如何准确识别、科学应变等问题给出了自己的回应和看法。当主持人问及何为“中国之治”时,付子堂教授认为“政治更安全,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宁”是中国之治的核心要义。作为一名法理学家,付子堂教授在理论研究之外,对中国社会实践的关切可见一斑。在央视社会与法频道的节目《非凡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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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法学老师拥有双博士学位
法学研究需要立足本土、放眼世界,审视当下、开拓思维,这在高校教师的求学背景和学术风格上体现得最为明显。光石法学苑最近推出系列推文:这些顶尖法学院大佬拥有“双博士学位”。本篇文章就跟着小编以“双博士学位”为镜头,一起来认识这几位厚实学术、倾情教学的顶尖法学院大佬吧。陈晓敏吉林大学+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双博士陈晓敏老师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她本科及硕士均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5年,她北上前往吉林大学攻读民商法学博士学位,2011年从吉林大学博士毕业后,又远渡重洋来到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并于2012年获得“罗马法系与法的一体化”方向的博士学位。现在,陈晓敏老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担任民商法系主任、《私法研究》副主编等职务。她的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基础理论、财产法和罗马私法,曾主持“大陆法系所有权模式历史变迁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后资助项目与湖北省软科学项目多项课题,并在各类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与译作多篇。陈老师是一位非常耐心且认真负责的老师。她因材施教,对于硕博学生,她经常举办师门读书会,愿意与同学们一起从书籍中发掘法学研究的要点和奥义;对于本科学子,她认为要注重法律实践,鼓励多多参与真实庭审进校园等实践活动,感受直观生动的庭审现场,补足传统教学模式所缺少的实践部分。除此之外,她愿意提点后生,经常出席全国民商法博士生论坛等活动并担任评委,为正在求索中的博士生们给予一些指导、分享自己的学术心得。陈晓敏老师教学经验丰富,她独特的教学方式也激发了同学们对于民法的兴趣。有同学说“或许正是因为有像陈晓敏这样优秀的老师作为引导者”,才得以真正体会和深入了解到民法这样一个繁琐而又富有秩序、逻辑严密的法律体系。蔡桂生北京大学+德国波恩大学双博士蔡桂生老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他于2006年在复旦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后来到北京大学深造,师从陈兴良教授。2012年,他以《构成要件论》为题在北京大学硕博连读毕业,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此期间,他还于2009年至2013年到德国波恩大学留学,先后获LL.M.和法学博士(Dr.jur.)学位。2016年,蔡教授从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出站,来到中国人民大学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蔡桂生老师的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原理、经济刑法学,他曾在《中国人民大学学报》《中外法学》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译文数十篇,出版中文专著二部、德文专著一部,翻译《刑法总论教科书(第六版)》等多部译著,并主持全国博士后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等项目,获评北京市“百名法学英才”等奖项。现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法学家》刑法专业责任编辑。在新近出版的专著《敲诈勒索罪的规范论展开》中,蔡老师系统梳理了“敲诈勒索罪”的制度发展史、构成要件、区分该罪与其他罪名的关键点等,为大家呈现了非常精细的刑法分则解释论研究。在谈到与刑法学的结缘时,蔡老师坦言,“刑法虽苦,但刑法却是任何社会中都不可或缺的基本法律。如果认真研究刑法学,甚至能够有苦中作乐的感觉,并得到更深层面的人生体悟。”而北京大学、德国波恩大学的“双博士”培养经历,也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蔡老师的学术风范。他认为,“在古老中国重新崛起的关键时刻,我国刑法学也处于知识再转型的路口,这时,需要多了解外国知识,在语言不通的情况下,借助于翻译也许是个好方法。”石静霞武汉大学+美国耶鲁大学双博士石静霞教授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杰出学者A岗特聘教授。从1988年入学武汉大学开始,她在武汉大学度过了十年的本、硕、博求学时光。而后又于2006年前往耶鲁大学法学院继续深造,并获得LL.M及J.S.D学位。石静霞教授是“双学士”“双硕士”“双博士”学位的获得者,她于武汉大学获得了法学学士和文学学士双学士学位,于武汉大学和耶鲁大学都分别获得了法学硕士学位及法学博士学位。石教授拥有丰富的求学经历和访学经历,这些经历极大开阔了她的学术视野。她还分别于2000年、2003年、2019年前往英国伦敦大学、美国纽约大学及加拿大多伦多大学任访问学者。或许正是国际化的求学背景,使得石教授选择了国际经济法作为自己的主要研究领域,涵盖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国际争端解决、跨境破产法等多重研究方向。在2021年加入中国人民大学之前,石静霞教授一直任教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并曾任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除此之外,石静霞教授还担任多个国际机构的社会兼职。她自2017年起还担任世界银行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华盛顿)的调解员,并曾于2014年至2023年期间任国际统一私法协会(UNIDROIT,罗马)的执行理事会成员,针对国际经济法的前沿热点问题,她屡次发出中国学者的声音。谈及耶鲁大学的求学经历,石静霞教授说,耶鲁大学作为一个私立学校的办学自主性让她印象极为深刻,它总是执着地坚持自己的东西、按照对学院发展最有利的原则去做事,而作为耶鲁大学的学生,法学院所给予她在异乡浓浓的关怀和爱意她也至今难忘。这些也深刻影响了她在回国后的教学想法,也希望把那些她曾受惠的人文关怀也带给任教法学院的学生们,“带着一颗守正担当、求知臻善、坚强平和的心继续前行”,便是她对法学院学子们的希冀。卢佩北京大学+德国海德堡大学双博士卢佩老师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她分别于2013年和2015年获得北京大学和海德堡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此前,她本科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并以院专业排名第一(1/496)保送北京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求学期间也获得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奖学金等多项荣誉奖项。民事诉讼法学、证据制度、司法制度是卢佩老师的主要研究领域。她在诉讼法学领域深耕多年,北京大学和海德堡大学的学习经历完善了卢佩老师的大陆法学和诉讼法学的知识体系。经过多年的学术研究,作为85后的卢佩老师已经成长为民事诉讼法学界颇有影响力的青年学者。2016年,卢佩老师还出版了德文专著《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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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上央视的法学家,到底有多厉害!
央视的CCTV法制栏目中有着《今日说法》、《法律讲堂》等脍炙人口的节目,所邀请的嘉宾均是相关领域的权威学者,在民众中享有知名度与美誉度。他们说案释法,让屏幕前的观众在茶余饭后的闲谈中,增进了对法律的理解。本篇文章就跟着小编一起来认识几位登上央视镜头的法学学者吧。罗翔罗翔教授是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罗翔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刑法哲学、经济刑法、性犯罪等。除学术研究与授课外,他长期专注于法律普及与法考教学。2020年3月,罗翔教授应邀入驻哔哩哔哩,两天粉丝超过百万,成就了网站“2020最速百万粉传说”,半年粉丝量突破千万。他的讲解幽默风趣,同时又带着正确的价值观,网友们都被他的讲课方式深深吸引。而实际上,从Bilibili平台到央视的舞台,从刑法学教授到短视频博主,他始终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着普法活动。罗翔老师早在还是北大博士期间就曾登上过央视,在CCTV1“东方时空”栏目的“许霆案”中参与连线,并就许霆利用ATM机故障漏洞取款的行为性质进行讨论。此时,罗翔教授就已经展现了他深厚的法学功底以及敏锐的法学思维,主张“不能机械地理解法律”。后来,罗翔老师也因其幽默风趣的讲解与深厚的法学素养火爆B站。在2020年9月份,央视第12套社会与法频道播出了罗翔老师的专访节目。而在节目中罗老师也说明了自己做UP主的原因:他想用一种大家喜闻乐见的方式,去承载一些厚重的内容,让网友们在学习的过程中,能够有兴趣,以及愉快地去了解这些厚重的知识。“从大学校园到视频平台,从刑法学教授到短视频博主,平台和身份在转变,传播法治的初心不变”是央视网对罗翔老师的评价。“社会与法”频道在罗翔老师专访节目的开端,采访了学生以及一些民众对罗翔老师的看法。他们看法不一,却都包含着对罗教授的认可与赞美。有人专门从江西坐火车过来上罗翔老师的课,“有正义感、三观正”是被采访的民众对他最多的评价;“首先折服于他的身高,然后再拜服于他的才华,最后是被罗老师的人品深深地吸引与热爱”是学生对他的印象。在专访视频中,央视称赞了罗老师对法学生的帮助,用轻松幽默的方式,帮助他们理解厚重枯燥的法律知识。同时也体恤罗老师各地奔波的辛苦劳累,肯定了罗老师在分享人生阅历,分享读书心得,为大学生过有意义的大学生活献计献策等方面的贡献。“你目光冷静,却引爆了法的热度;你步履颠簸,却呵护人们稳稳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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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为人杰,她们是法学界的翡翠群山
从立法、司法到法学研究,女性法学家的力量体现在法治建设的方方面面。在国际组织中宣告判决,她们铿锵有力;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她们建言献策,捍卫女性同胞权益,她们奔走疾呼。这种力量磅礴而宁静,温柔而坚定,展现了女性法学家的傲人风采。本期文章,让我们一同认识几位当代女性法学家里的杰出代表。张月姣中国首任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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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儒硕辅,他们是法学研究会的会长(二)
中国法学会是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法学研究的需要,中国法学会分别组成各学科和各专业、各专门研究会,负责组织相关的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而能成为各研究会会长的法学家,往往是该法学学科领域的“执牛耳者”。他们深研学术,为中国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继上期文章之后,让我们再一起继续认识其他担任法学研究会会长的法学家们吧。国际私法研究会会长——黄进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现任会长为黄进教授。黄进教授是湖北财经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法学学士、武汉大学的法学硕士、法学博士,是中国自己培养的第一位国际私法专业博士学位获得者,也是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名誉博士。他曾任武汉大学副校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院教授。黄进教授曾获得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委“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特等奖等荣誉。在法学家、研究会会长的身份之外,黄进教授的另一重身份是老师。黄进教授师从国际法领域的大师韩德培先生,韩先生深入细致的教育精神,让黄进教授印象深刻,也深深影响了他自身的教学生涯。在武汉大学任教期间,黄进教授对于学生总是坦诚而无所保留地付出,常常抽出时间与学生交流,对学生进行指导。在进入法大之后,他仍然保持着亲近学生、把学生放在第一位的理念。法大学子在食堂吃饭经常能碰见时任校长的黄进教授,只要不急,学生自拍和合照的请求黄进教授都欣然应允。在2012年本科生毕业时,时任校长的黄教授亲自给每位本科毕业生拨帽穗,2000多名毕业生,从早上一直拨到了晚上。作为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的他,积极推动中国国际私法理论与实践的发展,重视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与教育。在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上,黄进教授指出:“中国国际私法学界要坚持问题导向、理论联系实际,通过扎实、卓越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努力创新发展中国国际私法理论与实践。”在黄进教授任研究会会长期间,研究会主办了多次国内外学术交流会;学会与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政法大学合作在北京举办了“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研讨会”,推进了智库建设取得新突破;加强了学会专题研究委员会管理,推进学会制度的建设与规范化。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会长——沈四宝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现任会长为沈四宝教授。沈四宝教授为北京大学的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后在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学习。沈四宝教授是著名国际经济法学家,曾担任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15年、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8年,期间还兼任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2年,形成了自己的一套“治院之道”。1984年以来,沈四宝教授还曾代理过上百件涉外经济争议案。担任数家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作为法学教授、研究会会长、法律顾问的沈四宝教授日常工作十分忙碌,在卸任院长职务之后,沈教授仍然奋斗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但在这么多身份中,沈四宝教授最喜欢老师这个身份,“在这么多角色中,教师是做得最成功的,那么多优秀的学生是我的骄傲。”他把自己在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到的教育理念带到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明确提出了要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培养“三会人才”(三会是指能熟练运用外语、懂得并能操作国际经贸业务、精通法律专业知识的教学思路),为达此目的又和同事们提倡并实践双语教学和案例教学的教学方法,并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持续实践了二十多年。随着国际交流的逐步深入,如何促进国际国内经济贸易、为国际交流提供法律保障,也成为法学界探讨的热点目标。沈四宝教授作为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会长,积极推动中国国际经济法的新发展。在研究会2021年年会上,沈四宝教授发言指出:“要寻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点的突破点”,“将国际经贸仲裁领域建立成为研究会的理论实践基地”。此外,沈四宝教授同样重视对青年人才的培养,主张“将研究会打造成一个持续组织现有法治人才和培养新型经贸法律人才的平台。”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刘春田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现任会长为刘春田教授。刘春田教授于1978年至1985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师从我国著名民法学家佟柔学习。自人大毕业后,刘春田教授一直在母校进行研究和教学工作,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教授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的教学、基础理论研究和学科基本建设。在学术研究上,刘春田教授在多个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在立法实践方面,刘春田教授参加了中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起草或修订等立法工作;在学科建设上,刘春田教授是在全国第一个开设系统《知识产权法》课程的教师。2010年,刘春田教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评为全国知识产权最具影响力人物。2013年和2014年,连续被英国《知识产权管理》杂志评为全球知识产权最具影响力50人之一。2018年获美国商会“知识产权教育杰出成就奖”,这是该奖项自设立以来首次颁发给中国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专家。2020年获中国版权协会“中国版权事业终身成就奖”。作为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的刘春田教授,年过七旬,仍然亲自出席研究会的相关会议,为研究会与知识产权法学的发展而奔波。作为我国知识产权法学学科的主要开创者和学科带头人,刘春田教授不仅在知识产权学科的教书育人方面投入了巨大精力,在国家知识产权立法、修订方面,刘春田教授也是孜孜以求。在这里,不得不提起那段“著作权”与“版权”之争的故事。我国著作权法起草阶段,一直称版权法草案,最后才改名为著作权法草案。在版权法草案制定工作中,关于这部法律的名称形成了两种观点:刘春田、刘波林等主张使用“著作权”;另一位著名知识产权学者郑成思则主张用“版权”。刘春田教授认为:“在中国使用版权一词并不合适。版权容易使人误解为出版者的权利,而称著作权完全没有误解的可能。”在将草案名称修改为“版权法”并将征求意见稿的文本向各界发出后,引起了非常强烈的反响。最终,这部法律定名为著作权法。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卫平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现任会长为张卫平教授。张卫平教授1979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1986年研究生毕业留校执教,1993年作为访问学者赴日本留学,分别在东京大学法学部和一桥大学法学部学习研究。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诉讼法学科负责人,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带教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学院客聘教授。著有《转换的逻辑——民事诉讼体制转型分析》《民事诉讼关键词展开》《司法改革:分析与展开》等数十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杂志上发表学术文章170余篇。作为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的领军人物,张卫平教授治学严谨、学术研究硕果累累,被称为法学界“京城四卫”之一(“京城四卫”指北京大学贺卫方、中国政法大学王卫国、清华大学张卫平、中国人民大学陈卫东)。张卫平率先提出了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转换问题,形成了具有个人独创性的民事诉讼体制及转型理论,在民诉法学界有重要影响力。在《民法典》已经出台的当下,张卫平教授积极推动“民诉法的法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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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儒硕辅,他们是法学研究会的会长!
中国法学会是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法学研究的需要,中国法学会分别组成各学科和各专业、各专门研究会,负责组织相关的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而能成为各研究会会长的法学家,往往是该法学学科领域的“执牛耳者”。他们深研学术,为中国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本篇文章就跟着小编一起来认识这几位担任法学研究会会长的法学家们吧。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现任会长为王利明教授。王利明教授本科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硕士、博士学位,是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在民法领域,王利明教授主要从事法学方法论、民法总论、商法理论、物权法、债与合同法、侵权行为法、司法改革等研究。他参与了改革开放以来许多重要民商事法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在法学教育、法治建设中作出了卓越贡献,曾获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第一届中韩青年学术奖、中国有突出贡献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等称号,先后被评为首届十大中青年法学家、中国新闻周刊2019“年度法治人物”、2020CCTV“中国年度法治人物”等。王利明教授著作等身,尽管事务繁重,但却能在学术上始终保持高产——发表论文与专著的数量第一、文章被引用的次数第一,这让许多人感到惊讶。王利明教授的学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建伟曾撰文回答说,王利明教授学术成果高产,并无窍门可言,主要得益于他的勤奋。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强也曾表示,王老师40多年如一日,极其自律。每天五六点钟起床,简单吃过早饭后,不到7点就到办公室,工作一整天后才回家。在笔耕不辍的同时,王利明教授更为人称道的是他所深怀的人文意识。他始终坚持:“我们制定法律,最终都是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福祉,最终都是为了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大化。”他积极推动人格权法独立成编,以弥补传统民法“重物轻人”的缺陷,充分保障人格权、维护人格尊严、保护公民基本人身权利。作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典专家小组副组长,他积极参与民法典的起草,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学术思想和观点。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问世,也是王利明教授及民法学会的专家学者们在其中倾注心力的成果。民法典的颁布不是终点,恰恰是中国民法现代化新阶段的起点,王利明教授在民法之路上仍然步履不停。担任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的他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从事教学工作的同时,不断进行法律条文释义、普法宣传工作、民事立法相关工作以及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在民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上,王利明教授指出,民法学会的工作要进一步加大民法典宣传普及力度、创新方法,保障民法典准确实施,积极参与民法典配套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制定工作。在2022年的年会上,王利明教授进一步强调,当前我国已从民法典立法时代进入到民法典解释时代。民法学研究会要发挥智库功能,积极参与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起草论证;要加强民法典的宣传,进一步增强我国在国际民法学界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贾宇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现任会长为贾宇会长。贾宇会长为西北政法学院的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武汉大学的法学博士,曾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23年出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他在学术上毫不懈怠,他的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学、国际刑法学和犯罪学,先后主持和参与了国家哲学社科学基金项目及教育部、司法部、陕西规划项目共14项。贾宇会长是西北地区第一位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他出生在青海贵德县,生在西部,也长在西部。作为一名法学学者,他始终将法学研究与西北地区的发展相结合。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时,贾宇力主将“西北地区的发展稳定与国家安全法律问题”作为研究方向。他带领学术团队,走遍新疆天山南北,深入民族自治乡村,和民族干部、群众打成一片。针对世界范围内严重存在的恐怖主义犯罪问题,贾宇提出了建立“反恐怖主义法学院”的主张,并亲自担任首任院长,努力推动该学院的建设。在他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浙江检察机关办理了多个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如“取快递女子被造谣案”,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2020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贾宇会长卓越的领导力使得各项工作在他的带领下都井然有序地开展。担任刑法学研究会会长的他,注重对青年学者的帮助与培养。他反对门户之见,希望年轻的学子“不要急于认什么宗、入什么派”。贾宇会长推动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举办了首届全国“刑事治理现代化研究生论文竞赛”,创新了刑法学术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为青年学术人才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创作平台。作为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贾宇教授紧跟时代,在中国刑法学研究会2022年全国年会上,他指出学会要努力开展学术研究,培养高素质刑法学人才,积极开展对外交流,聚焦完善中国式现代化刑事治理方案、聚焦数字时代的刑事法治保障,回答好中国特色刑法学研究的时代命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李林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现任会长为李林教授。李林教授是西南政法大学的法学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曾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法学系主任,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研究员,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李林教授是著名的法理学专家,其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宪法学、立法学,多年来共出版论著60余部,发表论文和理论文章300余篇,提交内部研究报告160余篇。在进入西南政法大学学习之前,李林教授曾在原昆明军区陆军服役,并参加对越自卫还击战,荣立三等功后退伍。独特的军旅经历给了李林教授在法学上多元的思考角度,他更多地关注与思考生命的尊严和价值。在部队时,李林教授就广泛阅读《共产党宣言》、《国家与革命》等书籍,这些经历与知识使得李林教授对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有了更深的认识。李林教授重视法治精神传播的重要性,从课堂到社会,再到中南海、成为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的主讲人,李林教授一直在积极推动依法治国。他曾担任十八届四中全会专家咨询建议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专家组组长;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举行主题为“我国宪法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担任主讲人。在依法治国、法治与民主政治问题的研究上,李林教授一直参与其中,并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贡献着一名法学学者的力量。作为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的他,在法理学研究会的学术研讨与会议中也多次强调“依法治国”的理念,推动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在“法理的概念”学术研讨会上,李林教授指出,“法理研究行动计划”应当紧密关注中国的法治现实。只有通过紧密关注和有效回应中国的法治现实,法理的范畴、命题才能获得生命力。在“立法中的法理”学术研讨会中,李林教授亦在致辞中就如何在新时期进行立法理论阐述了自己的想法,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联系实际,结合中国国情。长久以来,李林教授始终关注现实问题,潜心学术,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正如2021年,李林教授获评“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的颁奖词所写:“勤思笃行,一支如椽巨笔,书写法治文明的华章!”。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郑淑娜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现任会长为郑淑娜。郑淑娜会长现任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历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副处长、处长、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办公室主任、国家法室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一路走来,她的步伐行稳致远,向人们展示了当代女性法学家巾帼不让须眉的风采。郑淑娜会长多年来主要从事立法体制、法律体系、立法程序、立法技术规范等立法理论研究和宪法相关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等部门法的立法研究工作。她牵头负责立法法、两院组织法、公务员法等法律的修改和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家安全法、国家监察法等法律的制定工作。常年从事法律制定、法律修改等实践工作,使得郑淑娜会长对于宪法实施中的实践问题有着更为深入的了解与认识,这也为郑会长在宪法学研究会中开展工作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视野。在法律实务领域,她对党和国家的法治建设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常常提出建设性意见与看法。对于宪法的修改完善问题,郑淑娜会长认为:“宪法只有与时俱进才有持久生命力,但同时修改宪法应当慎之又慎。”在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的审议中,郑淑娜会长亦指出:“从法治角度来讲,具有强制性的令交给非行使公共职能的人去做,要慎重考虑,严格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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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届全国人大代表里的法学教授
2023年全国“两会”正在火热召开中,在官方公布的近三千名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单里,有很多我们熟悉的姓名,其中有许多代表都来自全国各个法学院,他们以法学教授的身份当选了人大代表。人民代表为人民,本篇文章就跟着小编以“法学院里的人大代表”为镜头,一起来了解法学院里的这几位人大代表吧。付子堂付子堂教授是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这是付子堂校长首次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在此之前,付校长已经连续有十余年的重庆市人大代表的履职经历,曾任第四届和第五届重庆市人大代表,第五届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付子堂校长与西南政法大学的缘分要追溯到大学,他在西政度过了本科和硕士的时光,而后留在西政法学理论教研室任教。1994年,他又考取了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几经辗转又回到了西政,2000年由由讲师破格晋升至法学教授。自2009年以来,付子堂教授已经连续担任西南政法大学校长14余年。对于付子堂校长而言,各类荣誉称号可能是最“不值一提”的,因为这些称号实在是太多太多。他曾于2002年就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后又被批准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10年正式被中国法学会授予“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等等。作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付子堂校长表示内心十分激动。他为这次全国两会作了充分的准备。他充分发挥了自身的专业优势,以法学教授视角,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进行了深入研究,形成对相关重点条文修改建议。此外,付子堂校长还提出了“数字赋能法治政府建设”,他认为:“要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周光权周光权教授是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教授及博士生导师,也是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光权教授已经连续四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作为连任多届的“老代表”,周光权教授一直为中国法治事业进程添砖加瓦。周光权教授于199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毕业后他一直留在四川省司法厅工作。而后又北上继续求学,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从人大毕业后他选择加入清华大学法学院,先后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及博士生导师。在此期间,他还曾前往日本名城大学法学部任访问学者。刑法学是周光权教授的主要研究领域,他曾获得清华大学先进工作者、“学术新人奖”,曾入选北京市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是首届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曾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数百余篇。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的挂职经历让周光权教授对国内的检察法治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周光权教授也围绕着检察法治提出了“职务犯罪查处力度应加大”“修改‘醉驾’型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适当提高‘醉驾’入刑门槛”等提案,引发了社会热议。而在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履职期间,周光权教授又将目光围绕着《立法法》的大修,以专业视角对其中涉及的合宪性审查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汤维建汤维建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今年是汤维建教授首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此前,他也是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汤维建教授是中国首批毕业的民事诉讼法学两名博士之一,也是全国第一位民事诉讼法学博士后。汤维建教授于1986年毕业于苏州大学法律系,而后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硕博学位。1995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博士后出站后一直在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现在,汤维建教授还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副主任。早在2005年,汤维建教授就曾于首批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而后又陆续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中国法学会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论文奖一等奖等荣誉奖励。汤维建教授的主要研究领域是民事诉讼法学,他曾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杂志刊物上发表文章数百余篇。在汤维建教授看来,“要以自己的专业为核心开展社会工作,尽量避免到冷僻的领域说外行话”。也正因此,汤教授的提案工作一直紧密地围绕着法律专业展开。2022年,汤维建教授就在全国政协举行的“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专家协商会中,提出修改民事诉讼法,要增设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特别规则的建议。在连任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期间,他提交了近百余件提案。而今他又当选为两会代表,汤维建教授又紧密围绕着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展开建议工作。肖北庚肖北庚教授是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今年,他当选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此前,他担任湖南省政协委员。围绕着两会开展,肖北庚教授作了诸多工作筹备。肖北庚教授是武汉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政府采购法制博士后。肖北庚教授曾在《一盏煤油灯,照亮我走出故乡的路》中回忆了自己的求学之路,如今他已经从教已经四十余年。“我喜欢跟学生打交道”,这是肖北庚教授一直站在三尺讲台上的原因。在法学院的师生眼中,他是一位爱岗敬业的老师和温和的学者。在法学院里,肖北庚教授的主要研究领域为政府采购法制理论和法治政府理论。他曾获得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湖南省“五个一批人才”称号、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高等学校高等教育省级教学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先后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学》等刊物上发表文章百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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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里的“院士”,YYDS
院士是大学里最高的荣誉学术称号,但目前我国院士制度只设立于理工农医等学科领域。除了自然科学是生产力以外,人文社会科学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科学系统组成部分。人文社科领域的文科资深教授/一级教授制度则等同于“院士”。除此之外,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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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明星天团:法学院里的国家级教学团队(二)
如果说“国家级教学名师”是教师界的个人国奖,那么“国家级教学团队”的评比就可谓是学术达人们的组团PK。国家级教学团队是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荣誉显著地体现了一所学校相关学科方向的强势地位,也因此成为学子择校的重要参考因素。在上期文章中,小编为大家介绍了四所主要政法院校里的“国家级教学团队”。本期,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著名的法学院“四系”中有哪些国家级教学团队。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教学团队罗豪才教授公法学思想学术研讨会留影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已有五十余年的历史,自1978年始设硕士点,招收中国宪法、外国宪法等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之后又增设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港澳基本法研究方向;1989始设博士点,招收中国宪法、外国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外国行政法、港澳基本法方向的博士研究生。2010年,由姜明安教授担任带头人的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科长期以来师资力量雄厚,著名的宪法与行政法学家龚祥瑞教授(已故),现行宪法和港澳基本法起草人之一的肖蔚云教授(已故),著名宪法学家魏定仁教授和陈宝音教授(已故)都是学术传统的奠基者。北大宪行法团队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包括我国著名的行政法学家、中国行政法研究会荣誉会长、行政法"平衡论"、软法研究的首倡者罗豪才教授;长期从事公法教学的学者姜明安教授、王磊教授、王锡锌教授、张千帆教授、湛中乐教授、陈端洪教授、沈岿教授、张翔教授和甘超英副教授等。他们根据公法学科特点,积极开展对策研究,如姜明安教授作为北京市人大代表积极向有关部门建言献策、王锡锌教授作为中央电视台特邀评论员,定期就重要的法律、公共政策和事件发表评论。这些公法学者们为我国宪政和行政法治建设以及宪法与行政法学学科建设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北京大学的法科实力毋庸置疑,不论是教学水平还是教学质量,水平都居于国内法学院的第一流。近年来,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教学团队的老师们不仅是理论上的探索成果在国内产生了重大影响,他们还参与了大量法律、法规、规章的草拟、论证或咨询工作,标志性成果众多,“行政法学科建设和基础理论创新”获得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教学团队一国两制”与“法治香港”建设研讨会在人大召开中国人民法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是新中国最早成立的、获得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教学科研机构之一,2002年被教育部评选为第一批国家级重点学科(2007年再次获得这一殊荣)。2010年,人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教学团队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人大宪行法研究中心在创办初期便大师云集,英才汇聚,吴家麟、王向明、董成美、许崇德、皮纯协等教授是早期的杰出代表。人大宪法与行政法团队由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韩大元教授担任学科带头人,胡锦光教授、杨建顺教授在公法研究中心的发展过程中做出了重要贡献。除此之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旭、人大“杰出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李忠夏、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王贵松等知名学者都是宪行法团队的中坚力量。中心还曾聘请罗豪才、姜明安、泰尔纳、高桥和之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客座研究员。能够在名师们的指点下学习宪法与行政法,近距离感受学术思辨的风采,对于学子而言无疑是精神盛宴。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与港澳基本法紧密相关,人大法学院“一国两制”法律研究所自2007年成立以来汇集专家学者,在基本法研究中取得了瞩目的成果。2022年,以法学院“一国两制法律研究所”及其他学科为基础的中国人民大学祖国完全统一研究中心正式成立,多位宪行法学者深度参与其中。目前,中国人民大学公法研究中心设有中国宪法研究所、比较宪法研究所、中国行政法研究所、比较行政法研究所、一国两制法律研究所和警察法治研究所,并定期出版《宪政与行政法治评论》等系列图书,定期举办宪政与行政法治系列学术讲座。在老师们多年的用心耕耘下,《中国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均被评为为国家级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硕果累累。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教学团队吉林大学可谓是东北地区法学实力最强的高校,而吉大的法理学实力更是在全国范围内名列前茅。2002年,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成为国家重点学科。著名法理学家张文显教授主持的教学改革连续四届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法学理论教学团队于2008年获评国家级教学团队,法理学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吉大法理团队是一个大家庭,依托着深厚的历史积淀茁壮发展。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张文显教授是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也是一位“文科院士”级别的资深大咖,首开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的先河,在他带领下的法理学团队始终保持着一流的教学水准。李拥军教授、杜宴林教授、宋显忠教授、侯学宾教授、杨帆教授等一批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踔厉奋发,深耕法理新布局,开拓着法学理论研究的新天地。李拥军教授曾表示,“以理论研究见长、特别强调说理的训练,是吉大法学的传统和优势,由此我说,能作为吉大法理学阵营中一员,我更是幸运的,也倍感荣光和自豪。”多年以来,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是我国理论法学研究的重镇,引领了我国法理学的研究方向。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承办《法理学论丛》《生活中的法理》《法律思想的律动》《部门法哲学》等系列出版物,为教师和学生发表优秀的学术论文提供了园地。作为“四系”之一的老牌法学院,吉大法学凭借着强劲的实力始终活跃在法学理论前沿的学术舞台中央。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学团队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揭牌成立四十不惑,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成立于1980年。四十年成长,四十年发展,已然让武汉大学法学院奠定了“国际法殿堂”的坚实基础,其主攻的国际法学一直是排名第一的国家级重点学科。2007年底,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国际法学科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国际法系列课程教学团队”,成为该年度全国高校中唯一获此殊荣的教学团队。在韩德培教授等老一辈国际法学家的培养之下,经过几代学人的不懈努力,武汉大学国际法学形成了属于自己鲜明的学术特色和理论风格、完整的学科体系、优良的学术传统。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比较法以及这些学科综合发展,在国际法领域形成了学科门类齐全、学科发展水平相当、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突出、教学科研成果国内领先的鲜明特色。珞珈山下,曾有黄进、曾令良、蒋新苗、杨松、肖永平等多人被评为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在近年加入的新鲜血液中,众多年轻学者有着海外留学经历,更加契合于国际法的研究。余敏友教授、崔晓静教授、黄德明教授、郭玉军教授等国际法学人组成的团队在国内学术界享有学术声誉,学者们发表了大量科研成果,也为我国的立法、国际条约的谈判和重大案件的处理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参考意见。教书育人,桃李天下,武汉大学国际法团队培养了大量的专业硕士、博士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有近百位研究生在此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老师们在课程的设计上精益求精,“国际私法”“海商法”“国际公法”先后入选国家级精品课程,“海商法”“国际知识产权法”先后入选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深化国际法教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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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法学名家们的“法学二代”(二)
在法学学林,向来有“父子兵”的美谈。上一期《他们是法学名家们的“法学二代”》,我们为大家介绍了五位优秀的法学二代,受到了广泛关注。本期,就让我们继续以“法学二代”为镜头,盘点中国的“法学家父子”。他们幼承庭训,在父辈指点下奋力向学,开拓了法学研究的新天地。龙翼飞龙翼飞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并兼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会长等重要职务,还曾担任国家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专家顾问、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顾问等。他的研究领域广泛,涵盖了民商法的各个分支,并在社会保障法上有独到的造诣。而在民法学界,龙翼飞教授和其父亲龙斯荣教授共同求学于佟柔教授门下、共同完成学术作品的经历,也是一段佳话。1956年,龙斯荣成为人大首批经统一考试入学的本科生,后留校读研,指导老师为佟柔教授。1982年6月,龙翼飞从吉林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也考取了佟柔教授的民法学硕士研究生。在佟教授的指导下,龙翼飞和龙斯荣共同撰写完成了《民法通则释义》。佟柔仔细审阅了全稿,提出了多处修改建议,并亲笔题写了书名。至今,这本书还摆放在龙翼飞办公室书柜中的显要位置。龙斯荣教授严谨治学和关注现实的态度深深地影响着家人和学生,培养了一批理论功底深厚、实务技能娴熟的优秀法律人才。2003年,年近七旬的龙斯荣教授远赴珠海,筹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并担任副院长之职,他几乎将所有心血都投入到了学校法律学科的建设上,为法学人才培养付出了巨大的心力。龙翼飞教授也同样在法学的教学、法学人才的培养上为之奋斗,他曾担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婚姻家庭编召集人,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婚姻家庭法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创办的“家事法讲坛”系列活动,他也以“总点评嘉宾”的身份参与了几乎每一场的学术活动。徐洁徐洁教授是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其于2001年获民商法硕士学位,2004年获法学博士学位。2006年,他前往日本广岛修道大学任访问学者及客座研究员。此外,徐洁教授还兼任重庆市市场交易法律制度研究基地研究员、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重庆仲裁委仲裁员、重庆医科大学兼职教授、日本广岛修道大学访问学者及客座研究员。徐洁教授的父亲是刑事诉讼法领域的泰斗级人物徐静村教授。在刑事诉讼法学领域,素有“北陈南徐”一说。徐静村教授于196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于1979年起在西政任教,既是西政校友、亦为西政老师,培养了诸多优秀的法学人才。与父亲徐静村老先生的研究方向不同,徐洁教授则并未投身于诉讼法学的研究,他的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基本理论和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徐洁教授曾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法学核心学期刊上发表论文几十余篇。除在学术领域颇有造诣外,徐洁教授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他曾于2008年至2010年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处副处长。徐洁教授曾提出修改现行科技成果转化制度的立法建议,并发表《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障碍与消除——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为旨要》一文,受到了国家多个部委邀请座谈,相关部门亦采纳了建议并修改相关行政规章。徐铁英徐铁英是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他本科就读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硕士就读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就读于罗马第二大学。徐铁英的父亲是厦门大学法学院徐国栋教授,他们父子均与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的缘分颇深。徐国栋教授曾于1994年、1998年和2010年三度前往罗马第二大学作访问学者。与徐国栋教授第三次前往罗马第二大学作访问学者的同时,徐铁英亦一同奔赴意大利,在罗马第二大学开始修习博士学位。自2015年从罗马第二大学毕业后,徐铁英便一直在四川大学法学院任教。徐铁英的研究领域为民法基础理论、罗马法、生命法学。他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参译了约翰·弗兰克·韦弗所著《机器人是人吗?》一书的译著工作,并出版译著《学说汇纂》第21卷。此外,他还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私法史视阈下的人体组织财产化法律问题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民法上的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研究”、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学科研究重点项目“企业微观统计数据公开立法研究”等多项课题。对于法律学子而言,“罗马法”已然耳熟能详。但罗马法研究透彻实非易事。徐铁英充分运用其多元的教育背景,借助罗马第二大学的丰厚资源、其自身丰富的理论知识储备和扎实的语言基础,回国后继续对罗马法进行着持之以恒的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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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价比法学院|泛华东地区(上)
对于未来想在这些省份发展的同学们来说,它们不容错过!在山东、安徽、福建和江西,还有哪些优质的法学院推荐呢?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小编后续将尽力安排点击阅读本系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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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明星天团:法学院里的国家级教学团队
如果说“国家级教学名师”是教师界的个人国奖,那么“国家级教学团队”的评比就可谓是学术达人们的组团PK。国家级教学团队是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荣誉不仅体现了一所学校相关学科方向的强势地位,而且成为学子择校的重要参考因素。要想入选为国家级教学团队,必须满足“老中青搭配合理、教学效果明显、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起到示范作用”等条件。政法院校里,哪些法学专业教学团队顺利“成团出道”了呢?本期文章,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中国政法大学法制史教学团队2010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制史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这也是法大法学专业获评的第一个国家级教学团队,获得了教育部20万元的资助金额。除此之外,法大政治学方向的西方政治学基础课程教学团队也是国家级教学团队。朱勇博士和他的导师张晋藩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制史团队中有教授14人,副教授16人,讲师3人,博士生导师11人。团队成员中,既有新中国法律史教学、研究的奠基者、开拓者张晋藩教授,也有作为新中国第一届法律博士生成长起来的中青年代表朱勇教授,还有获得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多次获得钱端升法学成果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奖的张生教授等一批青年教师。团队带头人朱勇教授是中国法律史学会中国法制史专业委员会会长,迄今已指导培养中国法制史学博士七十余名,著作等身。虽然相比于民商法、经济法等学科而言,法制史显得有些冷门与小众,但在中国政法大学这处“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里,汇聚了一批潜心钻研的学术工匠。在诸位老师的倾力打造之下,以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三大课程群为支柱的教学体系建立起来,《中国法制史》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近年来,法律史教研室所创造的丰硕学术成果足以证明,法大法律史学在国内具有顶尖的学术地位和一流的科研教学水平。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教学团队、民事诉讼法教学团队、刑事诉讼法教学团队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教师团队合影经济法学是西政的王牌专业之一,曾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唯一的经济法重点学科,被国家教育委员会评为国家级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在我国经济法学的开拓者张序九教授、经济法学奠基人李昌麒教授等先辈的引领下,西政经济法国家级教学团队踔厉奋发。“为了干好‘教书’这个良心活,我们这个团队做了很多所谓‘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前经济法学院院长盛学军教授说,例如编写教材这个工作很枯燥,干起来很累,要求也很高,也不能作为学术上评奖的资本,“但只要对教书育人有所益,我们都会不遗余力地投入。”经济法团队的老师们想同学之所想,急同学之所急,他们为同学排忧解难、慷慨解囊的事迹令人动容。教授前辈倾囊相授、青年教师勤奋好学,一起讨论、一起备课、相互交流是这个团队的日常。近年来,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教师团队已培养本科生4000余名,硕士研究生近2000名,博士研究生和海外进修生近200名,可谓桃李天下。2019年,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卢代富教授担任负责人组成的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教师团队成功入围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西南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慕课西南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的发展相当辉煌,2009年,民事诉讼法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西政民诉曾有多位德高望重的前辈坐镇,王锡三教授是上个世纪80年代大陆地区唯一通晓大陆民事诉讼法学的教授,此外还有常怡教授、田平安教授等耳熟能详的名字。民事诉讼法学国家级教学团队的核心成员除了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唐力教授之外,还有段文波教授、马登科教授等经验丰富的教学达人。中青年学者们接过了发展西政民诉的接力棒,尝试了创新的教学方式并取得显著成效,由民事诉讼法的男神天团精心打造的慕课让同学们在网课期间都能领略到“学术明星团”的魅力。西南政法大学刑诉教研室合影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国家级教学团队,由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刑事诉讼法学科负责人、博士生导师孙长永教授担任带头人,成员包括闫召华教授、李昌盛教授、颜飞副教授、张吉喜教授、李昌林教授、王剑虹副教授、叶宁讲师等。西政刑诉法教研室的老师们承担着全校本科必修课《刑事诉讼法学》及研究生必修课《刑事诉讼法总论》、《刑事诉讼法分论》等相关专业课程的授课任务,他们是有师德师风的教育者,是教学改革的先行者,是成果丰硕的研究者。2020年,“刑事诉讼法”MOOC被评为国家级一流本科线上课程。2022年,西政刑事诉讼法课程虚拟教研室入选教育部首批试点名单。民诉刑诉两双全,西政诉讼法学科实力强大由此可见一斑。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教学团队、经济法学教学团队何勤华带领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教研室获得“国家级教学团队”荣誉称号后合影法律史专业是华政历史最悠久的硕士培养专业,法律史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是原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教授,此外,华政法史领域的名师还有李秀清老师、王捷老师、于明老师等等。近年来,导师组成员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以及司法部、教育部等省部级科研项目数十项,《外国法制史》和《中国法制史》均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关于华政法史的成长与成就,何勤华教授收到外界这样的赞誉:“一位学人,在上海的繁华之地,在苏州河岸华东政法大学的清修之所,苦心孤诣,把法学大科目中原本不受重视的法史学做成今日显学,千般辛苦,万分不易。”长期以来,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硕士点注重对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在过去的近四十年中,培养了一大批杰出的法律及相关专业人才,包括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为代表的学术领袖、国内顶级律师、杰出法官、公务员以及企业界领袖。2010年,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华政经济法学科是华东地区最早具有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培养能力的学科,其“经济法学”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经济法教程曾获全国法学优秀教材一等奖。从1997年顾功耘老师接过经济法系主任的重担起,他就不断思索着如何建设华政经济法学科,打响华政经济法的品牌。《经济法教程》和《商法教程》两本大部头奠定了华政经济法和商法的基础,研究者们在多年的学术传承与精神积淀上继续勇立时代潮头,在他们的团队努力下,华政经济法如今已是“上海闻名,全国知名”,经济法博士后在站研究人员一度曾达到40余人,他们中的多数现在已经成为国内各高校的教授或博导。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教学团队知识产权学院硕博导师团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于1984年成立了知识产权教研室,1988年成立了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是国内最早从事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的机构之一。2008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多年来,在学术带头人、著名法学家吴汉东教授的带领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教学和研究团队锐意进取,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若干个第一,包括第一本知识产权本科生教材、第一篇知识产权全国优秀博士论文、第一门知识产权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唯一一个知识产权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团队目前有专职教师20人,其中教授10人,博导8人,硕导15人,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库专家,3人次入选“年度全球知识产权最具影响力50人”,4人入选“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2021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批新增知识产权本科专业,这意味着学生能从本科阶段起就直接有针对性地学习知产领域的核心内容,为深造或就业做好准备。近年来,随着中南大知产这一“宝藏专业”被人们所发掘,越来越多的学子选择报考。2022年,中南大知识产权法考研复试分数线已达374分,报录比达到23.12。总而言之,如果你有意投入知产的怀抱,那么中南大国家级教学团队的名师们一定不会令你失望。除此之外,中南大的国家级教学团队还有会计学教学团队、财政学教学团队、金融学核心课程教学团队、社会保障学教学团队。在勤勉而温暖的教学团队里,老师们传道授业的炬火代代相承,教学经验与任教之精神也在法学前辈与“青椒”之间延续下来。看完四所法学院里的国家级教学团队,你是否对他们的学科实力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呢?你还知道哪些法学院里有国家级的“学术明星团”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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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法学院的“院士”,代表着学术权威
院士是大学里最高的荣誉学术称号,但目前我国院士制度只设立于理工农医等学科领域。除了自然科学是生产力以外,人文社会科学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科学系统组成部分。人文社科领域的文科资深教授/一级教授制度则等同于“院士”。除此之外,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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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色领域的翘楚法学院
近年来,考研上岸的竞争更加激烈,院校特色渐渐成为众多考生择校时考虑的重要指标之一。站在人生重要节点上,每一个选择都影响着未来,如果能找到自己的兴趣所在,走进那些“专精”的特色法学院成为小众领域专业型人才,或许更能推开一扇面向未来的窗。接下来与小编一起走进那些“专精”特色领域的翘楚法学院,探寻特色法律人生的道路吧。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1年元月,成立以来发展迅速、成绩可观,可谓是新锐法学院。凭借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的优势底蕴,华中科技大学的社会科学进入ESI全球前1%。(注:ESI—国际权威学术评价机构科睿唯安公司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随着国内各级教育部门近年来越来越重视ESI指标,许多大学都会将ESI作为追求目标,全球前1%则意味着可以被称为世界顶尖学科。朝阳出世,新锐勃发。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设有全国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科技法学硕士点,“专精”的学科特点就此体现。此外,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作为六家单位之一,与清华大学等发起成立“中国计算法学发展联盟”,积极推动着新法科建设。该校法学院的学术研究氛围更是浓郁,率先在国内开办学术午餐会,主办《私法》、《华中法律评论》、《中国科技法年刊》等学术出版物。在第四轮法学专业学科评估结果排名中,华科法学作为第48名,位列B-等次。早在2003年,该校就率先建立了以德语为第一外国语的法学本科班。作为一所理工类大学里的法学院,其法学与理、工、医、管等华科优势学科更是强强联合,如今探索出了科技与知识产权法、卫生法学、生命科技伦理与法律、人工智能法治、网络安全法治、金融创新与法治等新兴交叉学科研究方向,其办学新颖与学科专精处处体现了华科法学院的前瞻性。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大连海事大学充分发挥自身海事大学的专业优势,其海商法专业享誉全国。海商法带来的盛誉皆有迹可循,大连海事大学的原校长司玉琢被称为“海商法泰斗”,他曾参与制定了我国第一部海商法,也正是他推动我国海商法从无到有,从追赶到超越。如今看来,大连海事这一专业方向的师资和教学资源在全国范围仍处于领先地位。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下设海商法系、国际经济法系和基础法系,核心课程中海事法、船舶船员法、海上保险法等极具专业化和精细化教学特色。作为海商法传统名校,校友资源遍布全球海商领域,国内一些顶尖的海商法律所都有大连海事大学校友的身影。在近几年掀起“法学热”的职场综艺《令人心动的offer》中就有来自大连海事的优秀实习律师郭旭,她在与来自北大、法大等学校的同事同台竞争时也表现亮眼。另外,大连海事既是211又是双一流高校,无论是考公还是律所、企业等赛道都极具性价比。其实全国开设海商法的院校并不多,大连海事大学的海商法专业可以说在国内数一数二,国际法学和民商法学也是大连海事的强势学科。目前海商法的就业前景十分可观,我国设有专门的海事法院,并且有负责海事海商的律所,因此就业前景较好。在第四轮法学专业学科评估结果排名中,大连海事的法学位列B等次,由此一观,院校的法学综合实力也可圈可点。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西南财经大学的法学在第四轮法学专业学科评估结果排名中等次为B,稳居财经类院校前列。西南财经大学的“专精”则体现在“法律+财经”的教学特色上。在培养模式上,法学与财经类学科进行优势融合,除法学专业以外,西南财经大学还开设了法学与金融学、国际商务、会计学等三个双学位专业。在院校综合实力上,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法学专业为B,西南财大是国家首批"211工程"与“双一流”建设高校,法学院更是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学院。在发挥优势学科的道路上,西南财大有自己的制胜法宝。西南财大法学院建设了全国首家以信息工程学和统计学进行法治理论与应用研究的“法治量化与信息工程”实验室,还拥有国内唯一一家金融法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金融法研究中心”。西南财大法学院历史底蕴悠久,可上溯至1925年光华大学的法学教育,另外西南财大法学院的地理优势也相当明显。地处“天府之国”的四川省成都市,风景秀丽、环境宜人,而且毕业生在当地的认可度较高,本地就业形势较好。东南大学法学院东南大学是江苏地区的985老牌名校,是我国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素有“学府圣地”和“东南学府第一流”之美誉,其办学实力相当雄厚。东南大学法学学科也更是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最早源于1928年中央大学法学院,当时许多学界、政界的著名人物都于此求学或就职。东南大学法学学科虽未参加第四轮学科评估,但在软科的法学排名中,东南大学的法学位列前10%,可见其综合实力之强劲。自2006年建院伊始,东大法学院就一直注重传统优势学科的基础上发展新型交叉学科,目前以宪法与行政法学、刑事法学、人权与法理学、民商经济学四大板块为优势学科板块。借助东大的工科优势,形成“法学+工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模式,以工程法、交通法、医事法、大数据司法等四大交叉学科为特色的新型学科,让东大法学成为全国法学院中在该领域中的领头羊。此外,东大的地理位置优越,位于新一线城市南京,面向国际招生,与许多世界知名法学院都有交流。东大法学院学术科研创新力位列全国前15名,其中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等学科的排名都为全国前10强,科研产出高产作者人数排名全国第8,学术力量之雄厚可见一斑。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大学法学院结合自身地域特色,形成了以法学为核心的“文化旅游”学科群。近年来,海南大学作为一只黑马队伍屡屡在国家、国际赛事上崭露头角——2017年,海南大学法学院代表队作为中国两支代表队、亚太赛区五强之一赴英国牛津大学参加第十届普莱斯传媒法国际模拟法庭全球总决赛,更在2021年第十九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中摘得桂冠。海南大学法学在第四轮法学学科评估排名中等级为B,更获评教育部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海南大学法学院作为海南省法治建设的“扛把子”,在海南省入额法官检察官中该院毕业生占近50%。学院每年还会遴选优秀学生组建自由贸易港法治人才实验班和卓越人才班,实行导师制和小班化教学。曾经,对于向往北上广等经济发达城市的学生来讲,海南大学法学院并不具有什么吸引力,但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设立,海南的地理优势逐渐显现,后续丰厚的人才引进政策和就业福利成为一大利好。并且,作为海南省唯一的211院校,全省重点发力,因此各方面的资源成为海南大学法学院的强大优势。深圳大学法学院深圳大学法学院的学科建设十分精细化,毗邻港澳,将发展重点聚焦在宪法与港澳基本法的研究,经济法方向主要集中研究市场规制法、竞争法、社会法等方面,国际法方向重点研究内地与港澳区际冲突法、国际经贸争端解决、仲裁法、人权法以及航天立法等。深大法学院凭借特区的政策和地域优势,在国际法、经济法、知识产权等学科的优势较为突出,2010年与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中兴、华为、腾讯、比亚迪等高科技企业合办共建“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学院”,2017年获批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广东)基地”。深大法学院的华商精英班也是“专精”一大特色,实行双导师制,开展本研一体化、虚拟仿真教学、海外联合培养、赴港留学等培养模式,走在全国法学院实务教育的前列。深大法学院的成长迅猛,可谓是法学院中的新锐强将,在第四轮法学专业学科评估结果排名中,深大评估为B-等次。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的设立,深大法学院的成长环境也更为顺遂,其发展潜力值得期待。乘风者抟扶摇而上,“专精”法学院们立足于自己的特色优势,探索出独具特色的办学道路。屏幕前的你是否也对未来发展的“专精”规划有所思考?欢迎在留言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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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法学院中的“院士”
院士是国家设立的最高学术称号,一般为终身荣誉。目前我国院士制度只设立于理工农医等学科领域。除了自然科学是生产力以外,人文社会科学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文社科领域的文科资深教授/一级教授可以说等同于“院士”。关于人文社科领域的“院士”,最早可追溯至2003年教育部启动实施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提出“鼓励高校从实际出发设立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岗位,并给予与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院士相应的待遇”。此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等国内多所知名大学均相继实施文科资深教授/一级教授制度。之前我们推出了“法学院里的终身教授”,本篇文章就跟着小编以“文科资深教授”为镜头,一起来认识法学院里的这几位“院士”吧。清华大学法学院——张明楷张明楷教授是中国著名法学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22年1月,他入选清华大学第二批文科资深教授。张明楷教授是湖北仙桃人,1982年毕业于原湖北财经学院(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同年攻读本校法学硕士学位,师从曾昭琼教授、江任天教授和曾宪信教授。1985年留校任教,曾任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1989年,他前往日本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研修,1995年任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客座研究员,1996年任日本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客座研究教。这段日本研修经历,对张明楷教授的学术道路也影响深远。1998年2月,张明楷教授调入清华大学,1999年开始任博士生导师,现在,他主要从事刑法学领域的教学与研究。之所以选择刑法作为研究方向,张明楷教授曾言,“把事业和兴趣爱好结合起来,每天的工作就变成一种享受和快乐”。对于张明楷教授而言,刑法学就是他的精神乐园。四十余年来,他一直在刑法这条道路不断前行。他始终走在重构我国刑法学知识体系的最前沿。张明楷教授的硕士毕业论文题目即为《论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在硕士论文写作时便挑战了中国司法理论和实践中普遍采用的“四要件”学说,并提出“三阶层”理论。提出新的理论一定伴随着诸多批判,但张明楷教授一直积极推动着刑法学派之争。在他看来,只有学术争鸣才可以推动学术进步。而在法学院里,广为流传的便是张明楷教授个人独著的《刑法学》。由于专著内容详实、封皮为黄颜色,被同学们都称为“太皇(黄)太后(厚)”。对于同学们而言,这也是拓展刑法学知识的必读书籍,“太皇太后”已然成为国内最畅销的刑法学教科书。如今,这本书已经修订到第六版,比第五版扩容60多万字。尽管张明楷教授学术造诣深厚,但他仍坦言,“我们要有追求真理的良心和态度,但是不要把自己的任何想法当成真理”。对于他而言,刑法学是没有尽头的,始终怀揣刑法学研究的兴趣与初心,也是他对自己的期许。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利明王利明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他是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师从著名民法学者佟柔先生。自从1984年12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民法学专业硕士毕业后,他便一直在人民大学工作,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如今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并曾担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作为法学名家,王利明教授长期参与民事立法工作,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民事立法,尤其是为《民法典》的编纂工作做出了卓越贡献。将目光专注于民事立法活动的同时,王利明教授十分重视与实务界的交流。他认为,民法是服务于社会公众的,司法实务疑难问题解决便颇为重要。他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北京仲裁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等诸多社会实务兼职。在繁重的学术、行政事务外,王利明教授于民法总则、物权、合同、侵权、人格权等民事部门法以及法学方法论均有大部头独著。他持之以恒、极尽可能的勤奋,至今仍为晚辈学人所赞颂。于读博期间,王教授曾在寒假完成了一部重要作品,“最令他感到惬意的一天是大年初一,因为无人打扰,可以安静地写上一天”。此外,他还发表了一系列抒情散文、法律杂文作品,并以《守拙集》等名集结出版,让大家看到了一个文学上颇具造诣的王利明教授。除去学术上的论述,王教授也在教书育人上投入了巨大的心力。在课堂上倾囊相授以外,他也主导师门爬山走湖、打乒乓球等共同活动,还在“立德”上对弟子为人处世德行进行言传身教。他主张,学者应有君子风范,恪守君子之道,而厚道是为人处事的基本准则。相信他的弟子们能将他的风范在各院校发扬,为民法学后备人才的培养做出更大的贡献。另外,王教授还捐资创办了“中国民商法律网”的网站和公众号,以公益、学术和非营利为理念,为学术争鸣提供平台,推动中国司法实践的发展。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季卫东教授季卫东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文科资深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院长。1983年,季教授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毕业后留学日本,最终获得京都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还曾赴为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担任访问学者。1990年就任神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96年升任终身正教授。后季卫东教授辞职回国,2008年9月至2018年3月期间,他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凯原讲席教授兼院长。季卫东教授的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社会学和比较法学。他曾以中、英、日三种语言发表论文百余篇,著作十余部,并主编、参编丛书多部,治学研究取得了突出的成就。面对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他也同样报以关注,除担任人工智能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计算法学与AI伦理中心主任之外,还通过《法的跨界——规范、事实以及学科的交叉》等著述,来探索数字化时代的法律秩序原理以及进行制度创新的可能性。如今,他将目光又聚集于“元宇宙”,并前往国内多所高校进行诸如“元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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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们的风雨考研路
考研是一场充满光荣与梦想的远征,意气风发的法学老师们也曾在他们的青年时代走过风雨考研路。在法学家之中,有的人凭着不懈努力一战顺利上岸,也有人二战、三战方得偿所愿,还有人错失第一志愿、最终调剂上岸……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即将拉开帷幕,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那些年,法学家们的考研故事。赵廉慧:锁定目标,一战成硕赵廉慧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他的硕士生涯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度过。早在大二,赵廉慧就确认了自己考研的目标是人大法学院,那里大师云集,佟柔教授、王利明教授等,对于求知若渴的学生而言就像是“神明一样的存在”。尽管资源匮乏,但对知识的渴望总是鞭策学生前进最好的动力。确定了考民法的目标后,赵廉慧便开始搜集关于考研的各种资料,向法律系的朋友讨教民法教材的选择。得到佟柔先生的《民法》后,他狂抄N遍,捧着“祖师爷的著作”秉烛夜读;面对图书馆找不到的新资料,他赶往政府资料室搜寻、领会新法精神;寒冷的冬日里,他趴在学校报纸栏的玻璃窗前,一字一句地摘抄关于新《担保法》中介绍质权和抵押权的文章,在雪中大半个小时不觉冷。考试临近之际,赵廉慧得了感冒,高烧不退,病中却仍然被江平老师“论法人制度”的妙笔文章所吸引,考前还在反复抄写王利明和姚辉老师的关于违约十论的论文。赵廉慧收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录取通知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那个没有“押题”的年代,赵廉慧似乎被幸运之神眷顾一般——民法学的两道题目中,“一个是比较质权和抵押的区别,另一个是论法人制度什么的”。就这样,赵廉慧考上人大法学院,师从叶林教授,迈入了民法世界,在信托法领域闯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地。吴学斌:辞职考研,重回校园如果已有一份稳定的体制内“铁饭碗”工作,或许很多人没有从头再来的勇气。吴学斌现任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1997年,任职于湖北省检察院的他毅然决定:辞去工作,考回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事实上,本科就读于中南大法律系的吴学斌一直成绩优异,是班上唯一一个连续三年拿二等人民奖学金的学生,一毕业就收到了4个offer,这样的“战绩”即便在今天也是引人瞩目的。工作一段时间后,吴学斌发现反贪局的岗位并不适合他,“我们那个年代,虽然物质条件非常差,但公平竞争的机会比现在多很多。艰辛的努力与丰硕的收获存在必然和成正比的关系,包括纠错的机会。”于是,他下定决心重回校园。当年,中南政法学院有张明楷等名家坐镇,300余人报考而只有十余个录取名额,竞争激烈。心怀对张明楷教授的敬佩,吴学斌决定迎难而上。在备考的日子里,吴学斌埋头复习,时刻不敢松懈,据他回忆:“我每天6:00起床,晚上12:00睡觉。除了中午休息一个小时外,我犹如一个入定的和尚,裹在一件黄色的军大衣里,每天生活单调地运转着。记得那时的早上,当我学习一个多小时后,天才开始发亮。每每打开窗户,看到地上的结冰和白霜一片,总为自己的这种付出、这种精神所感动。”一百天如一日地复习,终于换来专业成绩遥遥领先的圆满结局,他也如愿成为张明楷教授的弟子,并在此后顺利进入清华大学攻读法学博士,走上了学术道路。刘东亮:二战考研,得偿所愿刘东亮现任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92年,刘东亮毕业于河南省的一所中等专科学校,他在广播员的工作中萌生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想法,并幸运地前往中国政法大学成教大专班进修法律。在法大,他如鱼得水地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中,不仅自学通过了英语四、六级考试,还通过了国家律师资格考试。于是,积累了一定法律知识的他决定考研究生。刘东亮将自己备考期间的学习心得整理成小论文,成功投稿到《行政与法》、《经济与法》等刊物上,这给了他极大的鼓舞与前进的动力。就这样,刘东亮顺利地在1997年考取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研究生第3名的好成绩,复试成绩更好,却意外地收到一份“不予录取通知”,理由是他专科毕业不满两年,不符合报考条件——这对于任何一个考研人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刘东亮老师在《人生有很多奇妙的想不到》一文中引用《基督山伯爵》里的话来形容他当时的心情:“上帝之手,翻云覆雨”。第二年,刘东亮重整旗鼓,成功考上了浙江大学的研究生。他也由此开始了顺利的学术生涯,攻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进入北京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最终成为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学术硕果累累。1994年9月,刘东亮初到中国政法大学进修在刘东亮教授的考研路中,他本已做好了万全准备,却因疏忽了报考条件,而与梦中情校擦肩而过,实在令人遗憾。然而,是金子总会发光,只要有实力,法学院终将为你敞开怀抱。朱庆育:遗憾落榜,二战上岸南京大学朱庆育教授在民法学界享有盛名,是广大学子心中的“宝藏老师”。朱庆育教授曾笑言,自己本科考上中国政法大学是基于“重大误解”,但他却在内心笃信,没有任何一所学校的民法实力可以比肩法大。也正因此,他考研唯一认准的就是法大,从未考虑过其他学校。学生时代,朱庆育的心中一直有个教师梦,因此考研成为了他心心念念的事情。但据朱庆育教授回忆,“我上大学之前特别擅长考试,上大学之后,突然变得特别不会考试,每次考试都磕磕绊绊。”一战时,考研复习强度极大,身体状况欠佳的他在临考前一个月难以支撑,“整晚整晚睡不着觉,一看书就头痛欲裂。别人进入考前冲刺,我却每天发呆出神。”于是,政治只考了40多分的朱庆育遗憾落榜,无奈选择了回到老家江西的检察院工作。可作为院里唯一的法大毕业生,他心中的梦想未曾熄灭。此后的日子里,他在工作中一有机会就复习考研书,在办公室读书,办案子也带着书。第二次考研,他终于如愿以偿回到了法大,并在这座“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里读完硕士、博士、再到留校任教,共计“法大二十二年”,奠定了坚实的学术基础。药恩情:三度考研,逆袭圆梦在一所校园里从“学生”到老师的不止朱庆育一人。1991年,药恩情是太原机械学院(现中北大学)的一名保安,而今,药老师已是中北大学法学副教授。当年,他决心考研,却连续两次遭遇考研的“滑铁卢”。在保卫处任职期间,药恩情曾边工作边学习,穿着制服旁听课程,在课下拿着书积极请教老师,心中的教师梦也日益坚定。他为首次考研准备了长达一年半的时间,结局却不尽人意,距离分数线差了90分,第二次考研又因为对教材不够熟悉,仅5分之差而再次遗憾落榜。两次考研失败没有磨灭他的信念,在打击与失落感中,他静下心来反思自己失利的原因,对弱点逐个击破,“当时觉得只有实实在在复习才能缓解失败的痛苦,完成最初的梦想。”2003年,在他含泪参加第三次研究生考试后,终于以超出录取分数线20分的成绩,成功考取了山西财经大学的经济法学硕士。三次考研,他实现了从校园保安到老师的逆袭圆梦。完成学业后的药恩情选择回到熟悉的中北大学教书,他不断改进教学方式、主编《法学实验教程》、独著《新编经济法教程》等学术作品。如今,药恩情老师已成为中北大学法学专业学术带头人,不可谓不励志。田平安:错失一志愿,“调剂”成名家据西南政法大学原校长田平安教授自述,他的法学之路要从“误入歧途”说起。自幼志愿成为一名作家或哲学家的他,在高考之际就毫不犹豫地填报了北京大学的中文系、哲学系两个志愿,最后却误打误撞地来到了北大法律系,就此闯入了法学的殿堂。在北大初遇法学的田平安对法律产生了兴趣,此后,在公安局、法院工作中频频与刑事犯罪打交道的他,深以为自己需要进一步学习刑法学知识。于是,乘着政法院校复办招生的浪潮,田平安决定考取研究生,并在志愿表上坚定地写下了“西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回忆70年代末艰苦的条件,资料匮乏、经验不足,没有今日应有尽有的书籍和电子资料,更没有任何体系化的教学辅导机构,唯有一个人探索、一盏煤油灯相伴,在颠簸的车箱里绞尽脑汁地背ENGLISH,苦思“犯罪构成”、“罪”与“刑罚”……考试结束后,田平安却等来这样一份通知书:“鉴于你的成绩和报考专业,刑法专业已满员,若愿意,我们可将你调剂到民事诉讼法专业。”面对陌生的民诉法发来的邀请,田平安先生虽然感到纠结,但最终还是选择前往歌乐山下,师从常怡教授主攻民事诉讼法学。1982年,他顺利毕业,就此成为了新中国第一位民事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1983年,西南政法大学的校门口多少人为一志愿全力以赴,对调剂心有不甘,而今日看来,我们必须感谢田平安教授当时的勇气与坚毅,如果不是这份接受调剂的坦然,或许我们将遗憾地错过一位民事诉讼法学名家、国家级教学名师,西政将错过一位德高望重的好校长。调剂,似是命运开的玩笑,却也可能指向了一条你从未设想过的精彩道路,希望田平安教授的经历能让考研人面对结果多一分坦荡、从容。回首看,法学家们也曾走过艰难曲折的考研路。从晨光熹微到星光点点,在那条件简陋的年代,他们靠奋笔疾书、刻苦钻研赢得了胜利,并凭借着一步步脚踏实地的努力,取得了如今的学术成绩。希望这些励志的考研故事能为你带来些许慰藉,小编也在此祝福2023届考研学子逐梦成功,拥抱属于自己的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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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里的这些实验班,独树一帜!
非五院四系篇法学实验班为了探索人才培养的创新路径,许多高校结合自身优势开设了颇具特色的实验班。在往期文章《法学院里的特色实验班》中,小编为大家介绍了非五院四系法学院里的实验班项目,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各大高校里还有哪些独树一帜的特色实验班吧!黑龙江大学法学+俄语实验班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96年,积淀多年,底蕴深厚,2022年还诞生了CCTV年度法治人物杨震教授。黑龙江省地处中俄边境,加之黑龙江大学具备俄语语言学科优势,因此黑大法学院很早就开始研究俄罗斯法,也在国内创设性地开办了“法学+俄语”实验班。俄罗斯女教师叶莲娜在为黑龙江大学中俄学院四年级法学专业本科班学生用俄语讲授国际私法课程黑龙江大学虽非语言类专业高校,但在地理位置与文化基础上占据了得天独厚的优势,俄语专业排名全国第一,更有着“天下俄语半是黑”的传说。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设有俄罗斯法研究中心,其俄罗斯法研究团队,包括哈书菊院长在内超过10名学者,团队规模在国内位列前茅。其中,4名学者可以实现用俄语无障碍交流,其余学者均可以实现俄文专业文献阅读和写作。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发起并主办每两年一届的“俄罗斯法制与法学”国际研讨会,迄今已举办八届,成为国内俄罗斯法研讨的盛会。有了科研实力强劲的师资团队,法学教育的水平自然也不会差。2017年,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法学+俄语”实验班招收第一届学生,在全国率先试水,将俄语搬入了本科生的课堂中,到目前已形成了一整套较成熟的人才培养模式。“法学+俄语”实验班有几大亮点:一是单独规划、独立授课,为实验班同学设定的培养目标是“既具备俄语沟通能力又掌握法律专业知识的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在当前社会分工日益精细化的背景下,这样的涉外专业人才也更能受到对口岗位的青睐;二是“中国-海外联合培养”机制,黑大法学院与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大学法学院、俄罗斯车里雅宾斯克国立大学法学院等签订了合作战略框架协议,鼓励学生申请海外深造。除“法学+俄语”实验班,黑龙江大学还创建中俄学院法学专业对俄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国际文化教育学院法学专业中外联合办学实验班等,可见其体系化“法学+俄语”人才培养的战略安排。那么,在“俄语”领域傲视群雄的黑大,能否借此机遇将法学办学水平再上一个阶梯,或许还要更多地反映在毕业生的去向与市场认可度上,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南京大学德语+法学实验班南京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其德语系是全国最早成立的德语专业之一,法学院亦是名师荟萃,实力一流。长期以来,德国法学作为大陆法学的代表,一直是法律学者进行海外研究的重要样本,当德语遇上法学,更是擦出了不一样的火花,南京大学德语+法学实验班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2022年,南京大学德语法学实验班正式启动本科招生,这是全国第一个德语法学双学士学位点,也无疑成为了吸引人们眼球的一大亮点。南京大学-哥廷根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以民法和经济法学为发端,致力于培养具有中德两国法学硕士学位的高端复合型双语法律人才,也是“中德法治国家对话”机制唯一官方指定高校实施单位。在此基础上设立的德语-法学实验班,包含了德语与法学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每年度招生规模在30人左右。学生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可获德语、法学双学位,但德语本就属“硬核”,法学又当仁不让地常年霸榜“烧脑”学科,要同时融会贯通地修读这两门专业并没有许多人想象中那么简单。在实验班中,同学们需要用德语撰写中德比较法学方向的论文,优秀毕业生还可选择中德法学研究所接续培养。南大法学院的团队里有着苏永钦、叶金强、朱庆育等知名教授坐镇,研究所的老师们几乎都有着德国访学经历,是有志于德国进修同学的不二之选。山东大学中日经贸法律特色班在百年山大的历史上,法科是一门显要的学科。1994年,山东大学法律系转制为法学院,著名法学家徐显明教授担任法学院首任院长。此后的数十年里,山大法学人一代代潜心学术、追求真理,不断提升山大法学的名誉与影响力。“中日经贸法律特色班”的设立就是山大法学教育的代表性成绩之一。要说山大中日经贸法律教育的起源,法学院早在2002年就已开创了法学-日语特色教育,着力培养中日法学、经贸交流人才。近年来,在中国法学会的支持下,山东大学法学院又相继设立了“中日韩法律研究中心”和“中日韩高端法律人才培训基地”。山大法学院还在日本中央大学设立“中日高端法律人才培训基地(东京)”,鼓励学生海外留学,开拓视野,领略世界的风光。据介绍,中日经贸法律特色班是全国大学中第一个以日语为专业外语背景的法学本科教育特色班,旨在培养具有较高日语水平,熟悉中日经贸法律的法学人才。在大学的第一学期,就可以根据自主意愿分流进入中日特色班,该特色班的学生不但要与法学本科班一样学习英语和中国法,还要学习日语专业大部分的课程以及日本法概况、日本民法、中日比较法等日本法课程,由浅入深,循序递进。除此之外,该班邀请了多位日本法学专家参与教学工作,努力提升日语背景法学教育的国际化程度和教学水平,还每年选派在校生赴日本的友好大学法学院交换留学。这些措施为该班级学生未来前往日本留学,或就职于涉外律所、公检法机关和外资企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济大学工程(土木)-法学班你是否知道,土木工程与法律这两个看似毫无关联的学科也能相结合?没错,这一独具特色的法学实验班就设在同济大学。同济大学底蕴雄厚,法脉深远,是中国法学教育的“老牌”学校,其土木工程专业更是名列全国第一的“王牌军”。2014年,学校设立“工程(土木)—法学复合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即“工程(土木)—法学班”,实现土木工程与法律专业的交叉融合。同济大学第二届土法班毕业典礼工程(土木)-法学班,人称“土法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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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价比法学院|逐鹿中原,谁与争锋
时间不知不觉来到了12月中旬,距离今年的考研只剩1周有余的复习时间了。对于今年的考生来说,此时正是最后冲刺的黄金阶段,需要分秒必争;对于明年考研的同学来说,现在也差不多是时候确定备战目标了!有句话说得好:“与其埋头奔跑,不如选对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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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里的特色实验班(非五院四系篇)
非五院四系篇法学实验班为了探索人才培养的创新路径,许多高校结合自身优势开设了颇具特色的实验班。在上期文章《法学院里的特色实验班(五院篇)》中,小编为大家介绍了政法“五院”里的实验班项目,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非五院四系的法学院中有哪些独具亮点的实验班吧!中央民族大学法学民族实验班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是国家培养各民族优秀法学人才的重要基地、民族高等法学教育的标杆,也是享誉国内外的民族法学研究重镇。2014年,民大设立法学藏语基地班,实施“法学专业+民族语”复合型卓越人才培养。2020年,法学-藏语基地班调整为法学-民族实验班。民族法治人才培养发展情况在“法藏班”的发展过程中,民汉双语法治人才的培养在国内并没有经验丰富的先例可供借鉴,实验班的推进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为此,中央民大法学院对学生们的培养给予高度重视,在培养方案修订、课程设计、师资等方面倾注很大心血。根据2018版法学藏语实验班培养方案,学院在专业课程中设置了25%的民族语言类课程,并在学科方向课程中设置了“藏族传统文化”课程群,目的就在于让实验班的同学们能够熟练运用通用语言文字和民族语言文字从事法治实务工作。时至毕业,法藏班的同学们收获了丰硕成果,2016级法藏班同学的法考通过率达到87%。2018年法政明传民族班的特色不仅体现在专业课程的学习上,也体现在实习和就业的方方面面。2017年起,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委建立法藏班学生暑期赴藏区法院实习制度。每年暑期,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亲自签发法政明传,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国家民委人事司统一安排,四省(四川、青海、甘肃和西藏)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落实,所有法藏班同学均赴藏区法院进行专业实习,来自最高法的高度重视让学子们倍感安心。在毕业后的就业选择上,除了读研继续深造的同学外,2016级的所有实验班学生都选择扎根边疆,回到西部藏区工作。面对边疆民族地区双语法治人才极度缺乏的实际困难,满怀着对家乡的感恩与热爱,同学们纷纷选择投身家乡建设,成为民族地区建设的新生主力军,值得我们为之点赞!北京师范大学法学瀚德实验班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于2006年正式成立,是一所年轻而充满活力的法学院。虽然整体上无法与最顶尖的国内法学名校相比,但北师大法学院不仅有国内顶尖的刑法学者坐镇,国际法领域等其它领域内也有十分优秀的教授,发展势头良好。法学瀚德实验班虽是2013年才成立的年轻实验班,但却热度不减,是北师大在京分数线最高的一批热门专业之一。与传统法学专业相比,瀚德实验班最大的特色就是以出国留学、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为主要方向。学生除法学专业课程和英语课程之外,还将学习第二外语中的一种(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或葡萄牙语)。在读期间,本科一至三年级学生均有机会申请奖学金资助出国参加三周左右的沉浸式学习项目;60%左右的优秀学生还可申请奖学金赴国外高水平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如果你顾虑出国计划会对求学期间造成过大的经济负担,那么也请放心,瀚德可谓是法学班级中的“土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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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价比法学院|石瓦坡之外,西南地区哪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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